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幾年之前,捧打、腳踢甚至於殺害一隻狗,是算不上甚麼大事。而今,在大多數的國家有這種行為時,可能就要告虐待動物之罪而受處。才幾年而已,「狗權」伸張如此,那麼人權呢?
人權的觀念是人類社會文化中的要項之一,內涵隨著社會體制的演化而豐富,因此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員,認識和推動人權教育是很重要的事。
作者簡介
柯勞得(Richard Pierre Claude)
馬里蘭大學榮譽退休教授
譯者簡介
王淑英
樹德科技大學應用社會學院院長
樹德科技大學非政府組織研究發展中心主任
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交流協會理事長
高雄縣關懷台灣協會常務監事
美國紐澤西州立羅格斯大學幼教博士
蔡明殿
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講師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
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委員
國際特赦組織中華民國總會顧問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
波士頓學院教育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