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天才理論家魏寧格 驚世之作
引發性別論述百年爭議
逝世120週年紀念新版
1903年,《性與性格》出版,以「性別的中間型態」為立論基點,
成為心理分析、性格學的驚世之作。
同年,23歲的天才作者魏寧格飲彈自盡。
其後,此書引發的尊崇與批判,逾百年未歇。
原著出版超過一世紀之後,終於有中文譯本。
【內容簡介】
《性與性格》是奧地利哲學家魏寧格成名作,也是其生前發表的唯一著作。該書於1903年出版後,魏寧格自道:「我面臨著三種可能:絞架、自殺,或者連我自己都不敢想像的輝煌。」同年,二十三歲的魏寧格於維也納舉槍自盡。奇葩之死,使這本書終於揭起空前轟動,被譯為多種語言,暢銷全歐。連佛洛伊德後來也必須承認,魏寧格確實「頗具天才」。
本書以「性別的中間型態」為立論基點,成為心理分析、性格學的驚世之作。魏寧格認為現實中不存在絕對意義的男性(M)與女性(W),人人都是這兩種類型素質的混合,一個人的基本性格取決於兩者的比例及構成方式:男性素質代表「有」,而女性素質代表「無」。作者旁徵博引大量當代哲學、科學思想,其驚世駭俗的見解受到熱烈推崇,卻也招來「厭女」、「反猶主義」等罵名,爭議喧騰百年。
《性與性格》探討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的歐洲,女人崛起、男人陰性化、同性戀等現象所引起的價值動搖與性焦慮,百年來,不論贊成或反對他論點的人,都可以從這本書裡找到持續討論的焦點。
・・・
《性與性格》和當前流行書,相似也相異。
相似的原因之一是都在因應時代的性焦慮。
引起焦慮的時代風流人物,
就是社會地位慢慢提高的女人,以及陰性化的男人。
他們挑戰了男上女下的權力關係,
也因此在百年前的維也納以及在百年後的今日,威脅了主流社會價值。
這種性焦慮如何熬過百年的歷史波折而不墜,值得思考。
——紀大偉
作者簡介:
奧托.魏寧格(Otto Weininger, 1880-1903)
出生於維也納一個富裕的猶太手藝人家庭,自少年時代起,就在自然科學、數學和人文科學方面顯示了早熟才能,語言天才尤其突出,十六歲時曾打算發表一篇詞源學論文,內容是研究荷馬史詩中的希臘語形容詞。1898年,魏寧格進入維也納大學研習哲學,1902年,以論文《性與性格:生物學及心理學考察》第一部分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在獲得學位的同一天,魏寧格也正式皈依基督教。1903年《性與性格》擴充出版,四個月後,魏寧格焦心等候迴響不得,舉槍自盡,年僅二十三。不久,《性與性格》暢銷國際,譯成數十種語言。友人拉帕波特(Rappaport)整理他的格言式隨筆,發表為《關於終極事物》(Über die letzten Dinge)。這兩本書,以及百年不休的爭議,便是彗星般的魏寧格留予此世的全部。
譯者簡介:
蕭聿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翻譯,1953年生於北京,就學於北京第二實驗小學及中央民族學院附中,1983年畢業於首都師範大學。譯作包括《藝術視聽覺心理分析》、《美的歷險》、《智者諧話》、《火星的祕密》、《材料與記憶》、《創造進化論》、《金字塔祕室》、《失落的約櫃》、《蜜蜂的寓言》、《商業計畫書詳解》、《來自地球的信》、《拉斐爾前派的夢》、《維多利亞時代的神山》、《薄伽丘的愛情談:愛情十三問與愛的摧殘》等數十餘種。
章節試閱
【內文試閱】
緒論
一切思想都始於某種程度經過概括的概念,並由此朝兩個方向發展。一方面,概括的範圍越來越寬廣,將越來越多的現象藉由共同特徵彙集在一起,從而包含了現實世界中更廣闊的領域。另一方面,思想越來越接近全部概念的匯合點,即一個個別的、具體的複合單元;我們只能將思考範圍不斷縮小,給普遍概念(「事物」或「某事物」)不斷添加具體的、有區別性的新特徵,才能接近這個匯合點。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人們只認識到魚類是動物界的一族,與哺乳類、鳥類和無脊椎動物皆截然不同。後來的認知演變為:一方面,魚類有硬骨和軟骨;另一方面,魚類、鳥類和哺乳動物具有許多共同特點,因此也可視為不同於無脊椎動物的一個群體。
大腦能把握現實世界無數異同的全部複雜性,這個斷言不證自明,有如生物界生存鬥爭的法則。我們的概念位於我們和現實之間。我們只能一步步地把握這些概念。這就如同對付一個瘋子,我們最初可能不得不先用繩網箍住他的全身,以限制他的掙扎,而只有當他全身都被束縛住之後,我們才可能想到分別去制服他的四肢。
有兩個普遍概念從原始人類那裡傳了下來,它們自遠古時代起,就約束左右著我們的心理過程。這兩個概念經歷過些許小小的糾正:它們被送進作坊裡,修補主幹和枝節必須改造之處;當新的需要突破一個又一個舊的取捨法則、衝破一個又一個束縛時,它們便會被剪下來,然後或者在這裡添上些什麼,或者在那裡減去些什麼。儘管對這兩個概念做出了這些修正和改動,我們的考察對象還是它們的最初面貌。這兩個普遍概念就是「男性」和「女性」。
在那些被我們稱為「女人」的人裡,確實有一些身上沒有多少脂肪,臀部很窄,瘦骨嶙峋,肌肉發達,氣力十足並極為崇尚精神生活;也確實有些「女人」頭髮很短,嗓音低沉,這就像確實有些「男人」沒有鬍鬚、喜歡說長道短一樣。我們知道,事實上,世上既有不像女人的女人和更像男人的女人,也有不像男人的、女裡女氣的、更像女人的男人。我們僅僅根據人類出生時的一項特徵,就賦予他們性別,後來又把一些與之矛盾的思想加進我們的概念裡。這種做法完全不合邏輯。
在私人交談裡,在社交界,在學術會議或一般會議上,我們都參與過有關「男人和女人」或者「婦女解放」問題的空洞討論。令人遺憾地,這些場合都發出同一種單調的聲音;按照那種見解,「男人」和「女人」就像是一個紅色的球和一個白色的球,除了顏色,在其他各個方面都完全相同。沒有一個討論是針對某個個案的,並且,由於人們腦中所想的個體不盡相同,討論根本不可能得出真正一致的見解。人們往往用同一個詞彙去表示不同的事物,因此,語言與思想之間就產生了完全不對應的現象。女人和男人全都彼此迥異,差別分明,而女人之間,或男人之間,彼此的每個特點皆完全相同——現實果真如此嗎?此前一切有關兩性區別的論著,確實(或許是不自覺地)都暗示了這樣的見解。儘管如此,自然界裡卻找不到如此涇渭分明的斷裂。金屬與非金屬之間,顯花植物與隱花植物之間,哺乳動物與鳥類之間,都存在著一系列的過渡形式。我們進行分類,從大自然連續不斷的旋律裡區分出一支支單獨的曲調,只是順應那最普遍實際的對於某種粗淺觀點的需求。但在新的時代裡,我們腦中的陳舊概念成了愚蠢的東西,像原始人的交往習俗一樣。根據以上類比,我可以說:徹底的雄性與徹底的雌性之間那種鮮明分野,肯定無法在自然界裡找到;也沒有哪種生物在這方面顯得如此簡單,能夠非此即彼。事情根本不會這麼一清二楚。
在有關婦女問題的爭論當中,有人曾求助於解剖學的裁決,以為有了解剖學的幫助,便能在男人和女人的兩類特性之間劃出一條界線——一類是與生俱來的、不可改變的特性,另一類則是後天形成的特性。(試圖以解剖上的結果確定男女自然天賦的差異,亦即以為,若是其他考察全無結果,只要發現某方的大腦重了一丁點兒,事情便會迎刃而解,這種嘗試是一種不著邊際的冒險。)然而,無論談的是大腦還是身體的其他各部分,解剖學家的回答也都頗為清楚:根本就不存在能將男女截然分開的、絕對的性別界線。大多數男人的手骨都和大多數女人的不同,儘管如此,性別的確立無法取決於骨骼,也無法取決於肌肉、筋腱、皮膚、血液和神經等某個孤立部分。同樣地,胸腔、薦骨和顱骨也不是決定性別的依據。至於男女的骨盆骨骼存在顯著的性別差異,對此我們又該做何解釋呢?幾乎人人都認為:女性的骨盆乃為適應分娩的需要,而男性的骨盆卻不是這樣。但是,骨盆的特徵並不能作為衡量性別的絕對標準。不但是解剖學家,連徒步的旅人都知道:許多女人的骨盆像男人的一樣窄,而許多男人的骨盆像女人的一樣寬。這麼說,難道我們就無從確定男女性別差異了嗎?這幾乎就暗示著,我們無從區分男人和女人。
對這個難題,我們該到哪裡去尋求幫助呢?舊信條已經不夠用了,但沒有它,我們就找不到新的出路。如果過去接受的思想已經不敷應用,我們的任務就必定是去尋求新的、更有效的指南。
同性戀與男色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在設法解釋性倒錯(sexual inversion)現象及迷戀同性的傾向(無論是否伴隨著對異性的厭惡),而性吸引力的規律都做出了解釋。我在後面將會提到同性戀的一個特點,但即使先不提它,我現在也可以說:所有性倒錯者身上都可能發現異性的種種解剖特徵。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心理性別上的雌雄同體」。對男人具有性吸引力的男人,都具有女人素質的外在標誌;同樣,對女人具有性吸引力的女人,也都會呈現出男性的特點。事實上理當如此。我們如果承認身心之間的密切關聯,這一點就很容易理解了。第一部分第二章中闡述的事實也能進一步說明這一點,那些事實就是:在一個有機體上,並不是清一色地呈現出雄性或雌性的要素,這些要素其實是以不同的量分布在不同的器官裡。所有的性倒錯者,其解剖構造上都很接近異性,無一例外。
這個觀點與一些人的看法截然相反,那些人認為:性倒錯是後天形成的一種特徵,它取代了正常的性衝動。一些作者極力主張一種見解:性倒錯是一種後天形成的習慣,是節制正常的性交、尤其是模仿別人所導致的結果。這些作者包括施林克—諾京、克雷培林和費里。可是,誰是世界上的第一個同性戀者呢?是赫瑪佛洛狄忒這位神教給他的嗎?我們還不得不盡力證明,正常男人對正常女人的性偏好是一種非自然的、後天形成的習慣。古代的一些作家認為,這種習慣產生於人們偶然發現它很令人愉快。正常男人天生就會發現女人是什麼,同樣,對性「倒錯」者來說,被同性吸引,也是他(她)出生後發育的正常結果。一個人當然有機會去滿足其倒錯的性欲,不過,只有當天生素質已經具備了這樣的條件,他(她)才會真的擁有這種機會。節制性交(這是以上對性倒錯現象的第二種解釋)不僅僅會導致手淫,而且會導致其他後果。有個假定或許可以對此做出解釋,那就是:性倒錯雖然是後天形成的,但只有在同性戀的需求植根於天生素質中的條件下,人才會渴望並急切尋求倒錯的性愛。同理,我們也可以說:如果能明確地證明,正常男人必須先看到女人或女人的畫像才會去愛,那麼,正常的性吸引力就是一種後天形成的特徵。有些人把性倒錯看作一種後天形成的特徵,其實,這個看法僅僅看到了構成一個機體全部素質的因素之一,而它卻僅僅是個次要的、附帶的因素。
我們既沒有多少理由說性倒錯是後天形成的,也沒有多少理由把性倒錯看作是從父母或祖父母那裡繼承而來的。的確,並沒有人提出這樣的見解,它也似乎和一切經驗相矛盾;但確實有一種意見認為:性倒錯產生於一種神經性的體質,而在性倒錯者的後代們身上,可以發現普遍的體質衰弱。事實上,性倒錯通常被看作心靈的病態,看作退化的症狀,而有性倒錯表現的人則被視為身體不健康。然而,這種觀點蒙上了惡名,當極力主張這種觀點的克拉夫特—埃賓在後來的著作中放棄了這種觀點時,它的名聲就更差了。儘管如此,大多數人還是沒有認識到:性倒錯也可能是完全健康的表現,在其他的社會事務方面,性倒錯者的表現也相當正常。如果問他們是否希望在性方面被另眼看待,他們的回答無一例外都是否定的。
正是由於我提到的這些錯誤觀念,人們考察同性戀的時候才沒有去聯繫其他的事實。有些人把性倒錯視為病態,視為心理發育的一種可怕的變態(這是大眾普遍接受的觀點),或者認為它是一種後天形成的惡德,是受到下流誘惑的結果。持這些見解的人應當想到一個事實:在最富於雄性素質的男性和最富於雌性素質的女性之間,存在著一系列的過渡階段;而在性別的轉化上,也存在著真假兩種雌雄同體;因此,另一方面也存在著各種女人,從女同性戀者和最具雄性的潑婦,其間經過一系列的中間狀態,直到最具雌性的處女。按照定量的分析,我將把兩性的性倒錯界定為一些個體,在他們身上,α這個因數(見本部分第一章)的值非常接近0.5,因此它其實等於α';換句話說,這些個體身上的雄性成分和雌性成分相等,或者更具體地說,例如其中有些個體雖然被看作男人,但此人體內卻可能包含著過多的雌性成分,或者相反,一個被看作女人的,其體內的雄性成分卻可能多於雌性成分。由於許多個體身上缺乏統一的性徵,人們就完全可能根據男性第一性徵的存在去確定他們的性別,甚至不會去考慮那些個體的睾丸遲遲未降入陰囊,或是生有尿道上裂或下裂,或是日後不能分泌精子;或者更甚,在鑑定女子性別時,不去考慮該個體根本沒有陰道。因此,男性從事的一些職業(例如在軍隊服役)就被派給了那些α值小於0.5或α'值大於0.5的人。此類人其實可以在自己的同性當中找到互補者,也就是在其被承認的性別中找到互補者,儘管他(她)們實際上屬於另一性別。
不僅如此,任何性倒錯者的性欲都不是徹底逆反的。這個說法不但可以支持我的觀點,而且只有它才能解釋我的觀點。所有的性倒錯者最初都可能對兩種性別產生性欲;他們其實是雙性戀者。也許到了後來,他們才主動使自己的性欲稍微偏向於某一種性別,因而變成了正常或倒錯意義上的單性戀者;或者環境的影響會使他們如此。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基本的雙性戀傾向從未徹底泯滅,無論在什麼時候,這種傾向都有可能證明其被壓抑的存在。
人們常常提到,同性戀與存在於動植物胚胎期裡的雙性別原基有關;近年來,這樣的說法越來越多。我觀點中的新東西是:我認為不能把同性戀看作一種返祖現象,或者看作起因於胚胎發育受阻或性別發育不全。不能把同性戀視為一種變態,視為對通常完整的兩性區別的一種罕見的竄改。同性戀不過是性別的中間形式,它們分布在一種理想的性別形態到另一種理想的性別形態之間。我認為,現實中的一切有機體都具有同性戀和雌雄同體的潛在傾向。
每個人身上都有同性戀的原基,無論其形式是多麼微弱,它聯繫著異性特徵的或多或少的發育。這一點完全可以從一個事實上得到證實:在青春期裡,體內仍然存在著相當多的未分化的性徵,在內分泌發揮其刺激作用之前,男孩子和女孩子都會受到帶有肉欲色彩的強烈情結的支配。
從那個年齡往後,如果一個人一直保留著一種明顯傾向,即與一個與自己同性者的「友誼」,那麼,他身上就一定存在著異性的鮮明特徵。不過,還有些人身上的過渡性別形態更加顯著,他們在和兩性交往以後,沒能使自己對異性產生激情,卻依然對那些與自己性別相同的人竭力保持著秘密的、全心全意的依戀。
男人之間的友誼當中全都存在著性的因素,無論這種因素在其友誼中是多麼無關緊要。但我們只要記住一點就足夠了:沒有某種能把男人吸引到一起的吸引力,就不會有友誼。男人之間的友愛、保護和偏袒,大多都由於他們之間存在著無可置疑的性相容性。
在老年男人當中,也可以發現類似青年男人的性友誼的情況。例如,隨著老年出現的器官萎縮,男人潛在的雙性戀傾向就會出現。這大概就是這麼多五十歲以上的男人犯猥褻罪的原因。
在動物當中,我們也可以觀察到相當普遍的同性戀現象。卡爾什(F. Karsch)彙編了其他作者的大量(如果不是全部的話)觀察報告。遺憾的是,這些報告全都沒有提到這些現象中應當被觀察到的各種程度不同的雄性和雌性形態。不過,我們卻有理由確信:這個規律也適用於動物界。如果公牛長期與母牛隔絕,公牛當中就會發生同性戀;其中雌性成分最多的牛會首先受到性侵犯,然後是其他牛,也有些牛永遠都不會受到性侵犯。(據記錄,牛群裡的中間性別形態的數量最多。)這可以表明,它們體內潛伏著同性戀傾向。不過,在其他情況下,它們的性要求則會按照正常的方式得到滿足。圈養的牛群,其行為完全如同性囚徒和性罪犯。動物當中不但會出現自瀆的現象(像人類一樣),而且還會出現同性戀現象。我認為:這個事實,連同動物中存在中間性別形態的事實,都有力地證實了我提出的性吸引力規律。
可見,倒錯的性吸引力根本不是這個性吸引力規律的例外,而只是其中的一種特殊情況。半男半女的人需要的性互補對象,也應當同樣是半男半女的人,這才符合這個規律的要求。這就解釋了一個事實:性倒錯者往往與性格相似者交往,而極少與性格正常者有親密關係。性吸引力是雙向的,因此,性倒錯者才會如此容易識別出對方。正因為如此,人類社會的正常成員很少知道同性戀現象究竟能在多大範圍內出現;而一個同性戀案例若被眾人知道,每一個正常的年輕浪子都會認為自己有權去譴責這種「惡行」。一直近到一九○○年,德國一所大學的一位精神病學教授還主張,應當對同性戀者施行閹割術。
現在對同性戀者採取的療法(在嘗試醫治這種人的案例中),當然不像那位教授提議的那麼激烈,不過,那些療法卻只能表明人們對同性戀的實質知之甚少。目前採用的療法是催眠術,而它的理論依據只能是「同性戀是一種後天形成的特性」。它引導接受治療者去想像女人的身體和正常的性交,以使他們去適應正常的性關係。不過,這種療法卻很少能得到公認的效果。
按照我們的觀點,催眠療法的失敗是意料之中的。催眠者讓同性戀者想像「典型的」女人形象,而忽視了被催眠者內在的差異,更沒有意識到那種類型會使被催眠者感到自然的厭惡。正常類型的女人並不是同性戀者的互補對象,因此,為了完成對一個長期規避正常性交的男人的治療,即使醫生建議他去接受任何美貌妓女(無論她多有魅力)提供的性服務,也會無濟於事。如果把我們的公式用於尋找性倒錯的男人的互補對象,它就會指出:這種人的性互補對象是那些最具男人氣的女人,她們都屬於女同性戀者類型。她們大概是唯一能吸引性倒錯的男人或能使他們愉快的女人。如果說,性倒錯不會自生自滅,所以必須找到治癒它的方法,那麼,我這個理論就可以提供以下的解決辦法:性倒錯者必須用性倒錯者來互補,即男同性戀者必須根據程度的不同,到相應的女同性戀者中去尋求補償。理解了這個辦法,就應當最終廢除英國、德國和奧地利的懲治同性戀者的荒唐法律;而目前,至少應當儘量減輕對他們的懲罰。在本書的第二部分裡,我將要說明:在男人的同性戀關係當中,主動的一方和被動的一方何以都會表現出羞恥,儘管兩者的欲望比男女間的正常關係中更強烈。從理論上說,這兩種關係在道德上根本沒有差別。
當今,不少人都在強烈主張,不同的個體都應當享有各自的權利,儘管如此,支配人類的卻只有一條規律,正像世上只有一種邏輯而不是好幾種邏輯一樣。我們違背了這條規律,違背了根據違犯法律(而不是道德過失)量刑處罰的理論,去禁止同性戀者的行為,而同時卻允許異性戀者們任意胡為,只要雙方能避免公開的醜聞就行。站在更符合人性的立場上,站在未被「懲罰就是威懾」的教育理念玷污的刑律的立場上,我們可以說,對性倒錯的唯一合情合理的療法就應當是:允許這些人到另一些性倒錯者中尋找並獲得自己需要的對象。
在我看來,我的理論無可爭議,無庸置疑。它能對一切現象做出完整的解釋。不過,這個說法目前還面對著一系列事實,它們似乎與這個說法截然相反。我提出的「性倒錯與存在性別的中間類型有關」的見解,我對支配這類人之間的吸引力的那條規律的解釋,也似乎與那些事實相矛盾。對女人的一切性倒錯現象來說,我的解釋很可能已經很充分了,不過,的確還存在著另一種現象:在一些男人身上,女人氣的表現雖然極少,但他們還是能強烈地吸引另外的男人;他們對男人的影響,比那些更女人氣的男人的影響更大——這種影響甚至會在最具陽剛之氣的男人身上起作用,而事實也表明:這種影響甚至會比任何女人對這些男人的影響大得多。摩爾(Albert Moll)說得很對:「世上存在著一類心理性別上的雌雄同體者,男女兩性都能吸引他們,但他們似乎只迷戀該異(同)性的獨有特徵。世上還存在著另一類心理性別上的雌雄同體者,吸引他們的不是該異(同)性的獨有特徵,這些特徵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甚至某種程度上還會引起反感。」這種區別來自兩類現象之間的差異,本章的題目就指出了這兩類現象——同性戀與男色。可以這樣來表述這個差異:同性戀者屬於一種性倒錯類型,他們遵循性吸引力的規律,迷戀最具女人氣的男人或者最具男人氣的女人。另一方面,愛好男色(雞姦)者(pederast)既可能迷戀最具男人氣的男人,也可能迷戀最具女人氣的女人。不過,這種人只有在不喜歡男色的情況下,才會迷戀最具女人氣的女人。不僅如此,他對男性的欲望還會比對女性的更強,這種欲望在他天性裡植根更深。男色現象的起源本身就是個難題,本書的考察依然無法解決它。
【內文試閱】
緒論
一切思想都始於某種程度經過概括的概念,並由此朝兩個方向發展。一方面,概括的範圍越來越寬廣,將越來越多的現象藉由共同特徵彙集在一起,從而包含了現實世界中更廣闊的領域。另一方面,思想越來越接近全部概念的匯合點,即一個個別的、具體的複合單元;我們只能將思考範圍不斷縮小,給普遍概念(「事物」或「某事物」)不斷添加具體的、有區別性的新特徵,才能接近這個匯合點。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人們只認識到魚類是動物界的一族,與哺乳類、鳥類和無脊椎動物皆截然不同。後來的認知演變為:一方面,魚類有硬骨和軟骨...
推薦序
【導讀】
從「轉型正義」談起(紀大偉/作家)
最近「轉型正義」廣受討論。在社會「轉型」之後(如,舊的執政者下台之後、在戰爭結束之後),該如何伸張「正義」?諸如「二二八」,「白色恐怖」,「慰安婦」,「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等等事件,都和轉型正義課題息息相關。該補償多少,才對得起受害者?該向加害者索賠多少,才能平息眾怒?應該血債血還、以眼還眼嗎?
復仇式的正義讓人痛快,卻也會引起新一波的社會動盪。「以德報怨」、「特赦」等等措施,被認為比較不會引起社會騷動,但是民眾可以很慷慨地原諒一切嗎?
轉型正義,功用在於處理仇恨。而仇恨,向來普遍存在世界各地。早在二次大戰之前,猶太人就飽受其他歐洲人仇視。納粹德國對於猶太人的仇恨化為血淋淋的具體行動,對猶太人大肆虐殺。時至今日,世人仍然忙著收拾納粹浩劫之後的轉型正義。第一世界對猶太人充滿愧疚,便襄助猶太人在阿拉伯人的土地上建立以色列。結果,原本德國和猶太人之間的忿怨,轉型成為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仇恨。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彼此屠殺不休的時候,大批阿拉伯人湧入歐洲──畢竟歐洲長期殖民阿拉伯世界,歐洲和阿拉伯人之間也有轉型正義要處理。阿拉伯人在歐洲儼然接收了猶太人的昔日角色:阿拉伯新移民飽受排擠歧視(和昔日猶太人一樣),住在圈圍起來的次等特區(和昔日猶太人一樣),只能從事社會看不起的工作(和昔日猶太人一樣)。歐洲的有色人種少年在街上放火燒車,借屍還魂的「新納粹」專找有色人種麻煩。
我從轉型正義談到仇恨,從台灣談到中東,是想要在世界地圖上同時找出台灣讀者和《性與性格》這部奇書的位置。奧托.魏寧格的《性與性格》在一百年前的維也納面世,在時間空間上似乎距離台灣很遠,但我要說,其實並不遠。台灣人對於族群之間的仇恨並不陌生,而《性與性格》就是以族群仇恨著稱於世。讀者會發現,這本書竟然似曾相識。此書用偏激的口吻大談兩性關係,而這種浮誇風格在當前國內外流行的各種「婚姻教戰手冊」、「如何看破女人的真相」、「如何把兒子教育成真正的男子漢」書籍之中並不少見。在坊間,保守派與開明派的性學書、大眾心理學書、新男性論述〔如暢銷名著《鐵約翰》(Iron John)〕,以及命理書之中,都經常出現《性與性格》的類似言論。
既然如此,至少有三個問題要解決:(一)如果《性與性格》和現在的流行書很像,它還有什麼特別之處嗎?為什麼還要留意它?(二)先前我說此書呈現了族群之間的仇恨,可是這本書從書名到內容都在談兩性關係。為什麼我從族群問題和兩性問題之間跳來跳去?(三)此書看起來只是言論比較聳動而已,為什麼要把這種偏激的言論說成是仇恨?這種言論是不是也該享受言論自由?
一,《性與性格》和當前流行書,相似也相異。將前者和後者放在一起對照來看,特別有意思。兩者相似的原因之一是都在因應時代的性焦慮。引起焦慮的時代風流人物,就是社會地位慢慢提高的女人,以及女性化的男人。女人崛起和男人陰性化等等現象,都挑戰了男上女下的權力關係,也因此在百年前的維也納以及在百年後的今日威脅了主流社會價值。這種性焦慮如何熬過百年的歷史波折而不墜,就是值得思考的。
《性與性格》和當今讀物最明顯的差異,在於年紀。這本百年老書是歷史文件,具有歷史價值。我在這裡要強調「歷史」這個詞:這個詞並不只意味「古老」(意涵是靜態的),也意味「看遍時代的起起伏伏」(意涵是動態的)。《性與性格》在百年前一出版就成為暢銷書,被譯為多種語言席捲歐洲,被希特勒本人稱讚(因為此書批評猶太人),卻又被納粹查禁(因為此書作者魏寧格是猶太人),在近二十年來的德國重新流行──這部書的命運,就是起起伏伏的歷史,值得考查。
此書與許多歷史著名人物的「交集」,長年為人傳頌。佛洛伊德,卡夫卡,哲學家維根斯坦等人,都與此書發生「交集」。不少人認為《性與性格》「影響」了這些名人,但我寧可使用「交集」(意涵比較中立)而不用「影響」(意涵比較強烈)──有些學者也指出,這些名人和《性與性格》的關係很難斷定。並沒有確切証據顯示卡夫卡是先看了《性與性格》才在小說中寫出畸零的父子關係、男女關係。比較中肯的說法是,卡夫卡、佛洛伊德等人和魏寧格,同樣關注類似的時代問題(性焦慮,猶太人的處境等等)。不過,光是這些交集,就已經可觀。為什麼那個時代的諸多知識分子都在關心同樣的議題?是不是他們都同樣被「時代精神」(Zeitgeist)所制約了?而這些知識分子,是否可以不走《性與性格》的路,而另找出路?
二,《性與性格》既是在談兩性關係,也是在談族群關係。此書在兩種關係之間滑來滑去。此書認為,男性和女性的關係,就等同德國人和猶太人的關係:男性和德國亞利安人都是高尚的,而女性和猶太人都是低下的。按照這種說法,女人要出頭,就要盡量不像女人;而猶太男人若要自強,就要盡量不像猶太人,而且要不像女人。魏寧格強調,猶太男人是女性化的,因而低賤。
既然《性與性格》將兩性關係和族群關係交織並談,讀者就很難只看見一邊而不理另一邊。有些讀者認為魏寧格罵猶太人罵得好,說不定他們心中其實是想要罵女人;同時,認為魏寧格罵女人罵得好的讀者,恐怕心裡想罵猶太人。
今日讀者可能會覺得魏寧格的主張讓人毛骨悚然:為什麼要貶低一個性別(女性),以及一個族群(猶太人)?不過話說回來,讀者只要在台灣社會四處張望,就可以發現某些性別被打壓(女人,不男不女的人),某些族群被歧視(已經包括外籍新娘,外勞)──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在世界各處都有,只不過,人們未必像魏寧格一樣口無遮攔。魏寧格理直氣壯,甚至認為他自己良心苦口──他忠言逆耳的意見是給女人和猶太人的良心建議,讓她∕他們擺脫女人和猶太人的身份。
魏寧格自己是猶太人。當時流行一種刻板印象,強調猶太男人比較女性化(而且比較情緒化、神經質)。既然如此,他為什麼要批判猶太人和女人?許多人說,魏寧格憎恨自己,所以他不准自己當猶太人,不准自己身上有女人味。我們也可以接著問,魏寧格為什麼要自我憎恨?此時,就不得不回顧他的時代背景。一百年前的維也納,是德語世界的大都會,多種族群並存:主流的亞利安人具優勢,而已經在維也納住了好幾代的猶太人仍然被人當作次等人,剛剛從東歐移入維也納的猶太人更被推至社會底層。魏寧格以及無數想要進入上流社會的猶太人,就只好向亞利安人看齊,而把猶太人踩在腳底下。這種奇異的族群認同心境,在台灣歷史上也有許多例子。在吳濁流的小說《亞細亞的孤兒》中,男主角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日本人,中國人,還是台灣人,結果發瘋。
三,《性與性別》究竟是在表達自由言論,還是在鼓足仇恨呢?老實說,自由言論和仇恨言論之間的界線,很難明確畫出來;就算畫出來了,界線也會游移。我們不妨想想:台灣扣應節目充斥的言論,究竟是該保護的自由言論,還是該批判的仇恨言論?而這些言論,又和族群以及性別的刻板印象有何牽連?我們是不是會不自覺地說「某族群懶惰不上進」,「某族群對於兩性關係很隨便」,然後讓這些刻板印象延伸為埋藏偏見的言論,釀成難以收拾的仇恨?
不時有人呼籲「不要有仇恨」。沒有仇恨當然很好,但我感嘆這種期望不免徒勞。仇恨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轉型正義並沒有辦法完美地蓋棺論定──仇恨並不會乖乖壓在棺下面,反而會從棺的細縫一再滲出來。光從猶太人的命運來看,就知道和他們牽涉的轉型正義一直到今天還沒有成功達成任務。我們沒辦法期盼一個完全沒有仇恨的烏托邦,只能希望我們一直有力量面對一再冒出來的仇恨。《性與性格》這份歷史文件,就是一面仇恨的鏡子。
【導讀】
從「轉型正義」談起(紀大偉/作家)
最近「轉型正義」廣受討論。在社會「轉型」之後(如,舊的執政者下台之後、在戰爭結束之後),該如何伸張「正義」?諸如「二二八」,「白色恐怖」,「慰安婦」,「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等等事件,都和轉型正義課題息息相關。該補償多少,才對得起受害者?該向加害者索賠多少,才能平息眾怒?應該血債血還、以眼還眼嗎?
復仇式的正義讓人痛快,卻也會引起新一波的社會動盪。「以德報怨」、「特赦」等等措施,被認為比較不會引起社會騷動,但是民眾可以很慷慨地原諒一切嗎?
轉型正義,功用...
目錄
導讀
譯序
作者序
第一部分(預備部分):性的複雜性
緒論
第一章 「雄性」與「雌性」
第二章 雄性原生質與雌性原生質
第三章 性吸引力的規律
第四章 同性戀與男色
第五章 性格學與體型學
第六章 解放了的女人
第二部分(主要部分):性的類型
第一章 男人和女人
第二章 男女的性欲
第三章 男女的意識
第四章 才能與天才
第五章 才能與記憶
第六章 記憶、邏輯與倫理
第七章 邏輯、倫理與自我
第八章 「我」的問題與天才
第九章 兩性的心理
第十章 母性與賣淫
第十一章 愛欲與審美
第十二章 女人的天性及女人在宇宙中的意義
第十三章 猶太主義
第十四章 女性與人類
導讀
譯序
作者序
第一部分(預備部分):性的複雜性
緒論
第一章 「雄性」與「雌性」
第二章 雄性原生質與雌性原生質
第三章 性吸引力的規律
第四章 同性戀與男色
第五章 性格學與體型學
第六章 解放了的女人
第二部分(主要部分):性的類型
第一章 男人和女人
第二章 男女的性欲
第三章 男女的意識
第四章 才能與天才
第五章 才能與記憶
第六章 記憶、邏輯與倫理
第七章 邏輯、倫理與自我
第八章 「我」的問題與天才
第九章 兩性的心理
第十章 母性與賣淫
第十一章 愛欲與審美
第十二章 女人的天性及女人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