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超過數十年研究與教學的經驗,Becker傾囊相授他一生所知做研究的竅門,委實可貴。《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幫助學生思考研究計畫。他的建言,幫助學生進一步深入了解自己的研究,同時誘導出新的想法,明白從什麼地方挖出新的資料。Becker的竅門含攝社會科學的四大領域: 一、創造「意象」以引導研究。 二、抽樣法,以產生資料的最大多元性。 三、發展概念與組織你的發現。 四、運用邏輯方法,有系統地探索研究發現的意涵。 Becker的忠告,簡單者如改變訪談提問,從為何改為如何(讓受訪者不必為自己辯護,逕入交談);到技術更高的忠告,例如如何操作真值表。像WritingforSocialScientists一樣,《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將可幫助好幾代的學生紓解壓力。Becker的書寫風格聞名遐邇,輕快而易於心領神會,本書將是諸多領域學生的基本讀物。
作者簡介:
HowardS.Becker 現為華盛頓大學社會學系與音樂系合聘教授。著作包括WritingforSocialScientists,Outsiders,ArtWorld,SymbolicInteractionandCulturalStudies(合編)等名書。
譯者簡介:
郭姿吟 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 曾任職於出版社與書店呂錦媛 台灣大學社會學碩士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碩士 曾任職於廣告業及軟體出版業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一出版即成經典。《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原創性十足。Becker以數十年研究經驗及各式各樣研究場景為基礎,告訴我們,社會研究從來沒有簡單的公式可套用,優秀的研究都是在觀念與證據之間對話而形成的。本書綜述各種開場、執行、改變、反轉......的方法。Becker以他說故事的才能和反思,寫出了一本社會科學家案頭必備的巨著。本書和作者其他著作一樣,一貫的生動、易讀,讀來其樂無窮。──CharlesRagin,西北大學 一位社會學大師的著作。《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事實上像是Becker和讀者之間的促膝會談。我不認為每個讀者都會完全同意他的說法,但我確信,從學生到資深學者無不可從這本優雅作品獲益匪淺。我迫不及待想拿這本書到我今年的課堂上使用。──StanleyLieberson,哈佛大學
名人推薦:一出版即成經典。《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原創性十足。Becker以數十年研究經驗及各式各樣研究場景為基礎,告訴我們,社會研究從來沒有簡單的公式可套用,優秀的研究都是在觀念與證據之間對話而形成的。本書綜述各種開場、執行、改變、反轉......的方法。Becker以他說故事的才能和反思,寫出了一本社會科學家案頭必備的巨著。本書和作者其他著作一樣,一貫的生動、易讀,讀來其樂無窮。──CharlesRagin,西北大學 一位社會學大師的著作。《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事實上像是Becker和讀者之間的促膝會談。我不認為每個讀者都會完全...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竅門
我在芝加哥大學唸書的時候,那邊的大學生一碰到困難的概念性問題,老愛模倣權威的口吻說︰「這個嘛,要看你怎麼定義囉。」這話說的沒錯,但沒什麼用處,因為我們還不知道怎麼下定義。
我留在芝加哥大學唸碩士,認識了Everett C. Hughes,後來他變成我的指導教授,最後我們還成為研究夥伴。Hughes是Robert E. Park的學生,Park則公認是社會學「芝加哥學派」 (Chicago School) 的「開山祖師」。越過Hughes和Park,我的社會學血統可以一直回溯到Georg Simmel──這位偉大的德國社會學家曾是Park的老師。迄今我仍以這份傳承為傲。
Hughes對於抽象理論 (Theory) 沒有好感。我們一群學生曾在課後一擁而上,正經八百地詢問他怎樣思考「理論」。他有點慍怒地瞪著我們,並反問道:「關於什麼的理論 (theory of what)?」他認為理論一定跟特定的事物有關,比如有關種族、族群或工作組織的理論,但世上卻沒有「理論」(Theory) 這一種可以獨立存在的東西。話雖如此,當一整個班級或某一個學生陷入我們認為是「理論性」(theoretical) 問題的困境時,像是如何定義想法 (ideas) 或概念 (concepts),他可就很清楚怎樣解套。我們想知道的問題就譬如︰怎麼定義「族群團體」(ethnic group) 這個概念,怎麼知道一個團體是或不是「族群團體」? Hughes在他一篇討論加拿大族群關係的論文中,指出了我們長期以來所犯的錯誤:
幾乎所有使用這個專有名詞 [族群團體] 的人都會認為,族群團體可以用下面各種因素中的一個或多個的組合,和其他團體區分開來:生理特徵、語言、宗教、習俗、制度 (institutions) 或「文化特徵」(cultural traits)。(Hughes [1971] 1984,153)
也就是說,我們認為族群團體可以用它異於其他團體──在此為「非族群」(nonethnic) 團體──的特質來定義;它之所以是族群團體,正因為它和其他團體不同。
但是,Hughes認為,我們把順序弄顛倒了。這種定義性的難題只消一個簡單的技巧就能解決:翻轉解釋 (explanatory) 的順序,並將差異 (difference) 看做身在團體關係網絡之中人們的界定所造成的結果:
一個族群團體之所以是族群團體,並不因為它與其他團體間的差異可被測量或觀察到;正好相反,它是一個族群團體,是因為在族群團體裡面和在外面的人,都知道它是一個族群團體;圈內人 (ins) 和圈外人 (outs) 在言談間、感覺上及行動時,儼然都把它當成是一個獨立的團體。 (Hughes [1971] 1984, 153-54)
因此,法裔加拿大人是一個族群團體,不是因為他們講法文而其他加拿大人講英文;或因為他們通常是天主教徒,而加拿大人是清教徒。他們是一個族群團體,是因為法裔和英裔都認為他們是兩個不同的團體。語言、宗教、文化,與其他我們用來界定族群的差異,毋寧是重要的,但這些之所以重要,是因為這兩個團體視彼此為不同,並「有方法可以分辨出誰屬於或不屬於這個團體,且個人很早就知道自己屬於那一個團體,而沒有任何疑惑」。這個方法對於所有其他定義的問題 (比如說偏差行為的問題,我在本書後頭會繼續討論) 也適用,其核心要義在於,我們要明白體認,研究族群團體不能只單獨地看那個族群團體,而必須要從它與其他團體之間的關係網絡,追溯它在此網絡中孳生的「族群特質」(ethnicity)。Hughes說:
族群關係必得要有一個以上的族群團體才會出現。我們無法只研究一個團體來了解團體之間的關係,這就像研究化合物不能只研究當中的一個元素,或是像拳擊賽不能只透過觀察一個拳擊手就窺知全貌一樣 (Hughes [1971] 1984, 155)。
這就是竅門 (trick) 的真諦──一個簡單的小技巧,幫助你解決大難題 (在上例中,竅門就在於找尋定義在其中生成和使用的關係網絡)。每一個行業(trade)都有解決它特有問題的竅門,外行人不得其門而入,然而內行人三兩下就搞定的簡易法門。與鉛管工或木匠一樣,社會科學這一行也有它的竅門來解決行內的特殊問題。某些竅門是從經驗得來的簡單法門,比方說在回郵信封上貼一張色彩鮮豔的紀念郵票,這個小建議就會讓更多人將問卷寄回。有些竅門則來自發生問題的社會科學分析情境,就像 Julius Roth (1965) 所指出的,研究者不要把調查訪談員的打混看成一個監控員工的問題,非得要逮出不負責任的員工不可。因為只要是他對工作沒興趣,或這工作和他沒有利害關係,接這工作的唯一動機是出於經濟因素,他就有可能打混。
本書的竅門都是為了幫助我們解決思考上的難題,也就是解決社會科學家常將之視為「理論性」的問題。找尋某一專有名詞在其關係網絡裡的意義,然後為它下定義,正是我在此要談的竅門,但它不是慣常用來解決理論問題的方法。社會科學家反而常用一種空玄的方式討論「理論」,把理論當成獨立存在的主體,這和我們做研究的方式很搭調,可是又不真的有相關。Merton (Merton 1957,頁85-117) 的兩篇經典論文概述了他所認為的理論和研究彼此間應有的密切關係,但實際做研究的學者很少採用這種看法,反倒是學生為考試而唸書經常用得上。Hughes的方法論研究則定位在「發掘這世界是怎麼一回事」這種實用問題上,他總是揚言要撰寫一本「理論小書」,收羅他零星散布在論文與著作當中那些和社會學概推法 (sociological generalization) 略有不同的理論立場。
Hughes的學生,包含我在內,全都巴望他把那一本理論小書寫出來。雖然我們無法言喻理論是什麼,但我們都知道,聽他講課或閱讀他的著作的時候,我們同時也在學習理論。(John Michel Chapoulie〔1996〕透徹分析了Hughes的這種社會學研究風格的本色。) 可是他從來沒寫。我想他不寫是因為他不像Talcott Parsons一樣有一個系統性的理論。或許可以這樣說,Hughes有的是一套有理論根據的研究方式 (a theoretically informed way of working)。他的理論並不是吻合真實世界的各種概念盒。相反的,Hughes的理論是他用來思考社會的通用竅門的集合,幫助他詮釋資料,並找出這些資料的一般性意義。(這種調性在Hughes〔1971〕1984 的論文中表露無遺。)由於他的理論是分析性竅門的組合,而不是普同性的理論 (Theory),學生們要緊跟著他,學習運用他的竅門,這種方式活像徒弟跟著師父學藝──學徒看著師傅嫻熟運用竅門解決真實生活中問題,邊作邊學。
如同Hughes,我對抽象的社會學理論化 (theorizing) 也有很深的質疑;我認為,說好聽它是必要之惡,為了完成研究,不得不有,但這一個工具很可能會失去控制,轉向發展一般性的論述,而不再汲汲於探掘社會生活的底蘊──社會學研究的真諦。我個人也試著去馴服理論,視之為竅門的集合,有助於研究者面對具體研究問題時,有所斬獲的一些思考的方法。
再更詳細的說,竅門是一種特殊的操作,以茲指出某些共通難題的出路,並提供一個相當簡易的程序,解決看似棘手且困難的問題。以下這些竅門可以處理社會科學工作方面的許多問題,我將之大致區分為意象 (imagery)、抽樣 (sampling)、概念 (concepts) 與邏輯 (logic) 四大類。
我在描述竅門時,經常四處援引實例。這些實例的功用就像孔恩 (Kuhnian) 學派觀點下的典例 (exemplars),是一種在你遇到相同問題時可以倣用的模式。我的教學經驗引導我特別喜歡引用實例,而不愛用一般化的定義。當我講授藝術社會學時,我正在寫《藝術的世界》(Art World)(Becker 1982) 這本書,我迫不及待想跟我的學生分享,我如何將藝術理解為一種社會產物的理論架構。不過為了填滿授課的時間,我當然要講很多的故事。我最棒的一堂課是關於華茲塔 (Watts Towers) 的討論。1930年代有一個義大利移民石匠在洛杉磯建造了一座匪夷所思的建築物,可是興建完了他就放它自生自滅。我一邊說他的故事,一邊播放這件作品的幻燈片。我指出,就藝術作品的社會性格而言,這是很罕見的異例。Simon Rodia自己獨立完成了華茲塔,沒有任何人的幫忙,也不依賴任何藝術理論、觀念、藝術史、藝術供應商店、博物館、藝廊與任何的藝術機構──我解釋這件作品獨立建造的痕跡,並展示怎麼觀察大多數藝術作品其實都不是獨立建造出來的方法。我要說的是,我們可以從異例,去反推其他的個案。然而,當學生事後告訴我,他們這堂課真正記住的東西是華茲塔時,我有點挫敗。的確有一些學生記住了這個故事,也記得我曾經竭盡所能以華茲塔為例來闡述我的論點,但大部分的學生只記得華茲塔這檔事,這個瘋狂的傢伙和他那瘋狂藝術作品的故事。這件事讓我知道,人們會注意故事與例子,並且牢牢記著。所以本書也到處是故事與例子。
(有些讀者會注意到我很多例子,不是近來的最新發現或想法。我是有意這樣做的。我非常訝異過去許多的好研究就這樣被遺忘,然而卻不是它不夠好,而是因為很多學生從來沒聽說過,也沒注意到。所以我的例子常常是從30、40甚至是50年前的研究中挑選出來,希望為它們注入應得的新生命。)
這些竅門是對於我們已知或欲知事物的思考方式,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資料,或在我們已發現的事物上形成新的問題。這些竅門讓我們盡情淬取資料的內涵,展現出我們所研究之現象的多重面向,而不僅限於我們已知者。
科學社會學家 (如Latour and Woolgar 1979與Lynch 1985) 已經告訴我們自然科學家做研究,從不正式陳述他們所使用的方法,而在談到他們所作所為時,照例也不提他們的「現場操作」(shop floor practice) ──也就是科學家真正在做的事。社會科學家也是這樣,當他們實際做研究時,並不空談理論 (Theory),而會運用一堆實用的理論性竅門 (theoretical tricks)。本書紀錄並分析社會科學家使用的竅門──也就是社會科學的「現場操作」──來處理人們通常稱為理論性的問題。我將會描述我最愛的,以及從Hughes身上學來的一些竅門,接著指出這些竅門的理論關連。有時我會給它們一些好記的名稱,所以你會看到像是機器竅門 (Machine Trick)、維根斯坦竅門 (Wittgenstein Trick),以及其他許多諸如此類的名詞出現。
這本書取名為《專業的竅門》(Tricks of the Trade,譯按︰此處書名按原意翻譯,以與後文相符) 或許有一些曖昧模糊,應該在此澄清。這個詞有多重的可能意涵,大部分是我不想要的。有些人也許希望我在這裡講一些在學界生存的竅門:比方說如何得到工作、如何取得教授終生職、如何得到更好的工作、如何讓你的文章出版。我很樂意討論這些事情。我當了多年的「研究遊民」,最後才進入學術界,成為一個全職教授,我這不尋常的學術生涯,也許會讓我有一些來自邊緣的特殊洞見。但時代變了,大學的經濟與政治情勢也完全改觀,我懷疑在這個變幻莫測的過程中,我還能有什麼內部情報可提供。不管如何,學院生涯並非我在此所想的專業。(Aaron Wildavsky〔1993〕在這方面談了很多。)
有些人也許會認為我所指的竅門是像寫作、電腦、「方法」 (methods) 或統計 (雖然很少人會期待我談統計的竅門) 等等的技術性竅門 (technical tricks)。不過我已經在另一本著作談過了我所知的寫作技術 (Becker 1986b),此外在社會科學的其他領域裡,可能也有類似的民間偏方合集在流傳。這些偏方雖然是我們社會科學當行的小秘訣,但太專門,適用範圍不夠廣也不容長篇大論,反而比較適合口耳相傳。
所以,我在此所談的是社會學這一行,或說研究社會的這一行,而不管是哪種專業的次學門 (很多人所做的工作依據我個人的看法,其實也是社會學,儘管他們認為自己屬於社會科學或人文學的其他學門)。我心目中的竅門是那些能夠幫助我們做研究的竅門,不論它們專業的名稱是什麼。因此,我有點隨意的交互使用「社會學」和「社會科學」,即使那樣偶而會和它旁邊的學科如心理學,產生混淆。
另一件我希望不會產生混淆的事是,我心目中的竅門並不侷限於所謂的「質性」(qualitative) 研究。不錯,我做的是質性研究,但我做這樣的選擇,不是因為意識形態,而是出於實際需要。我知道怎麼做質性研究,我也樂在其中,所以我就繼續做下去。但我仍然會注意其他方法內含的可能性,只要它們不會像宗教信仰一樣讓我感到壓力。同時我也發現,運用諸如調查研究或數學模型方法來思考我所做的研究,好處特別多。所以,本書不只是寫給人類學田野研究的初學者,他們可能會覺得這些內容很熟悉,雖然不是那麼確定。本書的讀者還包括當今社會科學各種風格和傳統下做研究的人。
「竅門」一詞暗示著︰使用這些方法或操作,做事情將會更容易。就此而言,那是誤導。老實說,這些竅門在某些特殊的情況裡反而會讓研究者更棘手。這些竅門不僅不會讓研究的例行事項更容易完成,反而以各種方式對學院生活奉為「正確」做事方法的制式思考法則,提出了挑戰。這個例子顯示了「正確」是做好研究的敵人。竅門的能耐正是在於把事情翻轉,讓我們從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創造出新的研究問題,為比較案例研創出新的可能性、發明新的範疇等等。這意謂著我們要做的工作不少。其樂無窮?是的,但比起不花腦筋、按照模子做研究,事情不會更少,只會更多。
Clifford Geertz 曾經深入描述這些竅門的作用:
如果它們 [描述民族誌成果的譬喻 (figurations)] 還未成形,適用或不適用是根據這些譬喻能否進一步衍生出譬喻(figures)︰它們是否有擴展解釋的潛力,這些解釋與對於其他事項的其他解釋,兩者之間有交集,擴大了它們的意涵,加深了它們的解釋力(hold)。我們永遠可以找得到其他的事物、瞥見的經驗、間接見證的事件來取代,但我們無法確定,當它出現時,我們是不是能找到一些有用的措詞。豐饒的現實 (reality) 永遠不虞匱乏,我們缺乏的是意符 (signs),至少會碰到舊意符在我們手上枯萎而死的窘境。事後的分析 (ex post),也就是回到生命的過去追索事情發生經過,是人類意識的一種天性──一般是事情發生在前,事後再由心智構成──這在人類學中屢屢出現,你必須不停地去設計各種論述體系,這也許可以讓我們多少趕得上事件的發生。(Geertz 1995, 19)
因此,本書每一個章節都把慣行 (convention) ──社會慣行和科學慣行──視為社會學思考的主要敵人。我們研究的題材,已有許多人用許多的觀點研究過了,這些題材同時也是實際居住在那個世界裡面的人的領域,他們對於那個主題究竟是什麼,在這個世界中出現的物與事究竟代表什麼意思,也都有自己的看法。這些因專業或因是局中人而形成的專家,壟斷了對於「他們的」題材的看法,可是這些看法通常都沒有經過檢驗,也很少遇到挑戰。新手研究這些題材很容易被誘惑,而在他們的研究中採用慣習的觀點,將之視為勿需檢驗的前提 (premises)。「回顧文獻」這種頗受推崇,也深受學位論文委員關切的作為 (activity),讓我們暴露在蒙受那種誘惑的危險中。
因此,我們需要能擴展我們思考觸鬚的方法,看看我們還能怎麼想、怎麼問,增強我們概念的能力,俾能處理多樣的世事。我描述的竅門,許多都是為此而生。
本書各章節討論社會科學研究工作的主要面向。「意象」(imagery) 這一章,處理的是在我們真正撩下去做研究之前,要怎麼構思我們將要研究的事物,以及我們對於社會世界和研究相關的那部分圖像是怎麼形成的,而社會科學家的研究是什麼,又是怎麼做的。這一章討論各式各樣的社會意象,並且提出掌控觀察事物的各種方式,以免在不知不覺中淪為世間傳統思想的傳聲筒。
下一個章節「抽樣」(sampling),指出我們的一般性概念是我們所選樣本的反映。本章所要談論的問題是,我們如何挑選樣本來進行檢視,也就是選出我們會用來正式推導出一般性看法的案例。這意謂著我們選樣的方法,至少要能發掘足以撼動我們原初想法的各種可能性,讓我們可以去質疑自己視為已知的事物。
「概念」(concepts) 是本書的第三個部分,討論概念如何形成。我們應該如何將樣本告訴我們的,用更一般化的概念形式整合起來?我們可以怎樣運用世界的多樣性──這是我們努力改進意象和抽樣時就已理解的一件事──去創造更佳、更有用的思考方式?
最後,「邏輯」(logic) 一章討論以形式邏輯架構思考的方法。本章大量借用其他人已經很出名的說法 (尤其是Paul Lazarsfeld、Charles Ragin與Alfred Lindesmith的見解──你想不到竟然可以湊在一起的三個人!)。在此有一個主題是從Ragin那裡借來的,亦即我們要把注意力集中在案例的多樣性上。這比只看變項的變異 (這些略語在「邏輯」一章會說明) 有用多了。對於借用,我不想多做辯解,只除了一點:我只選最好的部分,而且也盡我記憶之可能,註明出處。
讀者很快就會發現,所以我最好也坦白承認,在這本書裡,論題的安排是有點隨意的。大部分的論題可能 (有的確是如此) 會在一個以上的地方被談論到。章節的標題因此只是章節內容的大略導引。我這些看法並不能組成一個天衣無縫的網,在這個網內各種命題 (propositions) 都按邏輯串連在一起 (我何嘗不希望如此!),但它們仍然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也就是說,它們各自隱含了其他。本書是一個網絡或網格,而不是一條直線。
本書的章節大略看起來好像依照先後順序安排的。你也許會認為研究工作開始時,研究者很自然的會先勾勒對於研究對象的圖像,然後以這些圖像為基礎,發展出研究主題及選樣方法 (也就是設計抽樣的機制)。你也許會更一步認為,選妥了案例並研究過這些案例,研究者再過來就會去發展分析裡頭所要使用的概念,並且運用邏輯,把這些概念套用在案例上。順理成章,你可能會認為這樣的順序才是「正確的路」,因為大部分談理論建構和研究方法的書都是這麼說的。但如果你這樣想,你可能會出錯。各個研究操作,的確都隱含了那種邏輯關聯──意象在某些意義上當然會影響抽樣,甚至會支配採取哪一類的抽樣方法──但那並不表示你一定要按照那個順序做研究。你如果想要完成研究,千萬別那樣做。
嚴謹的研究者會不斷往返於這四個思考領域。每一個領域都會影響其他的領域。我選擇樣本時,可能會考慮到我對於研究對象所構思的圖像,然而我當然也會依據樣本給我的資訊,修正我的圖像。某部分研究成果,經過邏輯操作以後,可能也會逼使我修正概念。諸如此類,在在都說明了︰想像一個有條不紊、合乎邏輯的研究過程是沒有意義的。再引Geertz的一段話:
我們做研究,為了此時此刻 (ad hoc) 的某一目的,也只在某一段時間內 (ad interim),而會去拼湊三星期的屠殺與千年的歷史,都市生態學與國際衝突。橄欖或米榖的經濟、宗教或族群政治、語言或戰爭的運作方式,某種程度上需要被連結成一個最後的結構。地理學、貿易、藝術與科技也同樣如此。無可避免的,結果難以令人滿意、笨拙、不牢靠、怪形怪狀:一個大而無當的發明。人類學家,或一個想使他的發明更複雜,卻又不想讓這些發明把他團團困住的人,都會像是一個瘋狂的修補匠,隨著他的腦袋漂流。
在打造這樣一件發明的進程中,本書提到的思考竅門全都沒有「一定的位置」。只要它們看起來似乎可以推進你的研究,就請用吧──不管在研究的開端、中間或將近結尾時,都可以。
第一章 竅門我在芝加哥大學唸書的時候,那邊的大學生一碰到困難的概念性問題,老愛模倣權威的口吻說︰「這個嘛,要看你怎麼定義囉。」這話說的沒錯,但沒什麼用處,因為我們還不知道怎麼下定義。我留在芝加哥大學唸碩士,認識了Everett C. Hughes,後來他變成我的指導教授,最後我們還成為研究夥伴。Hughes是Robert E. Park的學生,Park則公認是社會學「芝加哥學派」 (Chicago School) 的「開山祖師」。越過Hughes和Park,我的社會學血統可以一直回溯到Georg Simmel──這位偉大的德國社會學家曾是Park的老師。迄今我仍以這份傳承為傲。H...
目錄
序言第一章 話說竅門第二章 意象第三章 抽樣第四章 概念第五章 邏輯尾聲參考書目索引
序言第一章 話說竅門第二章 意象第三章 抽樣第四章 概念第五章 邏輯尾聲參考書目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