推薦序
日前接到崔媽媽基金會的邀請,幫這本《小資租屋大哉問》寫推薦序時,腦中開始浮現當年讀研究所時,在外租屋時的情景,那時我雖然已經是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但對我來說,「租賃」還只是個存在於書本上的知識,當時我也還不認識崔媽媽基金會,市面上也還沒有一本有系統地教我如何找屋、看屋、租屋的書籍,只能靠自己摸索。幸好,我有過離家租屋一個人住的經驗,否則這篇推薦序恐怕要難產了。
記得我考上研究所後到學校報到的那天,除了報到之外,另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找地方住。那時我完全沒有事先蒐集租屋的資訊,就傻傻的在校園周邊找招租的紅布條打上面的電話給房東,看屋時也只有看看房間的大小,稍稍了解公共區域設備的使用,詢問水、電、網路費用如何分擔而已,就草草的簽約並付了押金給房東。現在回想起來,這樣在外租屋三年沒有發生任何的糾紛,應該也是運氣好吧!
直到當執業律師之後,才發現在「租屋」這件事情上有太多書本上不會教的眉角,因為租屋不單純只是法律上的租賃而已,它還包含著更多的生活經驗及人跟人的相處,所以市面上也一直缺乏一本「一條龍」式教導房客從找屋到搬離的書籍。我很高興看到崔媽媽基金會在累積20多年關於租屋的經驗下,出版這本《小資租屋大哉問》,從教你如何找屋開始,再教你如何看屋,提醒你簽約及入住時要注意的事項,最後還有常見法律問題的Q&A,可說是一本完整的租屋教戰手冊。
在我接受法律諮詢的案例中,租屋糾紛的比例並不在少數,但往往因為所涉及的金額多在一萬元上下,所以不論是房東或是房客,實際上會願意為了幾千塊錢而走上法院訴訟的人卻少之又少,多半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更遑論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此時糾紛的預防就更顯得重要。這本書除了能幫助你避免糾紛之外,更能教你如何成為一個受歡迎的優質房客,其實在許多時候,房東房客間溫暖的人際關係反而比冷冰冰的契約條文更有利於解決問題,更能獲得雙贏的局面。
如果你是第一次離家租屋,需要有人一條龍式的教你如何找屋、看屋、租屋,我相信這本《小資租屋大哉問》必定可以滿足你的需求,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煩惱,體驗愉快的第一次一個人生活。
致和法律事務所 劉亞杰律師
崔媽媽基金會自序
身為租屋族,你不可不知的無殼蝸牛抗爭史
2017年,對於無殼蝸牛是個重要的轉折年,除了促進房東、房客間租賃公平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正式上路,崔媽媽基金會從6年前促成《住宅法》立法,到倡議提高社會住宅弱勢照顧比例至30%的《住宅法》修正案,也正式在2016年底三讀通過。
從無殼蝸牛運動起家,為弱勢與青年的居住正義發聲
為弱勢與青年的居住正義發聲,是1989年「萬人夜宿忠孝東路」的主軸,這個訴求從「無殼蝸牛運動」,到成立「崔媽媽基金會」,一起成長的,有因參與志工,決定就讀法律系的眾多義務律師,以及共同參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巢運的各界意見領袖。
同步進展的,更包含臺灣對租屋者的保障,與對青年居住權的協助,例如:1999年通過修正的《所得稅法》第17條,將租屋支出比照購屋貸款利息扣抵所得稅,以及營建署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等。
「崔媽媽」這個溫馨的名字,是為了紀念一位原本平凡,卻投身於不凡運動的家庭主婦-崔陳水金女士。
1989年因房價狂飆,以李幸長為代表的一群國小老師發起了「無住屋者團結組織」,並於8月26日於全台灣房地價最貴的忠孝東路四段舉辦了「萬人夜宿忠孝東路」的行動。堅信「人人有屋住是好事」,也希望以行動表達支持的崔陳水金女士,勉力撐起自己被癌末病魔侵蝕的身體,穿起白紗參加9月28日的「百對無屋佳偶結婚典禮」。
知識+行動,租屋族不必然是弱勢
20多年後,房價狂飆的夢魘仍在,對年輕朋友來說,節節敗退的新鮮人平均起薪,更造成起點的不平等。
崔媽媽基金會除了在2010年發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功促使馬總統宣告臺灣開始興辦社會住宅,更在隔年倡議通過《奢侈稅》、《住宅法》的立法,進行《實價登錄》的修法;2014年也共同發起「巢運」,持續監督居住政策的公平性,並在2015年推動改革《房地合一稅》,促成全臺六都政府大幅調漲公告地價(調幅均超過三成)。
不過,我們知道做得還不夠。當東方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仍根深蒂固,助長房價停留在受薪族難以承擔的天際線,除了持續監督各地方政府對《住宅法》的落實,並持續配合政府推動代租代管服務,協助照顧弱勢家庭與年輕租屋族。
本書《小資租屋大哉問》的誕生,更是為了讓年輕租屋族知道,租屋並不代表弱勢!
經濟大國德國的房屋自有率僅有40%,表示有六成的人民租屋。這是因為德國政府除針對買賣房子的價差課以多重稅賦,當超過合理樓價的20%,買方甚至可向法院追討賠償,對於租屋者也多重保障,並鼓勵成立各種租屋者協會,只要繳交低廉年費,就可擁有免費的法律諮詢,並提供租屋公定價等資訊,保障租屋者的權益。
要讓臺灣的租屋者,擺脫無殼蝸牛的悲歌,讓租屋者擁有合理的保障,除了透過本書所提供的找屋、租屋注意事項,與相關法律常識外,更需要人人行使公民的權利,持續監督政府在房屋買賣、租賃的法令,主動的,積極的,投入維護你我居住正義的行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