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很少笑。就算笑,也只是嘴角微微往上揚,隨即回復緊抿著嘴,一臉嚴肅的模樣。
第一次(透過電視螢幕)見到他,是二○一八年八月八日臺灣高等法院做出無罪判決那日。他在親友律師團的簇擁及周遭熱烈的歡呼聲中,緩緩從法庭走出來。一路上有人向他恭喜,他馬上鞠躬道謝,有人想跟他握手擁抱,他亦一一回禮。但我注意到,他的臉上沒有笑容,一點都沒有。
「你現在有什麼感覺?」記者把麥克風遞向他。
「什麼感覺?」他眨了好幾次眼睛,像是努力克制情緒,發出顫抖的聲音:「說真的,我高興不起來。我是個清清白白的人,煎熬了三十二年,講良心話,已經太晚了。想起這件事,我還是會掉眼淚,我的心非常痛,真是把我的人生都毀掉了。」
分明該是歡欣鼓舞的時刻,為什麼他沒有應有的興奮,反而是黯然?這個畫面成為我最初的疑問,也成為撰寫此書的叩門磚。
原本我以為,只要把案件始末原原本本的寫出來,就是個很好的故事了。沒有想到,待真正開始動筆了,才發現這是件很難讓人相信、進而引起共鳴的案子。
說起來,這是個不合邏輯、充滿漏洞的故事,若是寫成劇本搬上銀幕,肯定會噓聲四起,罵聲不斷吧。那時蘇炳坤事業頗為成功,何苦冒那麼大的風險去搶銀樓?他與「共犯」郭中雄早已翻臉多年,互不往來,怎麼可能合作搶劫?郭中雄坦承是被警察刑求才亂咬蘇炳坤,為何檢察官與法官都置之不理?銀樓老闆分明否認搜到的金飾是他的,警方是基於什麼理由仍執意聲稱是贓物?更令人不解的是,一起疑點重重、破綻百出的案子,為何連續聲請四次再審與四次非常上訴,都沒有辦法翻案?
這起案件赤裸地揭露了昔日司法系統的沉痾,包括任意指控、嚴刑逼供、調查粗疏、自由心證寬鬆、有罪推定的偏見;面對有疑慮的案件,法院多半沒有勇氣推翻前審的判決,只能像皮球般把案子往下個階段踢。這樣的辦案過程,光是想到就讓人膽顫心驚。
時至今日,只要打開記憶的閘門,蘇炳坤總是緊鎖眉頭,不曾流露洗刷冤情的喜悅。是啊,花了這麼多年的時間,證明一件自己沒做過的事,就算司法還他清白了,又有什麼值得高興的?
蘇炳坤的不甘與不滿,固然是刑求與冤屈所帶來的恥辱,但我總以為體制的噤聲不語,才是讓他困在循環的哀傷與憤怒裡的主因。
蘇炳坤說過:「全新竹都知道我是無辜的,只有法官不知道。」起初我不太明白是什麼意思,直到對案情有了更多認識,才知道原來早有法界人士聽聞此案,或許是為了避免尷尬,或許是為了免除責任與痛苦,多半選擇噤不作聲。
這就像房間裡明明有隻大象,龐大到讓人無法否認,忽視它就在那兒,就是沒人談論,假裝它並不存在。
只要願意睜開眼睛,人人皆可看到房間裡的大象,就算沒有人注意到,也絕對是故意迴避,若不是故意不看,就絕對看得到。忽視大象,就是忽略顯而易見的事實。
蘇案正是如此。有很長一段時間,大家避免(或拒絕)提及蘇案,而且不只是迴避討論,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迴避。蘇炳坤無罪的事實鐵錚錚地擺在眼前,大家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卻沒人想多費唇舌,反正說了也未必被當成一回事,還可能被視為麻煩製造者。
沒有人想面對體制可能如此泯滅人性,行使暴力,入人於罪。這實在是太沉重了。
真相的頭號敵人,往往就是沉默。蘇炳坤無罪的證據鐵證如山,不容辯駁,知情者卻置若罔聞,假裝沒這回事。就像沉默的藍牆(Blue Wall of Silence),團體內部不會匯報彼此之間的過失、罪行或不當行為,若是同僚的罪行被調查了,其它成員會聲稱沒有看到或毫無所悉。這是自保的手段、更是對團體效忠的象徵。這是一種系統性的沉默。
沉默足以造成各式各樣的扭曲,記憶的扭曲,道德的扭曲,人性的扭曲。我可以想像長年處於這樣的氛圍,蘇炳坤猶如身陷沉默的迷宮,遍尋不著出口,只得自尋出路,即使他要走的那條路上,沒有任何人。
冤案未必是運氣不好,而是來自失控的系統與沉默的體制,在看似理性客觀的推敲之下,反映出蒐證過程的重重疏失。即使狀況不明,情勢險峻,蘇炳坤從來不曾棄守投降,在一片荒蕪中努力尋找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經過三十多年的奮戰,他終於推倒了裝聾作啞的司法壁壘,證明了自己的無辜,只是那個時代,那個體制,已經毀了他大半個人生。
他被指控為搶劫犯,事實上是他的人生被司法體制搶劫一空。
痛苦有很多種,而最深的痛苦是說不出來的。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蘇炳坤總是很少笑,而且就算是笑,也只是禮貌性的微笑,笑容裡含著難以掩蓋的滄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