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字
凡欲研究一國的事情,必先誦讀其書籍,而欲誦讀其書籍,尤非先知其文字不可。若對文字尚不明了,則無論任何方法,勢必無從著手。所以在研究本國人文史的開始,須從文字方面來考察,便是這個道理。而求知本國的文字,第一應知其形音與義,換句話說,就是須合知其意義的各方面。但是這種研究工作非常不易,可說是最難的事。從事這種學問的人,常如張之洞所謂“終身鑽研,汩沒無聞,亦是一病”。要之,欲知本國文字,當從具備其大體的知識為適宜。至於詳細的研究,只好讓給專門學者。
我國文字在今千八百年前,後漢末葉的時候,有名學者許慎出來,他著《說文解字》十五卷,可算是我國文字學的大宗。我們讀其書的序文,便可了解文字的大體。現就文字的起源與沿革及其六書構造法,分節簡說如下。
第一節 文字的起源及其沿革
我國重要的事物,多脫始於伏羲氏,文字也照樣的脫始於伏羲氏。傳說伏羲氏作《易》的八卦,為原始文字的創元。後來神農氏施行結繩之政,用種種的繩線,結成不同的形式,以為各種事情的符號。現在沖繩的地方,尚有這種類似事情的遺跡,誠具考究興趣的問題。嗣後社會逐漸進化,對於世間結繩記事,覺得很不合宜,於是黃帝之臣蒼頡,乃參酌鳥獸的足跡,創作文字。所謂“文”是模樣,但其模樣獨成一體;又“字”是孳乳而漸多之謂,以補文之不足,益增其形與聲,所謂由合體而成的。其後顓頊、帝嚳、堯舜及夏殷周三代的字形,各不相同,但後世總稱為古文。迨至周室中興的宣王時,史籀出而作大篆。又幾經春秋戰國之世,諸國各有其文字,參雜百出,甚不統一。秦始皇統一宇內,納丞相李斯的進言,廢止與秦歧異的文字,始成文字統一的大事業。這時李斯作《蒼頡篇》,趙高作《爰歷篇》,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將史籀所作大篆的字畫多者,化為簡略,是為小篆。秦始以法律治國,役使事繁,對於小篆的字畫,仍嫌其多,不適合事急時的需用。因有程邈之人,以簡易為主,創作隸書。按隸書的命名,就是施行於徒隸之間,甚至官廳的小使,亦得容易使用,而極稱簡便的文字的意義。在當時的文字已有七體:(1)大篆,(2)小篆(以使用於簡冊為主),(3)刻符(用竹符刻的字體),(4)蟲書(模仿蟲鳥形而幡書的字體),(5)摹印(施於印璽的),(6)殳書(刻在武器的),(7)隸書(皆以使用於官廳為主)。由是至漢,漢代以隸書便利認為通用文字,自不待言。迨到王莽時代,其使用的文字有六體:(1)古文(但非大篆以前的古文,乃從孔子故宅壁中所發現的古文),(2)奇文(古文而字體稍異者),(3)篆書(即小篆書),(4)左書(即隸書),(5)繆篆(即摹印),(6)鳥蟲書(與前述的蟲書同)。此外在漢初葉,草書已經發端。其後由隸書變化而造成楷書,是在漢魏之交,魏之鍾繇等,曾被人稱為其大成者。
第二節 文字的構造與六書
根據《說文》所述的文字組織法,對於六書的概略,固可察知一二;然而古來議論紛雜,不一其說,直到今日,尚無確定的成說。現在我們僅就其大體申說之。
六書的順序,根據《說文》的序言,為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若根據班固之說,則為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很多人以為文字的創始為象形,其次指事。但這裡是以《說文》之說為根據的。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指事文字,例如 為篆文上、下的字,依其放置短一畫長一畫的上與下,視之而識其為上下,察之而見其為上下之意。與這指事相似的文字,為象形、會意二種文字。不過象形是對於一物而象其形,其字形開始便有一定;指事則指無形的事,其字形始無一定,這是兩者最大區別的所在。至指事與會意的區別:獨立而成一體的為文,合二體而成的為字,已經詳說於前。今由於會意屬字,指事屬文;則對兩者的區別,也可判明無疑了。
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象形文字,是描寫某物而象其形,自其形式屈曲來說,好似最簡單的圖畫。日、月的文字為 、 , 象太陽,其中的一點,傳說是曾現鳥形棲於太陽之中。 象弦月,其中的二點,是表現月中的陰影。又 為雲,是從雨從雲,雲為回形的。 為山字,表示有石高出之形。其他若 (水)、 (草)、 (木)、 (鳥)、 (馬)、 (魚)等,直接描寫其物自身形式的文字,多得難以盡舉,這是我國文字的特色,也是我國文字的根源,在字典上首的字,大抵屬於這象形文字。
以上二種為文,是產生字的源泉。
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形聲文字,係取指事、象形的事物,加寫出其聲音,而結合成功一種文字。例如“江”、“河”二字,由水之旁取象形,由水之聲取工、可。這種文字,佔居我國文字十分之八以上的多數。
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會意文字,即於自然中能夠會得其意義。例如合成“戈”與“止”二字的意義而為“武”字,合成“人”與“言”二字的意義而為“信”字。又如合成“鳥”與“口”的二字,自然表現鳥鳴的意義。比合“木”字二個,成為多木並立,自然表現林的意義,皆其顯著的例子。
以上二種為字,係由文孳乳而成的。
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轉注文字的解釋,至今尚無定說。現依段玉裁的互訓說,稍為解釋一下:轉注是文字與文字互合的解釋,恰似由水的彼方來注明此方一樣。轉注與假借為文字的使用法,之前說的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四種,則為文字的構造法。
所謂“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譬如《爾雅》為訓詁的書,在其說“始”的條文,如“初、首、肇”等字,多不勝舉。但這麼多的字,均由始字而生同樣的意義。由此推考,則考與老同屬年老的意義,老而考,考而老,實是互相解釋的文字。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假借全為音符的文字,依同一的聲音,而化字於無形事物,如令長的令,為命令的令;但對發出命令的人,假借而為縣令等的令。長為久遠的意義,但對長居人上的人,假借而為村長等的長。又其描寫物的音響或鳥的鳴聲,假借的字也很多,如伐木丁丁、車聲轔轔、黃鳥喈喈。此外寫外國語時,常須使用這假借。
六書的略解,暫就於此告一段落。要之,《說文》是一難解的書,為文字學的大宗,非用十分的研究不為功。迨至清朝,趨向漢學勃興的氣運,《說文》的研究家輩出,就中戴震(東原)氏,與其門生段玉裁,以一生的心血,注成《說文解字》十五卷,對於斯界得有《說文解字注》三十卷。其他關於《說文》的著作,尚多出現,而大抵本著述者自身(許慎)的學問,依其文字組織起來,其抽字的方法雖妙,而實用上頗感困難。後有黎永椿的《說文通檢》出世,始稍得解除其困難。
我國文字由《說文》的時代,已呈混亂變化的傾向,曾幾何時,今體的字體產生了。但在南北朝時代,文字極端紛亂,試從顏之推《家訓》來考察,如其寫“惡”字為“悪”,寫鼓字為“皷”,已很普遍化了。至唐始以今日的楷書為通用文字,由是文字復歸統一。不過這時對天子的諱,深禁不用,故改文字的風仍盛。今日尚有寫“虎”字為“乕”的人,這便是由唐朝先祖有名“虎”者,故避諱而改寫為“乕”字。
我國除上所述的文字以外,沒有其他的文字;有之則為宋時割據中原之遼的文字,即契丹文字,或者金的女真文字,元的蒙古文字,清的滿洲文字。但是這種文字,因不能代表任何時代全國通行的文字,故無列入的必要與價值。
以上僅主在文字的形方面,而文字除形以外,尚有音與訓的問題。不過音方面的音韻學,訓方面的訓詁學,已成專門的學問,姑且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