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是具爭議性的議題。從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開啟立法諮詢程序至因政治壓力擱置,到曾蔭權一屆憂無信心做好立法;從梁振英任期未有計劃和時間處理立法,到林鄭月娥時期強調創造最大有利條件展開立法工作,每一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幾乎都得為是否能開展23條立法解話。回望1997年至今,為何特區政府及港人一直未能就第23條立法取得共識?既然社會大眾存在不同聲音,為何中央政府一直強調立法的必要性?
《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史論》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立法史,第二部分為立法專論,第三部分則為立法相關文件的國家安全立法附錄;以歷史為視角,通過對官方立法文件、新聞媒體報道和學界研究資料的系統梳理,以最大努力嘗試清晰且完整地呈現自港英時期至林鄭月娥時期有關《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歷史。
儘管《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於2024年3月23日生效,特區政府已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重任,但誠如作者之一朱國斌教授所言:「香港是一本必須讀懂的書」;作者認為回顧過去數十年有關23條立法曾有過的討論和發展,以至條文字眼的斟酌仍然意義重大,冀本書可讓法律學者和社會大眾了解第23條的立法脈絡和軌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