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塔瑪納哈教授有關法律多元主義以及法哲學三十余年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法律多元主義涉及多重法律形態的彼此共存。它包含國家法、國際法、跨國法、習慣法、宗教法、原住民法以及彼此不同的種族或文化社群的法律。法律多元主義是當下法律人類學、法律社會學、法律史、后殖民法學研究、女性權利與人權、比較法、國際法、跨國法、歐盟法、法理學以及法律與發展研究的主題。儘管塔瑪納哈教授早年在此領域已經發表了一系列極富影響力的論文,但其試圖在本書中從全新角度勾勒並描繪法律多元主義研究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的一系列發展。
本書是在如下兩重學術脈絡中的展開。一方面,當代法哲學研究中法律實證主義的主流地位,使得學院中關注的法律現象往往以國家法為中心,並注重概念抽象和哲學思辨;這不僅簡化和扭曲了我們對法律現象的理解,也使法理學的發展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法律多元主義限於方法論層面的難題在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逐漸趨於式微,如何克服其理論困難,並復興該傳統中的洞見,成為當代法律多元主義研究的重要課題。本書的討論便是對這兩個方向的接續,根據法律史、比較法以及法哲學理論,通過作者提出的“慣習主義”方法,既克服了法律多元主義方法論上的困難,也批判了當代法哲學主流學說的空洞。
本書旨在澄清並嘗試解決圍繞法律多元主義存在着的諸多混淆與理論分歧。依賴過往與當下的研究——包括有關中世紀時期、奧托曼帝國、后殖民社會、原住民族、猶太教與伊斯蘭教法、西方國家法律體系、跨國法以及其他方面的研究——本書表明“國家擁有統一的法律體系並壟斷法律”的主導觀點,不僅在當下錯漏百出、具有誤導性,且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國家法律體系以不同方式呈現出內在多樣性,法律的多重形態在每個社會中都彼此共存。本書闡明了法律多元主義的潛在理由與淵源,考察它的不同影響,揭示出其概念與規範意涵,有助於解決當下的相關理論爭議。如塔瑪納哈先前著作所體現的特徵,本書一如既往地清晰、簡潔而又有力,論辯味道十足。
布萊恩·Z.塔瑪納哈,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約翰·萊曼校級教授,國際知名法理學家、法律與社會研究者。他曾獲國際法哲學與社會哲學協會首屆圖書獎(2019年)、美國專業與學術傑出出版提名獎(2006、2018年)等學術獎項,並在2013年美國《國家法學家雜誌》(National Jurist)遴選的“最具影響力的法學教育家”中位列第一。自1997年至今,塔瑪納哈教授出版包括《論法治》《法律工具主義》在內的著作11部,這些著作被翻譯為12種語言的版本。
趙英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后,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人文訪問學者。現為同濟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研究方向為比較法與西方法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