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近年各國的重大政治變革,都能看見民粹運動的影子?
看似空洞、激情的民粹口號背後,背後竟有社會理性的邏輯在運作?
繼《霸權與社會主義策略》,後馬克思主義奠基者Laclau的政治哲學再創高峰!
從普遍/特殊、認同/差異、敵/友等基本區分
探索「何謂政治」、「民主何為」、「如何代表人民」等大哉問
「智識工作存在著一項倫理使命,達文西稱之為『頑固的嚴謹』。實務上來說,這意味著個人在探討政治議題時,尤其是探討會極度引發情緒的議題時,必須要抗拒若干誘惑。……當譴責取代了解釋,會讓這類異常現象的發生原因,被當成沒有任何理性可循。只有當我們將法西斯主義視為當代社會固有的可能性之一,而非超出任何理性解釋的事物時,我們才能開始理解它。」
英國脫歐、川普旋風,乃至於台灣近年的若干政治熱潮,都曾被貼上「民粹主義」的標籤。然而,到底什麼才是民粹?許多論者把民粹連結到保守右翼,然而,從昔日的美國人民黨(Populist)、阿根廷的裴隆(Perón),到當今西班牙的我們能(Podemos),都讓人見證了左翼民粹政黨的活躍。由此可知,我們很難從左/右或統/獨等政治立場的「內容」來界定所謂的民粹;民粹,毋寧是一種政治邏輯,而每種政治形態多少都含有民粹主義的成分。
本書指出,當民粹發生時,社會將被一分為二:一方是「人民」,而其敵對陣營則是統治集團。然而,現代社會高度複雜,每個群體都有各自的訴求,要統合它們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唯有從中確立彼此的「最大公約數」,讓各方團體願意求同存異,並指認共同敵人,「人民」才能被建構起來,進而演變成支配階級不得不正視的力量。
如果說常規政治意味著權力集團盼望以差異化邏輯,滿足主張各不相同的人群;那麼民粹政治,就是抵禦權貴的「各個擊破」,並企圖以等同性(equivalence)接合眾多殊異訴求的結盟嘗試。這正是民粹理性之所在。一旦代議政治失靈,民粹確實有機會挽救民主。本書架接了豐富的歷史案例與理論取徑,展現出左翼民粹實踐的可能性,因此有助於公民團體思索,如何讓自身訴求銜接到更異質的群眾?
【本書特色】
◎涵蓋豐富的經驗案例,從大革命前後的法國、民粹初試啼聲的美國與俄國農民運動,到「敵人」(南美的地方侍從、東歐的外來政權、歐美的自由派、土耳其的伊斯蘭主義)面貌各不相同的晚近民粹變體;在乍看離散的異質案例之間,本書為有意義的比較賦予了宏觀的框架,遂有助於讀者深入理解政治浪潮興衰的動力。
◎扭轉黑格爾與馬克思以降的本質論及唯物論,汲取葛蘭西、佛洛伊德與拉岡的理論要素,使得多元身分認同的探問得以可能,並且防止政治被化約為經濟,也避免「人民」被「階級中心論」給邊緣化。
◎以「爭議式民主」挑戰「代議民主」與「審議民主」這兩種流行的民主模型,點出兩者漠視自由主義與民主接合(articulate)的歷史偶然性,因而忽略民主存在著更基進的面向。
◎與當代左翼思想家齊澤克、洪席耶、《帝國》的作者哈特與奈格里進行辯論,從諸位大師的過招與對話之中,彰顯出各派研究取徑背後所隱藏的預設。
◎解構民粹被貼上負面標籤的緣由,並且以最全面的視角,反思民主、民粹與政治的關係,最終指出民粹與進步價值接合的可能性,也刻劃了社會運動的可行方向。
【佳句摘錄】
◎民粹主義總是令人聯想到危險的過剩(excess),進而質疑「受到明確界定的理性共同體模型」。假如我想的沒有錯,那麼我的任務就是凸顯這種「過剩」固有的特殊邏輯,並主張它遠非一種邊緣現象,而是銘刻在任何共同空間(communitarian space)的實際運作當中。
◎我的作法並非尋找[民粹主義]真正的指涉意涵,恰恰相反:我將指出民粹主義之所以沒有統一的指涉意涵,是因為它並未被歸諸於一個可劃定界限的現象,而是被歸諸於在效應上橫跨了許多現象的社會邏輯。
◎民粹主義不是一套固定的現象組合,而是一連串的論述資源,它可以被用於非常不同的用途。
◎本書已列舉過,當政治面臨民粹轉向(populist turn)時,會出現哪些要件…(1)對既存現狀的廣泛不滿、(2)藉由將情感貫注並聚焦到某些象徵上,來開創性地構成諸訴求的等同鏈、(3)對政治體系「整體」的挑戰日益加劇。
◎民粹,並不是某種位處邊緣的政治現象,它反而就是政治的本質。
☆論群體與認同
◎佛洛伊德開啟了一種社會集結(aggregation)模式的可能性,亦即透過組織,社會獲取了個體的特徵。…所謂的群體,就是成員讓對象佔據了自我理想的位置,同時這些人透過彼此的自我來互相認同。
☆論等同與差異
◎隨著未被滿足的諸多訴求組成了等同鏈(equivalential chain),…請求正在轉變成要求。倘若一個訴求處在孤立狀態,無論它獲得滿足與否,我稱之為民主訴求(democratic demands)。反之,倘若多個訴求能透過等同性接合,建構出更廣泛的主體性,那麼我們會稱這類訴求為人民訴求(popular demands)──眾多訴求於是能將「人民」當作潛在的歷史行動者來構成,而這就是最初的階段。我們在這裡看到的正是民粹主義的組構,即使還只是雛形。
◎民主訴求,它們的相互關係就像是「叔本華的豪豬」…牠們不能靠得太遠,要不然會感到寒冷;但如果牠們為了取暖而靠得太近,就會遭到彼此刺傷。
◎當具體的訴求乃是於「在地化」的脈絡中形塑,它相對而言會比較容易決定「對手」是誰;但反之,如果今天等同性是在多樣的異質訴求之間建立的,那麼,決定你的目標是什麼,以及決定你的爭鬥對象是誰,就會變得更為困難。此時,「民粹理性」就完全發揮出作用了。
☆論部分、整體與代表
◎民粹主義的「人民」要誕生,尚得補上更多條件:我們需要庶民做一件事,就是主張他們才是唯一具有正當性的全民,抽象點說,我們需要的是,渴望自身能作為共同體總體來運作的部分性(partiality)。
◎民主訴求可以視為霸權形構的擴張;人民訴求則相反,我們可以把它視為對霸權形構提出的挑戰。墨西哥在革命制度黨掌握霸權時期,人們會用政治黑話來區分兩種訴求:一種是點狀訴求,遇到這種訴求,體系能以轉化主義的方式吸納它們,另一種訴求在當地則稱被為el paquete(包裹式),意指同時有龐大的一整套訴求,它們以統一的整體來呈現。掌握政權者只有在遇到後一種訴求時,才會關上協商的大門──這種訴求的命運往往是遭到無情鎮壓。
◎古典政治代表理論有一項主要困境,它們大多把「人民」意志看成,在代表發生前就已經構成的事物。
☆論情感與符號
◎倘如,社會設法達及制度性的秩序,而此秩序的特性則是讓所有訴求都能透過社會內在的機制達到滿足,那麼,基於明顯的理由,民粹主義便不會出現,但與此同時,政治也將不復存在。唯有在社會未能達及完滿性,且社會當中之部分性的對象(目標、人物、象徵)受到眾人貫注〔情感〕,並使這些對象成為「缺場的完滿性」之名稱時,構成「人民」的需求才於焉誕生。
◎假如…社會施為者的統一性乃是社會訴求多元性的產物,而這些訴求又是透過鄰接性的等同(轉喻)關係才聚集在一起,那麼,命名的偶連性要素,就會扮演絕對核心且構成性的角色。
☆論政治、敵對與人民
◎從定義上來說,所有鬥爭都是政治的。嚴格來說,「政治鬥爭」這個詞彙是同語反覆。然而,之所以一切鬥爭皆帶有政治內涵,正是因為政治不再屬於局部性的範疇。因此,古典社會主義對於經濟鬥爭和政治鬥爭的區分,已經沒有存活的空間。
◎建構「人民」是一種卓越的政治行動(這個行動與在穩固的制度架構底下進行純粹的管理〔administration,或譯行政〕,兩者恰好相反)。…在制度化(institutionalist)程度較高的論述中(受到差異邏輯的支配),等同鏈的涵蓋範圍會被降低至最低;反之,斷裂式(rupturist)論述則可以見到涵蓋幅度最廣的鏈條,藉此可以把社會劃分成二個陣營…只有第二種才是我所謂的政治,第一種不過是政治之死,政治被沉積的社會形式所吸納。這樣的區分大致上和洪席耶對管制(le police)與人民(le people)的區分相符。
◎[義大利政黨]北方聯盟確實擁有一套「敵人理論」;但問題在於它沒辦法精確地指認出敵人的面貌。黨員們心中會有個念頭,就是基進的變遷若要發生,就必須把社會領域分割成兩個互相對壘的陣營,然而,他們並不知曉這種劃分的基礎是什麼。抽象地反對現狀乃是他們的基進論述之根基,但他們不知該如何確定現狀的界限。
◎還有另一種可能性存在:趨向於空泛化的符徵,最後竟然變得全然空泛。此時,等同鏈的諸連結,根本就完全不需要調和彼此之間的連貫性:原因是,連最相互矛盾的內容,都可以被拼裝在一起,只要它們全體都還服從空符徵就好。用佛洛伊德的理論來講:這是一種極端狀況,此時手足之間唯一的連結,就是對父親的愛。其政治後果就在於,以這種方式構成的「人民」的統一性,將會極度脆弱。
◎也許在你我的政治經驗中,那些如同曙光般,正在冉冉升起的現象,並非「政治的終結」,就如後現代主義先知所宣言的那樣。恰好相反,我們反倒是進入了一個完全政治化的時代,因為,確定性標記的消解,並不會賦予政治賽局任何先驗且必然的領域,反之,它只會賦予「不斷重新定義地貌本身」的可能性。
◎使得人民身分的浮現和擴展成為可能的歷史條件…如果要把它們都歸在同一套標籤之下,那麼:全球化資本主義這個詞將是最適當的候選。當然,要注意的是,我們早已不再把資本主義理解為:以商品作為基礎形式,並由商品的矛盾運動所產生出來的自我封閉總體。我們不能再把資本主義僅僅理解為一種經濟現實,而是要把它看成一個複合體,其中,經濟、政治、軍事、技術等決定機制(determination),它們各自擁有自身的邏輯以及某種程度上的自主性,並且均參與到整體運動的決定機制之中。
☆論左翼-右翼光譜
◎隨著共產黨勢力衰退,以及中央執政體系建立後,人們卻發現社會主義及其合作者,跟戴高樂主義原來並無太大差別,這導致左右之分顯得愈來愈模糊。但是,對於基進抗議投票的需求還是存在,因此當左翼符徵背棄了「〔渴望〕社會劃分的陣營」,右翼符徵就順勢佔據了它。人們對於表達社會劃分的本體論(ontological)需求,已勝過對於左翼論述的實體(ontic)依戀…原先的共產黨選民,居然轉而支持[極右的法國]民族陣線。
◎在基進失序的情境,人們產生出需要某種秩序的訴求,至於是哪種秩序滿足此一請求,或者說具體的社會配置為何,則屬於次要的問題(這也適用於「正義」、「平等」、「自由」等等,人們需要它們,但究竟是哪種正義、平等、自由,都是其次)。…眾所周知,阿圖塞用「濃縮」的概念分析俄國革命:俄國社會的所有敵對關係,都濃縮到斷裂式的統一體之中,亦即圍繞著「麵包、和平與土地」這三大訴求。在此,空泛性的要素扮演著關鍵角色:倘若沒有「正義」、「自由」這類空泛的詞彙投注到這三項訴求,這些訴求可能仍然會困在其特殊主義的格局之中。
◎麥卡錫主義從民粹主義的意識型態彈藥庫中,有意識地運用起各類武器。等到麥卡錫潰敗之後,他所培植的動員模式頓時瓦解,但自由主義與民粹主義之間的斷裂依舊沒能弭平。正因如此,新政的論述明顯退卻了一大步。其退卻之後所遺留下的空缺,也順勢被右翼的新勢力所取代。
作者簡介:
厄尼斯特.拉克勞
Ernesto Laclau(1935~2014)
政治理論家、哲學家。出生於阿根廷,曾就讀於布宜諾斯艾利斯大學,早年參與阿根廷的民族左翼社會主義黨(PSIN),1969年受到歷史學家霍布斯邦的資助,到牛津大學就讀。畢業後在英國艾塞克斯大學任教,替該校的意識型態與論述分析(Ideology and Discourse Analysis)中心打下了基礎。日後,他也在北美、拉丁美洲、南非、澳洲與歐洲的多所大學開課。1985年,他與珊妲.慕孚(Chantal Mouffe)合著《霸權與社會主義策略》,該書引起廣泛討論,使兩人被譽為「後馬克思主義」(post-Marxism)的奠基者,這也為冷戰末期陷入困境的馬克思主義,注入新的理論活水。著有:
◎《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政治與意識型態》(1977)
◎《霸權與社會主義策略:邁向基進民主政治》(1985)──與Chantal Mouffe合著
◎《我們時代革命的新反思》(1990)
◎《多重解放》(1996)
◎《偶然、霸權、普遍:當代左翼對話》(2000)──與Judith Butler、Slavoj Žižek合著
◎《民粹的理性》(2005)
◎《社會的修辭基礎》(2014)
譯者簡介:
林峯燦 台灣大學外文系學士、社會學碩士與博士,中研院社會所與佛光大學博士後研究員,目前擔任東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專長領域為巫術與宗教社會學、文化社會學,以及社會學理論。過去幾年主要關注文化概念的歷史轉折、精神分析的社會學內含,以及比較視野中的巫術概念與宗教世俗化歷程。
黃上銓 社會學背景。曾合著有《婉君妳好嗎?:給覺醒鄉民的PTT進化史》一書。現為出版社編輯。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專業推薦】
林淑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蕭育和(國科會人社中心博士級研究員)
「本書提供的並非規範性的論點,而是對民粹主義的概念和實踐進行分析。
與其花時間追尋民粹主義的一次又一次的定義,他的任務是『顯示民粹主義沒有指稱的統一性,因為它被歸因於一種社會邏輯,其效果跨越許多現象』。
這本書本身提醒我們,民粹主義不僅僅是21世紀的產物,而且還可能是民主政治秩序的支柱。…此外,對民粹主義的各種流派進行比較,如拉丁美洲和東歐之間的差異,尤其具有啟發性。」──James Hodgson,《馬克思與哲學書評》(Marx & Philosophy Review of Books)
「於共產主義崩潰及社會民主主義失敗的背景下,拉克勞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重塑,發揮了關鍵作用。」──Robin Blackburn,《衛報》
「現在這個時代需要的是在政治上闡述左翼民粹主義的可能性。這正是拉克勞這本令人引頸期盼的書,之所有如此具有重要性之原因。可以說,民粹主義是拉克勞作品的核心概念,在本書中,他以強而有力的論證以及清晰的分析表明了他的理論立場。」──Simon Critchley(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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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花時間追尋民粹主義的一次又一次的定義,他的任務是『顯示民粹主義沒有指稱的統一性,因為它被歸因於一種社會邏輯,其效果跨越許多現象』。
這本書本身提醒我們,民粹主義不僅僅是21世紀的產物,而且還可能是民主政治秩序的支柱。…此外,對民粹主義的各種流派進行比較,如拉丁美洲和東歐之間的差異,尤其具有啟發性。」──James Hodg...
章節試閱
第一章 民粹主義:曖昧與弔詭
上述論證也適用於「意識型態」與「運動」兩者之間的區分,這個區辨是米諾格文章中另個關鍵──他想藉由這組區分警告我們,研究社會運動時,要提防不要「落入意識型態」的圈套。雖說如此,我們又要如何將「意識型態」與「運動」嚴格區分開來?此外,這組區分會讓我們清楚地回想起另一組更古老的區分:人們腦袋裡的觀念,與他們所參與的行動。只不過,這組古老區分也不太站得住腳。從維根斯坦以來,我們便知道,語言遊戲涵蓋了語言的交流以及語言鑲嵌於其中的行動,同時言說行動(speech act)理論也以嶄新的方式,看待論述序列如何構成社會制度生活。正是在此意義下,珊妲.慕孚與我才把論述(discourse)定義成結構化的總體(structured totalities),它同時接合了語言與非語言的各種元素。由此可見,將意識型態與運動區分開來,既是無望之舉,也顯得無甚用處──真正重要的是我們能否確立出某些論述序列,並指出社會的力量與運動如何透過它們,施展出完整的政治操演。
顯然,我之所以質疑米諾格的區分,是因為那些區分不過是反映出民粹主義文獻的一種廣泛態度,另個原因則是,我嘗試顛覆既有的分析視角:我不願一開始就從政治理性的角度著眼,那種作法試圖突顯出民粹主義欠缺的諸多成分──將它看成模糊、意識型態上空泛、反智主義,或短暫的現象──同時,我還打算利用一般化的修辭(我們之後會稱這種修辭為「霸權」)來擴大解釋模型,亦即延伸理性的定義,好讓民粹主義能看起來很特殊,卻又是政治生活的結構化所存在的一種可能性。把民粹主義僅僅當成異常、偏差或操弄的眾多取徑,與我所採用的分析策略,可說是完全不相容。
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沃斯利的文章令人尤其耳目一新。在〈民粹主義的概念〉(The Concept of Populism)一文,沃斯利的論證雖然止於描述性的說明,尚未嘗試在概念上釐清民粹主義概念的特殊性,但他發出的不滿之聲,即使仍很粗略,在我看來卻甚為完備。其中有三點很具前瞻性。
1. 他不再執著於單純的概念內容分析,轉而處理諸概念在特定文化脈絡中扮演的角色,亦即這些概念是如何隨著文化脈絡轉變其用途,同時也改變它們的知識內容。
『這意味著,情況與我們所知相反。當一些概念被吸收到某些綿延不斷的文化脈絡中,而該脈絡有別於那些概念誕生乃至於茁壯的原生脈絡時,這些概念就具備了不同的社會學意義,因為他們會被吸納到新的行動框架中,進而以不同的方式受到使用;且不只是這樣,這些概念本身的內容也會受到修整,因為它們勢必需要和其他心理裝置(psychic furniture)接合,心理裝置是指:既有的「利害關係」(interest)、認知元素或結構,或是有效力的行為傾向等等,這些心理裝置皆屬於接受概念的環境之一部分。由此可知,原初的概念在上述過程中必然面臨修整,最終轉變成為不同的概念。』
上述論證著實重要。我們的任務與其說是進行不同概念體系之間,概念本身的比較,不如說是深究這些概念體系的操演面向。舉例來說,民粹主義擁有相對簡單且空泛的意識型態,雖然這往往預示著某種對菁英主義的鄙視,但我們更應該關注的卻是,那些簡化與空泛化的過程如何操演出來,換言之,這兩種過程表現出何種社會理性。
2. 沃斯利不把民粹主義視為某種類型的組織或意識型態,並將它與其他類型的意識型態做比較(例如,自由主義、保守主義、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反之,他把民粹主義看做政治文化的某個維度,它總是持續存在於各種運動之中,即使這些運動擁有著不同的意識型態符號:
『民粹主義這個症候群……它可以表現出的樣態,遠遠超乎特定政策、意識型態體系或政體(民主、極權…),所能給定的形式或脈絡。這意味著我們最好將民粹主義看做是廣泛政治文化的一個面向,而非某種全面性的意識型態或組織。當然,我們還是可以建立各種民粹主義的理想類型(ideal types),而可能還是有特定政治文化與結構案例,比較貼近這些類型,例如那些早已被標定為「民粹主義」的現象。』
此一分析步驟是關鍵所在。倘若沃斯利的論證正確──我認為正是如此──那麼嘗試找出民粹主義所包含的普遍屬性,顯然是一種瘋狂之舉:如我們所見,既有文獻不斷試圖指認民粹主義的社會基礎,雖然最終是找到了,但人們很快就發現,這些所謂的「民粹主義」運動,彼此的社會基礎卻南轅北轍。換個角度來說,倘若研究者嘗試避免上述的困境,僅僅把民粹主義當作某個可以跨越意識型態與社會差異的維度(dimension),那麼研究者的責任,便是如何標示出這個維度的內涵──這一點是沃斯利尚未做到的,至少,他還沒能提出那麼有效且令人信服的分析。
3. 上述兩點既使得沃斯利有別於古典的研究取徑,也讓他得以採取其他幾個有效的分析步驟。此處我僅僅指出兩點。一是對於第三世界民粹主義的分析:「相較於已開發國家,以社會經濟面向所界定出的階級,在第三世界並不是關鍵的社會實存(entity)。……所以說,階級鬥爭是個不甚重要的概念」。
當然,對於沃斯利來說,即使他未給出自己的看法,上述的論證所涉及到的確實是第三世界的意識型態。只是,列寧在分析俄國農民時,曾指出社會經濟區隔與社會政治連帶之間是重疊的,對於這種重疊現象與其適用的範圍,沃斯利則持批評立場,由此可見他拒斥第三世界民粹主義運動所標榜的階級鬥爭,同時藉由田野資料他也說明了其中乃存在著「虛假意識」,甚至指出將階級鬥爭視為政治動員的普遍綱領是有實際困難的。
我想要提及的第二點則是,沃斯利盡力避免以下這種化約論的廉價作法,也就是把操弄的虛假面向,當作民粹主義的必要成分。如他所說,
『分析民粹主義若要看起來更加引人入勝,……我們可以修改一下希爾斯對民粹主義的定義,民粹主義除了包含「虛假參與」(譬如政治煽動,或「電視治國」),也包含真正且有效的大眾參與,這兩種參與必須要區別清楚。於是乎,「民粹主義」這個概念既關乎人民與領袖之間的「直接」交流(當此等交流發生在較為複雜且規模更廣大的社會中,神秘化與象徵化,勢必將取得主導地位),在更廣泛的情況下,也涉及普遍的大眾參與(包括虛假參與)。』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它讓我們在分析民粹主義時,能夠消除某些必然出現且帶有倫理色彩的指控──這些指控如我們所知道的,常常根植於看似「客觀」的分析之中。
找尋替代取徑
我們已快速回顧過相關文獻,雖說顯然並不完整。接下來我們將採取不一樣的視角,以便避開既有研究的死胡同。為了達成此一任務,我們首先會質疑──有時甚至會翻轉──民粹主義研究所立基的若干預設,並探究這些論述如何害分析走進死路。以下先考慮兩個基本的要點:
1. 首先,我們應當反問自己,民粹主義之所以(幾乎)無法定義,是否是因為既有文獻在從概念上理解民粹主義時,就讓民粹主義政治邏輯內含的某種理性,在分析之前(a priori,或譯先驗)就被排除。我認為這種狀況是存在的。倘若我們僅僅把民粹主義描繪成「模糊不清」、「意義不精確」、「知識上貧瘠」、「暫時性」的現象、充斥「操弄」程序……那麼,我們就無法從正面角度界定民粹主義的特殊本質(differentia specifica)。反觀既有文獻,它們好像只是為了區分「政治行動中可以理解且符合理性」的部分,以及「與之對立」的部分:民粹主義遂被當成非理性、無法定義的現象。一旦採取它們這種分析策略,「何謂民粹主義」的問題就會被另一個問題取代,亦即,「民粹主義究竟能套用於何種意識型態或社會現實?」由於它們已經排除所有內含於民粹主義之中的理性,所以解釋項完全只能存在於被解釋項之外。然而,在套用分類範疇時,還是必須假定存在著某種外部關連,才能證明這樣的套用合理,因此上述的問題通常又會被第三種說法所取代:「民粹主義是哪種社會實在或情境的表現?」論證到達了這種地步,民粹主義將無疑地被認定成附帶現象。對這樣的取徑來說,民粹主義的形式根本不需要額外解釋──「為什麼某些政治替代方案或目標,非得採取民粹主義這種手段,才能表現出來?」──這類提問根本不會成立。大家就只會談民粹主義表現出何種社會內容(例如,階級或其他社會部門的利益),而對於這種表現形式為何是必需的,大家仍然不清楚。此時,我們所身處的情況和馬克思描繪的一種關係很相似,那就是價值理論在古典政治經濟學中的角色:古典政治經濟學有能力指出,勞動是價值的實質(substance),它卻無法解釋,這個隱藏在底下的實質,為何必須藉由諸多等價物所形成的交換形式,方能表現出自身?至此,人們通常只剩下一些前文回顧過的、不太可靠的選項:要麼,把民粹主義限縮成它的其中一種歷史變體;要麼,試著提出一體適用(general)的定義,而該定義卻往往顯得過於狹隘。在後者的狀況中,文獻作者們通常會弄巧成拙,轉而採取前述的那種作法:在「民粹主義」這個標籤之下列出一堆頗不相關的運動,卻沒有詳細說明民粹主義是什麼。
2. 為了不要用貶抑的方式看待民粹主義,我們的第一步亦不在於否認幾個用來描繪民粹主義的分類範疇,諸如「模糊」、「意義不精確」等等,而是在承認這些分類範疇的表面意義之餘,也要駁斥它們所根植的偏見。換言之,我們不會將「模糊」的民粹主義直接與成熟的政治邏輯對立起來,後者意指精確程度很高的制度性決策之治理,反之,首先倒應當追問自己一系列不同於現有文獻的基本問題:「民粹主義論述之所以如此模糊,是否是因為社會現實本身在某些情況下也如此模糊與不確定?」假設情況真是如此,「那麼與其說民粹主義是一種拙劣的政治或意識型態上的操作,不如說它可能是某種擁有自身理性的操演行動,也就是說,在某些情況下,模糊正是建構重要政治意義的前提?」最後,「民粹主義真的僅是一種過渡時期的產物,來自於不成熟的社會行動者,而最終將遭遇到被取代的命運,還是說,長久以來它都是政治行動的某個面向,無可避免地浮現在所有的政治論述之中(程度可能有別),一方面顛覆所謂「成熟」之意識型態,另一方面也把它們變得更複雜?」以下讓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
研究者常認定民粹主義「簡化」了政治空間,並且利用僵硬的二分法(dichotomy),取代政治差異與政治決策所形成的複雜組合,並且,這個二分法的兩端往往在定義上並不精確。舉例來說,1945年,裴隆將軍採取民族主義的立場,並宣稱阿根廷面臨布雷登與裴隆二選一的局面(布雷登時任美國駐阿根廷大使)。後來的發展正如我們所知,這種把兩個人物當成對立選項的特徵,也藉由別種二分法,出現在不同論述中,例如,人民對抗寡頭、勞苦大眾對抗剝削者等等。我們會發現,無論是這些二分法,還是那些構成政治-意識型態疆界的二分法,皆發揮了簡化政治空間的效果(所有的社會奇異性〔singularity〕都會揀取二分法中任何一端,圍繞著它,進行集結),而所有二分法所包含的兩個端點也必然是意義不精確的(如若不然,二分法就無法涵蓋所有特殊性,自然也無法重組它們)。只不過,情況即使如此,我們還是應該注意到,會不會正是由於簡化、詞彙意義不精確的〔運作〕邏輯,才讓政治行動得以成形?設想有個架空的世界,其中政治完全遭到行政取代,為了處理特殊化的差異而發起的政治工程即使零散,卻足以消弭諸多敵對式二分法,只有在這種世界中,「意義不精確」或「簡化」才真正可能在公共領域之中被抹消。但這例子恰恰告訴我們,民粹主義這樣的標籤將反過來凸顯出,這種政治邏輯就是「政治」的必要成分。
如我們所知,另一種忽視民粹主義的作法,是「只把它當作修辭」。然而,也如同前文所述,我們能夠利用非修辭性的方式來描繪社會現實,但任何比喻的運用絕不可能僅止於妝點社會現實,因此比喻的運用可以被視作構成政治身分的一種邏輯。讓我們以隱喻為例子進行說明。我們知道,基於類比的原則,隱喻能建立起詞彙之間的替換關係。於此,就像我說過的,不同的身分或利益常會依循著二分法的結構,環繞著二元對立的其中一端,作為等同的差異(equivalential differences)來進行重組。例如,「人民」當中存在著不同群體,而每個群體碰到的糟糕處境並不一樣,但只有在他們面對「寡頭」之時,這些壞事才被視為等同嚴重。而這就相當於說,不同經驗唯有在面對寡頭權力時,才會彼此類比。然而,如果它不僅是一種比喻上的累加呢?無疑,當制度化程度較高的論述逐漸被建立起來,上述這種等同關係便會面臨到被拆解的命運,而在拆解等同性的過程中,人們仍舊會運用修辭工具,只是種類不同罷了。因此,這些工具絕不只是修辭而已,它們所根植的邏輯,事實上主宰著所有政治空間的構成與解組。
第一章 民粹主義:曖昧與弔詭
上述論證也適用於「意識型態」與「運動」兩者之間的區分,這個區辨是米諾格文章中另個關鍵──他想藉由這組區分警告我們,研究社會運動時,要提防不要「落入意識型態」的圈套。雖說如此,我們又要如何將「意識型態」與「運動」嚴格區分開來?此外,這組區分會讓我們清楚地回想起另一組更古老的區分:人們腦袋裡的觀念,與他們所參與的行動。只不過,這組古老區分也不太站得住腳。從維根斯坦以來,我們便知道,語言遊戲涵蓋了語言的交流以及語言鑲嵌於其中的行動,同時言說行動(speech act)理論也以嶄新的...
推薦序
在空泛與浮動之間的「人民」
林淑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I. 「民粹主義」大爆發!?
在以「民粹」指稱各種性質不同的政治現象尚未蔚為流行之前,這個詞彙最常讓人聯想到的是十九世紀末的俄國民粹派與美國人民黨,或者阿根廷的裴隆主義(Peronism),以及當代少數試圖跳脫傳統政黨政治框架、直接訴諸選民的西方政治人物。晚近隨著英國通過脫歐公投與川普當選美國總統,希臘、義大利、匈牙利、波蘭等歐洲國家的右翼政治人物,在經濟危機與難民危機的脈絡下,相繼提出排外、違反憲政法治與人權的政策,以及引發激烈衝突的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地區獨立公投等事件的發生,有越來越多的西方評論家主張,宛如民主闇影的民粹主義,在過去的一、二十年間急遽擴張;民粹主義不再僅是限於一時一地的政治現象,而是一種全球趨勢,除了導致眾多新興民主國家的民主化遲滯不前,乃至倒退之外,也已經根本地撼動了西方社會行之以久的自由民主憲政體制。
在此認知下,不少評論者試圖為當前的民粹主義浪潮尋找原因。其中,包括在共產主義集團解體之際出版的〈歷史終結〉一文中,宣稱自由主義民主大獲全勝的福山(Francis Fukuyama),在晚近的著作中,也不得不修正其早年對於自由主義民主制度全球化的過分樂觀。福山坦承,在被廣泛地稱之為「第三波民主化」的浪潮中,自由主義民主制度的推廣,自始便面臨了各種嚴峻的挑戰,包括民族主義與宗教的持續影響,以及渴望平等、承認而不可得的社會邊緣者,集結而成的負面認同政治所帶來的衝擊等等。不僅如此,跟其他許多針對代議民主運作失靈、民主正當性逐漸被掏空、民眾普遍不信任傳統政黨等現象而提出警告的學者一樣,福山也直言,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民主制度,長期被少數利益集團把持,而制度本身的僵化與不思改革,也加劇了制度崩壞的程度,使其無法發揮自我修補的功能,從而面對前述的種種挑戰。
即使我們暫且不論民粹主義的定義,或根據某個特定的定義,判斷評論者們所稱的民粹主義熱潮是否也已席捲台灣、侵蝕民主根基,我們仍然可以輕易察覺,「民粹」、「民粹主義」等詞彙,確實已經相當頻繁地出現在過去幾年的各種政治修辭、媒體報導與學術論述中。例如,2018年底的地方首長選舉與公投,不論是動員過程或是投票結果,都引發了不少人對於台灣民主的「民粹化」現象感到憂慮,以及隨之而來的諸多針對民眾盲目、不理性、保守、反智、憲政法治素養不足的批評。然而,嚴格說來,在台灣的政治論述場域中,以「民粹」描述、分析或針砭某些政治現象,並不全然是一窩蜂地跟隨晚近西方政治評論炒作民粹主義的結果。事實上,「民粹」與「民粹主義」等詞語在台灣的流行,可說是解嚴之後民主化的產物。
以主流媒體《聯合報》為例,解嚴之前,與「民粹」有關的報導與評論寥寥無幾,其中,除了幾篇頌揚蔣經國的親民風格乃是受到民粹主義影響的報導之外,幾乎都是介紹俄國與美國民粹主義的評論。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報導與評論中,民粹主義既不涉及民眾的政治意向與行為,也未被賦與當前常見的負面意涵。然而,隨著戒嚴體制的逐漸解體,人們可以更公開地爭辯民主的意義、民主的制度化設計、乃至民主是否有其界限等問題,「民粹」與「民粹主義」等詞語出現的頻率急遽上升,同時也進入了意義浮動與負面化的過程。舉凡1990年代初期的總統制/雙首長制/內閣制之爭、總統直選、李登輝總統任內推動全民健保與對中國採取的戒急用忍政策、陳水扁2004年爭取總統連任時以「公投綁大選」的「防禦性公投」,或者反對運動指標人物林義雄於1994年發動核四公投促進會及2004年修憲時主張的國會減半,以及晚近幾年的廢死爭議、同婚公投,與異軍突起的柯文哲與韓國瑜/韓粉現象,乃至COVID-19期間的疫苗政策,都不乏有政治人物或評論者為之貼上「民粹主義」的標籤。
相較於政治人物往往以「民粹」批評不同陣營的對手以不負責任的政策討好選民,關注民主發展的「反民粹主義者」,則是一方面強調民粹政治人物擅長激化對立、恐懼等負面情感或具排他性的國家認同,以遂其鞏固或贏取支持之政治目的,而非真正的民主;另一方面,即使在民粹主義不直接與國族主義掛勾的情況下,民粹主義(者)透過譁眾取寵的政治修辭與多數暴力的護持,也對仰賴公民社會理性思辯的憲政民主與基本人權保障,構成極大的威脅。
無論我們是否同意民粹主義已然成為自由民主憲政制度最棘手的挑戰,而台灣也無法倖免於難,「民粹」、「民粹主義」顯然已經成為流行的政治詞彙,並且具備了流行詞彙快速流通、大量複製、意義駁雜等特質。在此同時,「如何界定民粹主義?」、「民粹主義的成因為何?」「民粹主義有哪些類型?」、「民粹主義有何解方?」等問題,則也是學術界的熱門研究議題,各種採取政治哲學、比較政治、社會學與人類學等不同途徑的專著與論文數量持續攀升。
II. 作為政治邏輯的民粹主義
《民粹的理性》出版的時間,早於這波學術熱潮,而其對於民粹主義的分析,也與常見的認知相當不同。不同於將民粹主義視為反自由主義、有侵害基本人權之虞的民主缺陷等規範性立場,也不將民粹主義與特定的意識形態立場或者反體制的政黨或政治人物連結,甚至也不特別針對民粹主義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成因進行分析,本書作者阿根廷裔政治理論家拉克勞(Ernesto Laclau)主張,若欲針對民粹主義進行嚴謹的理論化工作,除了必須打破長久以來對於群眾的偏見、避免先入為主地污名化民粹主義之外,也不能僅停留在經驗層次上描述民粹主義的論述或修辭內容。對拉克勞而言,民粹主義既不是民主的變形,也不是非理性的政治亂象,而是一種藉由將社會中各式各樣未被滿足的個別訴求集結轉化成特定政治對抗形式,並在此過程中形塑政治主體與集體認同的政治邏輯。
扼要回顧拉克勞的政治理論在不同時期的發展,將有助於我們理解其獨樹一幟的民粹主義理論。從1977年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政治與意識型態:資本主義-法西斯主義-民粹主義》(Politics and Ideology in Marxist Theory: Capitalism-Fascism-Populism),到1985年的《霸權與社會主義策略:邁向基進民主政治》(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 Towards a Radical Democratic Politics),出身阿根廷左翼政治背景,並受到裴隆主義極大影響的拉克勞,逐步地從受到葛蘭西(Antonio Gramsci)與阿圖塞(Louis Althusser)啟發,嘗試跳脫馬克思主義經濟決定論與階級化約論的桎梏、以凸顯政治與意識形態(亦即所謂「上層結構」)的相對自主性,到與其伴侶慕孚(Chantal Mouffe)一起,透過結合後結構主義(傅柯、德西達)、後分析哲學(維根斯坦)與精神分析(佛洛依德、拉岡)等途徑,提出了一套以論述分析理論為核心的後馬克思霸權理論。
根據這套理論(亦有論者因拉克勞長期任教於英國的Essex大學,而將之稱為Essex學派論述理論),所有的社會實踐,不僅僅只是狹義的語言或文本,都是論述實踐。透過論述實踐建構而成的意義、認同與霸權陣營,不是任何先驗本質、永恆根基的演繹,或終極目的的實現,而是具政治行動的產物。對拉克勞與慕孚而言,唯有解構馬克思主義(包括葛蘭西與阿圖塞的馬克思主義)中的各種本質主義、徹底相對化被賦予特殊地位的階級與階級鬥爭,才能更有效地解放政治空間,為串連不同性質的抵抗運動、更全面地實現自由與平等等基本價值,亦即實踐其所謂的「基進民主」,創造可能性條件。
在其後陸續發表的《我們時代革命的新反思》(New 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of Our Time, 1990)與《多重解放》(Emancipation(s), 1996)中,拉克勞越來越以社會形構的終極不完滿如何被遮掩與揭露,以及政治行動如何一方面以此一不完滿為前提,但另一方面卻又致力於縫補此一不完滿,為其主要的理論關注,而致力於在政治存有論的層次上釐清「敵對」(antagonism)、「錯位」(dislocation)、「再現」(representation)、「普遍主義」(universalism)與「空符徵」(empty signifier)等概念,並逐步淡化了與馬克思主義的對話。及至本書《民粹的理性》(On Populist Reason, 2005),拉克勞則是在前述的理論基礎上,更進一步地把出現在其不同階段作品中的民粹主義,提煉成為政治存有論(中譯本譯為「政治本體論」)。至此,民粹主義已經不再只是以階級矛盾為核心的資本主義社會形構中,將不具特定階級屬性的意識形態元素整合進階級鬥爭位置的主體召喚過程,或者是發生於特定時期、特定社會中,將社會空間一分為二、有別於多元主義民主的政治實踐。相反地,民粹主義已經被理解為一種根本的政治邏輯。以下簡述其基本構成:
1. 訴求
基於後結構主義論述理論的立場,拉克勞指出,意義、認同與社會群體都是建構的結果,也因此,當我們要分析民粹主義時,最小的分析單位不是社會群體,而是「訴求」(demand)。來自社會領域的各種性質不一的訴求,一開始往往會以「請求」(request)的姿態出現,一旦請求未能獲得滿足,便有可能轉變成「要求」(claim)。值得注意的是,個別訴求既有可能被收編成為體制的一部分,也有可能在得不到回應的情況下消聲匿跡。唯有當不同的個別訴求被接合(articulation)成「大眾訴求」時,我們才進入了民粹主義的領域。
2. 疆界、等同邏輯與差異邏輯
拉克勞強調,在不同的訴求之間建立連結,所仰賴的不是任何先於接合而存在的共通本質。倘若如此,政治行動的作用將只是發現而非開創。凝聚個別訴求並將之轉化成具有普遍性的大眾訴求,其關鍵乃是透過劃出疆界(frontier)、指認導致個別訴求無法滿足之罪魁禍首,或不願意承擔滿足訴求之責任者,亦即所謂的共同敵人(或「他者」),而在個別訴求之間建立了等同鏈(chain of equivalence)。在此過程中,個別訴求經歷了內在的分裂,一邊是其原先特定的訴求內容(差異),另一邊則是與其他訴求所共享的、具有對抗性的集體認同(等同)。對拉克勞而言,不是所有的政治都是民粹政治,但是民粹政治的發生,必然意味著等同邏輯取得了相對於差異邏輯的優位性。不過,拉克勞也提醒我們,差異僅是被懸置,而非全然消失。在稍後將論及的某些情況下,等同邏輯的優位性也可能被翻轉。
3. 代表與空符徵
光是劃定疆界、指認共同敵人並建立等同鏈,尚不足以完整地將不同的個別訴求轉化成具有整體性的集體政治主體。有效地透過「空符徵」(empty signifier),亦即不與特定內容連結的符徵,「代表」(represent)等同鏈中各式各樣不同的訴求,並在此過程中成為集體認同的共名,乃是民粹主義成敗的關鍵。
若以「人民」這個民粹主義政治最常見的空符徵為例,人民既可以被視為代表全體公民的統一體,也可以被視為缺乏權力的庶民。要成為民粹主義的「人民」,庶民必須將自己轉化成唯一具有正當性的全體公民、一個理想化的整體,而與對其無動於衷的權力,或應該為各種社會問題負責的「菁英」對抗。這意味了「人民」的建構與命名,乃是透過在庶民和阻礙他們的菁英之間建立疆界、形成兩個敵對化的陣營:在將庶民結合起來,並為之賦予「人民」之名的同時,將所有問題歸因於「菁英」。
在不同的情境中,「人民」可以被「民族」、「窮人」、「共同體」或其他詞語取代,而「菁英」也可能被替換成「體制」、「既得利益者」或「外來政權」等等。兩者甚至也可能分別與某個特定的政治人物連結。重點在於,這些詞語或政治人物,是否能夠逐步鬆脫其原本連結的特定內容,而成為可以被不同的個別訴求認同的對象。儘管在實際的政治過程中,我們僅會看到空泛化程度不等的符徵,而不存在完全不與任何內容連結的空符徵,但是無論如何,當作為集體認同名稱的符徵越空泛,其所能代表或涵納的範圍便越不受限,而在不同的訴求之間建立的等同鏈便越有可能擴張。
此處值得注意的是,對拉克勞而言,空符徵所體現的集體命名與代表功能,說明了代表與被代表者之間的關係,並非簡單地由下而上的委任,或由上而下的灌輸或強加,而是一種在個別與集體/普遍之間,來回往復的相互建構。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空符徵確實與等同鏈中的其他個別訴求不同。
4. 社會不均衡與情感投注
儘管空符徵的浮現,對於民粹政治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但是哪一個符號將履行此一功能,卻無法事先預知。早在本書出版前發表的另外一篇文章中,拉克勞便指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如果沒有任何一個符號被預先決定來履行此一角色,那麼何者決定了是這個符號,而不是另外一個符號,在特定的時期,將體現這個普遍的功能?」在該文中,拉克勞的回覆是「社會的不均衡」。這也意味了,我們僅能透過具體的經驗研究而非理論推論,來說明某個空符徵的浮現。在本書中,拉克勞則是更進一步地在精神分析的影響下,強調了情感投注的作用。在他看來,正是因為情感的投注,某個原先僅具有特殊性與局部性的符號,一旦具備了普遍性,並成為依戀對象或絕爽(enjoyment, jouissance)來源的空符徵,便無法被輕易地撼動。而也正是因為此一情感的投注的特質,讓民粹主義被賦予了神秘的色彩。
III. 民粹主義與基進民主
讀者在讀完本書之後,或許會產生以下的疑問:即使我們接受拉克勞的理論,將民粹主義理解為一種特定的政治邏輯,乃至在此基礎上,更嚴謹地從是否透過疆界在不同的訴求之間建立等同鏈、空符徵的浮現與等同鏈擴張的程度,來衡量某些政治運動的民粹主義屬性,此一嘗試跳脫規範框架的理論,對於我們思考民主,可以提供什麼樣的啟發?
確實,對拉克勞而言,民粹主義作為一種邏輯,有可能與不同的意識形態立場結合,包括在許多政治評論中,被(錯誤地)當成民粹主義同義詞的「右翼排外法西斯主義」,也包括左翼反資本主義草根政治。我們無法在此進一步討論左翼與右翼民粹主義的區別,乃至此一區別在當前的意義。不過,我們可以指出的是,不論是1980年代中期與慕孚一起提出的後馬克思主義霸權理論,或本書的民粹主義理論,拉克勞雖然一貫地拒絕將政治邏輯與規範立場混為一談,卻也持續致力於思索基進民主的可能性條件。
如果畫出疆界、建立等同鏈與空符徵的浮現,是民粹主義的關鍵,那麼拉克勞理論中的另外一個重要的概念「浮動符徵」(floating signifier),亦即,可以與不同乃至對立的內容連結的符徵,即是拉克勞為我們思考民粹主義與民主兩者之間的關係,所提供的重要提示。對其而言,等同鏈是等同邏輯與差異邏輯持續交互作用的動態產物。在不同的情況下,例如,既有的疆界與等同鏈共同打造的二元對立結構,無法納入某些訴求;或者,隨著等同鏈的擴張,不同訴求之間的差異無法再繼續被懸置,既有的疆界與等同鏈便有可能被鬆動或無法繼續擴張,而作為整體的代表的空符徵,亦有可能受到挑戰。此時,個別訴求有可能脫離原本的等同鏈,也可能伴隨著新的疆界的出現而形成新的等同鏈。訴求的意義因此變得懸而不決,而成為所謂的浮動符徵。而至於原本的空符徵,既有可能被挪用來代表新的等同鏈,也有可能被其他符號取而代之。當前者發生時,空符徵將同時具備了浮動符徵的特性。如果空符徵代表了整體的建構與意義的暫時固著,浮動符徵則代表了整體的不完滿與意義的多元性。
對拉克勞而言,我們顯然無法期望任何體制,包括所謂的自由民主體制,可以滿足社會中的所有訴求;我們也不能預設某些訴求較其他訴求更根本或更迫切。持續地在個別訴求之間建立對抗體制的橫向連結,並且不被任何一種特定的連結或代表所壟斷,亦即,透過政治實踐維持空泛的「人民」與浮動的「人民」的交互作用與彼此的張力,即是基進民主得以落實的先決條件。
在空泛與浮動之間的「人民」
林淑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I. 「民粹主義」大爆發!?
在以「民粹」指稱各種性質不同的政治現象尚未蔚為流行之前,這個詞彙最常讓人聯想到的是十九世紀末的俄國民粹派與美國人民黨,或者阿根廷的裴隆主義(Peronism),以及當代少數試圖跳脫傳統政黨政治框架、直接訴諸選民的西方政治人物。晚近隨著英國通過脫歐公投與川普當選美國總統,希臘、義大利、匈牙利、波蘭等歐洲國家的右翼政治人物,在經濟危機與難民危機的脈絡下,相繼提出排外、違反憲政法治與人權的政策,以及引發激烈...
作者序
前言
本書打算談論的主要議題,是集體身分認同形構(formation of collective identities)的性質與邏輯。我的整套理論取徑源自於對諸種社會學觀點的根本性不滿,那些觀點要麼把群體(group)當作社會分析的基本單位,要麼就是試圖超越這些單位,但採用的方法卻是將它們放置在更廣闊的功能論或結構主義之典範當中。依我之見,那些類型的社會運作所預設之邏輯,過於簡化且劃一,以至於無法捕捉「身分認同建構所涉及的各種運動」。毋須多提,方法論個人主義或它的所有變體──包含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理論〕──對於我拋出的提問,也無法提供足以取代上述典範的替代方案。
我是以分岔的路徑來切入這些議題。第一條途徑是將群體統一體(unity,或譯統一性)拆解成許多較小的統一體,我稱之為訴求(demands):在我看來,群體的統一性,是諸項訴求接合(articulation)的結果。但此一接合,並不是穩固且肯定性的組構,也就是說,無法被理解成統一的整體。反之,由於所有訴求的本質,都是對某個既定秩序提出要求,因此訴求與該秩序有著特殊的關係,訴求既在那個秩序的內部,又在它的外部。當這個秩序無法完整吸收訴求,它就沒辦法把自身構成為一個融貫的總體;然而,如果訴求打算結晶化成某些事物(crystallize in something),而這些事物則能夠作為要求,銘刻於「體系」之中,那麼,訴求就需要某種總體化。第四章將指出,所有這些模糊且矛盾的運動,都可歸結於等同邏輯和差異邏輯之間的各種接合形式。該章強調,我們不可能以任何概念上可領會的對象,來固定社會形構的統一性,而這會導致命名在構成上述統一性時扮演著重要角色。此時,將會產生對異質元素進行組裝的社會黏合需求,然而針對諸元素之間的接合邏輯,(功能論或結構主義)在做社會解釋時,並沒有賦予這種情感(affect)核心地位。佛洛伊德深諳此一道理:社會紐帶即為原欲的紐帶。我在第四章發展了一些概念──等同邏輯與差異邏輯、空符徵(empty signifiers)、霸權──藉由擴張這些概念,使其連結到更廣泛的政治現象,我的研究才變得更完整:循此,第五章談浮動符徵(floating signifiers)及社會異質性的概念,第六章則談代表與民主。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透過民粹主義來談這些概念呢?長久以來我都認為,人們對民粹主義的拒斥,不只表現在它被社會分析當成一組很邊緣的現象上。我認為,這種輕蔑的拒絕態度涉及的,一方面單純是(tout court)對政治的拒斥,另方面則是對以下斷言的深信不疑:行政權力的正當性來源,來自於對何謂「良好」共同體(community)之正確認識,而行政權力關注的重點在於對共同體的管理(management)。打從柏拉圖創立「政治哲學」以來,這正是政治哲學兩千多年來的論述。民粹主義總是令人聯想到危險的過剩(excess,詳見此譯本於索引新增的條目),進而質疑「受到明確界定的理性共同體模型」。假如我想的沒有錯,那麼我的任務就是凸顯這種「過剩」固有的特殊邏輯,並主張它遠非一種邊緣現象,而是銘刻在任何共同空間(communitarian space)的實際運作當中。我將根據這點指出,在整個19世紀關於大眾心理學的討論中,那些所謂的「群眾」特徵,如何從一開始被視為無法同化的過剩──如泰納(Hyppolite Taine)的作品所示──轉變成像是佛洛伊德在《群體心理學》(Group Psychology)所述,那些特徵其實是任何社會身分認同的形構都固有之成分。在本書第一部,但願我能完成上述工作。之後,第七章將處理一連串歷史案例,並描繪人民身分浮現的條件,而第八章則考量人民身分構成的限制。
誠然,我們的作法會使民粹主義的指涉對象變得含混,因為許多傳統上不被當作民粹主義的現象,都會成為本書分析的對象。針對我的研究取徑,存在著一些潛在的批評聲音,對此我只能回應,「民粹主義」的指涉意涵(referent)總是既曖昧又模糊。稍微瀏覽一下民粹主義的文獻即可發現──請見第一章──它們用這個詞所指涉的內涵並不穩定,而且概念的範圍相當不精確。只是,我的作法並非尋找真正的指涉意涵,恰恰相反:我將指出民粹主義之所以沒有統一的指涉意涵,是因為它並未被歸諸於一個可劃定界限的現象,而是被歸諸於在效應上橫跨了許多現象的社會邏輯。講白一點,民粹,就是一種建構政治的方式。
前言
本書打算談論的主要議題,是集體身分認同形構(formation of collective identities)的性質與邏輯。我的整套理論取徑源自於對諸種社會學觀點的根本性不滿,那些觀點要麼把群體(group)當作社會分析的基本單位,要麼就是試圖超越這些單位,但採用的方法卻是將它們放置在更廣闊的功能論或結構主義之典範當中。依我之見,那些類型的社會運作所預設之邏輯,過於簡化且劃一,以至於無法捕捉「身分認同建構所涉及的各種運動」。毋須多提,方法論個人主義或它的所有變體──包含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理論〕──對於我拋出的提問...
目錄
編輯體例與譯詞說明
導讀 在空泛與浮動之間的「人民」/林淑芬
前言
第一部 對「大眾」的詆毀
第一章 民粹主義:曖昧與弔詭
第二章 Le Bon:暗示與扭曲的表徵
第三章 催眠暗示、模仿與認同
第二部 對「人民」的建構
第四章 人民,與「空泛」的論述生產
第五章 浮動符徵與社會異質性
第六章 民粹、代表與民主
第三部 諸「民粹」的變異
第七章 民粹主義的史詩
第八章 建構「人民」的障礙與限制
結論
註釋
索引
編輯體例與譯詞說明
導讀 在空泛與浮動之間的「人民」/林淑芬
前言
第一部 對「大眾」的詆毀
第一章 民粹主義:曖昧與弔詭
第二章 Le Bon:暗示與扭曲的表徵
第三章 催眠暗示、模仿與認同
第二部 對「人民」的建構
第四章 人民,與「空泛」的論述生產
第五章 浮動符徵與社會異質性
第六章 民粹、代表與民主
第三部 諸「民粹」的變異
第七章 民粹主義的史詩
第八章 建構「人民」的障礙與限制
結論
註釋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