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國文教學的目標,在養成閱讀書籍的習慣,培植欣賞文字的能力,訓練寫作文字的技能。這些事兒不能憑空着手,都得有所憑藉。憑藉甚麼?就是課本或選文。有了課本或選文,然後養成、培植、訓練的工作得以着手。課本所收的,選文之中入選的,都是單篇短什,沒有長篇巨著。這並不是說學生讀了一些單篇短什就足夠了。只因單篇短什分量不多,要做細磨細琢的研讀工夫,正宜從此入手;一篇讀畢,又來一篇,涉及的方面既不嫌偏頗,閱讀的興趣也不致單調;所以取作「精讀」的教材。學生從精讀方面得到種種經驗,應用這些經驗,自己去讀長篇巨著以及其他的單篇短什,不再需要教師的詳細指導,這便是「略讀」。就教學而言,精讀是主體,略讀只是補充;但就效果而言,精讀是準備,略讀才是應用。學生在校的時候,為了需要與興趣,須在課本或選文以外閱讀旁的書籍文字;他日出校之後,為了需要與興趣,一輩子須閱讀各種書籍文字;這種閱讀都是所謂應用。使學生在這方面打定根基,養成習慣,全在國文課的略讀。如果只注意於精讀,而忽略了略讀,功夫便只做得一半兒。其可能想像的弊害:當學生遇到書籍文字的時候,也許會因沒有教師在旁做精讀那樣的詳細指導,而致無所措手。現在一般學校,忽略了略讀的似乎不少,這是必須改正的。
略讀不再需要教師的詳細指導,並不等於說不需要教師的指導。各種學科的教學都一樣,無非教師幫着學生學習的一串過程。略讀是國文課程標準裡面規定的正項工作,哪有不需要教師指導之理?不過略讀指導與精讀指導自有不同。精讀指導必須纖屑不遺,發揮淨盡;略讀指導卻提綱挈領,期其自得。何以須提綱挈領?惟恐學生對於當前的書籍文字,摸不到門徑,辨不清路向,馬馬虎虎讀下去,結果所得很少。何以不必纖屑不遺?因為這一套工夫在精讀方面已經訓練過了,依理論說,該能應用於任何時候的閱讀;現在讓學生在略讀時候應用,正是練習的好機會。學生從精讀而略讀,譬如孩子學走路,起初由大人扶着肩、牽着手,漸漸的大人把手放了,只在旁邊遮攔着,替他規定路向,防他偶或跌跤。大人在旁邊遮攔着,正與扶着肩、牽着手走一樣的需要當心;其目的惟在孩子步履純熟,能夠自由走路。精讀時候,教師給學生纖屑不遺的指導,略讀時候,更給學生提綱挈領的指導,其目的惟在學生習慣養成,能夠自由閱讀。
僅僅對學生說,你們隨便去找一些書籍文字來讀,讀得愈多愈好;這當然算不得略讀指導。就是斟酌周詳,開列個適當的書目篇目,教學生按照着自己去閱讀,也還算不得略讀指導。因為開列目錄只是閱讀以前的事兒;在閱讀一事的本身,教師沒有給一點幫助,就等於沒有指導。略讀如果只任學生自己去着手,而不給他們一點指導,很易使學生在觀念上發生誤會,以為略讀只是「粗略的」閱讀,甚而至於是「忽略的」閱讀;而在實際上,他們也會以「粗略的」甚而至於「忽略的」閱讀,就此了事。這是非常要不得的,積久養成不良的習慣,便終身不能從閱讀方面得到多大的實益。略讀的「略」字,一半係就教師的指導而言:還是要指導,但只須提綱挈領,不必纖屑不遺,所以叫做「略」。一半係就學生的工夫而言:還是要像精讀那樣仔細咬嚼,但精讀時候出於努力鑽研,從困勉達到解悟,略讀時候卻已熟能生巧,不須多用心力,自會隨機肆應,所以叫「略」。無論教師與學生,都須認清楚這個意思;在實踐方面又須各如其分,做得到家;略讀一事才會收到它預期的效果。
略讀既須由教師指導,自宜如精讀一樣,全班學生用同一的教材。假如一班學生同時略讀幾種書籍,教師就不便在課內指導;指導了略讀某種書籍的一部分學生,必致拋荒了略讀別種書籍的另一部分學生;各部分輪流指導固也可以,但每週略讀指導的時間,至多也只能有二小時,各部分輪流下來,必致每部分都非常簡略。況且同學間的共同討論,是很有幫助於閱讀能力的長進的;也必須閱讀同一的書籍,才便於彼此共同討論。在一學期中間,為求精詳周到起見,略讀書籍的數量不宜太多,大約有二三種也就可以了。好在略讀與精讀一樣,選定一些教材來讀,無非「舉一隅」的性質,都希望學生從此習得方法,養成習慣,再自己去「以三隅反」;故而數量雖少,並不妨事。學生如果在略讀教材之外,更就興趣選讀旁的書籍,那自然是值得獎勵的;並且希望能夠普遍的這麼做。或許有人要說,略讀同一的教材,似乎不能顧到全班學生的能力與興趣。其實這不成問題。精讀可以用同一的教材,為甚麼略讀就不能?班級制度的一切辦法,總之以中材為標準;凡是忠於職務,深知學生的教師,必能選取適合於中材的教材,供學生略讀;這就沒有能力夠不夠的問題。同時,所取教材必能不但適應學生的一般興趣,並且切合教育的中心意義;這就沒有興趣合不合的問題。所以,略讀同一的教材是無弊的,只要教師能夠忠於職務,能夠深知學生。
課內略讀指導,包括閱讀以前,對於選定教材的閱讀方法的提示,及閱讀以後,對於閱讀結果的報告與討論。作報告與討論的雖是學生,但審核他們的報告,主持他們的討論,仍是教師的事兒;其間自不免有需要訂正與補充的地方,所以還是指導。略讀教材若是整部的書,每一堂略讀課內令學生報告並討論閱讀那書某一部分的實際經驗;待全書讀畢,然後令作關於全書的總報告與總討論。至於實際閱讀,當然在課外。學生課外時間有限,能夠用來自修的,每天至多不過四小時。在這四小時內,除了溫理旁的功課,作旁的功課的練習與筆記外,分配到國文課的自修方面的,至多也不過一小時。一小時夠少了,但精讀方面也得自修、預習、復習、誦讀、練習,都是非做不可的;故而每天的略讀時間,至多只能有半小時。每天半小時,一週便是三小時(除去星期放假)。每學期上課時間以二十週計,略讀時間僅有六十小時。在這六十小時內,如前面所說的,要閱讀二三種書籍,篇幅太多的自不相宜;如果選定的書正是篇幅太多的,那只得刪去若干,而選讀它的一部分。不然,分量太多,時間不夠,學生閱讀勢必粗略,甚而至於忽略;或者有始無終,沒有讀到完篇就此丟開了;這都足以養成不良習慣,為終身之累。所以漫無計算是要不得的;與其貪多務廣,致發生流弊,不如預作精密估計,務使在短少時間之內,把指定的教材讀完,而且把應做的工作都做得到家,絕不草率從事,藉此養成閱讀的優良習慣,來得有益得多。學生有個很長的暑假,又有個相當長的寒假;在這兩個假期內,可以自由閱讀很多的書。如果略讀時候養成了優良習慣,到暑假寒假期間,各就自己的需要與興趣,去多多閱讀,那一定比不經略讀的訓練,多得吸收的實效。歸結說起來,就是:略讀的分量不宜過多,必須顧到學生所能應用的時間;多多閱讀固宜獎勵,但得為時間所許可,故以利用暑假寒假最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