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門
1、
那是一段很艱難的日子,該是我人生的低點,艱難的日子通常陪伴着屈辱的日子。
艱難加上屈辱,那就真的不是人過的日子了。
我當時在一家紙品廠做事。做的是雜工的工作。從此我就徹底明白了做雜工的含意。
工廠裏的一切雜活都得做。最繁重的是封箱。即是把製成品裝進一個又一個紙箱裏。最忙碌的時候,真的是忙得透不過氣來。
年紀輕輕的,就做這種賣力氣的活兒,前景暗淡得叫人抬不起頭來。
不過後來發生了一件事,真的把我壓垮了。
有一次,老闆叫我跟他一塊兒出去。那就不是做廠裏的事,而是當奴僕那樣使喚了。大概是要給他家裏搬運些甚麼東西了。他看中我高大,有氣有力。
我們是一起坐私家車出去的。
我年輕,不懂那麼多禮節。
我打開了後座的車門,就鑽了進去。
老闆臉色嚴峻,站在車外。隔了好一陣,他低着頭伸進車廂內。
他對我說:「你打開後座車門,這第一步你做得對,但不是你坐進去,你應該在車門外恭候,讓我坐進去,你懂得嗎?你要坐,就坐到前座。」
我聽了,乖乖地出來,照着老闆的吩咐,恭請他坐了進去。
當時,我沒有怎麼特別的感覺。
要說感到震動的話,是在過後。
突然省悟到,原來,我是如此低微。
我真的像一張白紙,上面還沒有塗上甚麼。我也還沒有想到要在上面塗寫些甚麼。這是一個人完全沒有心理負擔的時候。突然,老闆粗暴地在上面劃上了些甚麼。我也沒有認真去看。後來,掃了一眼,原來上面寫着「低微」兩個字。
我做着賣力氣的低微工作,領取低微的工資,毫無前景。我這樣的境況,這樣的地位,就叫做「低微」。
有了這點認識,我的心情就失去了平衡了。
我本來是心平氣和的。老闆把那層薄薄的紙,不留情面給劃破了。
真的很痛很痛。
很多人有這樣的經歷和感覺嗎?
很微小的事,但可以把你刺傷,傷痕留下了一生一世。當然,這也是自己很脆弱很容易受傷的緣故。
我不記得我是怎樣終於應付過去的,那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這樣的事情最好忘記。我像所有怕痛的人,努力把傷痛的事情都忘光。
看來也真的忘光了。
但人生會有巧遇。這樣的巧遇應該很少。遇上這種巧遇的人,是有幸還是不幸呢?這個問題我自己也答不上。
應該說,這樣的巧遇再也不會讓我感到傷痛,但仍然有種恍似傷痛的感覺。
我去臺北辦點事,因為人生路不熟,也為了方便,我出入總是搭出租汽車的時候多。
有一次,我從下榻的酒店出來,正準備打開出租汽車前座的車門,突然,另一隻手更快,伸向後座的車門。我在剎那間只感到有點憤怒,其實也有點奇怪,有誰在跟我爭搭出租汽車嗎?
不是沒有試過這樣的經驗,只是沒有遇上這樣的搶搭方式,沒有這樣離譜。
這個時段,真的沒有這個必要。此刻搭出租汽車完全沒有難度。不是還有多輛出租汽車在酒店外輪候搭客嗎?我側頭一望,只見那個人一隻手開着後座車門,另一隻手臂伸出,恭敬地做了個「請」的手勢。我恍然大悟,他請我坐進後座。後座才是我該坐的地方。這樣做無非想討點貼士吧。
我不禁一呆,我這一呆產生了一個我意想不到的效果,就是容我有點時間去觀察那個為我開車門的人。
時間真的是倒流得飛快,快得立即就到了幾十年前。原來,即便過了幾十年,要認出一個人也不難,只要你記得了他的某一個特徵,一個你很難忘懷的特徵。
不過當時我不信。我不信世間真的會有這樣的巧遇。
而且,我想,幾十年前他已富有,現在理應更富有了。
我曾聽說過,老闆在臺灣也有業務。
但我看到的,確實是這樣一對鼓起的眼睛。這是我以前那個老闆才會有的。
幾十年前,我坐進汽車的後座,看到的就是一對格外鼓起的眼睛。眼色裏的威嚴,以及這對眼睛的主人跟着所說的一番教訓的話,讓我乖乖地從後座鑽了出來。那時他站着,我坐着,格外感到他高高在上。
現在,我們的位置似乎對調了。
原來,我的個頭比他高出了不止一個頭,加上他作了個請的姿勢,側着身子,就更顯出我比他高得多了。
鼓起的眼睛溢滿了討好的笑容。
他應該很肯定,他這樣做,我會很受用,很高興。也許他對別人作出同樣的動作,較容易得到較多的貼士。
但我突然像被刺痛了一下,而且就像真的被刺痛一樣,我叫了起來。
「呀!你……」
我極力把自己的叫聲剎停,就像把一架開足馬力的汽車剎住一樣。這樣一來,聲音不免有點刺耳,怪異。
我不願意被人傷害,其實不論對方是誰,也不願意傷害他人。如果我讓他覺得我把他認出了,他至少會感到尷尬吧。
要是像奇蹟一般,他跟我一樣,很清晰地記起了幾十年前發生的事,記得站在他跟前的,就是一個曾經被他視為如此低微的人,在很多年後卻突然要為他開車門,是否會很受傷害呢?
而且,此時此刻,他的而且確,是出於對我的尊重。
自從很多年前的那次遭遇後,只要有可能,我都會選擇坐在前座。坐在前座讓我有舒服的感覺。人有怎樣的感覺,原來可能都有個別人無法知道的原因。
我喜歡坐在前座。有人會對我說,你喜歡看風景嗎?有人會對我說,坐在前座比較危險呀,但從來沒有人從尊卑這樣的角度來問我。
就在我呆立的時候,我再一次望着他鼓起的眼睛。
我十分相信,幾十年前,他認為後座應該是他坐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體現他的尊嚴、威權。
很明顯,他現在落魄了。
可是顯然,他對他的這種信仰看來依然沒有改變,只不過換了一個方式。在他為他人開車門,讓他坐到後座時,一定堅信,他這樣做,對方一定會感到很尊貴,很受用。因而,這是討好人的好方法。
也許,俗世的人都是這樣想的。
只是我有了那樣的經歷,想法就不一樣。
我不能這樣站着,像跟他過不去,對峙似的。
人有一種本能,會叫人在緊急時怎麼做。
我從錢包裏抽出一張紙幣。我本來是要抽出一張臺幣,但是,當我抽了出來的時候,發現是一張紅底的很奪目的一百元港幣。
我不是那麼豪氣。
但我來不及收回了,我把紙幣遞給他,我發現他細小的眼睛,發出光來。
我完全不知道是甚麼原因,總之,就在那電光石火之間,我對他眼神裏閃耀出來的光的含意,想出了種種可能性。
是他看到了港幣,而直覺地知道我是香港人?
是出於他貪錢的本能?
或者憑着我的一個手勢,他真的認出了很多年前的我?
不知怎地,我竟然有點慌亂了。
我一頭鑽進了車裏,前座。
鑽進前座,也是出於一種本能。
事後,我感到我這個出於本能的動作,做得太好了。一是保持了我的原則,二是,婉拒他的討好。
我聽到了後座的車門關上的聲音。
我在倒後鏡看到了一張模糊的迷惑的臉。
我相信我也迷惑。
幾十年來在他身上發生了甚麼重大的事呢?我沒有絲毫好奇心。
幾十年來我體味了人生,更加相信,一個人待人接物,應該謙卑。作為一個人很低微,也是很正常的。但是當被人蓄意貶低時,對自己的低微身分卻是會那麼介意。真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怎也不承認自己的低微。死也不會。
這樣的心態,我竟然無法改變了。
而他呢?卻似乎那麼甘心情願承認自己的低微。
這當中發生了甚麼事,又有怎樣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