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 Show You」(原文書名,意思為「秀給你看」)是我想要的書名,因為這幾個字代表了我還有我的故事。
看看你有何能耐。不只是嘴上說說——而是真正做到。
這展現了我個性的兩個面向。我是一個內向者。很長一段時間,我不知道這代表著什麼。內向沒有錯,也沒有不好,但可能讓人們對你產生不一樣的想法。他們會覺得你自以為是。
我不是這樣,從來不是。
也是因為我年紀太小就要受訪,沒有人教我要怎麼做,這也不是我擅長的事情。然後人們就對我有意見了。
還記得自己十七、十八歲的時候嗎?假如你十九、二十歲就進NBA,記者整天拿著一堆問題對你窮追猛打,你會怎樣?如果你天性沉默寡言,你會說些什麼,做些什麼,有想過嗎?
「秀給你看」代表著「以身作則」。而這大概就是我這輩子的做事態度。看著我——不用等我跟你講。我從來不是那種會講的人。我打籃球的時候不講話——沒半句垃圾話。我也不會被對手的垃圾話干擾。其實,那反而餵養我的鬥志。「好啊,要這樣是不是?那你好好看著。下一球我就會吃掉你,看看你是否仍用同樣的眼光看我。」你會感覺到,上了場的我完全變一個人。在芝加哥是怎麼說的?他們說這叫「打死不退」,怎樣都不退縮。在場上,我不用講得天花亂墜。我可以秀給他們看。
我就是這樣長大的,這就是我待人處事的方式。你永遠不會知道為何自己天性如此。但在那樣的地方長大,看到那些事情,應該是我沉默寡言的原因之一。
我在芝加哥南區的恩格爾伍德(Englewood)長大。毒品是那裡的大問題。我相信你一定有聽說。新聞上都在播,而現在這位總統還拿這事開玩笑。那裡是家,是很多好人的家。他們在乎而且為了更好的生活努力嘗試著。這樣的事情對那些人來說並不公平。跟其它地方的人一樣,他們試著生存。跟其它地方的人不同的是,他們沒有一樣的機會。離開那裡之後,你見識到小時候不懂的種族主義。住在那裡的人也跟其他人一樣。他們也想要一樣的東西。
但在那裡成長很危險,身陷暴力的迴圈。我有朋友死掉;我聽到槍聲;我看到人們拿著球棒跟棍子開車過來準備械鬥,在家裡嚇到跑上樓躲著。我想我沉默寡言的原因之一,就是從小看毒品交易,發現最吵的人往往最先被幹掉。那些人衣著誇張,想要被注意。壞事似乎總會發生在他們身上。我從來不想變成那種人。我在周遭環境裡看過太多這種人了。他們滿嘴屁話,而我知道這些人都是最蠢的。真心不騙。
還小的時候看到這些,我暗自心想:「要是讓我抓住一個機會,讓我逃出這個困境,我絕對不會那樣招搖,因為會吸引太多注意。」我可能很安靜,似乎很笨,但會突然噴出一句讓人大吃一驚的話。你就是不知道我懂什麼。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我的思維是:「你待我像屎,我何必讓你看見我的另一面?」等我覺得跟你夠熟,我才會展露真正的自己。你尊重我,我就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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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籃球讓我得到很多關注。但那其實是我最不在意的部分——那些讚美與誇獎。我想我很早就知道這種東西往往會讓人誤入歧途。「秀給你看」是我的一點態度——不管我是誰,我決心要抵達想要去的地方。
我總是聽到大家說我多有籃球天賦。而這也確實不假。我的速度非比尋常。我在場上暢行無阻,不用得分就能控制比賽。我連一場籃球都沒跟我的哥哥們打過,因為在我很小的時候,他們就知道,儘管年幼許多,我還是遠遠強過他們。我聽說有人把我比做傑森.奇德(Jason Kidd)。但奇德沒有我這種運動能力。也因為缺乏這種天生的運動能力,他精通了自身的技藝,貫徹在場上能做的事。他比我大隻,學會外線投籃,而且擁有絕佳的傳球視野。他會運用他擁有的。我呢?我覺得我也有另一面,不單單只是天生的稟賦而已。
我的速度太有殺傷力,沒錯吧?你可以使出渾身解數,但我就是有著撕裂包夾的速度。如果一次進攻要包夾我好幾次,那我就接連幾次進攻不斷測試你們的耐力,挑戰你們的長人。「你們能把我擋在底角幾次?」
凱文.賈奈特(Kevin Garnett)的防守是最棒的,真的會讓我思考球賽。所以我很開心自己在那個時期進入聯盟,因為現在的聯盟已經跟當時完全不同了。但我有經歷過老派作風,體驗過兇悍防守。我覺得這是一種幸運。
我在美國業餘體育聯合會(AAU)的打法跟在高中賽場上不同。正因如此,我哥哥瑞吉(Reggie)想要我擁有一支自己的AAU球隊。某種程度上,那塑造了場上的我,另外一個德瑞克。我在高中打小前鋒,沒辦法一直持球在手。我不是隊上得分最多的球員。我是進了NBA才開始飆分。打AAU球賽的時候,我第一次穿上一號球衣。那象徵著另一個自我,可以用自己想要的方式打球,拯救球隊。
到了Nike舉辦的青少年菁英籃球聯賽,有的球隊有姚明,有的球隊有東尼.帕克(Tony Parker),眾星雲集。我想那份經驗有助於我加入公牛隊之後跟平庸的球員一起打球——在得分方面平庸的球員。他們都是好球員,但在得分方面,我知道我不能把比賽交到他們手上。
我知道,跟我初進聯盟時相比,比賽已經變得不一樣。現在,投籃就是一切。你一定要有投外線的能力。但我一直覺得自己可以適應,就像在高中打小前鋒,在AAU打控球後衛,進了聯盟在需要的時候砍分。而我想你也看到我在明尼蘇達灰狼隊為湯姆.希伯杜(Tom Thibodeau)打球時的表現。從吉米.巴特勒(Jimmy Butler)帶給球隊壓力到他被交易到七六人隊,我的三分投射變得愈來愈好。人們忘了我的外線其實從十字韌帶受傷之前就開始進步了。但傷後為了重回賽場需要做太多事,我無暇繼續精進外線投射。
但是,到了明尼蘇達之後的夏季,我投了好幾千顆外線。所以現在可以不假思索投籃了。就跟我的速度一樣——不用思考,秀給大家看就好。既然我在場上,有機會就投吧。他們說我投籃的弧度不對。難道柯比.布萊恩的(Kobe Bryant)的弧度就對嗎?而我復出之後打過得分後衛、控球後衛,甚至小前鋒,還要同時面對這些批評。但沒關係,我享受球賽。別忘了,我已經三十、三十一歲了,不再是當年那個小夥子。
當然,我也會有疑慮。但我想我已經展現了強健的心理素質,就算在紐約與克里夫蘭離開球隊的時候也一樣。我為那些事情付出了代價,但那就是我。我每一次站上球場都持續創造歷史,而人們會有所共鳴,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掙扎。
批評者可以說我中離,但我從未放棄。為了我的兒女,我一直保持對籃球的熱愛。所以育有兒女這件事幫助我挺過那四、五次的手術,讓我理解自己的生涯,搞清楚以前的我到過哪裡,現在的我處在哪裡,未來的我想要到達哪裡。
再次成為頂薪球員?入選全明星賽?最佳第六人?這我也可以接受。我總是覺得凡事都有可能。讓我用比賽說話,讓我上場以一個老將的身分協助年輕的隊友們成長。
人們對我的跳投很有意見。我總說自己就是個打球的人,而我覺得打球的人什麼都能做。舉個例子,馬可斯.史馬特(Marcus Smart)就是個打球的人。從數據上看,你會說球隊不可能要這個球員。但是當你親自到場看比賽,你會改口:「我當然想要他在我們隊上。」投進關鍵球,不用多說廢話。我就喜歡跟這種傢伙同隊。我說自己是個打球的人,就是這個意思。失手二十四次又怎樣,我覺得決定勝負的第二十五次出手會進。我覺得場上的自己會在正確的時間點做出正確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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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擔心傷勢,很久沒擔心了。到明尼蘇達的時候,人們問我能不能在季後賽灌籃。我已經很久沒在比賽中灌籃了。可能是我比較頑固吧。我一直聽到人們講起灌籃。「灌籃。灌籃。灌籃。灌籃。」到底是怎樣?我知道自己不只是一個扣將。「你們以為會灌籃就是會打籃球,對吧?」
對籃球的理解有層級之別,而球迷以及媒體就是跟我們不一樣。他們不一定會整場比賽都看。Snapchat上的一些零碎片段對他們來說這就是籃球比賽。這也無妨。但他們從比賽裡得到的也就只有那些了。
知道嗎?我擁有華麗的球風,這點很妙。曾聽人家說這是一種自我矛盾,因為我的性格並非如此。我面對家人朋友總是一派輕鬆,然而一旦上了場比賽,我卻讓人驚呼連連。這就是我的打法,而這也跟芝加哥脫不了關係。秀點猛招給大家看看吧。「好,我會秀給你看。」
聽起來可能有些不尋常,但我真心相信自己最大的天賦是傾聽。我比較有洞察力——不喜歡湊熱鬧。你常會發現房裡講話最大聲的人都是最愚笨的,也是最惹人厭的。內向並沒有錯。一直到年齡稍長,我才了解這點。以前的我常在社交的氛圍之中感到疲憊。有時我會選擇離開,心想:「怎麼那麼累,我是剛做完訓練嗎?」
到了二十五、二十六歲,我才知道自己是一個內向者。那時我才明白,我需要為自己充電。所以跟家人相處時常常是這樣:「哦,我們家小熊在哪?大概又躲在樓上了吧。」這就是我充電的方式。懂我的意思嗎?為自己充電。
不要誤會,我跟誰都可以對話。但講完話之後我會覺得:「靠,累死我了。」就像我為阿迪達斯(Adidas)在中國的宣傳活動上亮相。我在高中也有這種感覺。這種事令我不堪負荷。所以人們有時會以為我很傲慢、很笨,或是對大家不屑一顧。但這就是我的風格。我用比賽說話,把必須做好的事情做好。人們有時會覺得我不友善,或者不夠外向。但我也沒辦法。我就是這樣,已經習慣了。
這也是以前的我會擔心的事情之一。「可惡,我得更開朗一點。」以前的我會為了表現開朗而把自己搞得筋疲力竭,跑趴,參加活動等等的。就是露一下臉,試著待在那些場合三十到四十五分鐘,四處走動招呼。但離開的時候我會感覺自己好像打完一場球賽,而且還是有延長賽的。人們覺得你是名人,既成功又有錢,可以隨心所欲。「你是在跩什麼?」他們會這樣想:「我們不夠格跟你往來嗎?」其實根本不是這樣。
這種人格特質可能來自我的母親。我從小看著她,跟她相處。我是她的老么——乖孩子,安安靜靜的。我不想讓她傷心。我的母親布蘭達在三十四歲時生下我。她就是我的一切。也是因為這樣,我才會說事出必有因。記得小時候朋友們的媽媽都比較年輕,她們會穿上流行的衣服出去玩。我媽的穿著總是比較成熟穩重。她不會出去玩。
我心想:「媽,你的生活呢?」或者「老媽,出去做點什麼吧。」但她就像是為我量身訂做的。懂我要表達的意思嗎?我看著她做這麼多工作,投注這麼多心血在我身上。於是我心想:「天啊,要是我能做到這樣——做到她為家庭所做的一小部分——就已經很不錯了,因為她為了家庭,為了我跟我的哥哥們犧牲了一切。」她給我啟發,是一個典範。她總在奔忙,隨時都有工作,扛起家中所有的開銷。
面對家人與朋友,有時候我也會稍微把自己孤立起來,但不至於完全消失。我想讓他們知道我可以自己處理所有事情。我從母親身上學到這點。全然獨立,不需要任何人。我一直想效法她。跟兩任丈夫在一起的時候,她的態度總是:「管你們去死。我根本不需要你們。我可以自己帶四個兒子。我可以把他們都照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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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秀給你看」也是芝加哥籃球的特色之一。我從沒真正弄懂芝加哥的籃球,所有比我年長的球員,像是傑米.布蘭登(Jamie Brandon)還有那些你小時候可能聽過的名字——不包括麥可喬丹。我以前常聽到人們把我拿來跟那些球員比較。當你在芝加哥打著籃球長大,這種事層出不窮。「小子,你打球的方式就像傑米.布蘭登。」
我的反應是:「誰?」他們說他效力於金恩大學預備高中。於是,他們馬上在我身上加諸這樣的期待。高中的我就每晚都在極大的壓力之下打球。他們現在連對小學球員都這樣了。但有不少孩子到了外面真的打出一番名堂,代表這些壓力會把一個人淬煉成強悍的球員。
當我在NBA遭遇那些傷勢,這對我來說尤其重要。不只是受傷與復健而已。受傷之後,事情開始變得不同,人們對你的態度也不一樣了。人們很確定我沒戲唱了。原本可能只是一些小事。例如「我不喜歡他這段訪問。」或者「我不認同他說的話。」漸漸變成「對啊,反正他也受傷了嘛。」能體會我的感受嗎?
最後,我不再試圖對抗這些。我能理解你們為什麼不爽。好的球員就是要上場打球。如果我去看道奇隊的比賽,而克萊頓.克蕭(Clayton Kershaw)沒有上場投球,我也會不爽。我會覺得:「我幹嘛來看這場比賽?」我都懂。但發生的事情就是發生了,我也沒轍。而且,任何事情發生,都有它發生的緣由。
現在的我看得比以前透徹。我用休養的時間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這讓我對所有事情都沒有怨懟。所以,我現在還在場上,仍做著我做的那些事。這是屬於我的歷史。這是我在創造歷史。我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傷的球員,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受這種傷的球星。而我現在所能做的就是開闢出一條路——做下一個人的典範,不管那個人會是誰。我可以示範下一個人看:「你不需要停止或是走回頭路,你還有更多可能性。」這就是我現在努力要做的。
初入聯盟時,我那「秀給你看」的態度就像在宣告:「我來了,我能跟你們打。」我的第一次季後賽,公牛對上賽爾提克。我們有點像是剛組建成的球隊,隊上主要是有點經驗的年輕球員。文尼.德爾內格羅(Vinny Del Nwegro)是我們的新教練,班.高登(Ben Gordon)是我們的得分主力。找來約翰.薩爾蒙斯(John Salmons)這個不錯的傢伙之後,球隊的運作逐漸順暢起來。那支公牛隊的球員都是很棒的人——尤其是喬金.諾亞(Joakim Noah)、羅爾.丹恩(Luol Deng),以及柯克.韓瑞克(Kirk Hinrich)。
我的角色比較偏向控球後衛。班能得分,薩爾蒙斯也能得分。我們打進季後賽,要前往波士頓面對冠軍隊。凱文.賈奈特受傷了,但雷.艾倫(Ray Allen)、保羅.皮爾斯(Paul Pierce),以及拉簡.朗度(Rajon Rondo)那些名人堂等級的球員都在。
回顧二○○八年對上波士頓賽爾提克的第一場季後賽。我拿了三十六分,幫助公牛隊在延長賽贏球,在七戰四勝的賽制中取回主場優勢。那真的是讓我開始突破的時刻。那個系列賽非常瘋狂,好幾場延長賽,每個人都打出精彩好球——超級好玩。透過那個系列賽,我發現自己不只可以跟NBA球員打,還有能力跟名人堂等級的球員一較高下。我感覺像是回到AAU,球隊以我為軸心運轉。那是奪目的鎂光燈聚焦在我身上的時刻之一。我心想:「我來了,我可以在這個水平打球。」我本來就相信自己可以,但總歸要秀給人們看看。我不僅跟這些偉大球員同場競技,我甚至帶給他們挑戰。我讓他們汗流浹背,我讓他們相互指責。我讓他們走回板凳的時候,心裡千頭萬緒,納悶著:「這小子到底什麼來頭?」
當時對於想要達成的事,我的目光很清楚。贏得最有價值球員(MVP)。到手!贏得總冠軍。那是下一步。我們好像每一年都敗在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手下,但局勢變得愈來愈樂觀。然而,接著就是受傷、受傷、受傷。於是夢想與目標就漸漸潰散了。
那時我在心裡煎熬著:「該死啊,接下來怎麼辦?」真的很艱辛,但我總要往前看。從小地方開始,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我當時支撐下去的方式就是試圖用一些想法來驅策自己:回到陣中之後,試著在下一場比賽把每一顆罰球都投進。因為我從每場平均出手二十五到二十七次,變成十五次,再降到九次,然後有時整場被冰在板凳上。所以我心想:「好,把目標放在罰球。我這場比賽不會投失任何一顆罰球。」接著我又想:「好,把目標放在防守。」從小處著手,試著讓自己重新站起來。這就是我當時做的事,在比賽中創造出另一個比賽,給自己一個接一個挑戰,看看自己能做些什麼來變得更好,同時幫助球隊。
這教會了我帶著目的打球。每一次運球都有目的。我其實是從柯比身上學到這點。光是看他打球或是聽他講話,就讓我獲益良多。就是因為這樣,我談論籃球時才會常常提到他。他左右防守者的方式非比尋常。他從不浪費運球。
約翰.卡利帕里(John Calipari)也是這樣教我的。進曼菲斯大學之前,我習慣持球在手,一直運球。我記得卡利帕里在一次球隊練球中吹哨子中斷練習——然後把我趕出球場。他總說:「不要運那麼多球。」我的哥哥們都打球,家裡隨時都有顆籃球。所以我就養成運球的習慣。想想凱里.厄文(Kyrie Irving),他就是個專門運球的傢伙。我可以運球晃掉你,但我的目的只是持球到達場上某一個點。凱里則是想要在到達那個點的途中讓你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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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利帕里說我既然可以用一個動作就過掉防守者,為何還要拉回來再一次用運球羞辱他?我以前習慣這那樣,但現在已經不搞那套了。持球的時間太長,你就會想要晃倒防守者,羞辱對方。這也是芝加哥或紐約的球風,在大城市打球難免如此。你可以感覺到剛剛做了一個很漂亮的動作。就像一個作家寫完一段或是一頁好文章時會心想:「天啊,這些文字真的厲害。」有時候你會不小心嗨過頭,發現自己在耍球。進到聯盟,跟柯比談話,就讓我變得不一樣。柯比其實到高中來跟我們說過一次話,但只是很隨興的行程。大概在他考慮加盟公牛隊時,他到過西蒙(Simeon)高中。我記得他說每一次運球都是為了左右對手的動作,為了秀給對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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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抱持這個心態,就連對朋友,我也有著「秀給你看」的態度。去健身房訓練的時候,我不會告訴他們。我想要他們說:「哦,我有看到他在幹嘛。他在健身房。」但受了大傷之後,一切都翻轉了,到了我不得不把自己孤立起來的地步。我試著弄清楚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當時我才二十三、二十四歲。你懂吧,試著同時負擔起所有的責任,學習做生意,學著當父親。弄清楚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定位。
那是一段奇怪的時間,但我的想法漸漸進化為:「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知道事情會朝著什麼方向發展。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重返球場的我會打出全明星等級的身手,我會簽下一紙好的合約,甚至是頂薪合約。」對此,我的心裡沒有一絲疑慮。所以我才願意以兩百萬美元左右的年薪跟克里夫蘭騎士簽約,只為重新回到聯盟打球。我每天都在自己身上押注,總是如此。對我來說這很正常。說句老實話,我仍然覺得自己是當年那個天賦爆棚的球員。人們不這麼想也無妨,我不在乎。
我猜某些人就是愛提起我的舊合約,談論我在養傷期間進帳多少。拜託一下好嗎,我不想聽到這些屁話。查爾斯.巴克利(Charles Barkley)跟那群人在特納電視網(TNT)講的,基本上就是我已經沒戲唱了。
查爾斯說:「我們以後別在節目上談論這個人好不好,他已經出局了。」
情況就是這樣。嘴巴上說不喜歡我的人,如果有機會跟我搭同一台電梯,他們還是會主動跟我打招呼:「嘿,是飆風玫瑰本人耶!」甚至還會來跟我要簽名。真正討厭我的人,遇到我的時候會什麼都不說。但當他們跟朋友聊天,一定會提到:「嘿,知道我今天遇到誰嗎?羅斯那個廢柴。他跟我一起進電梯。」懂我要表達什麼了嗎?也許你會詆毀我,但你絕不會無視我的存在。
我懂,我真的懂。這就是球員生涯的一部分。這就是人生。不能被這種事情掌控。這是我想要避免的東西。我從來不想成為那樣的人。我想要傳達給孩子跟所有人的訊息是:你該成為什麼人,就會成為什麼人。不用囉嗦,就是這樣。
我想我的故事正是因為這樣而有意義。當人們碰巧讀到我的故事,他們會把外皮剝去,讀懂它的本質。我只想要人們理解兩件事——我是一個不屈的鬥士,而且我可以為了進步而拚盡全力。
我不再為了籃球而憂心,縱使我經歷過那麼多起起伏伏——中學時期屢戰屢勝,打進大學男籃決賽,贏得聯盟最有價值球員,在看似要突破的時候弄斷十字韌帶,然後更多的傷勢,離開球場,重返球場,從谷底到顛峰,再落到谷底,又爬起來。我真正在意的,大多還是怎麼過生活,我的家庭能做到些什麼,我以什麼方式融入社會,這個世界上發生了那些事。這些才是我關注的。他們還以為我仍然一心只在乎籃球。你覺得等我可以穩定出賽時會有什麼表現?
我會秀給你看。
我現在要跟你說我的故事,因為我覺得這故事不只關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