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紀錄:
美國瑟伯幽默文學獎(Thurber Prize for American Humor)
亞馬遜當月最佳小說
名人推薦:
.皮特是個碎嘴又愛抱怨、內心戲多如牛毛、心眼比X眼還小的傢伙;但他如果真實存在,我會很想跟這親愛的神經病做朋友。
--知名部落客.小鳥茵
.報復EX怎麼能不約我!
--知名部落客.宅女小紅
.簡直是驚悚小說,這傢伙講的太多了!
--不願具名的出版商
.罵人不帶髒字地從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福克納,到暢銷書的推手歐普拉全都吊起來修理了一番。
--A.V. Club
.如果你剛做完手術,而縫線沒有達到工業用鋼絲的強度,請遠離本書。否則就準備好哈哈大笑,直到縫線繃開為止吧。
--美國讀者Alex
.荒謬本來就是真實生活的翻版。這本《我是暢銷小說家》的好笑背後,更是一部探討內容產物如何面對今日銷售導向的困境。
--讀者 司賢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出版界如此混亂,為什麼要如此熱愛書?為什麼無論環境如何惡劣,富貴貧病,所有人都不曾放棄閱讀?因為不管時代如何變
化,總有作者堅持著真誠的講述。他們知道,有一本書將會在你心裡撞擊,而你,依然能夠找到觸動心深處的文字。
--讀者 王秀莉
宅女小紅、小鳥茵 瘋狂雙姝福至心靈推薦
媒體推薦:
.這本書太爆笑了,令人心花朵朵開,它簡直不遺餘力的諷刺了整個出版界對暢銷的熱愛。赫利在本書對出版界的調侃諷刺,完美地拼湊出一本如此
討喜的書。訝異的是,居然有出版社願意幫他出書。讀者們,是時候了,向出版商證明我們要比他們認為的聰明得多了,讓這本書和《達文西密
碼》一樣大賣吧!
--《紐約郵報》
.我得說《我是暢銷小說家》是一本非常有勇氣,有勇氣的很猖狂,全書從頭到尾都把現實中大賣的文學小說,描述成國王的新衣——暢銷的虛幻以
及百無聊賴。其中的幽默俯拾皆是,而故事中從頭到尾滲透著的誠懇與良心,讓書中的小說家騙子顯得異常可愛。
--《華盛頓郵報》
.作者在嬉笑怒罵中,卻蘊藏對偉大作品及誠懇寫作者由衷致敬之意。對厭煩了追逐暢銷書排行榜的愛書人來說,這本逆向操作的小說,有著淨化作
用。
--亞馬遜網路書店選書評語
.如果這本書沒有讓你笑,你可能要檢查一下你的幽默感。
--People

共
要是幾個月前我能夠先看過這本書,我的小說【潘朵拉商人】搞不好就會成為暢銷小說了。 這是一本極盡嘲諷、尖酸與搞笑的作品,主角皮特是個窮酸毫無前途的文學院畢業生,以幫外國學生寫美國大學之入學推薦信與自傳維生,有一天他的女人拋棄了他要和一位前途似錦的律師結婚,皮特相當不甘心,決定化悲慟為力量,打算神氣風光的出席前女友的婚禮讓她難看,當然這是相當幼稚的做法,但也正因如此,本書的故事與際遇開始有了笑點。 於是皮特決定要成為暢銷小說家!用暢銷作家的成就來扳回顏面,所以他開始市調並歸納出16條暢銷小說的法則,並運用這16條法則寫出他的處女作,一開始被書評吐槽到一文不值!到後來竟然誤打誤撞的躍升為全美的暢銷書排行榜的常客。更有趣的是,皮特這位沒有前途可言的蹩腳作家,碰到的是一家快要倒閉的出版社,以及一個歇斯狄里的編輯,這種恐怖的組合最後力挽狂瀾登上暢銷書寶座!這本書不僅大爆出版界瘋狂追求暢銷的幕後真相,也撕破了媒體荒謬怪誕的面具。 本書的故事情節若再講下去,也許\就會破壞讀者的閱\讀樂趣,我只將書裏頭兩大類的字句做個文抄公讓大家分享: 暢銷小說的十六條法則 法則一:不寫真相 這很合理,誰想看家庭主婦在家煮菜,上班族在公司爆肝的故事呢? 法則二:不浪費力氣寫好書 除非作者很有錢,否則所謂的好書通常都得等到作者死掉以後才會大紅大紫。 法則三:絕不寫自己的過去 除非自己有相當奇怪的遭遇,否則誰要看一個想法窮酸且生活平淡無奇的作者的故事呢? 法則四:必寫謀殺場合 有謀殺才有懸疑與衝突,而且還可以讓想要消失的人合理的消失。 法則五:必寫俱樂部、秘密或神密任務,害羞內向早已放棄愛情的女主角一夕之間改變命運,以及意外降臨的愛情。 幕光之城不就是這種典型。 法則六:結局必須引起莫名的悲傷 喜歡熱血與光明前途的讀者多半會選擇看財經書,所以小說千萬要在結局上佈一些惆悵與淡淡的哀愁 法則七:文筆一定要優美 這是很棒的宣傳口號 法則八:必出現詩意又神奇的公路之旅 人都喜歡在安全的範圍下去旅行,公路是種既安全卻又帶點未知的元素,蠻符合現代人的脾胃。 法則九:掰不下去就寫美食 人總是要吃飯,安排角色吃飯講話順便把故事帶下去,既然吃飯自然就要提美食,而且用那種最具異國風情的地中海義大利式的美食最對小說族群的胃口。因為義大利帥哥最多,所以女讀者會用義大利麵來投射某種性暗示與性渴望。 法則十:主角奇蹟似的擺\脫爛工作重獲自由 這是所有書籍的暢銷法則,其實財經書也可以適用呢,譬如「我把十萬變十億」不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法則十一:盡量把讀者多的城鎮寫進去 這樣一來,那個城鎮的讀者自然就會產生人不親土親的感受,書的銷量自然就會增加。 法則十二:主角具備不凡的特質,最好是不凡的英雄被平凡的生活困住 警匪片中最常見的公式,身懷絕技懷才不遇的警探被官僚與上司磨得不成人形,但這不過都是投讀者所好,因為多數讀者都只能過平凡且不順心的生活,但其實百分之九十九的讀者都不具備什麼絕技啦,主角只是讀者的投射與想像。 法則十三:鎖定最多的人口 這才能引起共鳴。 法則十四:加入音樂元素 法則十五:一定要有偏僻的異國鄉鎮 看看一個人去旅行這本書,不過是女主角因為失戀與人生際遇不順,透過美食宗教的洗禮追求到新戀情的普通故事,然而加入義大利印度巴厘島等異國情愫,小說就紅了。 法則十六:加入植物 這點我就無法想像了。 這本書還有一點讓我感到相當爆笑,主角形容書評家的字句如下: 「書評家是自從地球出現豬這種動物以來,最無恥討人厭的蠢豬。豬鼻子到處噌來蹭去,叫人看了就想吐;牙癢了就把人家的作品啃的稀巴爛。他們是人渣,活該得到超極深奧的皮膚醫學期刊那種嚇死人的爛瘡,才算老天有眼。」 「他們(指書評家)窩在小小的工作室裡,穿著過緊的襯衫和長褲爬出巢穴,把一個又一個油滋滋的三明治往嘴裡丟,那張臉因為到處咬人已經滄桑又憔悴,把肥短的手指敲下書評,不時傳來像豬一樣的尖叫,為自己的殘酷無情而得意不已。」 「書評家總是露出一副自以為在普渡眾生的蠢蛋臉,除了噁心還是噁心....有甚麼怪胎會從事書評這種爛工作?到底是什麼樣的變態的戀物癖者會選擇書評家的生活?」 這本書有趣的地方在於嘲諷當今的出版界、媒體甚至讀者品味,譬如主角為了營造「神秘色彩」,還故意跑到景色奇特的鄉下去閉關寫書,然後在行銷上營造出一副流浪與浪漫色彩,像村上春樹的多本著作不就是跑到歐洲去寫的。 書的前半段在描寫這本暢銷書的創造過程,主角完全用暢銷的公式去製造一本書,然後用業界慣用的手法去炒作,當讀者看完這本書之後,或許\會恍然大悟,原來一本暢銷書的創作其實有如電子代工廠一般,原料、流程、品管、行銷等SOP標準程序。而作品的靈魂和文學的意義根本就是束之高閣。 本書的最後面拉回到一本書與一個作者的真正價值,也許\這正是作者想要表達的,但最後面卻有點淪為說教,讓整本書的幽默與風趣等調性在後面做了一百八十度的急轉彎,卻是有畫蛇添足的反效果。 這本書適合下列讀者閱\讀: 一、喜歡看幽默且尖酸刻薄與有趣作品的讀者 二、經常被排行榜騙去讀了一堆爛書的讀者 三、大量閱\讀小書的書蟲級讀者 四、和書有關的人士,如作者、編輯、書店人員、媒體和書評家(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