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虛無之地
於是我與那輛車漸離漸遠,我回家做飯。
沈意花了三、四年才把這本書看完,倒不是他看書慢,實在是書的主人拖拖拉拉,一週才翻那麼一、兩頁,於是他每週的消遣就是把那一、兩頁反覆誦讀,以保證自己還記得住怎麼發音。
他有好些年沒有跟人說話了,他不太記得清具體的時間,可能是四年也可能是五年,剛開始他還一天天地數著,後來他就數糊塗了。儘管他曾經算是個高材生,但是日復一日的重複,總會把那些耐心都磨掉的,現在他連春夏秋冬都懶得算了。
現在應該算是春天了吧,他往窗外看了看,恍惚看到小區裡的桃花開了,但是他不確定,他記得他入住的那一年小區裡還沒有桃花的,都是討人厭的香樟樹,一到春夏季節,就滿地羊屎蛋子一樣的果實,踩起來咯吱咯吱的。
他似乎還記得當時他的車停在香樟樹下,每次都落滿了果實,然後他就會大聲抱怨,再然後那個人就會安慰地拍拍他,要他不要激動。
他這一年記憶有些壞了,所以也分不清這到底是記憶還是他意淫出來的,於是想了想也就算了。
「於是我與那輛車漸離漸遠,我回家做飯。」他又把結尾讀了一遍,關於這個結尾他已經讀了三天了,但是他還是讀下去了,看書的時候他才能勉強確認自己曾經是一個人,真實活過的人。
他再次把結尾讀了七、八遍,陽台上發出了微弱的汪汪聲,他小跑著過去,看到後勤部蜷縮在窩裡,小小聲地叫著,似乎是在壓抑什麼,極其不安。
「怎麼了?」他輕輕問,蹲下去查看,後勤部是一條老狗,很老很老了,沈意覺得應該有七、八年了,也可能更長點,九年什麼的,他只記得他把後勤部帶回來的那一年,他才剛剛畢業。
那時他剛找了工作,忙著出櫃忙著跟父母吵架忙著和情人甜蜜,後勤部被照顧得一塌糊塗,但是他跟後勤部關係還算不錯,他是牠的主人,於是在他消失前,牠都一直很聽話。
牠哀哀地叫著,皮毛都皺起來了,他不知道牠是不是要死了,但是他並不難過。
他伸出手,很想摸摸牠。在他是人的時候,他很少做這個動作。因為他很忙,忙著賺錢,忙著跟情人甜蜜,忙著和對手攀比,忙著對朋友神氣,他總是在各種衣香鬢影觥籌交錯裡穿梭,他天生是屬於交際場的。
世界是公平的,以前他不摸牠,現在他就摸不到牠,他的手指在碰到牠的頭顱時,跟以前一樣,輕飄飄地穿過去了,像是立體的影像,能看,卻只是薄薄的光影。
「怎麼了?」他伸著手在虛空裡,有個跟他一樣的聲音漸漸靠近了,沈意聽到後勤部的喉嚨裡吐出了呵呵的咕嚕聲,像是在撒嬌又像是在討好。
他不用抬頭都知道來的是誰,好幾年了,他都聽習慣了,更正確的說,三十多年了,他都聽習慣了。
「是不是病了?」另外一個聲音也跟了過來,還是一樣的熟悉,沈意轉過頭去,看到兩個男人站在陽台外面,前面那個皺著眉頭,後面那個一臉不耐,兩人半半拉拉地抱在一起,一大早就甜蜜得一塌糊塗。
兩個熟悉的人,一個是他的身體,一個是他情人。
三、四年前,他一直在想這是為什麼,三、四年後,他終於想通了。
大概這世界上真有狗血劇這種東西,或者因果報應什麼的,他只知道有一天,他突然就變成了一個不知道是鬼還是魂魄的虛無物體,然而自己的身體還活著。
他還記得那件事,因為實在記憶太深刻,他想忘都忘不了。
他記得那是他從父母家回來的第二天。他出櫃了二年,他父母沒有跟他說過一句話,那一天他爸媽終於讓他回去了,他興奮得一塌糊塗,喝了點小酒,回來如常地跟情人親密了,然後早上起來就發現自己飄在了天花板上。
他分不清是自己死了還是別的什麼,但是他千真萬確地看到自己的身體活了,後來他反覆琢磨,只能挫敗地承認,這世界估計真有什麼靈魂穿越之類的事情,因為那個身體醒了之後,說失憶了。
他在家裡轉來轉去,試圖講話,試圖出門,試圖寫字,但是他什麼都碰不了,於是他就眼睜睜地看著他的身體號稱失憶之後成為了他,一寸一寸地入侵了他的領地,先是他的情人,然後是他的父母,之後是他的朋友。
他不太清楚應該叫他的身體什麼,後來第一次看到情人與他的身體做愛的時候,他決定管那個身體叫冒牌貨,再後來他慢慢地看到情人與冒牌貨感情日濃之後,他已經只想管冒牌貨叫正牌貨了。
冒牌貨其實過得比他好,他想,他脾氣有點暴躁,跟情人在一起,雖然不吵架但是也有摩擦;可冒牌貨很溫順,所以三、四年的時間,他困在這裡,慢慢地看了一部名為愛情的生活劇,那麼纏綿那麼感人。
「是要死了吧?」冒牌貨或者正牌貨說,被他情人抱著腰,眼眸明亮,笑容燦爛,「要不要找個地方把牠埋了?」
他情人其實是個好情人,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也是脾氣溫順的,他還記得冒牌貨剛醒來的時候說失憶了,他情人就接受了,一天一天照顧,耐心又……刻意。
沈意其實是不太相信他情人看不出來冒牌貨跟他不一樣,就算是有那個失憶的藉口也不成立。失憶是忘了一些事情,又不是去換心了,從頭到尾都不同,怎麼會這麼容易讓人相信呢?
他喜歡吃辣的,這個冒牌貨喜歡吃甜的,他性格招搖,這個冒牌貨溫順,他從來不會一覺睡到接近十點才起床,但是冒牌貨喜歡睡懶覺,他一直負責賺錢,在社交場上縱橫,但是這個冒牌貨連出門都懶。
差太多了,但是他情人相信得太自然了,以至於他這一年有事沒事都開始琢磨,是不是其實他情人潛意識裡更希望他是冒牌貨那樣的人。
不過這種事只能偶爾琢磨了當消遣,深處他是絕對不敢想的。
人,總要有點希望。
「死了再埋吧。」他情人低低地說,一張小白臉蹭在冒牌貨的脖子上,沈意還記得他情人的名字也與小白臉一樣的娘娘腔,叫雲默。
他仰起頭,冒牌貨與雲默離他只有幾十厘米,那兩人抱在一起,臉頰廝磨,迎著太陽特別的燦爛,他記得以前有人誇過他和情人長得好的,帥哥與美人組合。
後勤部還在哀哀地叫著,大概是真的要死了,但是無論是冒牌貨還是雲默都不感興趣了,牠活得夠久了,即使死也是理所當然的,於是他們在討論回家的事情,商量著要不要帶點酒回去。
酒是他從小一起長大的死黨送的。送的那天,他還在讀著結尾,蹲在虛空裡咬著舌頭一字一頓,他死黨送了特產酒過來,還親切地拍了拍冒牌貨。
冒牌貨失憶之後,與家裡關係就好多了,不像他那時候,因為出櫃,跟父母就差點成仇敵了,要不是冒牌貨性格實在太悶,說不定生意做得都會比他好。
他不想再聽他們討論了,蹲下去繼續看後勤部,牠蜷縮成一團,皮毛都鬆弛了,他想如果牠死了,能看見他就好了。
其實他也不知道自己死了沒有,他只知道自己出不了這棟房子,也碰不了任何物質,他記得以前上學的時候,老師說,一個人一生中會死三次,第一次是腦死亡,意味著身體死了;第二次是葬禮,意味著在社會中死了;第三次是遺忘,這世上再也沒有人想起你了,那就是完完全全地死透了。
他覺得自己的第一次死亡還沒有到,但是又好像確確實實地到了第三次死得透透的地步了。
他的情人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再也沒有任何人記得他了,他們甚至都不能發現他和冒牌貨有任何不同。
那對小情人的討論到了高潮,一者堅持要帶,一者堅持說喝酒傷身,兩人小小聲地爭執了一會,結果不知道怎麼就激烈地吻了起來,他偏著頭看著陽光,罵了一聲狗男男,然後才發現其實自己已經麻木了。
四、五年了啊,他想,看著太陽,以前他對著太陽眼睛很疼,現在他什麼感覺都沒有,只是覺得那種光亮讓人瘋狂,讓他劇烈地渴望把後勤部勒死了。
於是我與那輛車漸離漸遠,我回家做飯。他再背了一次結尾,站起來回書房,他打算把最後一頁再讀十遍,因為那對狗男男親到情難自已,已經在地毯上滾起來了。
沈意是個人的時候,就不太喜歡週末,一到週末他可能比平時都要忙,各種邀請聚會堆積在一起,端的是腳不點地,現在他成了鬼魂的時候,倒是特別喜歡週末。
他分不清日日月月,卻記得住週末,因為到了週末那兩個人就會出門,讓他一個人清靜清靜。
他在無人的房子裡轉了三圈,這房子是他買的,買的時候託人內定,位置是最好的,採光也是一等一的棒,開窗便見人工湖,夏天的時候涼風習習蓮香隱隱,冬天在飄窗上坐一坐,渾身都暖洋洋的。
他從客廳走到臥室,又穿越到廚房,最後又繞回陽台。好幾年了,他的領地只有這棟房子,於是他已經熟悉了每一寸土地。
後勤部還在哀哀叫著,他不知道牠是不是病了,但是他摸不到牠,於是只好坐在牠身邊看著牠。其實他有點討厭牠,都說狗是靈敏的生物,但是後勤部一點也沒有發現冒牌貨和他有什麼不同,每天都開開心心地蹭著冒牌貨。
「你要是能看見我就好了。」只要有一個生物能看見他就行了,狗也好貓也罷,哪怕是一隻蟑螂都行啊,這一年他感覺自己已經慢慢地垮掉了,開始的時候還憎恨情人、憎恨父母看不出他的區別,現在他已經什麼都不恨了,他只想跟一個生物說說話。
哪怕是死了呢,死了也好啊,變成鬼,只要有東西跟他在一起都好。
人總到了失去的時候才會珍惜,以前,他身邊總是圍繞著一堆人,那時候他是大家公子,事業有成,哪怕是出櫃跟父母鬧翻了,那些狐朋狗友也會豎著大拇指說沈少爺,夠爺們,來,為你們偉大的愛情,我敬你一杯。
偉大的愛情。他懶洋洋地想,以前他和雲默在一起的時候,愛得死去活來,不顧一切地出櫃,發誓海枯石爛山崩地裂不分開,但是四、五年之後,他看著雲默和別人親熱,已經麻木了。
時間這玩意兒能把一切都消磨了,你的意志你的感情你的過去,它一寸一寸地前進著,你無奈看著陽光下的光線,就被它一點一點抹殺了。
後勤部哀哀的聲音漸漸低了了下去,似乎是要睡著了,他偏著頭,看到牠的眼睛濕漉漉的,像是哭了。
這麼多年,他目睹了自己逐漸死去,現在他又要目睹另外一個生物死去了,雖然前者是社會上的死亡,後者是物理上的死亡,但是其實本質都一樣,最終消失。
大概唯一不同的就是,他死了沒有人惦記,而後勤部將要死了,他還惦記著。
他伸出手把手放在牠頭上,陽光穿透下來,他的手只是在虛空裡,但是他還是覺得有點高興,好像真摸到了什麼。
他玩了一會,聽到了門鎖的聲音,估計是那對小情人是忘了拿東西,於是也懶得去看。
他盤算著晚上怎麼玩窗口進出遊戲,這是他少有的樂趣,他不允許自己一大早就把這樂趣享受了。
客廳裡聲音斷斷續續的,似乎是有人在找什麼,一會輕一會重,翻得嘩嘩啦啦,他漫不經心地聽了一會才發現不對。冒牌貨和雲默的腳步聲他都聽到熟悉了,雲默走路是輕輕的,而冒牌貨喜歡拖著鞋子走路,嗤啦嗤啦的,但是今天這個是那種沉穩的、重重的步調。
難道是小偷?他突然有點興奮,忙竄出去,這大概是他現在唯一的好處了,想走路的時候走路,不想走路的時候,倒掛在房頂也沒問題。
客廳裡空無一人,他聽見書房裡有著微弱的翻書聲,忙奔過去,一看之下,簡直大喜,真的是個小偷啊,背對著他,穿了一身黑色的大衣,彎著腰正在翻他之前看了四、五年的書。
他有一瞬間激動得快哭了,這麼多年,除了那對狗男男和偶爾過來的死黨與父母,他就再也沒有看過任何一個人了。
他輕手輕腳地走過去,其實這是多餘的,哪怕他現在大聲唱歌,這個賊也不會發現的,但是他還是想輕一點,假裝自己有可能被發現。
那個賊一直在看那本書,過了一會才抬起頭來,沈意這兩年的記憶裡衰退,很多事情已經記不清了,但是等這個賊抬起頭來的時候,他還是想「啊」一聲。
這個賊,他認識!
更準確地說,這可能就不是一個賊。他想,困惑地看著對方直起身,又去翻他的抽屜,他情人是個小職員,幾乎不用書房,而那個冒牌貨號稱失憶了,壓根就不工作,於是這書房其實還是保持著他生前的樣子,他看到那個賊把他抽屜裡好多書都翻出來,然後一本一本地弄整齊了。
他這才看到,這個賊還拖著一個巨大的行李箱,就放在腳邊,那裡面現在已經放了許多東西,有客廳裡的相框,還有臥室裡的一些小零碎,他甚至覺得那些東西都是很古老的了,基本都是他在的時候就有的,而不是後來冒牌貨添加的。
「陸嘉澤,你想幹什麼?」他問,但是知道對方壓根聽不到,也就只能笑了笑。
這個賊……不,應該說這個人,其實他很熟悉。他們一起長大的,之所以沒有發展成死黨,實在是因為他們倆性格不太相投,陸嘉澤跟他一樣囂張,從小就跟他打架,上學拚成績,後來又拚工作與業績,他們一直就互相傾軋著,那些年偶爾在酒會上相逢,他們都假裝看不見對方。
他現在記不清的事情很多,但是對陸嘉澤印象深刻。畢竟二十幾年兩人一直暗暗較勁。他還記得他出櫃那年,那些朋友們都鼓勵他或者誇獎他爺們,只有陸嘉澤在某個酒會上不冷不熱地看他說,把眼睛擦亮些,看看值不值得。
他那時把酒都倒在了陸嘉澤的頭上,他們互相諷刺,他說陸嘉澤嫉妒他有個好情人,陸嘉澤說誰會把那種貨色當個寶啊,然後兩人在廁所裡還互相甩了對方幾拳。
陸嘉澤是個小白臉,長得比雲默還要秀氣,卻非要喊雲默是個小白臉,把他氣得不行,趁著互毆的時候還狠狠地把陸嘉澤的臉揍成了爛番茄。
不過他倒是記得,那之後陸嘉澤就出國了,他還高興了好幾天,跟情人說,終於送走瘟神了,可以放鞭炮慶祝之類的弱智話。
陸嘉澤確實是個瘟神,走了幾個月後他父母就突然向他妥協了,讓他回家,再然後他就突然變成了現在的樣子。
他圍著陸嘉澤繞了幾圈,後者這幾年居然沒有變化,依舊是一張冷得能見冰雪的小白臉,好像被人欠了八百萬並且討不回來似的,太陽這麼好的日子還戴著手套,站姿筆直如標槍。
他繞來繞去,看著陸嘉澤把他的書房翻得一塌糊塗,把許多莫名其妙的東西都帶走了。比如他的一本相冊,那裡面的照片都是剪綵或者什麼重要酒會胡亂拍的,都是工作上的,所以便一直扔在書房。
陸嘉澤拿這些東西幹什麼呢?他想,眼睜睜地看著後者把東西都搜刮到了行李箱裡,然後開始搞破壞。先是把電腦砸了,然後是把抽屜裡面不要的全部倒出來,甚至還把書櫥給推翻了,像是神經病發作。
書房裡亂得一塌糊塗,破壞狂卻好像滿意了,拍拍手拖著箱子走了出去。又按照書房的套路,把臥室和客廳裡所有的東西也都給破壞了,能砸的砸,不能砸的全部扔地上,還踩了幾腳。他跟著陸嘉澤晃了好幾個房間,終於醒悟過來,陸嘉澤應該是在模擬偷竊現場。
因為陸嘉澤把抽屜裡零碎的現金與一些玉石裝飾品也拿走了。
難道他書房裡有什麼重要東西,值得陸嘉澤來偷嗎?沈意饒有趣味地想,他現在一點都不在乎有人偷東西,他都死了那麼多年了,還有什麼好在乎的,他只希望這個賊多待一會,他喜歡看到人的感覺。
可惜陸嘉澤聽不到他的心聲,在把客廳毀完了之後,就拖著行李箱走了,他一步一步跟著陸嘉澤,心裡無端地淒涼起來。
一個人,得有多貧瘠,才會見到敵人都渴望抱著他說親愛的你不要走。
陸嘉澤開門出去,後勤部在陽台上哀哀地又叫了起來,前者的腳步聲頓了頓,似乎聽到了,然後居然就又折回來了。
「他連你也不要了嗎?」陸嘉澤在亂成一鍋粥的客廳裡開闢出一條路,他不像沈意,想摸後勤部就摸到了,後勤部在他手上低低地哀鳴著,沈意驚訝地看到陸嘉澤居然紅了眼睛,「我帶你回家吧。」
瘟神陸嘉澤大概是翻身了,這次倒做了點好事,那對小情人一回來就報了警,在客廳裡走來走去,激烈地討論著到底是小偷呢還是報復呢,熱鬧得不得了。
沈意在邊上聽得嗤之以鼻,如果是他以前做生意時,還勉強可能得罪人,遭到報復什麼的,冒牌貨這幾年什麼都不懂,都是宅在家裡的,到哪去樹敵啊?
他飄到門口去,那裡落著那對狗男男留下的袋子,他把頭埋過去看了看,才發現裡面都是食物,應該是他父母那裡帶回來的。
他母親是個標準的貴夫人,十指不沾陽春水,這幾年倒是頻繁下廚了,冒牌貨好幾次還跟雲默調笑說燒得太難吃了,只有一道蜜汁豆腐能入口,於是每次吃飯只好拚命吃豆腐,弄得他媽媽以為他喜歡,每次去都燒不說,還要給他弄好了帶回來。
他抽了抽鼻子,其實根本聞不到味道,但是他覺得自己就是聞到了那股濃郁的甜味。
這些東西最後還是要進垃圾桶的。他想,燒得太難吃了,冒牌貨和雲默都不會虧待自己的胃。
要是能讓他吃也好啊,他怨恨地想,他從小就是乖孩子,除了性子跋扈點,也就那年出櫃跟父母鬧了一場,別的時候感情都特別好,他都沒吃過他媽媽弄的菜。
其實……他是愛吃辣的,這個冒牌貨愛吃甜的,他從小到大都不吃蜜汁類的東西啊,他母親就真的一點點問題也不覺得嗎?
他在半空中轉了一個圈,還記得那年他早上在半空中蹓躂,他母親抱著號稱失憶的冒牌貨時候哭得崩潰的樣子,她說以後再也不逼他了,想跟男人在一起就一起,要他好好的。
她是個好母親,但是有時候也是讓人傷心的母親啊。
也或者自己是活得真的太失敗了,二十幾年,都沒人真的記得住他是什麼樣子,生育他的父母不知道,跟他被翻紅浪的情人也不知道。
他在門口轉來轉去,警察終於姍姍來遲了,三、四個人在查看現場,他們都從他的身體上穿過,也是什麼都沒看到。
好多年沒有看到這麼多人了,沈意有點亢奮,圍著警察轉來轉去。
查看門鎖的警察說應該是熟人犯案,門鎖沒有被撬的痕跡,就是拿鑰匙打開的,要小情人們好好想想,是不是鑰匙給過什麼人,物業也來了,配合地貢獻了錄影帶,結果什麼陌生人也沒拍到。
沈意也記得陸嘉澤是開門進來的,他沒聽到撬門的聲音。這麼說來,陸嘉澤是有他家鑰匙的嗎?
並且陸嘉澤應該對他們小區很熟悉,走的都是監視器的死角,完全沒有被錄下來。
可是小區大門就有監視器啊,難道陸嘉澤是從後門翻進來的?
小情人們在屋子裡已經翻過了,匯報說沒丟什麼重要的東西,只是家裡東西都被砸了,並且丟失了一條狗。
後勤部最後是被陸嘉澤抱走的,牠還蠻聽話的,一聲都沒叫,倒是讓沈意想起來後勤部還是陸嘉澤送給他的。
他跟陸嘉澤勢不兩立,也不喜歡狗,養後勤部真是個意外。
他記得那天是個大雨天,他和陸嘉澤在一個聚會上狹路相逢,儘管他一聲不吭,最終還是被陸嘉澤撩撥得對罵了起來。兩人罵了一半都覺得不過癮,照例去廁所打了一架,那天他正好熬了幾天夜,渾身都輕飄飄地不著力,被陸嘉澤按在地上打,連一點點反抗的力氣都沒有,最終還被咬破了下頷。
那次鬧得實在難堪,他有半年都竭力不再跟陸嘉澤講話,後來有一天陸嘉澤碰到他,送了一條狗給他,說是道歉。
畢竟是從小一起長大的,而且大家做生意,陸少爺路子也寬,秉持著不可樹敵的最高理念,於是他就勉為其難地收下了,丟給雲默養著。
就這隻狗,他還問過陸嘉澤,陸嘉澤當時端著酒杯輕蔑地看他,問他不送狗難道送玫瑰?
就這麼一眨眼,其實都有好些年了吧,他想,一點都沒意料到後勤部能活這麼久。
「估計是開門跑了吧?」雲默說,秀氣的鼻子皺成一團,「不是說,小動物要死之前,會找一個地方安靜地死去嗎?」
原來你也知道牠要死了嗎?沈意默默地聽著。後勤部剛被抱回來的時候就很聽話,像是受過特殊訓練似的,他在書房裡扔紙條,無論扔多遠後勤部都會把紙條叼回來,於是他就決定叫牠後勤部。
雲默挺喜歡後勤部的,養得比他耐心,常給狗洗澡,他那會也忙,基本都是雲默照顧的。
冒牌貨倒是跟他脾性相同,不喜歡狗。他也不上班,每天在家就上上網,看看電視,但也不太理後勤部,後勤部倒是常常黏著冒牌貨,親熱地蹭來蹭去,然後又被冒牌貨趕回陽台。
幾個警察與小情人們都覺得一條狗跑了算不上大事,備了案又問了些東西就走了,說是有情況再通知他們。
「我們怎麼辦,住旅館?」
雲默踢踢地上的碎片,客廳還沒有清理,照舊亂七八糟的,甚至還有雜碎的碗盤,都無處下腳。
「明天買棟新的吧。」冒牌貨漫不經心地說,「我上次看環球那裡的房子就不錯。」然後又微微笑起來,「你不是愛游泳嗎?這次附個室內游泳池。」
「真大方。」雲默微微一笑,「這棟房子也住膩了,我們不如賣了吧。」他仰頭親在冒牌貨的下巴上,很是溫順,「這間房子是你裝修的,下棟房子我裝修吧,你別太辛苦了。」
用別人的錢能不大方嗎,沈意忍不住憂傷起來。
他家條件非常不錯,他是標準的富二代,他父母也算寵他,畢業就讓他回公司接手,後來哪怕他出櫃了,跟他翻了臉,經濟來源什麼的也一概沒有干涉。那時他春風得意,人又勤奮,卯足了勁跟陸嘉澤搶資源,一年三百六十日,連睡懶覺都不曾,有時候還被雲默疑惑,問他為什麼這麼拚命。
有經濟來源才有愛情基礎啊,他和雲默的未來,他如何能不努力?
不過雲默倒不知道,他還有別的房產,而且這間房子也不是他裝修的。
當初買房的時候,朋友直接給他內定的房子,連裝修都弄好了,他向來大大咧咧,覺得房子小小的更溫暖,且這房子裝修得很得他心,就再也沒挪過窩。
「那我們先去旅館吧。」冒牌貨笑了笑,沈意也就這種時候,覺得自己長得還挺帥的,「那你明天請個假。家都被偷了,總有個理由請假吧?」
冒牌貨不上班,也竭力慫恿雲默不上班,說是反正他們也不缺錢,但雲默倒是堅持,說不在乎錢不錢,總要找點事做,不然在家待著沒精神。
關於雲默上不上班這件事,狗男男們爭論過好幾次。有時候雲默出差,冒牌貨還會生氣,生氣了就不讓雲默碰,彆彆扭扭的,和好的時候又在床上各種百無禁忌,求著操求著快,哭哭啼啼的,每每都看得他要出血,但是雲默卻好像挺喜歡這種感覺,會細聲細氣地哄冒牌貨。
情人喜歡的從來都是冒牌貨這種性格吧。說話軟糯,還會撒嬌,雖然每次他看到冒牌貨用他那張臉撒嬌的表情,都要打個寒顫。
有時候……其實真的挺恨的,這個人占著他的身體、用著他的錢、享受他的情人與父母,卻過得比他好。
他慢慢地踱回書房,那裡還是一團混亂,地上零零碎碎的書本鎮紙與裝飾品,而他之前看了又看、背了又背的書已經被陸嘉澤帶走了。
於是我與那輛車漸離漸遠,我回家做飯。他輕輕地背著結尾,聽到外面安靜了下來,然後是關門的聲音,小情人們離家了。
他們可能是去吃飯、去看電影,也可能去旅館開房間了,反正很自由。沈意想,站在窗口往外望,這個角度他只能看到樓下的一小片景色,從很久之前,他的領地也就只有這麼一小塊了。
不能見人,不能講話,不能吃飯,這麼小小的一塊,可能就要埋葬他一生。
或者哪天瘋了才是最好的。他飄到門口看了看,那袋食物還留在那裡,果然是被遺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