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租稅國家,人民與國家最重要之法律關係,即為稅捐債權債務關係及其相關協力義務。人權侵害多由公權力為之,公權力行使又以課稅權行使最多,所謂苛政猛於虎,賦稅人權為人權法中發展雖晚卻日受重視之領域。此種公權力侵犯,納稅人得基於憲法賦予之基本權,在稅務律師、會計師、稅務代理人之協助下,予以防衛,是以稅務訴訟之過程與結果,最足以表現出該國法治水準與社會對公平分配重視之程度。
本書集結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合作主辦「第二十二屆兩岸稅法研討會─稅務爭訟與納稅人權利保障」論文集,討論稅務司法是否能發揮保障人民基本權與社會公平功能;法官是否具有賦稅人權意識並對稅法特殊性具專業認知;稅務代理人能否依憲法捍衛納稅人基本權;乃至法學教育是否正視稅務訴訟,以發揮對人性尊嚴與人格發展為核心之憲法秩序功能,及對負擔及分配正義、法律人才之重視等等議題。尤其對程序保障及正當法律程序、專業稅法法院及公益訴訟之建制,共計十四篇論文,希藉兩岸稅務制度相互交流交換不同視野,期使台灣、大陸租稅環境臻於良善。
於此同時,本書內容亦涵蓋第四屆「台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票選對於納稅人權利、稅務行政救濟程序等具有開創性意義及影響力的入選判決評選,擇其摘要、判決要旨與評選意見,希冀藉此影響稅務行政機關、司法、財稅等專業人士、司法體系、納稅義務人以及學術界,能予稅法判決及其研究更多的關注及必要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