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你的法眼
讓我們來打開我們的法眼:雙手掌心向下放在膝上,此時你能夠知道你的手在膝上。轉動右手,大拇指向上。你能夠全然地知道並看到這個動作,是不是?然後把右手抬高約三十公分。你能夠知道並看到這個動作。之後把右手放到腹部。你能夠知道這個動作。然後轉動仍然放在膝上的左手,你也能夠知道這個動作,是不是?
之後抬起左手,你知道並能夠看到這個動作。你確實能夠知道你的兩隻手在動作。你可以直接知道。不需要專注,以一種全新的、自發的方式覺知。不要閉上雙眼,也不要看太遠處,身體要放直。
覺知你的雙手。把右手抬至胸前並且覺知。每次抬手時覺知動作。要有保持覺知的意念並要專心。現在把右手移到身體右側。看著這個動作並覺知。全然地知,全然地看。然後把右手放到右膝上。仍保持覺知。
轉動右手,掌心向下放在膝上。你知道這個動作。你知道每一個動作。然後把左手抬至胸前。覺知這個動作,把左手移到身體左側,要有覺知。將左手放到膝上,覺知手的動作,轉動左手,手心向下放於膝上。全然地知、全然地看。
手就是覺知的標誌。覺知手在動作時身體的變化。長時間地保持對自己動作的覺知,想辦法讓自己能每時每刻知道、看到。另外還可以將坐姿換為行走(經行)以保持覺知。距離取十來步,來來回回地走。
與知道並看到手的動作一樣,人也能知道並看到走路的動作。每一次對每一步都要確知。不要專注。每次對應一個動作。就好像我們數一、二、三,但不用數出來。心裡也不要反覆念「右、左」。不要念任何咒語。當下覺知動作就足夠了。直接覺知,不要思考、不要跟隨自己的喜惡。以純粹和自發的方式體驗身體的動作。不要過於緊張或執著。思想放輕鬆、保持愉快與清新。努力地覺知,不斷找方法培養覺知。覺知的對象是確實存在的,也就是說手的動作是可以確知的。
覺知要透過動作建立,不能由思考獲得。
著意地透過每一次、每一天乃至連續多日的訓練來努力培養覺知。一開始往往很容易失去覺知。不要介意!沒有關係,再重來過,重新培養覺知。你是否曾在一天中保持覺知?如果你有時間像這樣用一周的時間來訓練自己的覺性,難道不是一件美妙的事嗎?到目前為止,我們在生活中是有覺知還是沒有覺知呢?我們要以覺知來變換身體的姿勢,不要跟隨思想的變化而改變身體的姿勢。留意令姿勢改變的念頭,不要讓它們左右你。以覺知引導自己的動作和行為。
要找到更多的方法,逐漸強化這種知道和看到的能力。我們著意觀看,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態。不斷變化的外部情況,會使我們失去覺性。自己確實能看到身體的動作,但有一些事物會令我們迷惑,例如:感受--痛苦的感受自然出現,這是身體的一種狀態。它不需要我們的關注,會自動顯現。看著它,但不要被它束縛。不要在感受中加入「我」,感覺只是感覺自己而已。
現在,我們已具有法眼,成為觀察者,不會再被任何事物所束縛。不管出現什麼,我們都可以看。感受中無「我」。觀察它,看著它。它們就在那裡,就這樣存在著。不管出現什麼事情,我們都要作為觀察者。佛教把「痛」和「苦」統稱為受,我們稱其為「樂」與「苦」。它們與身體同在,這種苦是不能被解決的,只能對這些狀態做出正確處理,弱化它的強度。它們中沒有「我」,不要被它們束縛,人也沒有辦法抓住它們,這就是「法眼」。現在我們知道事情的本來面目、它們的存在方式。不管人們是否知道,它們都是這樣的。這就是它們的本性。它們的情況就是這樣。這裡沒有任何是我的。
接下來,不需要四下尋找,就可以看到不停冒出念頭的心。心自己不停地、悄悄地想著事情。我們看到它了!不要被念頭糾纏。不要由一個念頭看另一個念頭。現在我們以法眼不斷地觀看事物、然後觀看自己的身體,看身體的各種動作。著意活動自己的手、做經行禪修訓練;或是停下手上的動作,換到另一種姿勢;不論怎樣,我們只要熟練地進行觀看。這裡只有一位觀看者,他不會受任何事物的迷惑。
之前,我們會被種種情景迷惑。人會在痛、苦、冷、暖、饑餓等感受中迷失自己。現在,人們知道如何區分它們:身體是一回事,痛、苦、冷、暖、饑餓等感受是一回事,由它們悄然冒出的念頭又是另一回事。那些念頭不是我們著意生出的。現在我們已經看清了。不要相信這些悄然冒出的念頭。不要讓它們欺騙你!錯誤就在此處出現。念頭有兩種:一種念頭是我們著意想出的;另一種是悄然冒出的。
當我們著意觀看自己的身體時,會出現種種不同的念頭。不要被這些念頭愚弄。在念頭中不要加入「我」。現在有意的活動幾下,看著身體的動作,把身體作為一個標誌、基礎或庇護所。就像我們在河流的中央抓住一根木棍,如果我們放開它,它就會被沖走。我們會努力抓住這根木棍。
同樣的,當我們的無意識念頭出現時,不要被它們迷惑並回到對身體的觀察上來。這就是法眼。就這樣觀看,不斷訓練直到能夠熟練地觀察身體。
首先要和身體同在,不要跟著念頭走、不要被念頭迷惑。像是讀一本書,隨著記憶與理解的增進,我們越讀就越會被它吸引。有意識的思考是一回事,深思熟慮是另一回事。當偷偷冒出的念頭出現時,我們要覺知它。如同我們站在它們的對面,念頭一起,及時覺知!這相當於在教化它們。我們會嘲笑這些荒謬的念頭。一旦能看到這些悄悄出現的念頭,它們就停止了。
這些念頭沒有智慧也沒有力量。但是如果我們不及時瞭解它們,它們就會變強大,拖住我們。有時念頭會有各種表現,成為某種思想狀態。例如:不安、失眠,不舒服、不愉快的情緒狀態。心態因為各種情形而混亂。不要向這些狀態低頭,只要觀看。
現在我們已經有了法眼,不管身體或心中出現什麼,只要完全地觀察。觀看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需要再做其他。只要不斷地觀看,最後這兒只有身體、感覺、思考以及思考的對象,它們都是從身心而來的。痛、苦、熱、冷、饑餓等感受,都會伴隨身體出現,它們是身體的狀態。
心不停地東想西想,會引起不安、懷疑以及失眠等等。這是思想狀態。看著它們並觀察它們。現在我們已有了法眼。隨著我們看到的越多,就會看得越清楚。看和觀察都是經驗,這是一門很好的功課。觀看也是一種技能:不管看什麼都能有新的認識。
以前的人們從來沒有發現,也不能看到這些。但是隨著我們的發現與看到,就會越看越清楚,就像看一個人:看他的臉就知道他的特點,我們能判斷他是好人還是壞人,要不要和這個人交往。我們看到的就是這樣。身體、感受、心以及思考的對象分別是色身與名相(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坐在這裡、會走動的是身體。想東想西的是心(名相)。二者共存,誰也無法把它們分開,一旦分離,馬上就會死亡。
法眼發現並看到這些現象,認識並真正地看到事物的本質。物質聚集在一起,會受到熱和冷的作用,由此可以瞭解熱、冷、饑餓等感受。感覺與念頭使人起身、行走並活動,這是「名」,就是精神現象。「身」與「心」同在,坐著的就是「色身」,想事情的就是「名相」。法眼能夠看到並認識它們。
以前我們不能認識它們,因此長期受到迷惑。在身心的各種狀態中迷失自己,屈從於外在的種種狀況,它們使我們笑,使我們哭,使我們跟隨貪、瞋、癡生出愛和恨,並以為這些就是「我們」。我們是受役於種種外在的情景、屈從於環境的奴隸。色身,也就是身體,是名相的奴隸。不管心驅使身體去做什麼,身體都會去做!是心命令身體酗酒、抽煙、拿起槍射向別人,殺死自己、吸毒;身體就這樣做出種種不堪的事!身體無能為力,它本身做不出任何對或錯的事。活動一下你的頭,是誰在指使它。誰令人起身、行走、坐著、或笑或哭,是誰在下命令?現在,我們知道是誰造成了這一切。實際上正是心,它是一切的主人。身體是心的僕人。
法眼發現並看到這一切,它發現並彰顯了真理。身體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它受到熱、冷、苦、病等狀態的影響。感受與念頭使它起身、行走並且活動。心可以認識事物。正如前面所講,身心同在。法眼看到了這些,揭示了事物的真相。身體本身就是佛法(自然現象),伴隨色身有各種不同的示現,例如痛、病、熱、冷。心不能夠感受到這些,但是心有力量。心對身體很殘忍、很不公平。身體已經在受苦。身體本身會承受各種狀態,例如疼、痛、熱、冷、饑餓等等,這些都集中在身體上。
除此之外,我們還會給身體添加一些快樂和痛苦。身體如果不能感覺到熱、冷、饑餓,就不再是身體了。事情就是這樣的。以前,我們不會這樣看待事物,習慣於在這些狀態中自尋苦惱,以為在這些狀態中有「我」。認識到這些,人就能順其自然。不再像過去那樣製造痛苦。這裡沒有「我」。
以前人們會因為饑餓、熱、冷而痛苦,把身體的事務與狀態交給心來承受;把心的事情和狀態負擔給身體。身心因而不能協調。我們曾經以為這些事中有「我」。一旦發現了其中的奧秘,人就學會了順其自然。這些事情中都沒有「我」。人們能夠放下一切。隨後,一些事物會消失,一些事物能夠得以了知;一些事情只要放下就好,人們不再像從前一樣把它們作為「我」。
知道了如何區分事物,自我就消失了。現在我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痛苦。名相就是感覺和念頭,與色身一樣,它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它的情況又有所不同。例如,潛意識中的一些念頭構成貪、瞋、癡、引起不舒服或不滿意--甚至會污染心。它們不是心,但它們與心同時出現。
透過法眼來看,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們也是心的一種狀態,不是心的本性。它們只是一種狀態而已,認識到這一點很重要。它們已經危害了許多人。人們認為在這些狀態中有「我」,是「我」在生氣、「我」很憤怒,憤怒操控著人,直到把一個人毀滅、引起社會問題。若以法眼來觀看,就可以看清事情,把這些狀態與心區分開。心本來是純淨的,正是心中的種種狀況,使心靈受到污染。
就像月亮被烏雲遮蔽:在黑暗中,人們無法認清現實。正如阿古利馬拉(佛陀時期的一個強盜,後來成為佛陀的弟子)所說:「以前我無知、盲目行事、毫不謹慎。現在我不再魯莽行事,也不會盲目而為,就像月亮不再被烏雲遮住。」法眼知道如何進一步分清身心中種種不長久的情景。貪、瞋、癡不是長久的。我們不會再跟著貪、瞋、癡。尤其是潛意識中那些引起貪瞋癡的念頭,它們會變為染著、愛欲、渴求、放逸,成為(我)「有」和(我)「生」--不停地起起落落。
一旦人們具有法眼,就能認清種種狀態並捕捉到它們。它們都不是大傢伙。接下來它們或成為「明知」或成為「迷妄」。只有兩種情況:覺性與迷妄;一旦我們能夠覺知,所有的事情就回到正常。覺知是善行與正直的根源,是戒定慧的基礎。癡就是迷妄,它是一切不健康的根源,是憤怒、貪婪、妄念、放逸等等引起苦受的根源。
一旦人們擁有覺性、具有法眼,就像屋子有了主人:主人能夠看護自己的屋子,屋子裡所有的事物都會安全正常。潛意識中的念頭殘忍冷酷,它把心當成「妓女」。沒有受到照顧的心靈,就像沒有了主人,什麼都可以想。過去它就是這樣的,當我們沒有法眼時,不能看到這些。現在我們看到了,並會為此感到慚愧。
當念頭悄然升起時,我們能及時知道。就好像我們開始教育它。這是很好的課程、很好的經驗。就像教育小孩子,老師會在孩子犯錯時引導他;老師為他指出錯誤,小孩子就會變聰明。這個課程彌足珍貴。請你們多多注意這一點,這是很多人最薄弱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