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明確的陳述讓律師執業技巧可實際運用。
˙完整囊括基本的律師執業技巧:包括問題解決、會見、諮商和談判。
˙精闢陳述如何進行有說服力的事實分析。
˙以真實案例建立論述背景,增加讀者的瞭解。
˙整合討論律師倫理的問題,提昇讀者對此重要議題的認識。
本書特色
兩位備受尊崇的作者——克里格和諾伊曼透過個案處理和問題解決,教導讀者不可或缺的律師執業技巧,包括問題解決、會見、諮商和談判。尤其是對於如何進行有說服力的事實分析,作者精闢的見解,讓讀者學習到如何具體呈現與辯護自己的論點。
作者簡介:
史蒂芬.克里格(Stefan H. Krieger)
哈佛斯大學法學院教授
理查德.諾伊曼(Richard K. Neumann,Jr)
哈佛斯大學法學院教授
譯者簡介:
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 譯
創建於1993年,秉持一貫的穩健和敬業精神,伴隨中國改革開放的全面深化和經濟的持續增長,中倫十多年來不僅幫助許多中外客戶取得成功,自身也因此而發展壯大。從一家最早只有幾個律師的小型事務所,發展成為一家真正意義上的大型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目前已發展成為中國最具規模和影響力的綜合性事務所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東京五地設有辦公室,執業律師和各類專業人員總數近500人。
陳鴻旻
臺灣大學經濟學系畢業,現為自由譯者。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律師要執業之前,必須先補足自身的專業
專業精神與執業技能,是執行法律業務的核心,可惜,台灣的法學教育,對於「法律知識」的傳授有餘,但對於「專業精神」與「執業技能」的教導,則有不足,甚至可以說是貧乏如沙漠。
任何一項法律案件或事務的圓滿解決,除了法律知識的運用以外,通常還需運用到許許多多的執業技巧,並常取決於專業精神。所謂執業技能,包括了會見客戶、聽取故事、蒐集事證、分析事證、會見證人、整合運用事證、進行談判、以及在法庭上說服法官等一連串的技能與方法。
更嚴謹地說,法律案件或事務的處理,如果只知悉法律知識,而沒有良好的執業技能,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法律人不僅要貫通法律知識,還要熟悉執業技能;甚至要將執業技能熟稔到變成高效能的工作習慣,始竟其功,這是法律人必須「自我進化」的一項重要工程。
二○○八年年底,個人忝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研習所執行長,主事新進律師的「執前訓練」工作以及執業律師的「在職進修」,深感於台灣法律教育中對於執業技能教導的不足,因此,我們特別敦聘古嘉諄律師、林瑤律師共同開設「律師參與調解、談判、法庭活動之溝通技巧與原則!」;羅愛玲律師開設「法律案件管理實務」等技能課程,目的即在讓法律人熟稔執業技能進而養成高效能的工作習慣。
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有良好的執業技能,高效能的工作習慣,還要有敬業的「專業精神」,而所謂「專業精神」,指的是法律人在處理法律事務,必須兼備運用良知、智慧以形成良好的判斷能力;專業精神是法律專業的基礎,如何養成良好的「專業精神」,遠比法律知識或條文釋義的傳授還重要!
五南圖書公司出版本書,闡述如何讓法律人的「專業精神」融入各項執業技能中,教導律師如何在會見客戶,組織事務、調查證據、諮詢服務、從事談判、制定戰略、說服對手時,能夠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律人解決法律紛爭的專業,這是台灣法學教育中最欠缺,最需要的,也是對所有法律人最重要的課題。值得大家再三低迴,爰樂為之序。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研習所執行長
林天財律師
名人推薦:律師要執業之前,必須先補足自身的專業
專業精神與執業技能,是執行法律業務的核心,可惜,台灣的法學教育,對於「法律知識」的傳授有餘,但對於「專業精神」與「執業技能」的教導,則有不足,甚至可以說是貧乏如沙漠。
任何一項法律案件或事務的圓滿解決,除了法律知識的運用以外,通常還需運用到許許多多的執業技巧,並常取決於專業精神。所謂執業技能,包括了會見客戶、聽取故事、蒐集事證、分析事證、會見證人、整合運用事證、進行談判、以及在法庭上說服法官等一連串的技...
章節試閱
第1章 本書講什麼?
本書闡述每位律師幾乎每天都會用到的四種技能。只有擅長會見客戶和證人、透過分析事實提出有說服力的理論、為客戶提供諮詢及進行談判,你才有可能成為一名高效能的律師。因為這四種技能的影響遍及律師可能工作的各個專業領域,是法律執業的核心。
此外,本書強調了幾個主題,這些主題可以按以下標題歸類:專業精神、與客戶共同工作和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技能、解決問題的技能、溝通技能以及多重文化背景下的律師執業技能。專業精神是一系列特徵的組合,正是這些特徵組合使律師職業有別於其他行業,而且在很多方面比其他行業更為艱難。律師與客戶的關係,顯然是律師執業的核心。解決問題是透過制定計畫來控制事件的技巧,這正是客戶要請律師做的事。會見客戶、諮詢、談判及律師的其他許多工作,都需要良好的口頭溝通能力,包括聽懂別人話中的弦外之音。多重文化背景下的執業技能,意味著與自己不同文化標準的人高效地共同工作的能力。這些主題將在第2章至第6章中討論。
律師會分別與客戶和證人會面。會見客戶分兩個層次進行:一個層次是,律師弄清楚客戶對事實瞭解多少。另一個層次是,律師和客戶建立並維持一種專業關係,這種關係不僅是「客戶聘請律師」的契約關係,而且是基於信任和尊重的私人關係,也是判斷客戶目標、判斷影響律師工作的其他因素的策略關係。關於會見客戶,將在第8章中講述。
會見證人是查明客戶以外的其他人對事實究竟瞭解多少的一種方法。會見證人帶來了特殊的道德問題,並且需要特殊的技巧,這將在第9章中闡述。
在會見的兩種類型中,律師都面臨著因為人類感知能力和記憶力的脆弱性而產生的問題,這些問題將在第7章中討論。
有說服力的事實分析是對事實(或看起來像是事實)進行審慎的審查──這和你在課堂上學到的分析書本裡的司法裁決的方式差不多,透過提出事實理論,向法官、陪審團、政府官員或公眾解釋客戶的理由。事實可以按三種不同的方式組織:根據法律規則的法律要素、按時間順序,或者以故事的形式。事實分析在第10章至第17章中闡述。
諮詢可以分成兩個面向:第一個面向是建立各種選項,讓當事人從中選擇並做出決定;這個部分包含定義選項及分析各個選項的優缺點,並預測各個選項成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向當事人解釋這些選擇,幫助當事人從中做出決定。諮詢將會在第18章至第22章中詳加闡述。
談判是雙方試圖達成某一協議的過程。這種協議反映雙方的權益、權利和相關權力。有些談判依照其性質必然是對抗性的;有些談判則是合作解決問題的形式。有些談判到底屬於前兩者中的哪種情況,則完全取決於談判拊黻暋D持何種觀點。談判將在第23章至第28章中闡述。
道德問題的討論與前述這些技能相互連貫。因為幾乎美國各州都採用了某個版本的《律師職業行為示範規則》,本書內容主要依據這些示範規則,其中並指出取代《律師職業責任示範條例》的《律師職業行為示範規則》這兩者間的明顯不同處。
* * *
Marjorie Shultz及 Sheldon Zedeck從事一項長期研究專案,發展出比LSAT更為準確的法學院入學許可測驗──即是後來著名的「超越LSAT研究」。入學許可測驗可以預測申請者是否能夠在法學院求學時或透過經驗去發展其人格特質而成為一個傑出的法律人。b該研究的第一階段,Shultz及Zedeck對超過2000名的律師加以研究以便得知這些人格特質為何,並找出26種特質。其中只有少數幾種會被LSAT評量且在法學院的課程中被教授(這類課程教授部分法律,例如侵權行為法,並採用案例法教學)。而你正在讀的這本書,則教你或試圖教你由Shultz及Zedeck發現的26種特質當中的18種,其中某些也是法學院的課程之一,以下是這十八種特質:(1)詢問及訪談;(2)發現事實;(3)建立客戶關係及提供建議與諮詢;(4)談判技能;(5)制訂策略;(6)創造與創新;(7)實際的判斷;(8)傾聽;(9)影響力及辯護能力;(10)演講能力;(11)正直與誠實;(12)分析能力與推理能力;(13)發展關係的能力;(14)自我成長;(15)勤奮;(16)熱情與參與感;(17)能從他人眼中看見世界;(18)解決問題的能力。
另外8種沒有在本書中特別提到的特質為:書寫能力;搜尋法令的能力;建立人際網絡及發展事業;沮喪時的情緒管理;社會參與及服務;組織並管理自己的工作;組織並管理其他的部分(如員工及同事);以及評價、培育與指導其他人。
第2章 專業精神
2.1 反思性的法律執業者
你去看病,向醫生描述煩擾你的各種症狀。在醫生為你做完檢查後,可能會發現一些你之前沒有注意的症狀,他說出一種疾病的名稱,開了處方,告訴你這處方上的藥要服用多少天才會有效果,如果到時沒有效果,請你與他連絡。醫生是否真的確定你得了這種病?未必如此。
已故的唐納德.尚恩做了有關多數專業人員平常是如何思考的領先研究。在很多事情之中,他讓醫生估計一下自己面對某類病人的比例。這類病人表現出來的問題是「書上沒有的」,需要醫生「當場發明和試驗」,並找出奏效的治療方法。他得到的估計比例從30%到80%不等。而且有關80%的估計比例,出自「一位我認為非常優秀的醫生」。
這是任何專業領域裡的專業人員都要面臨的普遍性問題,不管是醫學界、建築界還是法律界都是如此。對於門外漢來說,專業人員的典型特徵,就是懂得別人不懂的知識——就像魔法師關於魔法配方的祕笈。當然,專業人員確實擁有專業知識,但是在專業領域工作中極少有現成的答案。專業人員與眾不同的地方其實是他們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讓專業人員即使在「不確定、獨特和有爭議」的迷霧中也能找到解決方法。
從未進行過法律執業的人——指法學院的學生和作為客戶的非專業人員——容易低估需要律師解決的不確定性事件的數量,而實際上這種事件可能無處不在:法律可能規定得不明確;事實可能很難認定;而且往往很難準確預測法官、陪審團、政府官員、競爭對手和對方對於證據和辯論的反應。然而,律師卻不能以此為藉口說:「我們先試試這個看起來不錯的方法,並期待會得到最好的結果。」專業精神的其中一項含義就是找到隱藏在不確定和爭議中的解決方法。
尚恩用「在行動中反思」一詞,形容專業人員弄清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這跟你在大學裡寫論文時的抽象、理論反思不同。這個過程是專業人員與待解決的問題之間一次無聲的對話。在對話中,專業人員透過試驗或某種其他形式的調查,運用已知的知識學習未知的知識,直至找到解決方法。(還記得那個並非真的知道你得了什麼病的醫生嗎?如果處方上的藥有效,醫生就解決了問題。如果無效,醫生將嘗試其他的方法。)
反思性的執業者是能夠在行動中反思的人。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需要「一種能力,即在做事的時候,想想我們在做什麼,在碰到意外情況時,回顧我們的想法本身」。我們應按照自我批評的標準仔細檢查自己的行為。高效能的專業人員即使經驗再怎麼豐富,自我檢查也從未間斷過。
正如保羅.布列斯特所寫:「優秀的律師在解決問題時,不僅僅運用法律知識和律師執業技巧,還運用創造力、常識、實際的智慧及最可貴的特質——良好的判斷力。」優秀的律師也運用2.2節中闡述的一些特質,例如對於各種假設的情況始終保持審慎且警惕的態度。
2.2 高效能律師的祕訣
下述觀點連同本章其他地方、第3章(客戶)、第4章(法律問題解決)、第5章(溝通技能)和第6章(多元文化的律師技能)討論的觀點,構成本書的主題之一。我們將經常重申這些觀點。
律師能為某種局面提供的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良好的判斷力 良好的判斷力是「法律專業的首要基礎。」它是「律師能提供給客戶最有價值的東西——比對法律知識或條文的熟練分析更有價值。」
良好的判斷力促使我們「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良好的判斷力是知道什麼行動最有可能解決問題的能力,它同時作用於三個層次——實踐上、倫理上和道德上,包括「理解隱藏在抽象的、看似簡單的問題中的複雜性。
良好的判斷力也是知道何事不可為的能力,不論這些事是多麼的誘人。「謹慎的律師」這句話,用來形容在這方面的判斷力讓人信得過的律師。謹慎的律師確保錯誤不會發生。
如果你是一位健行新手,和其他十幾個健行新手在高山上,遭遇了一場意料之外的暴風雪。這場暴風雪非常之大,把你們陷在雪裡,幾乎寸步難行。這時,你最渴望的是大家僱來的導遊具備良好的判斷力,幫助你們擺脫困境。你瞥了導遊一眼,感覺他飢寒交迫。此時,你肯定不希望導遊做出愚蠢的決定,讓本來就已經很糟的情況變得更加不可收拾,例如決定帶大家穿越會觸發雪崩的地方。相反地,你需要一位始終保持冷靜的導遊,行動前深思熟慮,行動時堅決果斷,不但高瞻遠矚,而且能迅速理解所有影響事件的力量和因素,包括理解人性。你們想要這個人帶大家離開,但僅靠他掌握的山脈的地理情況和森林服務局的救援政策是不夠的。此時需要的是在沒有現成的文稿和公式的情況下做決定的能力。舉例來說,是應當嘗試著往外走,還是要待在原地,以避免消耗在嚴寒中生存所需的寶貴能量?每天應該吃多少食物?要吃足夠的食物,才不會死在這冰天雪地中;但又不能吃太多,才不會在救援到達前就吃光了食物——而且,沒有人能預料救援人員要多久才能找到你們。判斷力就是正確做出上述這些決定的能力。
判斷力是領會到該做什麼和說什麼的能力。因為「某人可能有知識但缺乏判斷力」,只懂得法律(或山脈的地理情況)是不夠的。
律師的工作就是盡可能地為客戶找到控制情況的方法#d 通常,客戶往往在情況已經失控時才會請律師。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客戶與別人有糾紛。對個人或小企業來說,幾乎沒有什麼情況能比場面失控到要請律師出面來得更糟糕。對於大企業而言,律師的介入或許更為常見,但企業員工的飯碗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另一種極端情況是,到目前為止事情發展順利,客戶可能想在未來也保持這種狀態。例如:客戶想要一份房地產計畫,根據這份計畫,客戶可以按照對其繼承人感情的遠近親疏進行遺產分配。或者,客戶與別人達成一宗商業交易,希望律師起草一份書面契約,最大限度地保護其利益。或者,客戶是一家企業,想瞭解怎樣才能既遵守環境保護署的規定,而且成本也最低。
在所有的這些情況中,客戶想從律師那裡得到的是控制事態的方法——盡可能地。律師只懂得成文法和判例法是不夠的,還要具備提前計畫的能力、駕馭事件的能力、果斷(壓力之下採取行動的能力)、沉著(壓力之下反思各種選擇的能力),以及第四章將討論的解決問題的技能。
高效能的律師為實現具體目標而工作 客戶有自己的目標——打贏官司、併購另一家公司,或者阻止放牛人在公共草地上過度放牧。無論如何,客戶想要的是整體目標或最終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律師在這個過程中必須做幾件事——整理證據以證明簡易判決【15】的正當性、說服司法部的反托拉斯局批准併購、看看農場主與環保主義者是否存在共同利益。這些都是臨時的、戰略上或戰術上的目標。高效能的律師對各個具體目標胸有成竹,並集中精力實現這些目標。他們不會漫無目的地隨便處置辦公室的檔案文件。
法律執業的成功與否,取決於高效能的工作習慣 高效能,是指從單位工作時間中獲取最大的產出。世界的競爭變得異常激烈,在各行各業中——法律是一個行業——只有高效能的人才能在競爭中脫穎而出。現在,許多企業都審計其聘請的律師事務所的帳單,以確定提供服務的律師是否使用成本最優化的方式解決問題。如果不能通過這種詳細審查,律師事務所就會失去客戶。高效能的律師業務蒸蒸日上,而低效率的律師辛苦工作但卻收穫寥寥。不努力工作很難有效率,但是工作努力不等於有效率。許多低效率的律師長時間工作,卻不能為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一旦客戶明白這種情況,就不會再將業務交給這些律師了。
充分的準備是必要的 「趕快做」是馬馬虎虎和危險的法律執業習慣。許多律師的執業任務就像冰山:旁人看到的(冰山一角,或律師工作看得見的那部分)是整個支援工作(冰山在海面下的部分,或準備工作)的一小部分。在律師執業中,準備和表現的比例很容易就達到15:1或20:1。為客戶提供一個半小時的諮詢會議,可能要花10小時準備,一次兩小時的談判可能要花15小時準備(這就是本書有兩個章節專門闡述諮詢和談判準備的原因)。
在準備工作中,豐富的資源比聰明才智更重要。極少有法律問題是透過前無古人的敏銳洞察力解決的。多數法律問題是透過與學習有關的內容,做出歸納,進而得出結論。
事事圍繞事實 法學院會誤導你。你花費了大量時間學習法律和如何分析法律,以至於給你的感覺可能是,事實要點很簡單。但是事實要點不但不簡單,而且非常重要。事實分析貫穿本書,因為事實貫穿整個法律執業。
第1章 本書講什麼?
本書闡述每位律師幾乎每天都會用到的四種技能。只有擅長會見客戶和證人、透過分析事實提出有說服力的理論、為客戶提供諮詢及進行談判,你才有可能成為一名高效能的律師。因為這四種技能的影響遍及律師可能工作的各個專業領域,是法律執業的核心。
此外,本書強調了幾個主題,這些主題可以按以下標題歸類:專業精神、與客戶共同工作和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技能、解決問題的技能、溝通技能以及多重文化背景下的律師執業技能。專業精神是一系列特徵的組合,正是這些特徵組合使律師職業有別於其他行業,而且在很多方面比其...
作者序
譯者序
一、大局觀與魔鬼細節
做律師多年,一直把大局觀作為執業的核心要求之一。律師有了良好的大局觀,才能準確地設定符合自身特點的執業發展方向,才能幫助客戶把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從事實的迷霧中抽離出來,才能準確預測談判過程中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才能在案件結束後做出對得失做出恰當的總結和歸納。總之,大局觀的重要性,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但是,在多年執業過程中,也見過太多「大而化之」的律師,工作了一些年頭以後,往往缺少繼續學習,對最新的法律政策掌握不透,於是就把很多本應落實到細節的問題,一概都“大局觀化”了。這樣的律師,一旦遇到具體的問題,對客戶追問的細節答不上來,對面臨的複雜局面解決不好。客戶對這樣的律師,當然缺少信心。久而久之,很多客戶都對律師的工作形成了錯誤甚至負面的印象。這種被過度濫用的「大局觀」,對整個律師行業,會造成重大的傷害。
於是,我們需要找尋那些藏在細節中的魔鬼。套用一句最流行的管理用語,「細節決定成敗」。對於律師這種特別強調細節的工作來說,更是如此。
但是,細節從何處學起?坦白地講,我們的法學院教育,對細節的重視還遠遠不夠。因此,直到法學院學生進了律師事務所工作,才發現自己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對細節不敏感。比如,指導律師安排閱讀材料,其中有很多重要的細節,實習律師根本視而不見;再如,與客戶開會時,客戶的一些重要指示和意見,往往夾雜在客戶的笑談之中,一閃即過,而律師助理所做的會議紀要,對這些要點毫無反映。而且,指導律師和合夥律師往往也是很忙的,沒有時間條分縷析地指導律師助理去修改一份會議紀要,大概也就對實習律師的粗疏工作發發脾氣罷了。這些情景,每天都發生在律師事務所裡。
我相信,呈現在大家面前的這本書,給了所有律師一個學習細節的好機會。而且,你會發現書中的細節不是瑣碎無味的,而是非常有趣的:為什麼客戶在向你訴說他的悲慘遭遇的時候,你不應當下意識地說一聲“OK”?為什麼洗碗的時候是想出解決問題方案的最佳時刻?為什麼你的客戶會不自覺地向你撒謊?為什麼律師要對流行時尚有很多掌握,並且學會在此基礎上向客戶講述故事?作者都做出了他的答案。
可能有人會對此產生疑問:美國和中國國情不同,這些細節是否適用於我們中國的律師?我可以負責任地講,書中這些細節問題和問題答案,對於我們中國律師,同樣是高度適用的。為什麼?首先,這些年以來,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速度是非常快的,經濟活動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我們面臨的問題,和美國律師面臨的問題,很多商業上的考慮是相同的。其次,目前,很多跨國企業都開始選擇國內的律師事務所作為諮詢機構,對於在這樣的律師事務所裡工作的律師來說,這本書的內容就更符合工作上的需要。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律師每天在與人打交道。雖然不同的客戶在文化習俗、教育背景、人生閱歷等等方面千差萬別,但是人性是相通的。律師解決細節問題,往往就是在對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中的人性做一個準確的判斷。
這本書的細節,是經過作者細心編排和組織的,始終圍繞著書中的四個主題:會見、諮詢、談判和令人信服的事實分析。在通覽此書以後,你還會回歸到大局觀。當然,此時的大局觀,不再是大而化之,而是明察秋毫之末後的大局觀。你會從中感受良多,受益匪淺。
二、 思想與技巧
沒有思想的律師,永遠也不會成為一流的律師。律師不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瞭解商業運作的規則,理解法官的裁判習慣,深刻體會客戶的需求。同時,律師還要注意遵守職業操守,保護好自身利益。如果想很好地平衡這些複雜的關係,需要律師將具體的工作逐步提煉為工作的指導思想,並貫徹到工作中去。而且,有了思想作為基礎,律師才可能逐步形成成熟、穩健的執業風格。
當然,僅僅有思想也是不夠的,律師還應當格外注重技巧。
當你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一段時間以後,你會發現周圍很多律師都有自己的特長:有的律師拓展業務無往不利,報價比其他律師高,卻仍然能夠獲得客戶的青睞;有的律師與客戶關係處理得相當融洽,客戶總是將新的案子交給他;有的律師工作起來效率非常高,形成的工作成果客戶也很滿意。當然,你也會遇到一些反面的例子:有的律師無法和客戶或是其他律師很好的配合,讓人覺得和他合作不是很愉快;有的律師開會、打電話都言不及義,抓不住問題的重點,浪費自己和客戶的時間;有的律師自以為是,總是先入為主的判斷問題……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這些或好或壞的例子,其實都與技巧有關,而這本書講的核心內容就是技巧。你會發現,作者對技巧的講述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這就好比一個循循善誘的老師,始終在你身邊善意地提醒著你,哪些技巧是必須掌握的,哪些技巧是更進一步的,還有哪些你認為是正確的技巧,實際上往往效果適得其反。在翻譯的過程中,我的這種感覺是相當強烈的,也從中受到了很多啟發。
在翻譯這本書的過程中,也在市場上見到了很多關於律師執業技巧方面的書,其中很多不錯的譯本和原創著作,都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其中有一些還參考了這本《律師執業基本技能》的內容。應該說,法律出版社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具有前瞻性的。為什麼?因為律師是為社會經濟活動服務的,中國律師職業的發展道路,與中國經濟發展的速度是同步的。我們十幾年走過的道路,是其他國家律師幾十年甚至上百年走過的道路。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經濟發展已經達到了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更有很多五百強企業在中國大規模拓展業務。客戶對律師工作的要求,也從最初的提供基礎法律服務,發展到了提供高效率、高水準、個性化法律服務的層次。因此,其他國家律師多年經驗積累的成果,我們完全具備「拿來主義」的現實環境,直接為我所用。
這本書此前在國內有英文影印本出版,但是由於語言的原因,很多律師都沒有機會深入瞭解這本書的內容。此次中文版的出版,應當會給大家在工作技巧方面以很多現實的幫助。當然,在掌握了充分的技巧以後,提煉思想也就有了基礎。
三、 培訓與自我教育
律師事務所的核心資產是人才。律師事務所之間的核心競爭,是人才的競爭。培訓,是人才競爭的重要一環。站在律師事務所的管理者角度來看,律師培訓,是一個令人焦慮的話題。為什麼焦慮?管理者想培訓的內容很多,但是,一個好的律師,未必是一個好的培訓者。而且,好的培訓教材,在目前中國法律圖書的市場上,也是非常少見的。
這本《律師執業基本技能》,被國外很多法學院選為基礎教材。應該說,這本書也為國內的法學院、律師事務所、各地律師協會提供了一個培訓的基礎平臺。很多年輕的律師或助理,都希望在工作過程中獲得深度培訓。這種深度培訓不是一次、兩次課,而是長達十幾次的系統培訓。這本書的信息量很大,深度也適中,完全可以支撐起一個較長時間的培訓期。在此基礎上,可以稍加改造,以工作中積累的案例為基礎,形成帶有中國特色的律師培訓課程。我們在這本書翻譯的過程中,已經在本所內部以這本書為基礎安排了多次培訓,效果不錯。
律師職業,沒有捷徑,但是可以加速。加速的重要手段,就是重視自我教育。很多律師,剛開始在一個起跑線上,幾年以後高下相去甚遠。究其原因,往往和是否重視自我教育有關係。對於沒有培訓安排的律師來說,這本書也應當是自我教育的案頭常備書。而且,書中所講到的溝通技巧和決策方法,對於其他諮詢行業及仲介服務行業的專業人士,同樣也是非常有幫助的。
是為序。
北京市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
張學兵
2006年初秋於北京
譯者序
一、大局觀與魔鬼細節
做律師多年,一直把大局觀作為執業的核心要求之一。律師有了良好的大局觀,才能準確地設定符合自身特點的執業發展方向,才能幫助客戶把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從事實的迷霧中抽離出來,才能準確預測談判過程中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才能在案件結束後做出對得失做出恰當的總結和歸納。總之,大局觀的重要性,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但是,在多年執業過程中,也見過太多「大而化之」的律師,工作了一些年頭以後,往往缺少繼續學習,對最新的法律政策掌握不透,於是就把很多本應落實到細節的問題,一概都“大局觀化...
目錄
推薦序—律師要執業之前,必須先補足自身的專業
推薦序—律師入門DIY
譯序
第一部分 成為一名律師
第1章 本書講什麼?
第2章 職業化
第3章 為客戶提供服務及與客戶共同工作的律師職業技能
第4章 解決問題中的律師職業技巧
第5章 溝通技巧
第6章 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律師職業技能
第二部分 會見
第7章 觀察、記憶、事實、證據
第8章 會見客戶
第9章 會見證人
第三部分 有說服力的事實分析
第10章 如何組織和考慮事實
第11章 組織事實的法律要素模式
第12章 組織事實的時間模式
第13章 組織事實的故事模式
第14章 對於案件陳述方式的選擇
第15章 加強事實的說服力
第16章 事實調查
第17章 回應對方提出的事實
第四部分 諮詢服務
第18章 律師向客戶提供諮詢服務的過程
第19章 諮詢案例:工廠倒閉案
第20章 諮詢建設的準備工作:創建方案
第21章 會見客戶的諮詢會議
第22章 解決諮詢中的特殊問題
第五部分 談判
第23章 談判是怎麼進行的
第24章 談判的準備:評估各方
第25章 制定談判策略
第26章 風格與程序
第27章 執行計畫
第28章 談判策略
推薦序—律師要執業之前,必須先補足自身的專業
推薦序—律師入門DIY
譯序
第一部分 成為一名律師
第1章 本書講什麼?
第2章 職業化
第3章 為客戶提供服務及與客戶共同工作的律師職業技能
第4章 解決問題中的律師職業技巧
第5章 溝通技巧
第6章 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律師職業技能
第二部分 會見
第7章 觀察、記憶、事實、證據
第8章 會見客戶
第9章 會見證人
第三部分 有說服力的事實分析
第10章 如何組織和考慮事實
第11章 組織事實的法律要素模式
第12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