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種普遍的現代企業制度。公司法作為這種企業制度的法律規範,其核心內容是規範股東與股東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以及股東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之間的財產委託經營關係。可以說,掌握了這兩個關係,就拿到了解開公司法全部奧妙的金鑰匙,公司企業制度的全部規範就能迎刃而解。本書正是以這兩個關係為指引,按照公司法章節的順序,將公司法的各種規範引向實務操作,探索在實務中如何貫徹公司法,進而從實踐性方面豐富公司企業制度的內涵。本書不僅關注本次公司法修訂對原有內容的變更,更關注新增加的內容,同時也不失對公司法基本規範的適用性釋解。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提高讀者應用公司法的實操能力。不僅法官、律師、公司法務要懂公司法,會實操公司法,公司的投資者、董事、監事、高管也需要懂公司法,會操作公司法。讓我們共同努力,將公司法的實踐推向新的廣度和深度。
張遠堂,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高級經濟師、盈科律師事務所企業併購重組律師團隊首席專家律師,“遠堂資本學院”創始人和主講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和亞太法學院研究生校外導師。張遠堂律師從業三十余年,始終專註于企業投融資、併購、重組、外商投資、節稅策劃和公司訴訟的實務操作和理論研究。經他主持完成的企業併購項目40余起,外商投資項目20余起,企業集團重組項目20余起,跨境併購項目數起。張遠堂律師是精通企業資本項目法律、稅務、財務的複合型實戰律師,擅長企業重大疑難併購項目的方案設計,並將節稅策劃融入資本項目,強調通過方案設計降低當事人的稅收成本。在國內首提企業資本項目“可行性、節約性、安全性”三個維度的理論。
萬征,一九九二年通過全國律師統一考試,一九九三年開始執業,代理了大量的訴訟案件,並承辦了眾多的非訴訟項目,擁有豐富的訴訟實戰經驗和嫻熟的項目實操技能。二O一三年伊始,根據法律市場的深刻變化以及高端客戶的迫切需求,主要業務方向為法律和財務、稅務融合服務以及合同糾紛、公司訴訟等領域。一直倡導並積極踐行“三師”理念,認為公司律師(或資本律師)應該成為法律之師、規範之師、平衡之師。無論是代理訴訟案件還是承辦非訴訟項目,必須能夠知悉訴訟或交易各方的核心訴求,充分揭示各方的風險所在,積极參与案件協商或商務談判,正確引導各方分清主次,權衡利弊,彌合分歧,平衡利益,最終達成和解或促成交易,體現律師的專業價值。
李莉,碩士研究生,陝西合恆律師事務所律師,會計師,股權設計師,企業(高級)合規師、稅務籌劃師,陝西省律協財稅法專委會秘書長、副主任。擅長股權頂層設計、企業重組併購、涉稅刑事辯護、涉稅爭議解決、股權爭議及公司訴訟案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