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成人的教育問題實質上是不斷認識自我並理性引導自我的問題。兒童的教育可能也可以這樣進行,但有一點卻很不一樣:由於兒童不夠成熟,指引(對於成人而言不可能完全或缺)具有極其關鍵的作用。如果我們希望,也可以允許兒童按其自身節奏發展;如果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如兩萬年,加上非常有利的環境,他們最終也能達到文明社會成人的標準。很顯然,這個方法不具可行性,因此,成人必須關注如何在兒童的發展過程中給予指引。
指引兒童的過程中最大的困難在於成人的無知。成人對自我的認知尚不充足,對引起自我情感和情緒的原因及自身喜好也不甚明瞭。簡而言之,成人對其自身心理還不甚了解。因此,要他們去理解兒童,並以恰當的知識引導兒童,無異於瞎子摸象—難上加難。
個體心理學特別關注兒童心理,既關注兒童心理本身,也關注兒童心理研究給成人性格和行為特徵研究帶來的啟示。與其他心理學方法不同的是,個體心理學注重理論與實踐的合一,堅決主張人格的統一性,致力於研究人格發展及其表現形式的動態過程。這樣來看,可以說,知識已經是一種實踐的智慧,因為這些知識來自實踐中的錯誤,無論誰擁有這些知識(心理學家、父母、朋友或個體本人),都會立刻知曉如何運用這些知識來引導相關的人格發展。
由於這個研究方法,個體心理學的所有原則構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因為個體心理學把個體行為看成是由人格整體所驅動和指引的,所以個體心理學對個體行為的任何解釋都反映了同一相互關係,這個相互關係體現在一系列的精神活動之中。因此,在引言中,我們將從總體上介紹個體心理學的觀點,在之後的章節裡再詳細闡釋這裡提及的各種相互關聯的問題。
人類發展的基本事實是:我們的精神總是在一定目標的指引下不斷努力和前進的。從嬰兒時期開始,直到兒童不斷努力,以求發展,這種努力是由追求偉大、完美、優越這個目標所推動的;這個目標雖然是在無意識中形成的,但卻無時無刻的產生影響。當然,由這種目標所推動的努力反映了人類特有的思維能力和想像能力,這種努力會影響我們一生中所有的具體行為,甚至會影響我們的思想,因為我們的思想並不是對世界的客觀反映,它會與我們已經形成的目標和生活方式相互關聯。
每一個個體的存在都肯定有統一的人格。每一個個體既表現了統一的人格,也以獨特的方式塑造這個人格。因此,個體既是藝術作品本身,也是創造藝術作品的藝術家。個體是其自身人格的創造者,但這個創造者既不是純熟幹練的工人,也不是對自身身體和靈魂有完整理解的人;相反,他是極度脆弱、極易失敗、不盡完美的人。
在考察人格建構時,我們必須留意這個過程中一個主要的不足之處:人格統一體。包括它特有的方式和目標,都不是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之上,而是建立在個體對生活事實的主觀解讀的基礎之上。觀念,即關於事實的看法,從來都不是事實本身;正因如此,生活在同樣客觀世界中的人會以不同的方式塑造自己。每個人都是根據自己對事實的理解來建構自己的,有些人的理解更為合理,有些人的理解則不那麼合理。在個體發展過程中,我們必須時時面對和處理個體理解所帶來的錯誤和偏差,特別是在童年早期形成的錯誤觀念,因為這些錯誤觀念會嚴重影響我們成長之後的生活方式。
我們用一個具體的臨床案例來說明這個情況。一位五十二歲的女士,總是對比她年紀大的女人嗤之以鼻。她說,當她還很小的時候,總是感覺很丟臉,覺得自己不如別人,因為她有一個姐姐,總是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這裡,我們可以透過個體心理學的「縱向」觀點看到這位女士現在(生命的晚年)和過去(生命的早期)有相同的心理機制和心理動力。她一直都擔心自己不受重視,發現別人更受歡迎或更被喜愛時會感到憤怒和煩惱。即使我們對這位女士生活的其他方面或其特有的人格整體一無所知,也基本上可以從這兩個事實推理出其他未知的部分。在這方面,心理學家有點類似於小說家。小說家必須根據一定的行動路線、生活方式或行為模式創造出故事人物,這些人物給人留下的印象必須具有人格特徵。好的心理學家能預測這位女士在一定情境中的行為,能清楚地描述伴隨其人格所特有的「生命線」的特點。
這種努力或達成目標的活動促使個體建構人格;但這也蘊含了另外一個心理事實—自卑感。所有兒童都具有一些自卑感,這種自卑感激發了兒童的創造力,促使他們採取行動來改善自己當前的處境,以消除自卑感。對當前處境的改善會降低自卑感。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這也許可以理解為一種心理補償。
而自卑感和心理補償機制的重要特點是使個體犯錯誤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自卑感有可能促使個體取得實際的成功,但也可能只導致純粹的心理調適,使個體和現實目標的距離愈來愈遠。或者,自卑感有可能過於強烈,只有形成心理補償特性才能克服或消除這種自卑感;但這最終可能完全沒有辦法克服當下的處境,而只是成為一種必不可少的心理需要。
例如:有三類兒童非常清楚地顯示出了這種心理補償特質的形成和發展。第一類是天生身體虛弱或生理有缺陷的兒童;第二類是受到成人嚴厲管教、缺乏關愛的兒童;第三類是被溺愛的兒童。
可以說,這三類兒童代表了三種基本的情況,透過這三種情況,我們就可能研究和理解正常兒童的發展。當然,並不是所有兒童都天生具有殘疾,但令人吃驚的是,很多兒童在不同程度上表現出和某些生理或器官有缺陷的兒童所具有的心理特徵,這些典型的心理特徵可以透過對殘疾兒童的極端案例進行研究。幾乎所有兒童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歸入被溺愛的兒童或因嚴厲管教而心懷怨恨的兒童,或兼具兩類兒童的特徵。
這三種基本的情況都會使人產生一種不滿足感和自卑感,從而使人產生超越人類可能性範圍的雄心或野心。自卑感和力爭優越是人類生活同一基本事實的兩個階段,因而是彼此依賴、不可分離的。在病態的情境中,我們很難分辨危害最大的到底是過度自卑還是過分力爭上游。兩者在一定意義上是一段樂章中的不同節奏。我們發現,有些兒童因為極度的自卑而產生了不切實際的雄心壯志,他們的靈魂似乎已經中毒—永不滿足。因為這種不滿足來自不切實際的雄心壯志,因此並不會使兒童做出有效的行動,反而會讓他們一事無成。這種雄心有可能扭曲成一種性格特徵和個人習性,就如永久的刺激物,使得個體對於外界過度敏感,時時刻刻保持警戒,以免自己受到傷害或欺騙。
這種性質的人格(在個體心理學的發展歷程中這種案例比比皆是)使個體無法真正展現其潛在的能力,會使人變得「神經質」或怪異無常。如果情況較嚴重,這些人會變得毫無責任感、容易犯罪的人,因為他們只關注自己,而對他人漠不關心。無論在道德上還是心理上,他們的自我都變得非常絕對,拒絕任何形式的約束和限制。我們發現,他們有些會逃避現實和客觀事實,在想像中為自己構建一個全新的世界。他們把白日夢和荒謬的想像當成現實世界,最終為自己創造了心靈的平和。透過建構心理現實,他們解決了現實與理想的差距和矛盾。
在這個發展過程中,心理學家和父母最需要關注的標準是,兒童或個體所表現出來的社會情感(social feeling)的程度。社會情感是正常發展過程中的關鍵性和決定性因素。任何減少或降低社會情感或共同感的干擾因素,都可能對兒童的精神發展產生巨大的不利影響。可以說,社會情感是兒童發展正常與否的關鍵。
正是以社會情感為中心,個體心理學形成了自己的教學方法和技能。父母或其他看護者一定不能讓兒童只依戀某一個人,如果允許這種情況發生,兒童就無法準備好將來的生活,或準備不充分。
發現兒童社會情感程度的最好方法之一是觀察他進入學校時的表現。進入學校後,兒童會遭遇最早及最嚴厲的考驗之一。對於兒童來說,學校是全新的情境,因此,進入學校能檢驗兒童為應對新情境進行了怎樣的準備,特別是面對陌生人的準備。
正因為人們普遍不知道如何引導兒童適應學校裡的新生活,很多成人在回憶起他們上學的日子時覺得那是惡夢般的歲月。當然,如果學校管理恰當,經常能彌補早年家庭養育中的不足。理想的學校應該是家庭和更廣的現實世界之間的緩衝,學校不應僅僅傳授書本知識,還應教給兒童如何生活的知識。但是,理想的學校還在形成之中,能否依賴學校來彌補家庭教育的缺陷還是一個未知數,因此,我們還是應該從家庭教育著手來解決這個問題。
正因為我們的學校還不是理想的環境,在分析家庭教養時,它可能成為家庭教育是否成功的參考。在家庭中沒有學會如何與他人接觸和相處的兒童,進入學校時會與環境格格不入,因而被別人認為是怪異的。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情況會變得愈來愈嚴重,並會因此阻礙兒童的正常發展,使他們成為行為問題兒童。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都會責備學校教育不力,但事實上學校只是使家庭教養中潛在的問題顯露出來而已。
對於個體心理學而言,行為問題兒童能否在學校取得進步一直沒有定論。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兒童開始在學業上的失敗是一個危險的訊號。與其說這個危險訊號顯示的是學業上的挫敗,還不如說是心理上的挫敗。這意味著兒童開始對自己失去信心,他們開始變得沮喪,逃避有益的、正常的活動,總是尋求其他能獲得自由和滿足自我的方式。他不再按社會設計的方式發展,而是以自己的方式來獲得優越感,以補償其自卑感。這些方式往往能使個體快速獲得心理上的成功和滿足,對於受挫的個體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當人們不再遵守已確立的社會習俗,而是拋開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破壞社會規則時,往往比遵循現有的社會規則更容易顯示出與眾不同的自我,並獲得征服的快感。但不管個體表現出來的行為有多麼的大膽和勇敢,如果他是透過這些方式來獲得優越感,通常表明其內在是懦弱和脆弱的。這些人往往只嘗試做自己有把握獲得成功的事情,以充分展現其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