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是人與自然和諧雙贏的文明。生態文明建設立意高遠,它包括環境保護,又高于環保運動,志在避免重蹈“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覆轍;通過轉變思想觀念,調整政策法規,引導人們改變不合理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發展綠色科技,在增進社會福祉的同時,實現生態健康、環境良好、資源永續,逐步化解文明與自然的沖突,確保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在廣泛听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中國省域生態文明建設評價報告 (2011版ECI2011)》通過改進“ECI 2010”評價體系,從生態活力、環境質量、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五個方面著手,對2009年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狀況作出評價,並展開了較2010年更為深入的分析。
與2010年的評價方法不同,本書新增“轉移貢獻”為二級指標,以增強評價的公平性;嘗試進行非線性的相關性分析,力圖從趨勢的視角尋找發展態勢的轉變。與2010年的評價方法相同,本書全部采用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權威數據;對生態和環境進行了區分,突出生態系統活力和大尺度環境質量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基礎性地位;同時,把協調程度作為評價的一個重要方面。
評價結果顯示,各省域生態文明指數的得分差距明顯,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整體水平呈現上升趨勢,特別是社會發展和協調程度普遍進步。而由地表水體質量、空氣質量和土地質量構成的大尺度環境質量指標繼續顯現總體退步態勢,應該引起警覺,並著力加以扭轉。
分析表明,協調程度、社會發展和生態活力的進步,支撐了我國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整體水平的提高,但多數省份環境質量略有退步。各省份的轉移貢獻,由于各有所長,對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影響不大。各省域的生態文明建設大致可劃分為六大類型,各類型均有比較優勢,同時也有某些方面的問題。各省份應立足優勢,彌補不足,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之路。
《中國省域生態文明建設評價報告(2011版ECI2011)》的作者是嚴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