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是一個錯綜複雜並且容易令人誤解的議題。
仁波切簡要談論在古印度「業」的源起,早期佛教中佛陀的業力觀點,瑜伽行派、空性與二諦對業力理論的貢獻,中陰教法:死亡時刻解脫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因為業,解脫是無法獲得,讓我們了解業力理論可以是積極的,不應該被看作是負擔,它可以是一種解脫的概念。
查列嘉貢仁波切如是教授:
業的本身沒有不變的本性,它是一種現象,不是實相。
證悟的達成必須經由此時此地應對當前的境況,而不是沉溺於揣測證悟可能是甚麼。
我們不應該滿足於僅是思惟無常與死亡;必須要有來自於禪修的真實體驗。
開悟需要兩件事:情緒煩惱的減少以及心靈的清明。這是經由禪修,以及經由正念與正知的培養而達成。
本書特色
身心靈讀者、生死學教育、一般學佛者、密宗白教道場、禪定止觀的修行人。
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為本書作序,強調我們的地球本身正面臨來自人類手中可能帶來的毀滅,了解業力因果關係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所作所為,不僅影響自己,還會影響到其他人,包括整個世界,甚至整個宇宙。
作者簡介:
查列嘉貢仁波切
查列嘉貢(怙主)仁波切(1955- 2012)出生於藏東部,他從西藏佛教四大傳承許多偉大上師處接西受完整的佛學教育。
仁波切創立了噶舉E-Vam佛教學苑,總部位在澳洲墨爾本,在紐約市也有一個主要的共修中心。仁波切以博學多聞,熟稔西方心理學、文化與比較宗教學而著稱。
他經常在美、加、澳洲、紐西蘭與東南亞的大學與佛教中心講授佛法。
仁波切的著作包括《佛教的本質》、《自在的心》、《修心》與《業的力量》等書。
作者序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 序
在眾多定居於西方國家的藏傳佛教上師中,查列嘉貢仁波切是少數幾位受過完整傳統佛教哲學,同時結合西方哲學、心理學與比較宗教學廣泛訓練的人之一。他與西方人共事多年,對西方的文化有深刻的理解。他能以流暢的英文交流,深知在大眾文化中對佛教名相的濫用,透過佛法教學,他始終關注於維護佛教的本質與純正。
仁波切在最後撰寫的這本書中,對於業以及相關的論題,例如空性、自我的本質、死亡和再生的徹底檢視,這些對遭受普遍誤解的佛教教義大有裨益,可作為一種權威性的解決對策。他清楚地解釋業力的過程不是機械式的而是動態的;它在一個複雜的網絡中運作,連接並影響宇宙萬物,包括有生命與無生命的事物。我深信,在二十一世紀充分理解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個人、團體和國家的行為對其他有情眾生的生活與福祉有著深遠的影響。事實上,我們的地球本身正面臨來自人類手中可能帶來的毀滅,了解因果關係的錯綜複雜性與多面性是非常重要的!作為個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所作所為,不僅影響我們自己,還會影響到其他人,包括整個世界,甚至整個宇宙。
在個人層面上,這本書為佛教修行者提供有益的忠告和實用的建議,強調正確理解業力能夠打開轉化的機會,幫助我們使我們的生命有意義。
我希望查列仁波切學術與佛法教學最後的盛放,對他所有的學生、佛教所有的傳統與那些希望探索佛教教義的人都將帶來利益。
第十七世噶瑪巴 鄔金欽列多傑
上密院 達蘭沙拉 印度
2014年 8月4日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 序
在眾多定居於西方國家的藏傳佛教上師中,查列嘉貢仁波切是少數幾位受過完整傳統佛教哲學,同時結合西方哲學、心理學與比較宗教學廣泛訓練的人之一。他與西方人共事多年,對西方的文化有深刻的理解。他能以流暢的英文交流,深知在大眾文化中對佛教名相的濫用,透過佛法教學,他始終關注於維護佛教的本質與純正。
仁波切在最後撰寫的這本書中,對於業以及相關的論題,例如空性、自我的本質、死亡和再生的徹底檢視,這些對遭受普遍誤解的佛教教義大有裨益,可作為一種權威性的解決對策。他清楚地解釋業力的過...
目錄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 序
導 言
一 業力概念的起源
早期印度的業力觀
再生理論的出現
能量漩渦、原人、吉瓦與再生
婆羅門思想對業的論述
二 佛陀的業力觀點
業不是一種必然的規律
業的關鍵因素 ─ 品格
再生與轉世的區別
眾生是業的繼承者
業的集體力量
宿命論與自由意志
業與意向
減輕罪責的開緣
善德的三支柱
業力理論是積極的
三 瑜伽行派對業力理論的貢獻
瑜伽行派的貢獻 ─ 阿賴耶識
印痕、熏習、習性
轉識成智
四 中陰教法 ─ 死亡、中間狀態與再生
臨終中陰與死亡中陰
法性中陰
本尊瑜伽修持與中陰
投生中陰
死亡時刻解脫的可能性
五 沒有業 ─ 空性與二諦
業是一種現象,不是實相
智慧摧毀業,智慧也依賴業
慈心是開展智慧的關鍵
作業者與業相互依存
業無實體卻顯現
若非業,解脫是無法獲得的
解脫來自於拋棄兩種桎梏
六 生命的意義與死亡的恐懼
生命的意義 ─ 被發現或被創造?
宗教源於對死亡的恐懼?
接受死亡,讓生命充滿價值與意義
禪修死亡
與死亡的恐懼共處
聞思修三者一體
七 不朽、轉世與再生
沒有不朽的靈魂
再生與轉世的區別 ─ 相續而非同一
五蘊就是我們,我們就是五蘊
開悟的可能
八 業力理論 ─ 倫理基礎的可能性
有神論能否作為倫理基礎?
人權與正義能否作為倫理基礎?
心理與道德的分離
業力是法則嗎?
以業解脫業
正向的業是獲得智慧的必要條件
佛教的本質 ─ 慈悲與智慧
九 業力理論與再生的實證面向
業力理論也有實證的面向
瀕死經驗、前世回憶
再生而不是轉世
透過意志與努力影響業
意識就像能夠改變並轉化自己的光
從再生與業力中解脫
十 與業共舞
造善業可以完全停止造作業
想要覺醒的渴望
愈充實,愈不執著於事物
道德缺失非道德錯誤
從業力來培養自己
業不應被看作是負擔
結論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 序
導 言
一 業力概念的起源
早期印度的業力觀
再生理論的出現
能量漩渦、原人、吉瓦與再生
婆羅門思想對業的論述
二 佛陀的業力觀點
業不是一種必然的規律
業的關鍵因素 ─ 品格
再生與轉世的區別
眾生是業的繼承者
業的集體力量
宿命論與自由意志
業與意向
減輕罪責的開緣
善德的三支柱
業力理論是積極的
三 瑜伽行派對業力理論的貢獻
瑜伽行派的貢獻 ─ 阿賴耶識
印痕、熏習、習性
轉識成智
四 中陰教法 ─ 死亡、中間狀態與再生
臨終中陰與死亡中陰
法性中陰
本尊瑜伽修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