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序
臺灣近代警察制度是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自日本引進建立實施,警察也一直是總督府廣泛運用長期依賴,作為統治管理臺灣人民的主要工具,今日臺灣的司法亦奠基於日治時期移入的西方刑事司法制度。總督府於昭和7(1932)年6月聘請曾任職於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教官鷲巢敦哉,負責編纂《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詳細記錄治理臺灣之警察制度,內容共3編5冊,作為總督府施政及警察人員執行警務參考之用。本館於民國94至100年間由研究員徐國章先生翻譯出版《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編)中譯本》4冊。第2編上卷「領臺以後之治安」、中卷「臺灣社會運動史」在市面上陸續有以不同翻譯問世的書名版本,至於第2編下卷及第3編「警務事蹟」則尚未見有中文翻譯。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2編下卷,司法警察及犯罪即決之變遷史,分為5個章節,敘述日本統治臺灣時期的法院、刑事司法及司法警察相關法規、制度的變遷,包括專為臺灣訂立的兩項特別刑事制度—犯罪即決及笞刑制度,第1章詳述法院及檢察制度的沿革,包括當時發生的高等法院長高野孟矩免職事件以及司法行政事務主管局課之變遷;第2章敘述刑事法規之變遷,從日治初期的刑罰令,到民刑事法典的施行、新修刑事訴訟法、特種刑罰法令、匪徒刑罰令、臺灣違警例等;第3章介紹犯罪即決制度及其適用;第4章司法警察相關規程及通知;第5章討論罰金及笞刑處分例之存廢。除此之外,該書記述詳實,頗多涉及細節之處。例如:在第4章介紹司法警察的辦案程序(即告發、搜查、勘驗、搜索、扣押物件、訊問證人、鑑定、逮捕被告、訊問被告、將被告案件移送檢察官等程序)、笞刑執行時所用的刑具、方法、執行程序及情形等。尤其此書還收錄了大量的總督府官方史料,包括《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府報》及當時的報章雜誌文章、報導等史料,有些現已不復見,此書正好保存了這些史料而更顯其價值。
本書的譯者與第一編同為本館前研究員徐國章,秉持嚴謹翻譯的態度,參考臺灣總督府檔案、臺灣總督府(官)報、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資料、「日本法令索引」等資料庫查證史料,詳加註解,並針對專有名詞加以註釋,歷時約三年完成,著實不易。本書將深奧誨澀的日文,轉譯為淺顯易懂的文字,可深入瞭解臺灣警務、司法制度變動的軌跡,是研究、理解臺灣日治時期司法制度時必備的用書,更可以作為研究近代臺灣歷史發展的重要參考。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 張鴻銘 謹識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