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勺藥之和”
“勺藥之和”,語出司馬相如《子虛賦》。其賦云,楚王田獵歸來,“乃登陽雲之台,泊乎無為,澹乎自持,勺藥之和具而後御之”。日人青木正兒曾以此為題寫過一篇很有意思的考證文章。他先列舉了古人的兩種意見:其一,勺藥乃植物之芍藥,為調味品中的一種;其一,此所謂勺藥與植物之芍藥無關,原是調和五味之意,末則認為前說為是。文章勾畫了先秦至於明清的調味品小史,很有些獨到的眼光,不過談調味品不能脫離開烹飪,則我們不妨從烹調史的角度再來看這“勺藥之和”。
一 上古飲食之大概
上古飲食,生冷一類佔了很重要的部分。取新鮮的魚肉細切作膾,食用時佐以醯醢,此生食也。薄切鮮肉,暴乾而為脯;薄切後勻入薑、桂和鹽,暴乾則為有滋味的脩。脩和脯,食用的時候通常都無須再作加工,那麼可以入冷食一類。熟食則烹也,炮也,燔也。烹即煮,肉煮熟了切成大塊,便稱作胾,胾也須醯醢來佐餐。炮即烤製,多取牲之小者,外面整個裹上泥巴,烤熟後剝泥取肉。把肉穿成串架在火上烤,便是燔,細分尚有炙,炙是炙肝。燔和炙的區別在於前者距火近,後者距火遠,肝易熟,肉反之,故有此加工方法的不同。燔炙品的食用多配以鹽和蒜。把肉切成片曬乾,然後細切,入以麴、鹽和酒,放在罐子裏密封,百日成醢。也是釀製而成的酸味的醯,與菹與醢皆可以統稱作醬,這是當日最為重要的佐餐食品,《周禮.天官.膳夫》因此說為王準備的醬百有二十罋。那時候的食,大約很少有撲打眼睛的秀色,時令菜蔬的新綠恐怕難得一見,採集來的野蔬多半要寸切為段,釀製為菹。主食最平常的加工方式是蒸和熬。先秦文獻中的所謂“熬”,後世訓詁家或釋作“即今所謂炒也”,其實二者是很有些區別的。上古之熬,是用慢火去除食品中的水分,“乾煎”,“火乾”,皆其意也,並且多是用作熬五穀,亦即炒米麥。它與後世的小炒鍋佈滾油急火快速翻炒的炒菜之炒,完全不同。熟食中最為普及的一種,是羹。《禮記.內則》:“羹食,自諸侯以下至於庶人,無等。”鄭註:“羹食,食之主也,庶羞乃異耳。”此所謂“無等”,不過是說與庶羞相比羹為常食,至於原料與製作的精粗自然大有分別。上品之羹亦即肉羹之味美者,為膷,臐,膮。膷是牛肉製成,臐則羊,膮為豕。此外有肉菜合作之羹,入粱入稻之羹,等等。製羹的最後一道工序是“調以滑甘”,即用米粉和野蔬以勾芡。它的一大特點是有滋味, ── 不致五味的大羹專為祭祀而用,自然不在此列。五味調和,便很需要些手段,“齊和”因此成為烹調的專門技藝乃至最高境界,和羹常用來比擬政事,伊尹說商湯以至味的故事因此流傳得格外長久。單調的烹調方式也因為有此“齊和”而可以“齊味萬方”。
今人說上古飲食,每喜歡舉《楚辭》之《招魂》與《大招》,而詮釋其中列舉的美食常常用了現代人的眼光。其實詩人心中眼中的世間盛宴,即所謂“胹鱉炮羔”,“鵠酸臇鳧”;“醢豚苦狗”,“吳酸蒿蔞”,不脫蒸煮炮炙,依舊羹臛菹醢,湖北荊門市包山楚墓出土遣策中列舉的飲食正是它一份合式的參照,二者的相應之處,可使我們窺見上古食事中的一點真實。
如此之飲食結構與烹調手段,調味品自然顯得格外重要。大部分調味品都兼有殺菌解毒的功用,生冷食品居多,固以“不撤薑食”為宜。醯與梅子於肉食者有解膩消食之效,平民鮮肉少菜,以調味品佐食,也可聊助滋味,稍潤清寡。其時雖然遠遠談不到烹調的精緻,但禮與生活的合一卻使飲食之事處處都有仔細鄭重的安排。在其中充任重要角色的便是作為調味之主的醬。烹炙品食用時不可缺少醯醢,《詩.大雅.行葦》“醓醢以薦,或燔或炙”,其事也。凡盛饌設食,皆餚與醬相間,不同的餚亦即胾和炙,必要配以不同的醬,《禮記.內則》對此規定得至為詳盡。孔子說“不得其醬不食”,所謂“不得其醬”,即醬與餚的搭配錯了位置。醬為食之主,食禮中因有主人為賓設醬之儀,又因此養老之禮,天子也要“執醬而饋”。其時庶羞的食用曰“濡”曰“染”,均指蘸醬,食禮中對此都有詳細的規定,“設醬”與“執醬”也因此能夠成為表示敬意的一種特殊方式。
《禮記.內則》中記述的八珍似可作為先秦美食的代表,即所謂淳熬,淳母,炮豕,炮牂,搗珍,漬,熬,肝膋。八珍的烹調手段並沒有甚麼特別,不過加工過程稍稍繁複,命名也因此多與烹調工序有關。狗肝一副,外掛狗之網油,復入以調味品,慢火勻炙,即為肝膋。膋,腸間脂也。熬,《內則》云:取牛肉必新殺者,薄切之,必絕其理,“捶之去其皽,編萑布牛肉焉,屑桂與薑以灑諸上,而鹽之,乾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麕,皆如牛羊。欲濡肉,則釋而煎之以醢,欲乾肉,則捶而食之”。可知熬的做法如精製肉脯,即鮮肉薄切之後,捶搗去其筋膜,復攤開在蘆箔,勻布薑、桂與鹽,乾之即可。新殺之牛肉薄切作片,好酒浸一日,取食之際配以各種酸汁或醬,此即名漬。取牛羊鹿肉之精者,未熟之前與既熟之後,皆反覆捶搗而去其筋膜,最後調以醯醢,便是搗珍。淳熬、淳母,米飯做熟,然後澆上加熱的醬,復拌以動物油脂,區別只在淳熬用稻,淳母用黍。淳在這裏的意思是沃,亦即澆,熬意為煎沃。母,模也,把稻換作黍,依方模製也。至於最為複雜的炮豕、炮牂,則是加工方法的集大成,其第一步亦如平常之“炮”法,其後則煎,則煮, ── 煮的辦法且有些特殊,食用時再佐以醬。宋末元初之際的方回評論說:“淳熬、淳母,既煎,皆沃以膏,猶今之米食以醬以膏煎飫熱飯,猶易也;炮豕、炮羊,實棗其腹,編萑塗墐,既熟,擘去皮膜,實之棗,小鼎置之鑊湯,或全或析,三日三夜,而後和以今之醋醬,而後食之,不亦勞乎,不過棗肉與豬肉羊肉相入,先炮後煮耳。”八珍中有六珍半吃的時候都要調之以醯醢,其中更有兩珍半且須熱食亦即“趁熱吃”,淳熬其一,淳母其二,此外則是熬,曰“半”,乃因它有兩種吃法,其實若論特色大約也即在此。所謂“欲濡肉,則釋而煎之以醢,欲乾肉,則捶而食之”,鄭玄註云,“醢或為醯”;“欲濡欲乾,人自由也”。“釋而煎之以醢”的“醢”,似以鄭玄之或說作“醯”為是,醯其時並不專指醋,而可以概指用作調味的酸汁,這裏說的“濡肉”,便是把熬亦即精製的肉脯放在加熱的調味汁裏使它入味而軟,如此,自然須要現吃現做並且趁熱食用,這在當時算是很有些特別,因此成為“養老之珍具”。則把肉脯扶至珍物之席的依然是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