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一、
中國與西方的交往,用1872年來華西人在北京創辦的《中西聞見錄》雜誌〈序言〉的說法,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元2世紀的東漢時期,「自後漢桓帝延嘉(按:應為延熹。漢桓帝延熹年間,為西元158至167年)間,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獻象牙、犀角、.瑁等物,此歐羅巴洲人來中國之初次也,至今千有七百餘歲。」其後各代不斷交往,在交往中,西方文化對中華帝國有一定影響,如唐代大秦景教傳入中國,學術界趨向于認為,此即西方基督教最早傳入中國。中國文化對西方則具有重大影響,如中國的早期科技發明,包括火藥、定南針(即指南針)、造紙、印刷術先後傳入歐洲。
中西文化的實質性交流,應劃分為兩個歷史階段。第一階段始于16世紀末到18世紀初的明末清初,「當時由于地理大發現,西方商人和傳教士梯航東來,尤其是以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 1591-1666)、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 1623-1688)為代表的耶穌會傳教士成了文化交流的載體。」利瑪竇宣揚基督教教義與中國傳統文化有相通之處,允許中國信徒尊孔祭祖,並向中國傳播西方科學知識,包括天文學、數學、地理學等,「中國始得四大部洲地圖,于各國之山川、人情、物產、風俗,或異或同,亦以略曉矣。」 對于這一階段的文化交流,雖然顧長聲教授認為傳教士的東來,「是為早期殖民主義服務的」,「一開始就與西方殖民勢力血肉相連」,但學術界基本傾向于認同,「西方傳教士在宗教、哲學、語言、天文、輿地、數理、醫學、工程及軍事諸方面留存的種種著述,雖然如流星過夜天,其影響總體上是微弱的,但無疑給當時的中國社會帶來了清新的氣息,產生過明亮的火花。」清朝康熙皇帝雖然禁止天主教在中國傳播,但在此前的傳教過程中,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已使天主教在部分信徒中扎下了根,使其繼續傳播發展,並對近代及以後的歷史產生了影響。如直隸安肅縣(今河北省徐水縣)安家莊在利瑪竇傳教後發展成天主教村莊,一直延續到現在,已有300餘年歷史。
第二階段從19世紀初新教開始在中國傳播,到1950年代初西方傳教士從中國大陸撤離。此階段的中西文化交流與上一階段相比,涉及人員更多,範圍更廣泛,影響更加深遠。1807年9月,英國倫敦傳教會派遣的新教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 1782-1834)到達中國,揭開了這個階段的序幕。其後,英、美等國傳教士相繼來到中國東南沿海地區,進行傳教等活動。馬禮遜主要採取編著《華英字典》、翻譯《聖經》、創辦報刊、開設醫院、設立學校等方式來使他的傳教活動能夠更順利推動。鴉片戰爭後,各國傳教士及其他人員大量進入中國,傳教士由于其文化水準、所從事的職業等因素而成為19世紀中西文化交流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中國日益增加的海外留學生,在中西文化交流中愈來愈具有重要地位。
在這漫長的近一個半世紀的中西文化交流過程中,西方英、美等國家的來華傳教士,有的採取他們的前輩利瑪竇的方式,主要在中國社會上層進行傳教活動;有的採取他們的先驅者馬禮遜的方式,主要採取創辦報刊、開辦醫院和學校等方式推動傳教活動;也有的採取傳統傳教方式,在教堂和民間傳播其宗教。在數以萬計的來華傳教士中,出現了在傳教及中西文化交流中取得一定成就,在歷史發展中留下記載的代表人物。當然,由于出身背景、中國與西方在鴉片戰爭後的處境等社會條件的不同,使這些人員在歷史變革及自身生命史活動中,表現出了不同的思想意識及行為軌跡,各有其複雜性。在他們之中,本書的主人公丁韙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 1827-1916)即相當具有代表性。
二、
丁韙良是19世紀中葉美國較早來華的新教長老會傳教士之一,是在華生活工作了近六十年、從事大量中西文化交流活動的著名學者,也是清政府最早雇用的外國人之一。他在中國經歷了晚清及民國初年兩個歷史時代,親身參與了中國及中美交往中的一些歷史事件,結交了當時中國政壇上眾多的高官顯宦,寫作、翻譯、出版了大量中英文著作、文章,是同時代來華外國人士中的重要人物,在中國近代史、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筆者認為,丁韙良從1850年前往寧波傳教,到1916年病逝于北京,在華的近六十年間所從事的活動,很大程度上屬于中西文化交流的範疇,而不屬于「文化侵略」。這裏所稱的中西文化交流,既包括將西方的強勢、先進文化介紹到中國,也包括將中國的傳統文化介紹到西方。在由獨立專制的封建社會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近代歷史時期,中國近代化的任務,就是要學習西方先進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擺脫落後被欺侮侵略的局面,趕上西方國家,使中國成為獨立富強、民主自由的近代文明國家。在這個過程中,作為一位外國人,丁韙良在中西文化交流中所從事的主要活動,一是將西方近代國際法重要著作較早、較系統地譯介到中國,奠定了中國近代國際法及國際法學的基礎,並在京師同文館培養了晚清最早的外交人才,促進了晚清外交近代化;二是長期出任京師同文館總教習、北京崇實館校長,向中國介紹了西方的教育體系和制度,並盡力在京師同文館、京師大學堂加以推行,促進了晚清教育的近代化,培養了一批掌握近代知識的人才,為後來中國教育制度的改革發展創造了條件;三是向當時的中國介紹了西方先進的自然科學知識,經濟學、心理學、進化論等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以及西方近代政治制度、民主制度。他的上述活動,對當時中國知識界瞭解世界、接受西學,掌握新知,具有重要的啟迪和推動作用。同時,在中西文化交流中,丁韙良還從事了另外兩方面活動。一是通過其傳教著作,向中國介紹了西方基督教文化,並從事了較長時間的傳教工作;二是將中國文化介紹給西方世界,包括歷史政情、哲學宗教、文學詩歌、古代法律、科舉制度、中國人的民族特性,以及中國古代的發明和技術,開始了對中國文化的早期研究與探討,成為美國最早的漢學家之一。
從丁韙良的身分屬性及主要活動的角度來分析,他在華工作了近六十年、其中三十餘年從事教育工作,因此不應當將他純粹看成一位外國來華傳教士,這是對神聖的教師職業的褻瀆!應當稱丁韙良為近代西方來華著名傳教士、教育家及學者,或稱為著名傳教士兼教育家及學者;稱他為著名傳教士,是因為他寫作刊印了《天道溯原》等流傳甚廣、影響較大的傳教著作,從事了較長時間的傳教活動,並是美國長老會北京傳教團的創辦人和開拓者;稱他為著名教育家,是因為他曾長期任京師同文館英文教習,後又任總教習兼公法、格物、富國策教習,北京崇實館校長,京師大學堂西學總教習,湖北濟美學堂總教習兼仕學院公法教習,對中國近代教育的發展較有貢獻;稱他為著名學者,是因為他精通幾種語言,學貫中西,一生著述甚豐,留下了五十餘部中英文著作及譯著,百餘篇中英文各類文章,對中國歷史、文化、教育、宗教、語言、文字、詩歌、習俗等均有研究,對國際法、經濟學、心理學、自然科學等也有一定研究。對丁韙良的身分屬性這樣定位,也是忠于歷史事實。筆者在本書第一章第二節將要敘述, 1869年12月1日,丁韙良辭去服務了二十年的美國長老會傳教士職務,專職在京師同文館工作,直到1906年才恢復與長老會的關係,重新成為傳教士。在此期間,他雖然寫過一些傳教文章和書籍,但並非以傳教為職業,而是一位教師、總教習和西學總教習等,主要從事教學、同文館管理及中西文化交流,故此階段應將他看成是一位教師或學者。他在英文回憶錄A Cycle of Cathay or China, South and North with Personal Reminiscences(《花甲憶記》)的序言中也曾講:「我生活在中國……除了當傳教士外,還當過清政府的雇員。」因此,承認他是近代西方來華著名傳教士、教育家及學者,是正確評價他的開始,而將他始終視為傳教士,本身即是一種歧視性評價。
當然,由于觀察分析問題的角度不同、文化差異及其他因素,包括政治因素,中國大陸學術界對丁韙良的評價,與美國及臺灣存在較大分歧。中國大陸學術界在20世紀50至80年代基本上認為,丁韙良在華的活動是進行文化侵略及向中國人灌輸奴化思想,在義和團時期是個「動手搶劫的強盜」。近年仍有學者認為他以基督教征服中國為職志,忠誠于傳教事業,反對中國接受西方民主政治,在同文館「充當了殖民主義的代言人和辯護人」,是贊成使用暴力和強制手段消除中國人對西方和基督教的抵抗的傳教士的典型代表,並帶著這樣的殖民心態譯介系列國際法著作。西方及美國學者則認為他是「傑出的傳教士學者和教育家,在中國期間翻譯了許多基督教作品,並指出中國官方學習西方及其具體實踐的道路和方向」,他是 19世紀晚期在中國的著名外國人之一,偉大的新教傳教士,近代中國國家教育之父,並極大地促進了中美兩國的友好關係。他是東西方之間的橋樑,是一位在交叉文化學科間從事艱難交流的進步的先驅者。
三、
筆者深知丁韙良是一位在中國長期生活和工作的複雜的歷史人物,學術界對他的評價至今仍有很大分歧,同時對他的研究又較為欠缺和薄弱,有些重要問題的研究尚付之闕如。在此條件下,為了全面性研究評價丁韙良在中國近代化與中西文化交流方面的地位與作用,推進對丁韙良及西方來華傳教士群體的研究,因而選定這一課題作為筆者的博士論文。在論文寫作過程中,筆者又發現,學術界有關丁韙良及其譯著的許多史實存在錯訛,應加以考證辨析,以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本書是在2008年5月完成,以筆者的博士論文為基礎所修改定稿。全書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筆者是第一位直接使用美國所保存的丁韙良歷史檔案的中國大陸學者。過去,美國學者諾瑪‧博恩斯(Norma J. Burns)和拉爾夫 ‧柯維爾(Ralph R. Covell)在其碩士論文、博士論文及著作中,使用了美國長老會歷史協會、美國長老會海外傳道部保存的丁韙良通信檔案,對較多與丁韙良有關的史實敘述較為可信,中國學者只能轉摘引用。筆者查閱、使用了1850至1907年間丁韙良的部分書信材料以及其他檔案資料,使本書相關問題的敘述較為深入。
第二,筆者在本書中引用了大量在中國大陸無法查到的英文資料,對丁韙良及其著述、譯著中史實敘述的混亂錯訛進行了詳細的考證辨析,訂正了較多史實。過去,學術界由于查閱資料的局限,在丁韙良相關史實敘述中的錯訛現象幾乎隨處可見,並出現了不應有的政治「誣陷」,如《萬國公法》、《星軺指掌》、《公法便覽》、《公法會通》、《富國策》的原書作者、翻譯藍本等。筆者使用了美國加州大學圖書館及其他著名圖書館的英文及法文、德文資料,以及大陸中國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清華大學圖書館等各館的原始古籍藏書進行考證研究,對相關問題的分析考證基本上是真實、確鑿、可信的,對今後的學術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同時,筆者的相關研究成果也得到了學術界肯定。
第三,本書採用專題研究形式,對丁韙良的中國文化觀、丁韙良與西方國際法在中國的奠基及傳播、丁韙良與晚清教育的近代化、丁韙良向中國介紹的西方先進科技知識及社會科學知識等主要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與深入探討。這些問題,過去學術界只有簡單介紹。筆者的詳細深入研究,不僅填補了研究空白,也解決了研究薄弱的問題,推進了相關研究。近年,中國大陸學術界對丁韙良的研究,取得了較多成果,包括王文兵在博士論文基礎上出版的專著《丁韙良與中國》,沈弘教授翻譯的三部丁韙良英文著作《花甲憶記》、《漢學菁華》、《中國覺醒》,以及丁韙良其他著作、譯著的點校整理出版等。
在丁韙良研究及中西文化交流研究中,本書的出版如能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也就達到了筆者的目的及追求。丁韙良是一位在中國政治、教育、宗教舞臺上活動了近六十年的歷史人物,從時間上來講,超過了李鴻章。本書不是丁韙良的傳記,不可能全面敘述、分析和評價丁韙良在華所從事的所有活動。限于篇幅,有些問題未能進行深入論述和探討,如丁韙良的傳教活動、丁韙良與太平天國農民戰爭、丁韙良參與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中美雙方的談判、丁韙良與尚賢堂、丁韙良在義和團時期的言論活動及其評價、丁韙良與京師大學堂等。筆者並不否認丁韙良具有對華的侵略意識、言論及活動,認為應當將這些史實敘述清楚,並對他傷害中國人民的言行加以批判,但這不是丁韙良在華近六十年思想與活動的主要方面。同時,筆者還認為丁韙良對中國有一定的感情,在向西方社會介紹中國及其歷史文化中傾向正面的描述。丁韙良的傳教士背景及上述因素,構成了他本身的複雜及難以蓋棺定論,這些也可能影響到筆者對他的評價。如果本書在對丁韙良的評價中有不當之處,敬請學術界專家學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