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全球化已經在貿易自由化談判的中心規劃出一些「心靈產品」。長久以來便遭到忽略的文化多元性的議題終告登場,受到國際各大機構(如歐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歐洲經濟共同體、關貿總協等)的重視。
到底保障文化多元性應歸公共政策管轄,以保障各國文化產業的生存與發展,與全球商業機制相抗衡?還是該面對商品流通及服務擴大的挑戰?
在保護文化多元性的名義下,各國及各個國際機構紛紛提出應該設立公共政策以及國家性、區域性政策的辯護,以建立精神性的創作品為由(例如視聽產業,書籍,藝術創作等),將文化產業視為一種「例外」性的文化保護(意指某項文化產業若列入「文化例外」的項目之中,則不受到關貿總協之間所簽訂的為了促進商品大量流通所設置的規定,如最惠國待遇,關稅減免等)。
為了支持多元性,文化產品的範疇不斷擴展,但這種情形卻讓大型商業傳播集團振振有辭地反對文化的特殊身分,從而為其所追求的集中壟斷以及商業機制(商品利潤決定一切)做辯解。美國可謂承擔了被二戰摧毀的歐洲國家的資本主義經濟,愈發凸顯了地緣政治的地位,以及在國際關係中正在佔領的「文化產業」。
好萊塢電影的傾銷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民眾需要看好萊塢的電影,但國家若不介入,則國片根本沒有生存的空間。有鑑於此,英、法、義等國只好和八大協議影片的配額,例如法國從每季預留六週作為放映國片之用,接著讓步到五週、四週等,以及要求美國公司的收益必須再投資於法國領土內的電影事業。但直到「新浪潮」電影的興起,此劣勢才有所好轉。
另外,「文化例外」與「文化多元性」之間有何關聯?為什麼歐盟在統合的過程當中,會捨棄前者,轉而追求文化多元性的保存?文化多元性的保存,僅僅是指安撫各個文化組成分子,促使它們發展各自的文化特色,抑或必須更深入地創造一套新理論,以免人類的公共利益落入自由貿易法則的俗套?
針對以上種種問題,本書以前瞻性的觀點來探討文化的觀念,以及在全球化的過程中文化所面臨的種種挑戰。
作者馬特拉在歐美學術界頗具份量,書中援引之理論及例證極具前瞻性。在「全球化」正方興未艾的風潮之下,歐盟的統合是個值得作為借鏡的研究課題,本書雖以歐洲經驗為著眼點,然而書中的觀點並非局限於歐洲世界的思維,尚舉出美國及印度等國在世界新潮流下的應變做為例證(尤其印度是個新興的經濟體,從第三世界的觀點,睥睨全球經濟市場,足以較量以美國為中心的全球化思維),提供讀者更寬廣的新視野,是一本頗具參考價值的好書。
作者簡介
阿芒.馬特拉(Armand MATTELART)
巴黎第八大學資訊傳播學教授,「北巴黎人類科學研究中心」(la MSH-Paris-Nord)研究員。學術專長是媒介、文化和傳播的研究。從1962到1973年在智利首都聖地牙哥天主教大學擔任傳播社會學教授和聯合國社會發展專家。在智利人民陣線執政時期(1971-1973年)作為阿連德總統的國際事務顧問和智利政府一起工作。後被皮諾切特軍政府驅逐出境。在1974-1975年和法國著名記錄電影導演馬克一起導演了一部反映智利社會政治、經濟變化的影片《螺旋》。1975年至1982年期間在巴黎第七大學任教,1983年至1997年在法國雷恩大學任教。他擔任了一系列各種國際機構所委託的非洲、亞洲、歐洲和拉丁美洲的研究專案,寫作(包括與人合作)30餘本學術專著,被翻譯成多種文字,論題涉及到文化、政治、大眾媒介和傳播歷史及理論,其中在歐美傳播學學術界產生重要影響的著作有《大眾媒介、意識形態和革命運動:智利1970-1973年》(1974)、《跨國集團和傳播體系》(1976)、《危機時刻的媒介運用》(1979)、《電視,無邊界的遊戲》(1980)、《技術,文化和傳播》(1982)、《電腦和第三世界》(1983)、《文化與反對民主?》、《思考媒介》、《影像狂歡節》(1987)、《國際》(1989)、《廣告》(1990)、《傳播與世界》(1992)、《傳播理論史》(1995)、《傳播的發明》(1996)、《傳播的世界化》(1996)、《全球化的烏托邦的歷史》(1999)。
馬特拉是法語作者,由於其學術影響具有世界聲譽,從七○年代以來,他的一些主要著作在世界各地被譯為英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土耳其語,葡萄牙語,義大利語,日語等15種文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