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如何日常?怎樣生活?(摘錄)
呂紹理(臺大歷史系教授)
晚近2、30 年間,生活史研究成為歷史學日益受到重視的次領域,而普及性的書肆中,記錄各種食衣住行娛樂的日常生活史書籍也不斷推陳出新,顯見不論學術界或一般讀者對這個自己生活於其間的世界及其所從出的歷史,充滿了高度的興趣。這些琳瑯滿目的書籍和學術論文,多半環繞在與日常生活有關的特定的物質(食衣住行)或者特定的行為與活動(如閱讀、休閒、運動)或特定的情感表達(如情欲、戀愛)。受限於「台灣史論叢」書系要求只能收錄10篇論文的編輯方針,我們難以將這些包羅萬有的成果全部含納進來,因此,這本「台灣社會生活史」,勢必掛一漏萬,除了必須與台灣史有關這個先決條件之外,只能縮限在以下特定主題的學術論文:表現日常╱非(日)常關係的研究成果、分析較長時段生活變遷及造就變遷之趨力的成果、剖析日常生活基本物質條件和這些條件與更大歷史變遷關係的研究。其次,由於社會生活史原本就具有跨學科研究的特性,本書收錄的論文,不局限在史學研究者的作品,希望能吸收人類學、社會學,甚至是空間地理與建築學界的成果,作為跨學科對話的基礎。最後,表現地域、族群與性別異同的研究也是選擇論文的指標。在我說明這些主題之前,有必要先簡單交待「社會生活史」的學術脈絡,其次介紹各章內容,最後再將各章內容放回到我對日常生活史的詮釋框架下加以匯整。
一、日常生活史與社會生活史
社會生活(social life)是指人與人之間互動所形成的社會關係,以及此種關係所構築的社會規律。要了解人們的互動,就不能忽略互動所發生的時間與空間場合,而日常生活即是人群互動最基礎的時空場合。因此「社會生活史」也可以從「社會的日常生活史」(history of daily life of society)這個角度來理解。這個面向的學術探究有3 個主要源頭,分別來自於現象學、年鑑學派以及人類學。現象學思考人的哲學應該要放回到日常的生活經歷(lived experience)中來認識和理解,以有別於過去建立一種先驗或超驗的認識架構;換言之,要了解人,必須將人放回到他╱她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 lifeworld)才能知曉人的意識之所由出,以及意識與生活經驗之間的複雜關係。認知「生活世界」的另一重點,即在於擺脫過去只重視理性思維或實證科學所映射的世界,強調人在生活世界中各種覺知、情感、心態、記憶,以及不同年齡、性別族群與文化的經歷和變化,都是我們捕捉並體知經驗的重要元素。舒茲(Alfred Schultz, 1899-1959)即在此哲學背景下發展出關注日常生活的現象社會學(Phenomenological Sociology)。法國年鑑學派(Annales school)也在20 世紀初的同一時間興起,反對過度偏向政治軍事史的研究,以致忽略庶民大眾活動與情感;以及反對過度重視短期事件變革而忽略長時段歷史趨力的影響,因而強調民眾社會經濟生活的長期變遷,成為年鑑學派初代學者致力探索的課題,第2代的布勞岱(Fernand Braudel, 1902-1985)則加入地理環境變遷的結構因素對歷史的作用,也同時開始推展微觀日常生活與結構之間的複雜關係。1979年出版的《日常生活的結構》(The Structure of Everyday Life)意圖從平凡人物日常生活的物質接觸與運用,探討15 至18 世紀歐洲文明與資本主義的可能性及其局限,也引發歷史學界對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的高度興趣。至於人類學,被視為該學門之父的馬凌諾夫斯基(Bronislaw Kasper Malinowski, 1884-1942)在其1922年出版的名著《南海舡人》(Argonauts of the Western Pacific)一書中也特別指陳:人類學的研究必須關注日常生活作息、飲食起居、談吐儀節,必須從這些日常細節中探尋隱藏在其後的社會文化意義。6 他參與在地人生活的田野調查,也成為人類學極為重要的研究方法,因而使人類學發展出非常豐富細緻的日常生活民族誌以及對日常生活的理論建構。
除了歷史學界,1990 年代人類學界也同時開始發展一系列與日常生活有關的集體研究,以人類學者黃應貴為主,在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推動「先驗基本文化分類概念」的長期計畫,陸續出版《人觀、意義與社會》、《空間、力與社會》、《時間、歷史與記憶》,以及《物與物質文化》。21 這幾本論文集有幾個特色,一是跨領域的集體研究,上述幾部論文集有來自歷史學、地理學和社會學界的研究者參與了共同研究;二是理論與實證並重,希望能將雜然紛陳的日常生活納入到可以深入分析社會文化意涵的框架,因而可供歷史學界參考。是以在本書中,有4 篇論文即是來自上述集體研究的成果。除了史學界對日常生活是否流於瑣碎的擔憂外,研究上的另一困擾,則是「日常生活」並非不證自明,而是內涵複雜且難以界定的語詞每個人的經驗未必相同,在什麼意義和什麼基礎上,我們可以找到眾人皆有的「生活世界」的經驗?本書特別集中於「『社會』的日常生活史」的探索即是避免將過於個人或個別的日常經驗擴張為普遍現象或普遍意義,亦即探討可能具有較大共相的「庶民」「大眾」(而非只是少數菁英或王公巨卿商賈豪門)生活世界,就成為日常生活史的主要研究對象。其次,大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仰賴依靠的物質條件,也常常是社會的生活史集中探討的課題,因為這類課題可以在較大多數人的生活行為和經驗中映現,也留存較多史料可供研究者探索。這也是本書挑選文章的標準之一。以下即是各章重要內容。
本書各章編排,循「台灣史論叢」套書的整體編輯方針,以各章主題所指涉的時間範圍,依清代(第一、二章)、日治(第三、四章)而至戰後(第五至七章)以及跨時代的變遷(第一、八、九、十章)的時序來安排。不過,本書各篇文章的關係,還可以放在第2個分類框架下來閱讀,亦即以「時間╱空間」為基底的生活史研究,以及由時間、空間及環繞在物質生活面向而勾連起來的社會文化關係。
(一)在場、例行化與日常生活
本書的編輯目標,是希望能夠為社會的日常生活史提供一個概念和實作的研究成果,希望讀者能既關注日常生活的各種細微經驗,也能從這些細微經驗中看到與更大政治社會文化相互牽動的關係和意義。日常生活史既可以貼近人們的一般經驗,勾起大家對於生活世界的好奇和樂趣,但也同時具有反思生活習慣、社會成規、文化價值的戰場。在理論概念上,我認為紀登斯(Anthony Giddens, 1938-)在1980 年代力圖拉近微觀╱巨觀、個體能動╱結構制約的長期對立而提出的「結構變化」(structuration theory)理論,可以作為統整上述各章內容的概念框架,尤其是他在《社會的構成》(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一書特別提出時空框架在理解社會互動的根基作用,對於我們以日常生活理解社會及歷史的意義,提供相當重要的分析資源。日常生活史的基底乃是人的各種行動和意圖,而人的實踐的先決條件則是每個人身體的「在場」(presence)。在場一詞包含了身體所在的空間位置,以及身體出現的時間點。紀登斯非常強調時—空相互的作用和影響在社會結構變化中的關鍵位置。人的活動在每日反覆不停、周而復始的規律中逐漸朝向例行化(routinization)的模式,並且在此例行化的行動中形成一種領域化(regionalization)的空間範域,換言之,「例行化」和「領域化」是觀察並理解「日常生活」的重要切入點。然而,日常生活史的目標,不能以描繪例行化、領域化的內容為滿足,甚至於這種例行化的描述會流於枯燥瑣碎而沒有生命,是以需要進一步探討例行化的行為模式和領域化空間框架(以及支撐這些行為必須反覆不停周而復始的信念),如何構成人們在每日生活中形成其對社會覺知的重要過程。其次,社會的基本互動條件之一,即是人與人的同時在場(co-presence),人群在例行化、地域化的範圍內「同時在場」(co-presence)以及「能在場」(presence availability),才有產生互動的可能,因此剖析同時在場及能在場的諸多要件,是探討日常生活史的第2層目標。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例行化╱地域化是人透過行動而界定出來的時╱空範圍,但是「界定」的過程也同時是「排除」的過程,將諸種行動規則化的同時,也就會產生各種「例外」,而我們常將例外視為「非(日)常」;亦即觀察例行化的同時,也必須注意那些非例行化的行為和雙方之間的相互關係。因此,如果要了解日常生活的歷史及其所具有的社會意涵,則形構身體在場╱不在場的各種時空條件、使得身體實踐得以例行化╱地域化的各種力量,以及日常╱非日常之間複雜交錯的互動,實是極為重要的基礎面向。本書選文的主要範疇,即是考慮能凸顯日常生活時間╱空間交錯影響的元素。
從這個視角出發,日常生活中身體最頻繁在場的時空元素,即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