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從短篇〈一天〉和〈長廊的短調〉——看梓人早期作品的文字魅力和詩意風格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與文友編選的《香港短篇小說選(五十至六十年代)》,其中一篇是梓人的〈長廊的短調〉,如今已成為六十年代香港短篇小說的代表作之一。當年沒考慮加入作者介紹,所以對梓人的背景沒有深究,也沒有向他同年代的人打聽。後來,研究香港文學的人多了,對梓人比較詳細的資料也陸續出現,才對他了解多一點。簡單的說,他在五、六十年代時是文藝青年,多投搞於美援刊物《中國學生周報》,《海瀾》等。後來在律師樓工作,就寫得比較少了。(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發表在劉以鬯編的《香港文學》的兩個短篇《呯!》和《野馬》,但文字風格與早期已不一樣。)
最近在編《香港文學大系—小說卷(五十年代)》,也選了他的短篇。無論是之前和近期看他的一些早期小說,都有種看詩意散文的感覺(我不喜歡散文詩這個詞)。他早期小説的文字富魅力,描寫場景經濟簡潔,寫情感有藏而不露的含蓄,都是其優點。
那些早年的小說多涉及愛情,大都是當年流行的愛情故事骨架(他當年出過兩本「四毫子小說」的愛情小說選集),但文筆清麗,抒情意味濃。例如在〈一天〉中,他用「灰色的早晨」開始,同時讓文字噴射出一種灰暗心情的感覺:「於是,天空是灰色了,屋頂也是灰色了,彷彿整個宇宙沒有別的顏色;這樣的天氣巳經繼續了很多個晨早了。」即使有個孩子嚷著太陽出來了,敍事者還是困於灰暗的心情中:
雲縫中沒有漏出一絲光,那裏有太陽呢?灰色的雲塊只知道會集在天邊的一角,沉重的墮下,吞食了遠山,和山腰的矮樹;而空氣更加沉默了,樹葉靜止了它們之間的私語,枝頭一隻小鳥也沒有了。也許要下雨了。
梓人在中學時代已投稿於中國學生周報,很早就流露出文筆敏鋭,觀察入微的特色。而這種天份,對寫小說可說事半功倍。
〈一天〉刊於一九五七年二月一日出版的《海瀾》,全篇分為三個部份:早上、下午、晚上。三個小故事都是敍事者少年時期情竇初開的經歷。
開篇「灰色的晨早」,調子是灰色的,因為那是因失戀而緬懷愛情的故事。但敍事者沒有交代兩人之間確切地發生了甚麼事,只是用敍事者的哀傷結局來襯托曾經的美好。(當有一天,你發覺她開始不關懷你身心的健康;有一天,她第一次忘記了你的約會;又有一天,她的態度更加冷淡了;最後,她突然的拒絕你的手,拒絕了你奉獻給她的一顆心……)
坐在天主教堂的屋頂下敍事者,想到和愛人別離了,作者梓人為了加強那種灰暗心境的感覺,用了一個強烈的對比——他夢裏面的陽光:
是的,當陽光穿過每一扇彩色的玻璃窗,整個教堂散佈了光彩了,柔和的光吻每一個祈禱者的臉,飽和了彌撒樂的莊嚴。也有光滴在她底白色的頭紗上,和肩膊上;不經意的抬起頭,玫瑰色的臉頰是看見了。
但現實中的天主教堂內沒有陽光的投射,而在兩人的相處中,「天色更陰暗了」。
透過天色來比喻心情,是不少文藝作品都見到的。但在故事的基調上,梓人用了不少對比,例如曾經有過的陽光般的溫暖和熣燦,從而反照出敍事者的哀傷,在二十多歲青年作品中,還是少有的。
在早期作品中,梓人充份展現了他的文字魅力。在寫少男與初戀女孩同遊時,他用了詩一樣的文字,讓人讃嘆:「風吹動了她底短裙,也吹動了一顆心。」
〈一天〉的第二段故事是「下午的訪客」。敍事者的姊姊一個同性朋友來訪,但姊姊不在。兩人相處期間帶給了他一些少年幻想。姊姊朋友應是丰姿綽約的美人,敍事者在她離開之後「凝視她坐過的椅子,她走過的地板,她的指頭撫摩過的茶杯,和報紙。凝視了很久」。「晚上,那有風的晚上,我從朋友的家裏出來,風迎面吹來,我把兩手放進口袋,呼著冷氣,走了不遠的路,又回到家了。我用鑰匙開了門,進去,屋裏比外邊溫暖得多了。」
不久,兩人在朋友的生日會上再度邂逅——「假如這裏的光是蒼白的月光,我一定可以想像到一座原始的森林,和那個林中的仙女,樹叢做了她的更衣室。突然,天空來了一種音樂,她從一棵樹後跳了出來,輕輕的揚起頭,飲醉了月光,開始在草地上旋舞;她底輕盈的小腳踏著草葉,草就發亮了,一顆露珠閃著月光……光,這個客廳裏仍舊是緋紅的燈光,燈光下,幾個年青人包圍著她,拜倒在她的裙下。」
然而,這種溫暖的感覺最後也讓他失望。這個比他年長的女孩子原來將要結婚,讓敍事者又一次陷於失落之中。在與她分別後,又出現了詩一樣的佳句:「用安慰的語言送了她出門,送走了心中的黃葉。」
這段故事篇幅較短,但寫少男愛慕大姐姐的情懷仍是十分到位。而文字之美,既富詩意,又含韻味。
第三段故事中出場的對象,是他一向暗暗留意著的女同學。這個部份作者以書信形式交代,其寫作技巧融入了內心獨白。信是這樣開頭的:
假如你安靜的坐下,坐在爐邊,把眼睛移開了爐火,讀這封來信,你就會忘記了冬夜的寒冷,忘記了窗外的風,和階前堆積的落葉。想那些做甚麼呢?那決不是偶然,春天來的時候,風總要變得溫和,溫和的風吹著,輕吻了大地,地上的枯葉就掃盡了,新的葉就長在枝頭了。而最偶然的事卻是兩個人的遇合,當你從外邊回來,你踏著熟識的街道,日落了,冬天的黃昏,夕陽把你的影子塗在街上,你舉頭看要暗下的天空,會惋惜白天的流逝麼?當你這樣思想的時候,一個年青人向你走來,他先走下門前的石階,然後,走過你底身邊,你有對他微笑過吧?
你現在就讀到他的信了。讀著,你會用手支著腮,回憶那個人的臉孔,於是,你看見我了。
從信中內容看,敍事者跟一個久違的學弟補習功課,而這個居住在半山區的學弟,樓上住的就是那個女同學。顯然的,兩人不相熟。這是一個渴望愛情的少年寫的追求信。他在信中描述,如何的在樓下關注著他的一舉一動:「最後,我聽到你底足音了,這是學校下課的時候,你一定是從學校回來的;你走著,皮鞋和雲石接觸發出了音響,對我有特別的敏感。腳步聲漸漸微弱了,消逝了,關門聲的一響,關住了一切,你回到家了。」
這是一個司空見慣的男學生愛慕女同學的故事。但作者寫來不落俗套,而且用獨白的書信形式,也是一種現代主義手法。其文字也是詩意盎然。例如下面「琴聲從你的窗子飄出來……。」:
你在做甚麼呢,想甚麼呢?忘記了代數習題吧,忘記了聖經、歷史、和地理……那些只有在學校,呆坐著,對著黑板,和那個脾氣壞的修女教師才有意義的。當我想像你的每一個姿態,怎樣坐著,怎樣踱著,就聽到了你底琴聲,琴聲從你的窗子飄出來,有風,吹送到我的耳朵了。
這段故事的結尾已由第一段的灰色變成滿懷希望的金色,但是否如敍事者所願,抑或只是又一個愛情遐想,讀者或會心中有數:
我要寄這封信了;我走到街頭紅色的郵筒,把信放進去;然後,夜來了,又是一個冬夜,寒冷的冬夜,我在街道上走著,和風戰爭著,走到你底窗下,凝望著你窗前的小燈,你在燈下做甚麼呢?用眼睛溫暖我的回信麼?凝望了很久,我依戀地離去了;走了一段路,又轉身走回來,我要再看一次你底窗,這次沒有燈光了,你睡了吧,你夢中會有我的。
梓人寫〈一天〉這篇作品時,應是大學時期。他從青少年的角度去描越𣋡昧的愛情渴求,十分到位。除了有可能是經過自己的經驗加工,其觀察的敏感度也是令人讚賞的。從小說寫作藝術看,其起點的高度,已超越了不少小說家。
梓人早期作品的文字魅力及敏感度,一直延續至六十年代的〈長廊的短調〉。當年選入這篇小說,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但與〈一天〉不同,雖然也是關於愛情失落,但已不是少年情懷,而是出來社會工作的成年愛情——或者說是一個工薪小人物的單戀心事和情慾渴求。
上世紀六十年代男女交往不像今天那麼多機會,因此許多單戀、暗戀或一廂情願的故事發生。〈長廊的短調〉寫的就是那種朦朧的暗戀故事。
敍事者應該是一名小白領。他每天坐在辦公桌旁,聽著一個女性高跟鞋腳步聲在外面響起,他形容那聲音是「長廊的短調」:
一個女人苗條的背影,慢慢走過長廊,一步響起一聲,一聲聲遠去,腳步變得低沉,背影變得縮小,暗淡,而隱没。他知道她走進了長廊盡頭右邊的寫字樓。他想她一定在那裏工作……她每天穿上的旗袍都不同,相同的只是旗袍下面露出的雙腿,一雙尼龍絲襪緊緊包裹著的總是那麼小巧但均勻,所以腳步又是那麼小巧但均匀,聽起來像一種配合節拍的音樂,他愛聽。
當她的腳步聲走遠,最終聽不到了。他回味起來想:「音樂現在是奏完了,儘管没有指揮棒在空氣中一劃而放下,然後白髮的音樂家向台下一鞠躬,身子站起,帶起了熱烈的掌聲。」
這種暗戀的想像,永遠是一廂情願般的美好。然而,一個小職員的自卑,讓他永遠不敢直面對着她,更不要說當面表白。他自覺地每天幫一個他不喜歡的老闆幹着無聊的工作,就像卡夫卡筆下無聊的小人物一樣,內心充滿着各式各樣的幻想。而他的幻想,透過白天長廊上的短調,幻化成了慾望——那個住他對面樓的妓女成了他幻想的對象。他不止一次去找這個妓女,源於她的身裁與他暗戀的「長廊的短調」相似。在惰慾的綻放中,梓人這樣寫道:
室内的春天是一個最美也是最醜的春天。一朵花在她身上開放,一片葉在他體内萌長。葉伸進花裏,花瓣一開一合,配合生命中應有的韻律,而獲致兩極端溶化一起之諧和。他為狂喜而發出帶呻吟的歡呼,歡呼很微弱也像是嘆息。
梓人形容性愛的文字不落俗套,而且美得像詩。如果用味道來形容,更像入口甜美,刺激味蕾的朱古力/巧克力。
不知道梓人的這種詩意的想像力是否和他的早慧有關。出生於一九三三年的梓人,寫〈一天〉的時候是二十三歲左右;寫〈長廊的短調〉是五年之後,其對文字的敏銳程度是年輕作者少見的。其後他斷寫了一段時間,到八十年代中期在香港文學發表的兩個短篇〈呯!〉和〈野馬〉,那種奔放詩意收起了,代之而來的是對殘酷現實的冷峻的旁觀。從內容看來,兩篇作品應寫於七十年代中期前後,那時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不久,香港正式設立外圍投注站和開始跑夜馬。兩篇小說都以被欺凌的小人物為主角,沒有浪漫式或奇觀式的愛慾關係,有的是對小人物的關懷與同情,但技巧上反而略顯粗糙。這種風格的轉變,固然跟作者中間的十多年的經歷有關,同時也可能跟作者的文藝觀的轉變有關。
馮偉才
(注:本文有關〈一天〉部份,已刊於《城市文藝》二〇一九年十二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