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篇文章, 共分三大類, 即「教育‧ 觀護」、「人權」和「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
第壹類從第二到第十一篇,是投入觀護工作所寫。第貳類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筆者在美麗島事件後雖然如「驚弓之鳥」,不過因特別關心時事,悄悄整理了兩篇文章。第二部分,1988年黃華、鄭南榕發起「新國家運動」,筆者發覺台灣人正在做「大夢」了,所以寫〈台灣人的大夢〉。第三部分是筆者於1986年加入「編聯會」的文章。第參類為「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的文章。
作者簡介:
劉峯松,彰化人,1941年出生於北斗。曾競選員林鎮長、省議員(因具學生身份取消資格)、國大代表。擔任過中小學老師、法院觀護人、台北縣文化中心主任、國史館主任秘書、台灣文獻館館長。業餘以蒐集「台灣文獻」為樂:1995年捐出數萬冊藏書,創立財團法人半線文教基金會(附設台灣文化資料中心);2017年擔任董事長。1999年獲首屆台灣文獻獎;2000年獲頒文建會「文耕獎」(文化資產保存類)。
著有《台灣動物史話》、《黑獄陽光》(1984年獲巴克禮寫作獎特優獎)、《黑獄螢光》、《黑獄風光》(1984)、《台灣的黑暗時代》(1986)。及獻給所有人的泰瑞薩觀點系列六冊(2010-2017)、及《黑白與彩色—阿邦的故事人生》(2018)及《劉峯松全集1堅持走對的路》、《劉峯松全集2重返歷史現場》等共十餘種。
章節試閱
第貳篇 人權
一、真理愈辯愈明
去年十二月高雄事件發生後,全台灣的報紙、雜誌、電視、廣播等大眾傳播界,掀起了一陣對「美麗島」極盡醜化能事的報導與評論。雖然期間也有不同方向的報導,但是數量極少,而且通常僅在不顯眼的地方出現。
真理是愈辯愈明的,一件事情是非曲直,必須經由不同意見的雙方,機會相等地說明與辯論,真相才能大白。一面倒的輿論,使人無法判斷何者為是,何止為非。
高雄事件是三十幾年來,台灣所發生的最大政治事件。為了使大家對高雄事件的真相與是非曲直,能有較正確的了解,我們謹將原來出現在不顯眼處的少數報導,收集一處,以供大家做為評判高雄事件的參考資料。
陳君曦女士(反共作家):
「警總向我表示,事先曾勸告他們在室內舉行集會,但實際上是,他們根本租不到禮堂,逼不得已只好在外遊行,而街道上又有鎮暴車四面堵住,兩度施放催淚瓦斯,可能因之引起群眾恐慌。在警察方面是出於防範意外,可惜事與願違,受困而驚慌失措的群眾,可能當時只有一個念頭,就是打出一條血路,這也是人之常情,實在不幸之至。總之,我初步的印象是:就暴動而言,是『未暴先鎮,鎮而後暴』,即先有警察鎮壓,然後才有群眾暴動。」
「但是後來我根據可靠消息來源,警總在第一線出動鎮暴車,為了防止事件擴大;高雄市長王玉雲在第二線準備了流氓,防止動亂波及第二線所在的市議會、市黨部與市政府。而且在此暴亂中也有許多民眾受傷,軍警既不還手,就更應當調查清楚,本來為了防止動亂的流氓,後來是否參與了暴動行為。」
「我認為從前八年抗戰,日本軍閥殺害我中華同胞,何止千百萬,蔣中正先生尚且以德報怨,一筆勾銷。如今,區區幾位鬧事的台灣同胞,有什麼不可原諒的呢?台灣需要團結,需要安定,『美麗島事件』的處理是一個試金石。我呼籲國府從愛心出發,對這個事件從寬處理,我相信國府也會朝這個方向做。」
以上三段見《亞洲人雜誌》第一期〈訪陳君曦談美麗島事件〉
康寧祥先生(立法委員):
「對於這個不幸事件,社會各界本應以沉重、嚴肅的心情來加以檢討;遺憾的是,事後大眾傳播界一邊倒的撻伐之聲,對事實報導模模糊糊,互相矛盾;對來龍去脈及今後方向,未做理性分析;但是對人身的指控却極盡苛刻。所謂輿論界變成『一言堂』……。」
「必須就案論案,不能藉故整肅。本案牽涉的人士,當屬長期批評政府的人士,如果要算總帳,勢必把本案變質為政府整肅運動。目前已有多人,並未直接參與本案,甚至未到現場者,却被逮捕,完全違反政府的政策,因此全省各地風聲鶴唳,尤其中南部的輿情,更有此強烈傾向。可見民眾對政府是否就案論案,普遍缺乏信心。政府如不嚴守就案論案的原則,則擴大打擊面的怨毒,不知幾代以後才能消失。」
「涉及本案者,絕大部分屬於光復後在台出生的本省青年,他們完全在三民主義反共教育體系下長大。其中的主要人物,論學歷以台灣大學居多;論職業則為律師、醫生、作家;論品德個性,絕大部分均屬熱誠、純樸,對政治原來都沒有興趣。再從其人格形成的過程來看,他們並無主張暴力的傾向。」
──見《亞洲人雜誌》第一期〈為我們的民主前途請命〉
黃順興先生(立法委員):
「高雄暴力事件涉嫌叛亂的八人,論世代,大多數是台灣省光復後,在國民政府教育下成長,刻苦奮鬥,在學養上、事業上應有成就的一代。一個有仰緬中華民族數千年傳承,俯對億萬代炎黃子孫擔當的國家,尤應有一份真切的哀矜、寬仁、厚恤之心,以求此類事件不再發生,以增進民族團結為目的。
政府一再表示,高雄事件案是個獨立的法律案件,八名被告即使在美曾受『海外叛國份子』影響,但此事與『高雄暴力事件』兩者之間,不一定構成必然關聯,尚應該有強而有力的直接證據來支持,才符合依法處理的法治原則。」
──見69 年2 月27 日《聯合報》
阮大仁先生:
「我們認為在九日晚間警方捕人之前,黨外人士並未預備製造騷亂,理由如下:美麗島月刊在八日於高雄鄰縣屏東舉行了萬人聚會,不但沒有引起騷動,而且在和平結束後,黨外陣營及月刊之主要人物大多回到台北,並未留在高雄地區籌辦十日的人權節大會。在高雄警方修理了二名月刊工作人員之後,黨外主要人物才集體兼程南下。尤其在兩天之內南北奔波之經過去看,至少在屏東聚會結束之時,也就是在八日晚上,黨外陣營並沒有預料到十日會發生高雄騷亂。」
「如果我們的判斷是正確的,也就是說騷亂形成,主要是因為黨外與情治人員的磨擦之節節升高,那麼大量拘捕黨外人士,只能提升雙方的仇視與衝突。更有進者,騷亂既非黨外之長期預謀,而是在一夜之間因為警方修理美麗島月刊工作人員所造成的,部分支持黨外之民氣何以如此暴戾?中華民國政府實在應該細加分析檢討。」
──見《新聞天地》第1670 期〈從緝拿施明德的賞格談起〉
中華雜誌社論:
「許多大陸上識大體的人士或一般沉默大眾的心情絕非報上的那些話,而是希望政府對此案持不擴大方針,並從寬發落,從輕發落,而且希望不因此次事件之刺激,而懷疑
政治民主化方針之正確。
「依政治觀點言,這事件之解決,須求有利於反共復國之國策而不可有害。古人說:『小不忍則亂大謀』,我們不可因高雄之小忿而亂反共復國之大謀。政府是到台灣來聯合海內外同胞從事反共復國大業的,決不是來與臺獨或黨外人士較長短的。無論政府以家長自居或公僕自居,都必須心平氣和而不可緊張;必須研究疏通培補的內科藥方,而不可使用求一時之快而有後遺憾的外科手術。……」
「民國十二年蔣渭水先生等發起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日本以治安警察法為名,禁止設立;蔣渭水、蔡培火等赴東京請願,在東京台灣雜誌開成立典禮。日人於是年冬在台舉行大檢舉,被扣押者四十一人,被傳訊者三十五人。翌年舉行公判,檢察官認為叫囂『民族自決』是一種叛逆之罪。十三年宣判,十四年上訴駁回,被告十八人中最高處刑的蔣、蔡二人徒刑六月,蔡惠如五人四月,王敏川三月,鄭松筠等十人罰款日金百圓。這不能不說是日本人「聰明」之處,這使他們統治台灣直至戰敗之時。」
──見《中華雜誌》第198 期〈論高雄美麗島暴力毆傷憲警事件〉
曠野之聲(教會公報評論):
「據各大報記載,幾乎所有的被告皆歷歷指證,在偵訊期間,被長久隔離,並被作肉體或精神上之刑求。其方式有:腳鐐、抓頭髮撞牆、毆打身體、吃塩水飯、欺騙恐嚇(如再抓家人、拋海、打死等等),不眠不休疲勞審問,甚至有下體受傷者(有血褲為證)……等等,七十二般武藝樣樣出籠。讀此新聞,許多人不禁泫然而淚下,為何同胞中有如此殘忍之獸行乎? 」
「雖審理之法官明言調查刑求真相,然司調局一紙公函謂查無此事,此乃類似請考試作弊之學生徹查自己是否有作弊一樣,其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見《教會公報》
美國國務院:
「我們非常關切由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高雄事件所引生的情勢,這個事件導致八人以叛亂罪受審並判刑。」
「我們希望這不表示已經在近年在台灣獲得進展的政治自由化過程的中斷。我們的主要興趣在於看到前述的情勢以一種可以促進台灣島內部穩定與人權的方式解決。」
──見69 年4 月23 日《中國時報》
美國眾議院人權小組:
「一、多數台灣人參與政府的程序的開放, 由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美斷交)而中止,這種開放的程序應予重建並鼓勵!
「二、由於政治及社會一般行動而在軍事法庭被控告的平民,應由公開的司法審判來處理,並對被告家屬及法律顧問人員公開。
「三、對於宗教自由的限制問題,應以建設性的態度處理。」
──見69 年5 月29 日《聯合報》
美國參議員甘迺迪的聲明摘要:
「台灣民主運動政治自由化本有進展,但自中美斷交後,國民黨走壓制路線,使民主運動受挫,而導致十二月十日高雄事件的發生。」
「台灣治安當局在事後逮捕行動中,其中有些人根本不在場,同時還停刊了某些雜誌。」
甘迺迪對高雄事件被捕者在羈押期間所受虐待感到不安,尤其對家屬受到騷擾亦感不安。他認為:
「八名主嫌犯以軍法起訴之罪太重,對台灣民主運動有不良影響,可能會影響到美國與台灣間關係的未來。」
「美國應該運用影響力,來鼓勵在台參與民主運動的人,有重新再生的機會,美國此刻運用此影響力為時並不晚,而不應讓台灣採取高壓統治的趨向。」
「聽說林義雄的母親是在他與日本某一人士通過電話,談起有關林義雄在監牢中曾被刑求的九十分鐘後遇害。」
「希望高雄事件所有被捕者,都應釋放,或僅受到最低限度的懲罰。所有被起訴者都應由民事法庭儘快予以公平審判。
「台灣必須不要會錯意,美國對其出售武器,並非表示對其壓制措施之讚許。」
──見5 月8 日《中國時報》__
邱池(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
丘池在二月十三日的信中說的要點是:一、他已立即要求國務院和美國在台協會採取適切行動,確保被捕人士之釋放。二、對台灣當局違背言論和集會自由正式表示不滿,並將繼續努力,直到情況解除為止。三、他個人特別關心黨外人士被以「叛亂」罪偵訊,他希望他們獲釋,並由普通法院審理。
──見69 年4 月13 日《中國報導》
貝克(美國參議院共和黨領袖):
貝克在二月八日信中說,國務院已保證繼續注意台灣事件,並說,美國駐台官員已一再向國民黨政府表示,美國堅持台灣關係法案第二條第三款,並將對大審密切注意。他本人將密切注意情勢的發展。
──見69 年4 月13 日《中國報導》
白逸文(世界長老教會聯誼會秘書長):
「此次我們是因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高俊明博士於一九八○年四月廿四日被捕一事而來。高俊明博士在基督徒世界中是信眾所皆知的牧師,他因記著在他日常生活中實踐我們的教主耶穌基督的教訓,即祂的門徒應幫助那些處於患難、需要中的人,被稱為負責任的牧師。他以其活力和遠見,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服事,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位誠實、正直、廉潔的牧師。」
──見《台灣教會公報》第1472 期
克拉克(美國前司法部長):
「本人籲請抗議台灣當局,對尋求享有基本人權的溫和反對派實施的鎮壓。」
「世界輿論界應該獲知,在台灣蠻橫地使用戒嚴法直接針對溫和的反政府份子。」
「高雄事件的被告由於企圖享受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與結社自由等基本人權而被提起公訴。」
──見69 年3 月13 日《自立晚報》
第貳篇 人權
一、真理愈辯愈明
去年十二月高雄事件發生後,全台灣的報紙、雜誌、電視、廣播等大眾傳播界,掀起了一陣對「美麗島」極盡醜化能事的報導與評論。雖然期間也有不同方向的報導,但是數量極少,而且通常僅在不顯眼的地方出現。
真理是愈辯愈明的,一件事情是非曲直,必須經由不同意見的雙方,機會相等地說明與辯論,真相才能大白。一面倒的輿論,使人無法判斷何者為是,何止為非。
高雄事件是三十幾年來,台灣所發生的最大政治事件。為了使大家對高雄事件的真相與是非曲直,能有較正確的了解,我們謹將原來出現在不顯眼處的...
推薦序
本集導讀
筆者一生有多種不同經歷。1959年7月員林高農畢業,同年9月檢定國民學校初級級任教師及格,即擔任溪湖鎮媽厝國小教師。1968年4月參加初中國文科教師檢定及格,同年8月擔任員林鎮明倫國中教師兼教學組長;12月高等考試觀護人再及格,1971年11月分發基隆地方法院擔任觀護人;觀護人工作一樣是教育工作。1986年11日翁金珠當選第一屆增額國大代表,因觸犯「煽惑內亂罪」喪失觀護人工作、又坐牢三年六個月後失業的筆者,只好擔任她服務處主任。然而1991年8月意外獲台北縣尤清縣長聘為台北縣文化中心主任,1997年1月退休。
而2000年5月擔任國史館主任秘書,2002年擔任台灣文獻館館長,至2006年7月屆齡退休;退休先經營賽凡提斯咖啡店,再當職業媒人至今。在每個階段都寫了一些跟教育、觀護相關文章,均見於本書第壹類「教育.觀護」。本書《劉
峯松全集(3)》已編輯完成,但清理書房、「翻箱倒櫃」之餘,竟發現還有不少攸關人權的舊作,即本應收錄於全集(1)、《堅持走對的路》及(2)、《重返歷史現場》,現在只好放入本集第貳類,庶免遺珠之憾。而為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的栽培提攜,所撰相關文章再列於本書第參類。
茲把以上五十一篇文章, 共分三大類, 即「教育. 觀護」、「人權」和「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分別說明如下:
第一類的第一篇,是一篇長篇大論。筆者擔任明倫國中教師兼教學組長時,有感於不但小學升原來初中,惡補嚴重,即國中升高中,惡補亦一樣嚴重,所以1970年底主動提出長達一萬六千餘言的〈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問題之研究〉,寄發各報社、各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專家,獲得甚大迴響。翌年一月十九日蒙教育廳潘振球廳長召見於中興新村。召見後頗賞識,即電告彰化縣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許智偉副主任,並囑立即前往拜會;拜會時也是備受禮遇,當時才卅歲的筆者,引為莫大榮耀。現在已離開教育界達半世紀,不知道該文對當時或之後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辦法有無直接或間接影響?但發現目前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辦法採用國中兩次基測,並以推甄、登記方式入學,其精神或作法,是否與筆者當時提出的入學辦法雷同?值得對照比較。
從第二到第十一篇,是投入觀護工作所寫。喜歡寫作的筆者,1974年5月主動為基隆地方法院撰寫《我國觀護制度之現狀調查與發展建議》,出版後深受當時李鐘聲院長嘉許,翌年3月29日推荐給基隆市救國團,獲頒該市「六十三年優秀青年」,接受表揚。同年7月1日調至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直到1980年11月因競選彰化縣國大代表,觸犯「煽惑內亂罪」、翌年3月8日入獄,才結束七、八年的觀護人生涯。
與觀護工作相關的文章,有〈請注意「離鄉少年」問題〉、〈少年虞犯及不良行為問題〉、〈介紹「台北地區宗教團體協助法院觀護工作委員會」〉。另有一篇演講稿〈現代生活應有的態度〉、一篇被採訪報導〈社會結構劇變,道德觀念式微,青少年問題亮起了紅燈〉。至於出獄前後也寫了〈誰是孬種?〉一文,此文有趣、又有嚴肅的一面,可窺知台灣在戒嚴時期連教育界都同樣出現怪現象─「警總可怕,聞之色變」。筆者服刑期間所寫的《台灣社會檔案─黑獄螢光》(1985年6月,台灣文藝社出版),其實就是擔任觀護人的一些回憶,內容更多,但依例不再編入本書。
1966年9月發表〈史維徹評傳〉於第十六期《現代國家》雜誌(按:已收入《史維徹基金會論文集》及《劉峯松獄中書信─黑獄陽光》),而擔任觀護人期間,經好友張良澤教授介紹認識文壇大老王詩琅先生,晚年才獲悉他曾為筆者寫過一篇〈台灣的史維徹─劉峯松先生〉,即把筆者所從事的觀護工作跟到非洲行醫的人道主義者史維徹相提並論。至於筆者也為他寫過〈台灣大老王詩琅先生〉、〈向王老伯祝賀〉及〈給台灣大老的一封信─敬悼王詩琅先生〉,以上四篇均收錄於此,以資紀念。
離開觀護人工作後,也寫過幾篇鄉土教育與社區營造的文章,其一、〈殖民地時代的台灣鄉土教育〉,內容介紹日人殖民台灣時,他們怎樣推動台灣在地文化、怎樣讓台灣小朋友認識自己的鄉土;反觀台灣在1945 年被「祖國」光復後,「祖國」政府怎樣重視「祖國文化」、又怎樣忽視台灣在地文化,對照起來令人汗顏。其二、〈共同營造新社區〉一文,為自由時報「打造城鄉新風貌」專題之一,是張瑞楨記者的採訪稿,內有筆者的一些觀念。其三、〈故鄉的魅力─談社區總體營造〉,是筆者應埔心國小梁瑞興校長之邀,對該校教職員的演講稿。篇數不多,請惠予指教。未列入上述部分,但多少跟教育相關的,有筆者就讀文化大學夜間部法律系時,發表於《法苑》系列的〈非婚生子女之法律問題面面觀〉;有發表於《彰化人雜誌》的〈我們犯了輕忽兒童生命的罪〉;有為洪金珠女士所著《夢之棲家─無蝶庵的慢活世界》一書所寫的後記及為台灣所寫的〈從天空看台灣更漂亮〉,都值得一讀。
此外,回應潘稀祺牧師大作〈獻給理髮師阿爸〉,寫了〈家世是算不清的糊塗帳〉,發表於台灣教會公報。而一篇演講綱要:〈活著,可以輕鬆一點〉及幾篇小品:〈台灣價值〉、〈改變台灣,這本書跨書第一步!─《台灣人在眷村》讀後感〉、〈再讀「亡妻記」一次〉,都請一併指教。至於另放一篇〈豐富的痛苦─「劉峯松部落格」導讀〉,可視為筆者一生的寫照或「總論」,請瞄一瞄。
最後附幾首小詩─〈李梅樹之歌〉,是為三峽知名畫家李梅樹紀念館成立,所寫的。〈真情的歌詩〉、〈台灣是咱的原鄉─櫻花鉤吻鮭之歌〉及〈彰化逐項好三字歌〉,都是筆者填詞,而由筆者長子、也是作曲家劉學軒作曲的翁金珠競選歌曲。另外,〈山戀─敬獻「G 哥」吳季芸小姐〉,是獻給素不相識、却十分可敬的「G 哥」吳季芸小姐;她為實現理想,竟在攀登玉山時失足墜谷了,令人敬佩又惋惜。
第貳類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筆者在美麗島事件後雖然如「驚弓之鳥」,不過因特別關心時事,悄悄整理了兩篇文章,一為〈真理愈辯愈明〉,把當時國內外為美麗島事件仗義執言人士所做的評論,彙整成篇;一為〈高雄事件後一年災變記〉,即悄悄搜集整理事件後一年台灣所出現的各種天災、地變、人禍,以備執政者警惕。第二部分,1988年黃華、鄭南榕發起「新國家運動」,筆者發覺台灣人正在做「大夢」了,所以寫〈台灣人的大夢〉;同年9月12日至25日,筆者因擔任民進黨中執委,隨團旅歐,返國後寫了〈台灣獨立會得到國際承認嗎?─民進黨訪問團的一項重要收穫〉,相信是一篇重要文獻。最後放入〈參加「台灣藝術文化自主性的建立與前瞻座談會」發言稿〉。
坐牢時寫於監獄文章,大部分經獄友李敖大師以特殊管道送出,並發表於他的《萬歲評論》,後收錄《黑獄螢光》、《黑獄風光》等書,但仍有數篇未收入,如〈礦工血淚〉、〈台灣滅敗有跡可尋1661〉、〈台灣滅敗有跡可尋1683〉、〈當車中擁擠的時候〉、〈都是鴉片惹的禍〉等,也藉此機會放於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是筆者於1986年加入「編聯會」(全名為「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即民進黨派系「新潮派」前身),擔任人權組長,經常撰稿,今仍留有〈黨外編聯會的團結聲明〉、〈政綱〉及為幾位出事的黨外人士—陳文輝、方朝全、陳英華發表的聲明:另有為白雅燦寫〈給蔣經國總統的一封公開信〉。以上均底稿、未發表,但相當珍貴。
除上述三部分外,又收錄〈解決公害問題的總關鍵在政治〉、〈二林蔗農事件的世界潮流與殖民統治歷史背景解構〉二稿。
第參類為「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該感謝的家人很多,但留下的文字只有兩篇,一是坐牢時,《關懷》雜誌派人探訪家母,發表〈周碧桂─劉峯松之母〉,內容提到:「記得前年三月峯松被收押時,媳婦翁金珠不敢馬上告訴我,一兩天後才知道消息。我的心臟不好,一聽到壞消息,就心跳加速,心口發痛……。」筆者真是一位不孝子,現在重讀此文心裏還是很難過。另外一篇是為母親寫的悼文─〈一代美人 香消玉殞─悼念劉周碧桂女士〉。
恩師部分寫過兩位,一位是〈趙鏞老師─我們一生的典範〉;一位是潘星照老師,寫〈一個老唐.吉訶德和他年輕時代追老婆的秘辛〉。前者為初農導師,後者為念台中師專進修部時的班主任、同時也是當時彰化縣政府的教育科長,後來當過鹿港高中、員林高中校長。這兩位恩師外,雖未撰專文,却有很懷念、很感謝的,他們都對我影響深遠,如偷偷地塞給我《毛澤東評傳》的張緒通老師、傳福音給我的張煥文教務主任和黃良弼導師、告訴我「你入黨審查未通過」的何炎輝訓導主任……。
筆者坐牢時傳來呂英明校長逝世的噩耗,曾寫〈記一所自由青年的搖籃─員農,為悼念我敬愛的呂英明校長而寫〉,已發表於1985年10月出版的《黑獄風光》,並收錄2003年3月母校《荏苒六十週年紀念》,此處不贅。而同年3月母校出版《生命力》專刊第一輯,有一文介紹筆者─〈尋找自己的優點,走自己的路〉,則收錄。另在2013年母校《創校七十週年紀念特刊》,收錄筆者〈從種地瓜談起─回想六十年前母校生活的種種〉一文,亦收入本書。最後收入一篇〈享受痛苦的過程〉。筆者有一天傍晚到母校操場散步,剛好遇到夜間部學弟妹舉行升旗典禮。典禮結束循例由邱主任訓勉一番,這一段訓勉,真是令人感動萬分,筆者回家即撰此文。在現代工商社會,母校會培養出農夫才稀奇!但能夠培養出生活哲學家,應該就不稀奇了,我想。
本集得以順利出版,除感謝各報刊雜誌同意登刊或邀稿外,也要感謝以前讀過的讀者、採訪的記者,以及提供撰寫與發表機會的親友。本書援例感謝愛妻翁金珠的美編,林秋萍、郭淑娟兩位小姐的行政協助,暨財團法人拓展文教基金會處理出版事宜外,更衷心感謝國家人權博物館與江春浩、陳倉銪、林○○等先生贊助經費。
本集導讀
筆者一生有多種不同經歷。1959年7月員林高農畢業,同年9月檢定國民學校初級級任教師及格,即擔任溪湖鎮媽厝國小教師。1968年4月參加初中國文科教師檢定及格,同年8月擔任員林鎮明倫國中教師兼教學組長;12月高等考試觀護人再及格,1971年11月分發基隆地方法院擔任觀護人;觀護人工作一樣是教育工作。1986年11日翁金珠當選第一屆增額國大代表,因觸犯「煽惑內亂罪」喪失觀護人工作、又坐牢三年六個月後失業的筆者,只好擔任她服務處主任。然而1991年8月意外獲台北縣尤清縣長聘為台北縣文化中心主任,1997年1月退休。
而2000年...
目錄
本集導讀
第壹篇 教育.觀護
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問題之研究
二、 請注意「離鄉少年」問題
三、 少年虞犯及不良行為問題
四、介紹「台北地區宗教團體協助法院觀護工作委員會」
五、現代生活應有的態度(台北市立實踐國中演講稿)
六、社會結構劇變,道德觀念式微,青少年問題亮起了紅燈—蘇柏淞、邱麗珍採訪稿
七、誰是「孬種」?
八、台灣的史懷哲(一譯「史維徹」)─劉松先生(王詩琅撰)
九、臺灣大老王詩琅先生
十、向王老伯祝賀
十一、給臺灣大老的一封信─敬悼王詩琅先生
十二、殖民地時代的台灣鄉土教育
十三、共同營造新社區 官民理念缺交集
十四、故鄉的魅力─談社區總體營造(埔心國小演講稿)
十五、非婚生子女之法律問題面面觀
十六、我們犯了輕忽兒童生命的罪
十七、無蝶vs 梭羅─《夢之棲家─無蝶庵的慢活世界》後記
十八、家世是算不清的糊塗帳
十九、活著,可以輕鬆一點(彰化師大演講綱要)
二十、「台灣價值」
二十一、改變台灣,這本書跨出第一步!─《台灣人在眷村》讀後感
二十二、再讀〈亡妻記〉一次
二十三、豐富的痛苦─「劉松部落格」導讀
二十四、詩歌五首
二十五、從天空看台灣更漂亮
第貳篇 人權
一、真理愈辯愈明
二、 高雄事件後一年災變誌
三、台灣人的大夢
四、台灣獨立會得到國際承認嗎?─民進黨訪問團的一項重要收穫
五、參加「台灣藝術文化自主性的建立與前瞻座談會」發言稿
六、礦工血淚─給翁金珠的一封信
七、台灣滅敗有跡可尋1661
八、台灣滅敗有跡可尋1683
九、當車中擁擠的時候
十、都是鴉片惹的禍
十一、選翁金珠的道德意義(李敖撰)
十二、黨外編聯會的團結聲明
十三、政綱
十四、為陳文輝等選舉事件
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反政治迫害嚴正聲明」
十五、黨外作家編聯會對方朝全被捕事件的緊急呼籲與聲明
十六、好人受審,公道何在!─黨外編聯會支援陳英華先生聲明
十七、給蔣經國總統的一封公開信
十八、解決公害問題的總關鍵在政治
十九、二林蔗農事件的世界思想潮流與殖民統治歷史背景解構(綱要)
第參篇 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
一、 周碧桂女士─劉松之母(關懷雜誌採訪稿)
二、 一代美人 香消玉殞─悼念媽媽劉周碧桂女士
三、趙鏞老師─我們一生的典範
四、一個老堂.吉訶德和他年輕時代追老婆的秘辛
五、尋找自己的優點,走自己的路(校刊報導)
六、從種地瓜談起─回想六十年前母校生活的種種
七、「享受痛苦的過程」
本集導讀
第壹篇 教育.觀護
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問題之研究
二、 請注意「離鄉少年」問題
三、 少年虞犯及不良行為問題
四、介紹「台北地區宗教團體協助法院觀護工作委員會」
五、現代生活應有的態度(台北市立實踐國中演講稿)
六、社會結構劇變,道德觀念式微,青少年問題亮起了紅燈—蘇柏淞、邱麗珍採訪稿
七、誰是「孬種」?
八、台灣的史懷哲(一譯「史維徹」)─劉松先生(王詩琅撰)
九、臺灣大老王詩琅先生
十、向王老伯祝賀
十一、給臺灣大老的一封信─敬悼王詩琅先生
十二、殖民地時代的台灣鄉土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