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俄羅斯自然法先驅之一庫裡岑的代表作,在俄羅斯,此書中的觀點至今都被視為重要的理論。
本書分為“應然法”和“實然法”兩卷。上卷為“應然法”,分為“絕對權利”和“相對權利”兩方面內容。在“絕對權利”部分涉及法律道德和義務、權利來源,通過權利來源判斷人的行為,同時提到了天賦人權問題,認為人權包括人的生命權、行動權和獲得幸福的權利。在“相對權利”部分,主要涉及派生權利,包括佔有及通過契約產生的權利。
下卷為“實然法”,主要為具體的法律規範和內容,包括社會公共法、家庭法、國家法和國際法。在“社會公共法”部分,主要論述公平社會和非公平社會;“家庭法”是討論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人身財產關係;“國家法”涉及國家的權利,以及國家與國民的關係、國民之間的關係,同時討論了民主政體、貴族政體和君主政體問題;在“國際法”部分,按照國家間的佔有,以及國際條約、外交使命和戰時的權利闡釋國家法規則。本書是俄羅斯法學史上形成獨立的自然法思潮里程碑式的著作,為俄羅斯此後自然法理論的繼續發展拓寬了道路,在現代俄羅斯社會依然具有重要理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