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年代以降,文學評論家葉石濤、鍾肇政、澎瑞金及李喬欲藉由本土論述構足以『臺灣』為國家符號之「台灣文學主體性」並嘗試勾勒出『台灣意識取向之台灣』文學的介義與範疇。是故台灣文學的研究場域,僅能侷限於日治時期的「左翼文學」和國府時期的鄉土文學(寫實主義文學)、後殖民文學、後現代文學。於此,筆者撰寫《台灣文學史論集第一部:十七、十八世紀歐洲文獻資料之福爾摩莎文學考》的主要研究動機,乃為考察「荷蘭西班牙殖民時期」至「明鄭、清領再殖民時期」之航海文學、旅行文學、熱蘭遮城戰記文學、歌頌文學、諷刺文學所構築的『福爾摩莎文學』,並重新修正台灣文學的歷史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