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潮汕是全國著名僑鄉。潮人出洋,歷史悠久,足跡遍及世界各地。唐宋年間,潮州已有跟外國貿易往來,明中期後,便有潮人出洋記載。但在明、清兩代大部分時間裏,朝廷閉關鎖國,實行海禁,潮人的海外貿易活動,被視為海盜甚至叛國行為。故這時期,潮人出洋,人數並不多,且一般到達僑居國,也很難再回唐汕了。
乾隆十二年(1746 年),清政府特准沿海商人領照到暹羅採購大米和木材,正式解除了外貿海禁。之後,潮人開始從樟林港坐紅頭船到泰國經營商貿或打工。1860 年,隨着汕頭的開埠,潮人出洋更方便了,出洋人數也逐年增加。同治六年(1867 年),汕頭港開始有汽船進港,其時德國新昌洋行,英國德記洋行和太古怡和洋行等,皆有輪船往來,停泊於汕頭海面。
汕頭成為粵東最大的商貿集散港和潮人出洋必經之地。據資料記載,汕頭港自通汽船後,同治八年(1869 年),移民泰國、新加坡等人數就達20824 人,至光緒二十一年(1895 年),每年出洋人數增至9 萬多人。
潮人出洋,主要是出賣苦力賺錢寄回家鄉以贍養家人。僑批,便是海外華僑通過華僑自辦的民間信局寄給家鄉親人的銀信。
初期的僑批都是由水客帶送的。慢慢的,隨着收寄批信這一行業形成,有了專門為華僑收寄批信的批局,大部分批信就通過批局收寄了。華僑出洋,大都是聚羣而居。親戚朋友、同鄉同族的人,多聚居在一起。批局的形成,最初就是因這些族羣的擴大,寄批的人越來越多,這種需要已經可以形成行業了,因此,一些大的水客也就把它當成一種行業來經營。但是一些地方出洋的人不多,國內投遞批局沒有設點到那裏,就只能仍由水客帶送了。如梅州的一些山區,就一直是由水客帶送批信的。直至1949 年後還是這樣。
早期水客帶回的僑批,批封上往往只有寄批者寫的收批人名址、批銀數額,沒有批局印章和郵政戳記。後來,水客帶批也需要登記了,在國外,水客攬收批信後,因為沒有經營許可證,只能委託有許可證的批局代寄至國內,再由水客自已領出來投送。因此,我們便可看到批信上常常蓋有一些人名戳記,如「吳四貴」「學禹」等,也有列字和編號了。
1949 年後,內地的人民政府為了吸收外匯,仍然允許水客經營僑批,只要在國內登記,水客就可以在國內領取到「水客證」或「僑批員」的證件,然後,水客在海外攬收的批信,通過委託海外批局寄入國內後,便可由其在國內自已投送,但批信都得通過郵政寄入,批銀必須通過中國內地吳四貴學禹吳字順回批的銀行結匯。
批局形成後,批封上當然就多了批局的一些管理痕跡了,如蓋有批局印章,寫上列字及編號等。
但這只是批局因批信寄遞及運作管理需要而留在批封上的印記而已。但這只是批局因批信寄遞及運作管理需要而留在批封上的印記而已。
隨着批局經營的發展、批局與批局之間的經營競爭需要,讓批封(信封)、寫批信的信紙等日益專業化之外,亦日益美觀大方,各種各樣圖案的批封及信箋應運而生。批局利用這些印有濃烈中華民族色彩、地方文化色彩的信封及信箋供華僑使用,一方面吸引華僑到自己批局寄批,另方面亦是浸淫於中華民族文化、潮汕地方文化的海外赤子有意無意的一種思鄉情結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