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食品添加物在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之過程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食品原料經由添加不同功能的食品添加物來達到改善品質、降低成本以及延長保存的目的。食品添加物雖具有多種的功能,但是不當的使用及管理,卻會直接或間接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近年來,國際上爆發多起因為食品添加物而導致人體健康的危害事件,例如2005年英國政府發現產品中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的工業用染色劑蘇丹紅一號;2008年中國發生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台灣2012年的澱粉事件,2013年的食用油混油事件以及2014年的餿水油、飼料油事件,也讓食品添加物相關議題受到消費大眾的極度重視。
民國108年6月12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一、變質或腐敗。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七、攙偽或假冒。八、逾有效日期。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食品添加物的安全性是當前最熱門之課題,有關食品安全衛生的問題,一直是國人關注的焦點,多數之食品為了延長食品保存期限、擁有好的賣相等目的而被刻意的添加食品添加物,但若添加之數量過多,或添加不被核准之物質,極可能增加消費者身體負擔而危及健康。
行政院衛福部已經公告在案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條文共四條,於民國111年3月10日做了最新的修正及施行:包含本標準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對防腐劑、殺菌劑、抗氧化劑、漂白劑、保色劑、膨脹劑、營養添加劑、著色劑、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溶劑、乳化劑等添加物,都訂有准用種類及用量上限,然因食品添加物種類繁多,加上國內食品安全衛生之問題亦需與國際接軌,故對於食品添加物之管理除需仰賴對進口或市售食品之抽驗之外,對於國內現行法令之規範、未列於核准品項上物質之管制,以及源頭管理機制之建立情形,更應全面檢討,始能正本清源,以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食品添加物管理規範自1976年(民國65年)發布實施以來,未做大幅度的修正。衛福部於民國103年以Codex與EU規範為主要參考依據,研擬草案內容。104年公布於食藥署網站,並且收集各界建議研擬修改草案初稿內容。105年藉由溝通各界建議並且建立草案查詢系統供各界提出建議。106年食藥署對意見較分歧之處,辦理產學會議進行討論。草案內容也送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進行審查,並持續說明及溝通以確認導入後之適切性。107年11月28日預告了「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預計新制可以解決「使用範圍需以函釋補充說明」、「同類食品有不同範圍名稱」等問題,且可接軌國際最新標準,統一添加物名稱與功能類別及編號等。現行僅能由食品添加物向欲添加的食品單向查詢,透過新的查詢系統,未來的查詢可以輸入「食品添加物品名」或「食品類別名稱」,即可顯示查詢條件及結果。草案至111年12月底仍未正式公告。
食品添加物的管理,除了政府主管機關應制定規範供業者及民眾依循,並執行例行性的輔導與工廠查核等督導業務之外,使用食品添加物業者的自主管理,應是食品添加物管理最有效的一環。而如何提供食品添加物的正確資料,引導消費者正確的認知及業者正確管理及安全使用食品添加物,進而達到自主管理的目標,為本書最主要的目的。本書以圖解方式解說,希望讓初次接觸的讀者容易上手,雖然盡力整理編寫,期望能盡善盡美,但恐有遺誤不逮之處,懇請先進賢達不吝指正不勝感激。
本次再版,感謝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提供:推廣(新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說明會的寶貴資料,讓本書的可讀性增加不少,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