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法律人的神曲──地獄篇
黃瑞明 律師
本書講了十個法律人「越界」的故事,並對每個故事的主角可能觸犯美國律師公會專業行為模範規則(Model Rule)的相關條文加以評論。
吊詭的是,這些故事的主角在做出這些違反倫理規範(甚至違法)的行為時,其實都很清楚自己的行為已經違反模範規則的規定,有些主角甚至是這個領域的專家,然而在面對誘惑時,仍無法堅守最後一道防線。
例如故事第五章的情聖律師,他曾經擔任華盛頓州律師公會的理事長,經常警告其他執業同僚認清律師與當事人間發生性關係之危險性,但最後仍身陷其中,懲戒委員甚至引用他的書作為對他不利的證據,不勝唏噓。
由此可知,認知倫理規範條文的規定,顯然不足以阻止法律人觸法犯紀。那到底什麼才是有效的方法呢?本書裡的十個故事可以說是個良好的警世教材。
長期以來,推介法律人倫理的書籍大多是闡釋倫理條文,致非專業者不易閱讀。另有一系列社會暢銷作品則過度渲染法律人的背德故事,充滿了戲劇張力,卻欠缺真實性。但這本法律人越界的故事,寫的完全是貨真價實的故事,當事人的一言一行完全根據歷史檔案寫成,有憑有據。也正因為如此真實,句句見血見肉,讓人看到法律人為情慾、為貪念、為名為利一步步墮落的歷程,令人不忍卒讀。天啊!法律人的世界竟是如此慾望橫流,閱讀本書,宛如走入但丁神曲的地獄篇。難怪書中描述一位監管委員會主席痛斥律師們「齷齪的策略」「留下我永遠不會被遺忘的教訓,即便是知名傑出的律師,在利字當頭下,也會為了勝訴無所不用其極」。
當然不能由這本書的故事推論法律行業的道德水準比其他行業差,此暴露的其實是法律工作者所面對之誘惑和機會而已。長期以來人們熟知公務員或政治人物總是和權力、機會以及圖利畫上等號,但是比較忽略了社會上的專業人士,如律師、醫師、記者,其實有相當的機會可以圖謀不軌,而且得以隱晦的方式進行,更令外人難以察覺,更遑論追緝。因此若將說本書所描繪之故事比喻為冰山一角,其實並不為過。
這本書所說的「越界」,非指規範條文的界限,而應該是內心的界限,畢竟人性豐富,甚至善惡同源,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均在一念之間,而這一念之間的把持,不在道德規範的訓誡,而是在於人生閱歷的識見,遇美善的楷模而生欽佩嚮往,固有助人生之定位;見沉淪之虛空而生警惕自重,有助人生之慎戒。「醍醐灌頂」,是本書給法律人之最佳啟示。
譯者序
法律倫理在台灣的法律界還是相當新興的議題,相關著作在市面上很少見,而且幾乎都是針對專業人士或國考考生所寫,著重分析法條的學術性書籍。但法條必定是生硬而抽象的,倫理二字又不得不令人想到教條與道德,讓人以為法律倫理就是類似公民道德的宣示性條款,只是告知好與壞的分界,彷彿法律人只要自認是好人,對於這些倫理規範無須太多詮釋與理解,自然就無逾矩之虞。
但是真實人生往往比戲劇更戲劇,惟有活生生來到面前的困境才會試探出一個人的底線。更何況所謂正確的底線往往不是清晰可見的。例如在「通往白領犯罪的奇異旅程」中,最初代表小市民對抗大財團的公益律師們為何到最後會決定例行性地付錢請人擔任原告,而針對大企業發動集體訴訟狠撈一筆?又如在「從白色騎士到流氓檢察官」中,原本嫉惡如仇、嚴守分際的檢察官又為何會在面對矚目案件時,變得為求定罪不擇手段,甚至不惜隱匿證據操弄證人?他們在何時跨越了法律或倫理規範的那條線?當凡人皆有的求取權力與金錢的慾望席捲而來時,有多少人看得清楚那條線? 或忍得住不去一再試探?
唯有這些真實故事呈現的畫面才能讓我們具體思考每條倫理規範真正的規範目的、方式,範圍應如何詮釋,又或者這樣的規範是否妥適可行。而法律人也才可能從別人的故事中想像何處可能是規範的邊境,而在跨入邊境時有所警覺,以免終究跨越最後的界限,再也無法回頭。這正是本書作者的目的,希望藉由十個美國司法史上極具戲劇張力的真實故事,讓現在與將來的法律人設身處地思考倫理規範的意義,以及自己涉入或面對類似的倫理困境時,應該如何自處。
我國針對法律人的倫理規範與懲戒機關雖與美國不同,但法律倫理規範中隱含的許多概念,諸如利益衝突、保密義務、律師當事人保密特權等,皆來自於西方,而台灣法律實務界人士會遭遇的倫理困境可以想見也與美國相去不遠,因此本書極適合作為我國法律系法律倫理課的輔助教材,激發學生的討論,也適合已經執業的法律人了解美國史上重要的法律倫理爭議,並以此為戒。
除了法律人以外,這也是一本極適合非法律人閱讀的非虛構法律「小說」。不僅因為書中故事曲折離奇到可媲美小說,更因為法律其實與所有人的生活都密不可分。即使你不是法律人,也自認不會涉入紛爭或違反法律,但實際上各種不同性別、年齡、種族、社經背景等等形形色色的人都可能出現在法庭上,身為被告、原告,或是證人、關係人。而在這個場域裡,專業知識是最重要的武器,因著各種緣由偶然來到法庭的人們是否真的能藉由法律伸張正義或自我保護,有一大半都取決於周遭這些擁有專業知識的法律人們是否謹守他們的倫理規範。因此藉著這些精彩的故事,一般人或許也可建構起基本的概念,藉此評量法律人某些看似爭議的行為是否真的觸及了法律倫理的界限,也形成一道社會監督的機制,共同守護法律作為社會最基本秩序的價值。
從事翻譯工作多年,這是我參與翻譯的第一本法律專書,而這本書的誕生,似乎正好結合了我過去多年的翻譯生涯累積的經驗與近年來進入法律工作所吸收的法律專業,更要特別歸功於陳希佳律師與葉立琦律師推薦此書及不吝合作。也正因為我才剛進入法律圈不久,更可以體會要找到這樣一本讓專業人士及一般讀者都覺得有趣好讀卻有紮實法律論理的法律書,著實不易。我真摯希望這本書能接觸到不限於法律圈的廣大讀者,成為連結法律人與一般民眾的眾多橋梁之一,一如我期許自己未來在工作上所扮演的角色。
李淑珺
常謂:「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仰賴「人」予以實踐、落實。如果參與法律制度運作的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本身不遵守其職業倫理規範,又如何能期許法律能恰如其分的成為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法律人本身的知法玩法,恐更為社會所不容。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本書原作者詳述了十個在美國發生的實際案例,具體說明法律人在這十個案例中,跨越法律職業倫理規範的情況。雖然台美兩地關於法律職業倫理規範的規定不盡相同,但基本原則相類,故這十個案例仍具有相當值得借鑑之處。
希佳非常高興有機會與傑出且優秀的李淑珺司法官以及葉立琦律師一同參與本書的翻譯工作。淑珺在加入法律工作之前,已具有翻譯學研究所的碩士學位,並且有十餘年的翻譯工作經驗,在法律界是極為稀缺的專業人才。立琦在國內取得法學士及碩士之後,赴美深造,先取得南加大法學碩士,再於當地從事金融工作,也將是未來的國之棟樑。謹此期許淑珺與立琦大展長才,也期望我國法制運作更加順暢、福國利民,將不當的人為因素干擾減至最低。
陳希佳
司法制度與一個國家的歷史及文化發展有關,美國的司法制度在1776年由十三個「州」發表獨立宣言,脫離英國成立「聯邦政府」之後,州與聯邦之間的互動與權限劃分,造成了美國司法制度的複雜性。聯邦的法官和檢察官由代表行政權的美國總統提名,再由代表立法權的參議院多數決同意之;州的法官和檢察官則根據各州規定不同而有多種任命方式,甚至有些是透過選舉選出地方法官或檢察官。但在美國不論是法官或檢察官,他們都是由擁有多年訴訟及社會經驗的律師擔任。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也許因為角色不同而有不同的特別規定,但基本上都遵守著同樣一套法律倫理規範,也仍受各州的「律師公會(Bar Association)」管理,因此在本書中可以看到有些「越界」的法官或檢察官是由「律師公會」進行懲戒。
不論制度如何的不同,法律人所面對的道德界限卻是一樣的。規定是抽象的,唯有透過案例,才能讓規定鮮活起來。法律人的倫理,則是無關語言,只因道德的標準該是放諸四海皆準。而所謂「越界」,有時候就如同本書中的十位法界菁英留下的前車之鑑,讓我們得以隨時提醒自己,披上法袍的那個瞬間,不論你是新進或資深律師,都必須小心翼翼地面對這條沒有灰色地帶的界限。
很榮幸能夠參與本書的翻譯,藉此獲得了很多的寶貴經驗,也對法律專業人士面對倫理問題時,錯綜複雜的心態有了些許體會。書中對於十個案例都提出不同角度的質問,但卻沒有給出答案,這正意味著:我們無法回答每個問題,但能夠敲響內心的警鐘,獨立思考每一個天人交戰的倫理問題,並做出最好的判斷。最後,謹以美國大法官班傑明‧卡多佐(Benjamin N. Cardozo)引述奧地利法律社會學家尤金‧埃利希(Eugen Ehrlich)之言,與所有法律人共勉:「除了法官的人格以外,正義沒有任何保障(There is no guarantee of justice except the personality of the judge)。」期許自己也能成為正義的保障。
葉立琦
作者序
老生常談說得好,我們從錯誤中學到的往往比從成功中學到的更多。但是在某些領域,犯錯的代價可能非常高昂,所以我們最好能從別人不幸的失誤中學習。這就是本書假設的前提。
《越界的法律人:十個真實故事》收錄了司法實務所有領域的法律人越過了倫理界線的真實故事。其中大多數人最後都受到該州的律師公會懲戒,被控執業過失損害賠償,遭到刑事起訴,或甚至三者兼具。但在其中一個案例裡,一個法律人做了值得讚揚的決定,冒著被懲戒的風險而聽從自己的良知,結果懲戒程序雖然成立,但最終仍對他有利。書中所有案例都有豐富的細節,其中許多情節相當詭異,有些行為甚至誇張到可能讓讀者難以置信。每個故事的最後都有評論與問題,引導讀者更深入探討當中的爭點。
這本小書的寫作目的是希望做為美國法學院學生修習職業倫理課程時的補充教材,也可以是進階的倫理研討課程的基礎資料。我們的出發點是,雖然職業倫理的法規極度重要,但研讀這些法規有時候會很枯燥無趣。更重要的是,這些從來沒有在法律領域實際執業,甚至大多數都不曾實際工作過的學生經常很難想像這些規則會這麼容易,而且這麼明目張膽地被違反。真實世界的場景會讓法律執業生活中經常要面對的困境鮮活起來。
本書各章節深入探索了以下各個人物的行為:(1)杜克大學強暴案醜聞的檢察官麥克‧尼福;(2)跟六個當事人發生性關係的家事法律師;(3)因為一顆簽名棒球而陷入麻煩的刑事辯護律師與他的檢察官朋友;(4)因為令人髮指的行徑而被免職的失控的法官;(5)多年來付錢請人擔任主要原告以提起集團訴訟的聲譽卓著的梅柏格懷斯事務所的律師們;(6)故意進行無效法律協助以幫助當事人獲判死刑的刑事辯護律師;(7)違反防火牆協議而違背忠誠義務,而現在已經倒閉的一家大型法律事務所的律師。書中還有一章討論一群律師「設計」一個法官助理,想藉此套出可以排除特定法官的資訊,另一章則是討論一個律師究竟可否為了推翻錯誤的有罪判決而違背其保密義務。
本書各章的資料來自多種來源。作者都盡可能使用原始紀錄,包括法庭跟懲戒程序中的紀錄。在某些案例裡,作者還訪談了事件的參與者,以獲得更多細節以及他們現今對過去的事的看法。其中許多章也仰賴各式各樣的間接資料來源,例如書籍、雜誌、報紙及網站。本書主要以2008年版的美國律師公會專業行為模範規則(ABA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為主要法律依據,但有時也會引用到該特定法律管轄區域的倫理規則,以及一些州或聯邦的刑事跟民事法規。作者的設想是,學生在閱讀本書時,應該備有美國律師公會專業行為模範規則在一旁參閱。
基於《越界的法律人:十個真實故事》這本書的本質,書中描繪的法律圈的倫理標準似乎相當低落。本書不但選了最晦暗的案例來討論,也顯露出那些位於事件邊緣,並察覺到其他法律人行為嚴重違背倫理的法律人經常都轉過頭去,默不作聲。但我們絕不是要暗示這本書所描繪的是整個法律圈的全貌。我們當然沒有任何客觀的方式可以衡量一個法律人的行為有多符合倫理標準,每項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都必須由懲戒機關、執業過失保險公司,以及研究該問題的學生在獲得充分資訊後加以判斷。但我們堅信絕大多數法律人都是循規蹈矩的─其中多數人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其他人則是按照自己的風格。只有極少數人會對誘惑屈服,更少人是毫不掩飾地忽視自己的倫理責任。這些人後來就會成為警世的寓言。
我們希望這本書能在教室裡創造出熱烈討論與爭辯的氛圍。現在我們的法學院裡有越多激烈堅實的討論,未來我們就越可能擁有更多了解,尊重,並遵循倫理界限的律師。這就是我們的目標。
麥克‧席格(Michael L. Seigel)
佛羅里達州,坦帕市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