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有一首不可唱的歌,
有一句不能說的口號,
有一部不可上映的紀錄片,
有一題不應問的試題,
有一個不可調查的車牌……
現在的香港,就像一張張底片。
漆黑背後,
是拼命不讓底片曝光的人們,
待時機成熟,
沖曬好的照片將會慢慢現形。
這,是香港人沒法表達的故事。
這,是香港人沒法記錄的故事。
這,是香港人沒法傳承的故事。
他們是城市的紀錄者,
記錄一個又一個香港人尚未失去的故事。
在謊言變成真相之前,寫下這一本《香港現形記》
表達、記錄和傳承,就是香港人2020年的抗爭。
商品特色
1984不是過去,2046並非未來
美麗新香港已然誕生
我們繁榮穩定,只要不睜眼
我們和樂安全,只要不聽聞
我們自由自在,只要不出聲
我們仍有愛的權利,只要先真誠熱愛這個美麗的新香港
作者簡介:
傘下的人
為香港多位傳媒工作者的集合體,從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主動無償採訪報導社會運動人事物,每年集結一書,為香港政治與社會意識的變遷做見證。著有《被時代選中的我們》、《亞視永恆》、《有冇人熱烈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年》、《有些醜陋的香港人》、《誰賣走了我的香港》、《我們的最後進化》。
彤
新紮記者,政治圈中打滾
木鳥
自由記者及文字工作者,曾工作於香城電台及水果日報。
筆從心
最壞時代力不從心,跟隨城市沉入深淵,在黑暗中寫下見證,最好時代願筆從心。
婷
對遇見的人與事珍重且不願袖手,一直在寫人訪的前記者。
海
暴大畢業,想保持熱血
安
新聞系畢業生 / 傳媒工作者 / 仍留在香港的人
可樂妹
前記者。不知道一支筆是否可勝過聯合艦隊,只知道文字可陪伴憂傷的人。
E君
MK妹,鍾意ERROR多過MIRROR。覺得自己壞過凱婷,想透過寫字淨化身心靈。
Yoyo
傳媒界逃兵,由寫要寫嘅嘢,變成寫想寫嘅嘢。
美奈
文字工作者,喜歡聽與說,因為傾偈是抵抗世道的最好方法。
靜
硬頸學生一名,相信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郁
暴大畢業。做逃兵之後好想念十年記者生涯的自由時光。
Rosie
每天飲水坐直早瞓,定時運動,繼續思考和做啲嘢。
章節試閱
每日(還有)壹蘋果
受訪者:蘋果日報記者郭銘及攝影記者阿年
撰稿:可樂妹
在香港當一個記者,沒想過有一天會說︰「自我審查?現在當然有啦!」
《國安法》自去年七月一日實施後,壹傳媒毫無懸念成為國安處重點打壓的目標之一。壹傳媒會否倒閉,不少人心中有數,大抵跟社會運動一樣,大家「撐得了多久算多久」。
「若無其事」地撐了一個多月,終於壞消息在八月十日毫無預警下來臨。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及欺詐罪等,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父子三人及四名集團高層,逾二百名警員更於當日早上十時直闖位於將軍澳工業區的蘋果日報大樓,蘋果瞬間變成「案發現場」。
八月十日,每名進入蘋果日報大樓的員工,必須登記身份證及職員證,並交上電話及地址等個人資料;警員還擺出一副「押解疑犯」的態度,押送員工回座位,讓《蘋果日報》記者郭銘(化名)頓感難受,亦感震撼。「那日看同事直播,看著差佬上來。二百幾個差佬踩入一個傳媒,在這個相對文明的地方是開先河。之前沒想像過,亦都沒有風聲,同事當然會擔心會怕,因為你不知他們想幹嘛。其實距離我上班時間還有幾個鐘頭,但我就覺得『公司要人』,多個人在場就可以據理力爭,他們搞同事的東西都可以喝住他。」
然而,挾著《國安法》狐假虎威的警察,何來「喝得住」?
弱勢記者
警方手持的搜查令,早已列明不包括新聞材料,可是警方視這份法庭文件的條文如無物,強行翻閱記者桌上的新聞材料。郭銘回到公司,就知道自己亦是其中一名受害者,「我桌面有《國安法》條文的文件,真是不知他揭開來做什麼。為何我會知道他們有揭開?因為他們沒有善後囉,就攤放在那邊!這個行為好Disgusting⋯⋯那些法例他都看不懂的啦!(但他Suppose是要看得懂?)他Suppose也要用腦啦!」此外,郭銘桌上的財政預算案文件,雖則是公開資料,但內裡有關警方用公帑買武器的篇章,警員亦不放過。
郭銘當記者十多年,坦言「沒想過會這麼有切身之痛」,當年入行只是認為弱勢群體需要記者,並沒有想到要為自己維權。這十多年來,卻讓郭銘看到政權及社會愈來愈不公義,「我由民生新聞做起,發現掌控的人是當權者,他們沒誘因要達至公平社會,後來愈接觸政治新聞,愈覺得沒出路。」
記者的天職是追求真相,為人民發聲,可是記者現在卻要為這行業吶喊,為自己維權。郭銘說,一浪接一浪的壓迫,並非無跡可尋,第一波是警方在反送中示威集會現場針對傳媒,「見到你是《蘋果》記者就說你阻差辦工。」第二波,則是有關警暴、反送中的報導刺激到政權神經,「他搬了條法律紅線出來,(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是例子,查冊都會告,這樣他怎麼會不告我?」第三波,政權再以《國安法》來打壓異己,「報導初選,他一樣可以說你有份策劃組織(顛覆政權)。」
記者的自我保護
無國界記者組織每年都會評估一百八十個國家和地區的記者狀況,香港於二○二○及二○二一年均排名八十,亦是有統計以來的最低排名。事實上,自反送中運動開始,警方多次去信《蘋果日報》,對報導以至遣詞用字指手劃腳、說三道四;近期更稱一些報導為「假新聞」,又多次提及支持就規管「假新聞」立法,北京及港府亦提出香港媒體要「撥亂反正」云云。
在這低氣壓下,「自我審查」無可避免變得合理。
「自我審查,當然是有啦。這個自我審查還不是我上司Instruct我,而是我主動問上司。例如宣揚投空白票是犯法,那我們可不可以變陣,去探討不投空白票的選舉意義是什麼;又例如有些相片是有所謂違反《國安法》的口號、標語,我們可不可以用另外一些相片去表達某個角度?」以往,記者承認會自我審查是行業忌諱,深怕會影響公信力,郭銘今次則認為,記者在報導上並沒有作假,只是也要避免不必要地跌入《國安法》陷阱,結果不得不如履薄冰、步步為營。「我們的工作不是首先去挑戰條紅線,出了什麼事,封了壹傳媒,還可以拘捕你,還押不給你保釋。就算有些人鬧 (自我審查),我都沒輕易動搖,大家明白這個時勢不要輕易送頭,這些事不是外面的人去承受,而這些事是早已經發生、是真實⋯⋯我從來沒想過做記者要考慮安全,但如果這個時間還不想就太天真。」
的確,我們生於自由的年代,曾幾何時還天真地相信法治,相信《基本法》,相信我們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相信有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相信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今天,這些「自由」成了國際笑話。「我們真的沒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Bullshit。我們現在找受訪者都好難,首先是十個有八個在坐監或者還押,餘下的就不願意講,不想上鏡,大家都不知有沒有風險,會擔心被人Locate出來。有些好Minor的新聞都好難做,例如想訪問老師,都是講最溫和的事,但可能光這樣他就會丟了工作。他要承受個結果,我一樣會難受。現在Sensitive到一個點,是你不知那條紅線怎麼劃。」
發聲少數民族
更艱難的是,訪問郭銘期間,《蘋果日報》正正傳出消息,指警方會在今年六四或七一前夕「動手」,取締《蘋果日報》,甚至拘捕記者。有人決定離開,亦有人覺得「做得了多久做多久」,郭銘則是留下的其中一人,「只能夠繼續做下去,因為香港需要記者。」家人同意嗎?「我會覺得⋯⋯欠了家人。本來他們不應該一齊承受風險跟恐懼,但家裡人會收藏(情緒),不想你難過。他們亦從來沒叫我不要做這份工作,只是叫我要小心,沒講其他。以前做記者,他們會怕你窮死,現在就怕你有風險。」
同樣面對去留兩難的,還有攝影記者阿年(化名)。「那日搜蘋果,我已經有心理準備,只是沒想過這麼快⋯⋯之前同參加初選被檢控的民主派四十七人做訪問,他們有些講到自己做好了些什麼準備,現在回想就好唏噓。好多香港人以為尚未輪到自己,其實什麼時候才要醒?」
回想當天警察殺入攝影房,幸好未算大肆搜查房間,但寒蟬效應已令人心寒,「家人都有問我不如別做(《蘋果》),不如轉行⋯⋯但我覺得我沒做錯事,為何要走,為何要怕?」不過,阿年亦「預演」被捕,像交代「後事」一樣,叮囑父母:「如果差佬上門找我,就說沒見過我,因為不是一齊住,說不知我去了哪邊。如果我被捕,你就當不認識我,你們同我老婆走。」
《蘋果》的記者,有一種特質叫做「邊鬧邊做」,「《蘋果》的人好奇怪呀,每個都鬧公司,天天都OT(加班),或者這張相又說不合用,那條片又說不夠Shot(素材),個個都是唉唉叫,但又好拼命地去做。放假都回去完成訪問,又或者是去到反送中現場,大家都會走到最前,想拍個真相給公眾知道。因為這裡的人真是好想做好新聞。」
若最後「僥倖」逃過一刧,還會「冒險」當攝影記者嗎?「我都有想過,如果《蘋果》被人查封,我都會轉行,除非你是想要乖乖地,不幫人發聲。傳統傳媒還有得做,不過你要聽話囉,七一拍什麼?拍國旗囉。」
每日(還有)壹蘋果
受訪者:蘋果日報記者郭銘及攝影記者阿年
撰稿:可樂妹
在香港當一個記者,沒想過有一天會說︰「自我審查?現在當然有啦!」
《國安法》自去年七月一日實施後,壹傳媒毫無懸念成為國安處重點打壓的目標之一。壹傳媒會否倒閉,不少人心中有數,大抵跟社會運動一樣,大家「撐得了多久算多久」。
「若無其事」地撐了一個多月,終於壞消息在八月十日毫無預警下來臨。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及欺詐罪等,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父子三人及四名集團高層,逾二百名警員更於當日...
作者序
表達、記錄和傳承
又是我這個港產宅男,我叫木,大家記得我們「傘下的人」,記得我們每年為香港寫下的一本書嗎?
記得在二○一四年,發現有太多來自權力,在網上網下以假亂真的表達,試圖改寫香港人的記憶。我們因為害怕大家遺忘雨傘運動中的真實點滴,就將不同香港人的故事逐一寫下,最後編寫成為《被時代選中的我們》。
二○二○年,「傘下的人」選擇了離開香港,在台灣繼續出版《我們的最後進化》,為香港留下記憶。說穿了,我們都知道有太多事,在唯國家安全獨尊的香港已經變成禁語,言論的紅線比馬路上的雙黃線更多。一切危及國家安全的,只要《國安法》派上用場的,特區政府就用《國安法》去阻止;《國安法》派不上場的,特區政府就用各種行政手段去阻止。
Freedom of Expression,絕對是二○二○年的抗爭,也是徹底捍衞香港的關鍵。
因為香港這一年,連我這個平時只看動漫的宅男,也忍不住要查看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其衍生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第十六條
意見和發表的自由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甲)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或
(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
【比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
香港人從前,相信都會把焦點放在(一)和(二);香港人現在,相信都會自動對焦在(三)之上。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正正成為了特區政府的「巨人之力」,以此理由如同始祖巨人般開始操縱市民的記憶。
《進擊之巨人》湊巧在二○一四年也被中國禁播,當年的劇情不過是講述一個被神秘巨人不斷攻擊的國家,民眾捨命反抗的故事。時至今日,劇情已揭示這個國家,原來一開始就利用「巨人之力」操縱全國的記憶,讓市民感受巨人所帶來的恐懼,是用外力攻擊鞏固政權,保護權貴,要求市民犧牲的手段。劇中軍隊的口號:「獻出你的心臟」,正是愛國情懷的頂峰。
但後來,當劇中國家的女皇,決定不再操縱全國人民的記憶,「獻出你的心臟」便消失於無形。一邊追看這套動畫,一邊追看這香港,香港人卻只可嘆道現實總是殘酷的。
現實的殘酷,不只是沒有放棄操縱記憶的女皇,也更因為現實沒有一秒間操縱記憶的「巨人之力」。因此,現實中的二○二○年,成為了限制表達的一年,連拿起八張白紙也會威脅國家安全,只有限制表達、記錄和傳承,才能中斷記憶。香港,有一首不可唱的歌,有一句不能說的話,有一套不可上映的紀錄片,有一題不應問的試題,有一個不可調查的車牌⋯⋯
但偏偏,這些不愛國,都在香港真正存在,也許這正是《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預視的情況,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在前,面對某種限制在後;在現實中,只有在運用了表達自由的權利之後,才須要承擔種種後果。形成二○二○年,香港人須要共同面對如西西弗斯神話般漫長的故事。不少香港人只是為享受與生俱來的表達自由,卻有人因此而辭職或被辭職,有人因此而被告上法庭,有人因此而離開香港,也有人因此而入獄⋯⋯
這些人,並不只是記者;表達自由,也不只是記者的事。我們「傘下的人」略盡綿力可做的,只是將這些人的故事,記下來,寫出來,趕在香港淪為只有記憶的權利,沒有表達的自由之前,寫下這一本《香港現形記》。表達、記錄和傳承,就是香港人二○二○年的抗爭。
緬甸的抗爭中,有公民記者為了保存記憶,不惜每天都自己將新聞排成PDF發佈;也有普通人因為接受外媒的訪問而「被失蹤」。
不知道香港人何時何日會變成緬甸人一樣,還是在二○二一年,我們已經一樣?
表達、記錄和傳承
又是我這個港產宅男,我叫木,大家記得我們「傘下的人」,記得我們每年為香港寫下的一本書嗎?
記得在二○一四年,發現有太多來自權力,在網上網下以假亂真的表達,試圖改寫香港人的記憶。我們因為害怕大家遺忘雨傘運動中的真實點滴,就將不同香港人的故事逐一寫下,最後編寫成為《被時代選中的我們》。
二○二○年,「傘下的人」選擇了離開香港,在台灣繼續出版《我們的最後進化》,為香港留下記憶。說穿了,我們都知道有太多事,在唯國家安全獨尊的香港已經變成禁語,言論的紅線比馬路上的雙黃線更多。一切危...
目錄
序_表達、記錄和傳承
表達
沒有罷工,只有缺勤
不滅
便利貼的重量
效忠
畢業快樂
記錄
一條Simple的問題
當香港開不起玩笑
每日(還有)壹蘋果
自閹企画
LV755
留下來的人
無期
傳承
History always repeats itself
自古以來,歷史就是……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前傳──通識之死
後記_致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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