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從筆戰看舊日期刊的價值
以前受香港藝術發展局資助整理《香港文學書目續編》的時候,看到有人評論,大意是:這些工作,弄個網頁整理就好了,何必資助這些計劃?我是參與者,當然生氣,但是究竟怎樣說明整理資料出版的意義呢?我一直想不通。但是,經過這些年的出版工作,尤其是這一本遲來的《文學小識》,倒覺得心中開始有了答案。
整理出版文獻資料,除了一些資料、數據,更重要的是看到每一個文化人在特定的文化場域如何寫作、研究,甚至與人爭辯。從這個角度看,整理慕容羽軍前輩早年的評論文章,其實可以看到有好幾個論戰圍繞著他和當時的文壇。當時的辯論過程是否有意氣之爭,也許可以作為茶餘飯後的文壇八卦,但今日時過境遷、人事滄桑已變得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討論的問題,都是認真地探討文學的某些概念。本文則以慕容羽軍經歷過的一場筆戰,研究當時的文學概念和文化場域。
這一場筆戰發生在一九五〇年代的《文壇》,分別是〈論偵探小說〉(《文壇》第135期,1956年6月)和〈武俠小說的存在與價值〉(《文壇》第181期,1960年4月),細看兩篇文章,論偵探的也在討論武俠;論武俠的亦兼議偵探。慕容羽軍在〈論偵探小說〉開頭就說:「一提起『偵探小說』。免不了使人有『卑之無甚高』之感,這是習慣使然,也是中國文壇之各類作家並未普遍發展和普遍提高每一類作品的境界有以致之。」可見,所謂通俗文學,當時人的概念就是用來消遣的,作者也未必覺得創作一部偵探小說是好光榮的事。回頭看當年的出版物,例如三毫子、四毫子小說,當中是有偵探這一類的作品,但作者的署名很多都是筆名。其中一個(當然不是唯一)的理由就是這些創作,上不了大場面,才不想給人知道。
所以,作者才要撰文扭轉大眾的觀念:
其實,偵探小說本身並沒有什麼值得非議之處,善於運用偵探小說的特性,也未始不是一種良好的教育工具,一如近日來有一般人非議連環圖畫一樣;不止我這麼想,許多人已經埋頭去做了,連環圖畫的壞處並不是因為它是「連環圖畫」,而是因為它沒有好的內容。有了好的內容,連環圖畫該不再是壞的東西了。同樣,有了好的內容,偵探小說也能成為好的東西。所以,我們看偵探小說的地位,必須先行改變固有的觀念,把這種觀念看做和其他的愛情小說也好,心理小說也好,都列為同一的地位,才不失為對文學的一種純正的態度。
慕容羽軍苦口婆心地說偵探小說「本身並沒有什麼值得非議之處」、「未始不是一種良好的教育工具」、「同樣,有了好的內容。偵探小說也能成為好的東西」,正正是因為當時社會的主流意見、甚至文學界内部的意見都覺得偵探小說「確實值得非議」、「教壞孩子」、「不是一個好東西」,才會不嫌麻煩,一再辯護。
當然以上的辯護,還需要一些實質的證據立論,因此下文才追尋源頭,說到中國偵探小說的產生原因:
我國古代的立法,沒有今天想得那麼週到,……因此,偵探的行為是由於法治和人權擴展了的國度或社會才感到需要,在這同時,偵探小說的滋長,便應運而生。
為某種文類尋找存在的合法性,本身正是因為它處於弱勢,須要訴諸權威,以鞏固它的地位。這些做法,本身沒有對錯可言,只要言之成理即可。回顧慕容羽軍的說法,這種對法治和人權的願景,既是挖掘古代中國人的文化潛意識,也是對當前社會現況的間接批評。
為偵探小說鳴不平之外,慕容羽軍在這篇文章卻忽然也說到武俠小說:
我國的偵探小說,深入的研究,多少是淵源自武俠小說,最少,也和武俠小說相通,這些現象,已經是近代的了……
偵探源自武俠,那既然偵探可登大雅之堂,更別說始祖的武俠小說了。這種說法,隱隱然為之後寫的文章〈武俠小說的存在與價值〉鋪路。
要了解這篇文章撰寫的原因,一定要熟悉當時文化界正在討論甚麼。文章刊登於一九六〇年四月,就在數個月之前,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八日,胡適在台北木柵的世界新聞學校演講,主題是「新聞記者的修養」,有一段厚偵探薄武俠的言論:
我們中國文學的唯一的缺點,就是沒有翻譯的最好的偵探小說。現在有許多報紙都刊武俠小說,許多人也看武俠小說,其實武俠小說實在是最下流的。偵探小說是提倡科學精神的,沒有一篇偵探小說,不是用一種科學的方法去求證一件事實的真相的。
這在當時是引起很多的討論。演講兩日之後,即十二月十日,金庸在《明報》就寫了一篇社評文章:〈最下流之胡適之〉,内容有一段非常激烈的言辭:
胡適之博士胡適之乎?……何以又適台灣也?原來在胡博士眼中,台灣非中國地也,乃美國地也。胡適之適台灣,非履中土,乃處於我祖宗老爺美國之偉大土地也。於是美國人送「我的朋友胡適之」以博士銜,有骨氣之中國人卻稱之為「最下流之胡適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