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序
主編這本書的起心動念是讀到英、美國已經出版了幾本有關社會工作者的故事書籍,我們也應該出書讓社會工作者說說自己作為社工人的生命故事。
英國最早的一本是2 0 0 3 年出版, 蘇格蘭愛丁堡大學社工系教授Viviene E. Cree 編輯的《成為社會工作者》(Becoming a Social Worker),Routledge 出版,2022 年修正第三版了。該書的作者不盡然都是英國的基層社會工作者,也收納社會工作機構主管與大學社工系教師的文章,因為他們也都曾經擔任過社會工作者,故每位作者都以「我是社會工作者」為出發點來書寫。作者群來自不同的服務領域,包括:性別、階級、年齡、性、身心障礙、種族、文化等,書寫內容包括:為何選擇或被選擇成為社會工作者、受社會工作教育、社會工作者救苦救難的心路歷程、社會工作作為一種志業、社會工作者的甘苦談等。
另一系列叢書是《社會工作者的日常生活》(Days in the Lives of Social Workers),Linda M. Grobman 主編,她除了擔任美國賓州直接服務的社會工作者之外,也是《新社工人》(The New Social Worker)雜誌的主編。該系列叢書計四冊:第一本記錄58 位社工人受僱於不同機構的生命故事,書名《社會工作者的日常生活:58 位專業社會工作者訴說他們的真實生命故事》(Days in the Lives of Social Workers: 58 Professionals Tell Real Life Story from Social Work Practice);第二本專門介紹團體工作的社工人的故事,書名《開著互惠巴士及其他團體工作的冒險之旅:社會工作者的日常生活故事集》(Riding the Mutual Aid Bus and other Adventures in Group Work: A Days in the Lives of Social Workers Collection);第三本記錄62 位專業社會工作者的真實故事,書名《社會工作者的日常生活:62 位專業社會工作者訴說他們的真實生命故事》(Days in the Lives of Social Workers: 62 Professionals Tell Real Life Story from Social Work Practice);最後是第四本《更多社會工作者的日常生活:35 位社會工作實務界倡議、外展及其他迷人角色的真實生活》(More Days in the Lives of Social Workers: 35 “Real-Life” Stories of Advocacy, Outreach, and Other Intriguing Roles in Social Work Practice)。誠如該系列叢書編者所言,希望讓想要近身觀察社會工作者生活的人,可以透過這四本書,了解社會工作專業在做什麼?如何做?
另一本是《呼喚社會工作:生命故事》(Call to Social Work: Life Stories),作者是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社工系教授Craig W. Lecroy,2011 年Sage 出版。作者提供一扇窗,以極具滲透力的一瞥,讓讀者看見34 位社會工作者作為社工人的日常生活故事。書中的社會工作者們描述自己每天面對著看見兒童被父母或照顧者虐待、被遺棄失去愛、成人受苦於幻覺、家人面對喪失親人的痛苦、夫妻受苦於不孕症、婦女被強暴後的創傷、學生失敗的挫折等,如何堅定專業信念,與這些人一起工作,協助他們解決問題,渡過難關。
還有一本書名為《The Truth About Social Work: Real Life Stories from People on the Frontline of Social Work》(social work tutor)(2017)。該書提到社會工作者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但是這個工作是職場中最艱難的工作之一。例如:社會工作者被賦予預防與救援兒童虐待任務。然而,只要出現一件兒童受虐致死案,就被質疑保護不力。這種場景,不只在美國、英國發生;在臺灣,許多社會工作者也身處保護兒童及少年、婦女、身心障礙者、失能老人,免於受暴力侵害的第一線。除了重大兒虐事件之外,另只要出現一個家庭無力照顧失能老人或嚴重身心障礙者而釀成悲劇時,也會被媒體聳動地描繪成「照顧悲歌」。社會大眾彷彿忘記還有更多的社會工作者在不同的領域、地點、場所,努力地提供各種社會服務,協助人們維持健康、安全、尊嚴、自主的生活。據此,讓社會工作者把職場的現況、工作的實情、心裡的話說出來,避免社會誤解,是非常有必要的。
除此之外,網路上也流傳著許多社會工作者的故事,例如:英國的社會工作年度獎(The Social Worker of the Year Awards),以及臺灣的社會工作日頒獎給資深、激發人心、改變社會的社工人,會把得獎的社工人的事蹟分享在網站上。又例如:社會工作故事播客(the social work stories podcast),由Mim Fox 和 Lis Murphy 主播,每月介紹社工人助人的故事。顯示,社會工作者並不孤獨。
臺灣的家扶基金會也於2011 年出版《與你同行—家扶社工的故事》,分享27 位不同年代、不同方案的社工陪伴受扶助兒童及少年成長的生命故事。2013 年,再出版第二集,24 篇故事。既然是家扶社工的故事,就侷限在各地家扶中心社工所服務的對象。該兩本書作為了解家扶中心的社工如何服務其案主的生命故事很有用,但是終究還是以家扶中心的社工為限,以家扶服務的兒童與家庭為對象。
回想社會工作的源頭,為了協調城市的慈善組織,1869 年英國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於倫敦成立。當時的慈善組織招募出身名門、貴族、殷商的志願工作者為友善訪問者(friendly visitors),因大多為女性,故被暱稱為「慷慨女士」(Lady Bountiful)。直到1898 年,美國紐約慈善組織會社才開創了正式的社會工作教育課程於暑期慈善學院(Summer School of Philanthropy),才有今日專職、專業的社會工作者出現。即使,這段歷史已經超過126 年了,在西方社會,仍然有許多人不了解社會工作者在做什麼?對解決社會問題有什麼貢獻?
臺灣的社會工作發展,晚了美國半世紀。即使,隨著社會工作專業化的進展,社會工作者受到越來越高的社區認可。不過,迄今仍有很多人認為社會工作只是需要愛心、耐心的志願工作,把「社工」當「志工」看待。聽說過社會工作的人,也不一定了解社會工作者在做什麼?對社會有什麼貢獻?據此,更需要出版由社會工作者現身說法的故事書籍,讓社會大眾更了解社會工作是什麼?社會工作者在做什麼?
感謝五南圖書出版公司也有同樣的想法,於是邀請本人擔任主編。我請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簡稱社工專協)協助邀請作者群,我們先將大家熟悉的社會工作實施領域列出,再一一列出可能願意書寫的作者,依序邀請。我們盡可能窮盡所有的實施領域。但是,有些實施領域比較新,或是在職的社工相對少,例如:司法精神醫院或病房、監獄、矯正學校、性侵害犯罪刑後治療處所、員工協助方案(EAP)、軍隊社會工作等,就被割愛了。我們邀請的對象是現職的社工,以基層為優先,有一定年資,且最近有參與社會工作研討會、研習、倡議等活動,才會有較多的酸甜苦辣經驗可分享。此外,作者願意寫作、分享經驗,始能產出一篇五千字左右的文章。
為了讓作者有約略的寫作方向,俾利把千言萬語濃縮成五千字表達,我給了作者們一個寫作內容的參考架構,包括:入行的背景、準備成為社工、如何成為稱職的社工人、社工生涯最令你印象深刻的經驗、學校老師沒教的一堂課、給社工人的一句(段)話。我認為這些內容是讀者,尤其是新手社工或可能成為社工的學生們及關心社工的各界想知道的。因此,書中每篇文章看起來架構差異不大,是受到我的引導之故,不是作者們缺乏創意。可喜的是,即使在相同的寫作架構下,每位作者仍然產出非常豐富、多彩多姿的內容。
每一位社工人入行的背景、原因、機緣不同,大致有兩類:一類是聯考分數正好落點社工系,只好隨緣讀讀,就讀出興趣來。當年的我其實也是這一群;另一類是因家人當志工或曾被社工服務過而感動,毅然決定選擇社工系。不論哪一類,書中呈現的故事,都是熱愛社工、盡心盡力在為服務對象工作。
每一篇故事訴說的都不只是實務場域如何獨特、工作方法如何發揮、服務對象如何難處、制度環境如何演變,也包括作為社工人的「我」,如何從服務對象學習、如何從督導身上學習、如何從內省自己而反思學習,成就自己,勇敢應邀書寫各自的故事。
書中每一位身經百戰的社工人,體悟到許多珍貴的助人哲理與反思,例如:當我們的輔導團隊遭遇到困難或挫折時,想想這些正等著我們服務,身陷困境中的孩子正面臨比我們百倍、千倍的辛苦,身為助人者的我們真的沒有放棄與後退的選擇。又例如:工作的成就感是不能外求的,要靠自己定義及尋找。或者是:社會工作的專業與否由我們自己決定!作者們也提醒:對於社工夥伴來說,我們應該都知道沒有完全準備好的這回事,大家都是在實作中學習;在工作中學習;向服務對象學習。
作者們也為自己可能身陷替代性創傷或崩熬(burnout),而安排一場療癒之旅、看場電影、舞台劇、追劇、讓自己運動暴汗、打掃做家事等,經過這些充電時間,讓自己恢復平常心。
作者群幾乎都是不斷充實自己,成就成為一位稱職的社工人。有人從知能不足,一步一步補充成為有自信的社工人;有人從害怕與陌生人對話,一次又一次練習讓自己人際互動良好。總之,極少是天生的最佳社工人,如同其他行業,社工人也是需要努力練功,才會成為服務對象真心讚美的助人者。
這些工作經驗中淬鍊出來的心血結晶,很多都是超出大學課堂的生活智慧。身為編輯的我,做直接服務工作的時間很短,但督導經驗很多、教學年資也夠長,且參與制訂過許多重要的社會福利政策與立法,在編輯過程中,閱讀每一位社工人的心路歷程,不時拍案叫絕、讚嘆再三,甚至有一股衝動想插一腳,寫一篇自己的社工生命故事,我相信很多讀者會跟我一樣入戲。
由於作者們來自不同實施領域,呈現了臺灣社會工作發展不同時期,或相同階段但不同場景的經驗。每個人都是一步一腳印,默默耕耘,幫助過無數苦難的人民,處理了無數不為人知的危機,解決了無數個人與家庭的問題,甚至滋養了許多組織與機構的成長,回饋給社會政策與立法的進步,社會工作者真的是臺灣社會寶貴的資產,我們值得被好好珍惜。
作為一位負責任的編者,我理解大部分的作者都不是常寫作的老手,在寫作的過程難免有想要表達很多,卻礙於字數有限的紙短情長心境;或是經驗很多、心情複雜,不知從何先說起的困擾。我在閱讀的過程,遵守不去改變作者的原意。但是,有文意不明、文字不順的地方,我就動手修正了。此外,有些用語不正確或不夠清晰的段落,我會以「編者按」加以註解或修正。
被我修正最多的地方是區分「案主」(client)與「個案」(case)。其實,社會工作課本早已說得很清楚。社會個案工作的先驅,芮奇孟(Richmond, 1917)在其《社會診斷》(Social diagnosis)一書中就說道:社會個案工作是與案主一起工作,而較不是說服他們,以達到同理地了解案主出身的舊世界背景(working with clients, rather than on them, and for gaining sympathetic understanding of the old world backgrounds from which the client came)。奠定社會個案工作的心理暨社會治療學派(Psychosocial Therapy)的何麗絲(Hollis, 1954),很清楚地說明社會個案工作者幫助個人(案主),發現解決社會適應的問題事件(個案)的方法。只是,社工人到實務現場被來自不同的專業的同事或網絡成員,東一句「個案來找你」、「個案來電話」,西一句「去個案家訪」,就把社工專業早就很清楚界定的「案主」與「個案」弄亂了。我把這段澄清,加在第一篇故事中。
有讀者可能會懷疑,「案主」與「個案」不分,有差嗎?我相信社工人心中都會把服務對象當作有價值的人看待,社會工作價值早已說得很清楚,社會工作者「相信人是生來就有價值(worth)與尊嚴(dignity)的。」既然是這樣,我要強調的是,以「個案」來表示服務對象,已經隱含了把服務對象不當作是人看待,而是一件事、一個任務。雖然,這件事包括發生在一個人或很多人身上的種種,例如:兒虐案涉及的有施虐者、受虐者、目睹者,當然也可能包括其他家人、親友、機構、政府;而這事件包括:時間、空間、行動、認知、感覺、法律、制度、歷史、文化等變數。但是,如果我們一直不自我覺察地將某位求助者、被服務者、應加以保護者、使用服務的人當成是「個案」,某種程度已將這些需要被支持、充權、照顧的人,尤其是受害者「無名化」、「去人性化」了。再反身思考,當服務對象發現自己只是被當成一個「個案」,連名字都被省略,或不值得被提及,這其實就是一種消權(disempowerment),違反了社工人很在意的充權服務對象的精神。
簡單地說,社會工作是助人專業,幫助的是人—個人、團體成員、社區居民、人民,而這些人必然是被某些事物或環境所困擾、壓迫、傷害、剝削。過往社會工作使用「案主」來指涉被該事件不利影響或需要被改變的當事人(法律界用語)。其實,中性地來說,是指被社會工作機構所服務的對象。目前使用「服務使用者」來取代「案主」,最常見於身心障礙領域。目的是表達服務提供者(社工或其他助人工作者)與服務使用者間是平等的、協力的關係。我常提醒自己,社會工作是一門專業,且要不斷精進的專業。但是,社會工作者不必天天以專家自居,我們必須不斷地從服務對象身上學習、成長。
接著,我也發現故事中有太多的處遇(treatment)。社工早期的確用處遇來描述服務工作。但是,處遇是醫療模式的產物,目前使用最多的實務領域是醫療、司法矯正機關(構)。既然,連稱「案主」都被認為有某種程度對服務對象的貶抑、汙名、強調其依賴專家協助,那麼更沒有理由使用處遇來呈現社工的助人工作,尤其是在非醫療、司法矯正領域。
感謝作者群願意無私地分享個人的工作經驗,其中涉及個人的成長經驗,事先都有提醒作者選擇可揭露的部分;至於所提及案例個資部分,都已經去識別化處理。
本書的出版,除了感謝作者們之外,也要感謝社工專協美貴理事長、小佑祕書長、惠敏主任,以及已離職的怡如社工的幫忙,省去我許多行政聯繫工作。最後,要感謝接手的李貴年副總編、何富珊主責編輯,大家共同完成了一件深具意義的功課。
林萬億
2024 年4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