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從中級進到中高級,對許多考生來說一直是個不小的門檻。若就考試內容而言,出現中級所沒有的題型,考生因而熟悉度和掌握度不夠,是其中一個因素。進一步就題型而論,閱讀測驗中的語言結構題是難點之一,其考點有幾類,一是考格位標記,二是考代名詞的形式(主要是格位),三是考連接詞(判斷前後子句之間的邏輯關係),四是動詞的詞形變化(如動詞焦點/語態變化或者時貌語氣的構詞)。整體看起來,第四類占的比例較多,而且似乎也是考生在準備上較難找到著力點突破的語法點。
針對上述第四類,歸結起來,具體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所考的關鍵動詞詞根雖在學習詞表範圍內,但學習詞表本身只列某一形式(多半是作為citation form的主事焦點及/或主動語態),而上課教材(如《九階》、《生活會話篇》、《文化篇》等)雖可能出現動詞焦點或時態的變化形,卻常因教材本身在設計規劃上的考量而散見各處,詞表中未必有統合性的條列整理。其二,新版學習詞表固然增列分級,可惜有一個小缺憾,那就是缺乏與詞條相關的例句,因而無法提供考生該詞條用法的指引或參考。我們知道就句子層次來說,謂語/述語(predicate)是核心,尤其是動詞,不僅決定名詞或子句的數目和語意(論元結構〔argument structure〕),而且以臺灣南島語的句法特色來說,動詞的焦點形式也決定了格位標記(case markers)的使用和代名詞形式的選擇。一言以蔽之,格位和動詞焦點是初階學習者進到中階要攀上的大山。由以觀之,解決了第四類的問題,同時也一併解決了第一、二類的考點;換言之,學習者或考生在掌握動詞焦點的同時,也應當學會其名詞論元搭配什麼格位標記,可以以何種形式的代名詞取代之。
以上也是我們規劃這本動詞手冊的初衷,期盼能具體提供一種補充講義,針對學習族語動詞所遭遇的瓶頸,從旁協助和陪伴想要通過中高級的考生。是以,本書從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布的新版學習詞表出發,因為學習詞表是許多考生必讀的詞彙表,也是族語認證測驗明定的出題範圍憑依之一。我們知道,學習詞表所收錄的動詞詞條高達483個,廣泛分布在20類之多(詞表類別有36種)。本書囿於時間與經費,雖僅能擷取其中的20 個動詞詞條,且只以五種族語為例,來列出衍生形與相關之例句,惟願本書搭建出一個架構,待日後繼續撰寫滿全,抑或能拋磚引玉,作為其他族語發展相關族語認證測驗補充教材的參考。
本書的完成是高雄師範大學語言與文化學士原住民專班大三學生透過修習2022年春季開設的「原住民族語教材編寫」課程,集體合作努力完成的心血結晶。學生們的族裔語言(heritage languages)有Farangaw Amis(馬蘭阿美語)、宜蘭Squliq Atayal(賽考利克泰雅語)、排灣語(北排、中排、南排、東排方言)、高雄Isbubukun Bunun(郡群布農語)、Vedai Rukai(霧台魯凱語),因此本書就是立基於這幾個語言。參與出版的同學們懷著對自己族語的使命感,在極有限的時間內一邊吸收語言學知識,一邊應用所學撰寫的衍生形與例句並向部落長輩及老師請教。
以下簡要說明本書的規劃與內容要點:
一、首先是選詞考量。本書定睛在前述第四類考點,因此詞彙以具有兩個以上的焦點形態的動詞為優先,而這自然會聚焦在及物(transitive)動詞(帶兩個論元以上的動詞),而不會是典型的一元/不及物(one-place/intransitive)動詞。以此,就單個詞條而言,除了先列出其詞根或基本(使動)詞幹形,衍生形的排列以基本的焦點形為優先,其次再列出使動形(可能是其一或其二種焦點變化),最後是和動詞焦點詞綴有關的名物化;限於篇幅,本書每一詞條至多列出四種衍生形。
二、既然本書的要旨是希望能輔助考生通過中高級,因此選詞自然以中高級詞彙為優先,而且礙於本書只處理學習詞表中的20個動詞,因此我們盡量在20類中都選到一詞,以求類別的均衡和涵蓋度,同時考量動詞分類的代表性,因此本書不僅收有二元(two-place/dyadic)動詞,也收有三元(three-place/triadic)動詞,還考量詞彙的文化意義,因此我們決定將學習詞表僅分有類別但未實際收錄成詞條的「狩獵」一詞編寫進來。
三、關於全書詞條主目之間的排序。除了學習詞表原序號,我們同時權衡詞條之間的語意關聯性、構詞關係以及族語認證分級,例如「吃」的序號雖後於「餵食」,而且前者是初級詞彙,後者是中級詞彙,但就幾個族語的構詞來說,後者是以前者為詞根加綴而成,而且兩者有語意關聯性,所以我們將「吃」排於「餵食」之前,而且讓兩者緊鄰。
四、我們將例句切成四行:第一行是現行通用的族語書寫形式;第二行是分析行,主要是將族語按照構詞進行切分,因此不一定和表面的語音形式或第一行的書寫形式一致;第三行是針對第二行的每個詞素(morpheme)逐一進行語法註解與分析,很多是參考2018年由原民會出版的幾個族語的《語法概論》或其他相關專書及論文(詳見書末參考書目);第四行是該例句的漢語直譯。這裡要特別說明的是,某些術語為求本書呈現上的一致性,並不一定完全按照個別《語法概論》所用的術語,例如本書泰雅語部分所標註的「參考焦點」即是《語法概論》中所稱的「周邊焦點」等。
五、每條詞項內,詞根和其衍生形之下都針對詞類、論元結構、語法關係、格位進行標註,而且每個衍生形還標註及物性以及是否收錄於學習詞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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