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法,是指為了更好地認識法律,而對不同的法律制度進行的比較研究,如為創製本國新法律而參考外國法所進行的比較研究。比較法不僅是法學研究的一種方法,而且是法學的一門學術分科,即比較法學。
德國法學學者有着體系化的思考方式與踏實嚴謹的學術傳統,因而德國比較法學在世界比較法學領域中富於代表性與影響力。本書以德國為研究對象,考察其比較法學的形成、實踐和發展歷史,並以方法論為重點,從社會學和法哲學角度描述這門學科的發展脈絡,從而揭示西方比較法學的發展規律。
朱淑麗,河南汝州人。2007年獲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任職于上海社會科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研究所。主要著作有《法律與民間規範——以榮譽決鬥為視角》《歐盟民法法典化研究》《中國式民主框架下的法治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