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屬于社會先行資本,在。一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書主要研究了收費公路產業的技術經濟特征及規制需求、收費公路產業發展的多維困境及原因、國外基礎設施產業規制改革考察及啟示、收費公路產業規制改革路徑的選擇、收費公路產業市場化改革的制度設計、收費公路產業規制體制改革的制度設計、收費公路產業規制改革中的利益機制等相關問題。
首先,通過研究,認為收費公路產業的技術經濟特征決定了規制需求,即收費公路產業具有俱樂部物品屬性、自然壟斷屬性、顯著的外部性屬性、級差效益屬性、基礎產業屬性、社會公益屬性、網絡經濟屬性等。基于上述屬性,收費公路產業應定位于網絡型基礎產業,同時技術經濟特征也決定了收費公路產業實施政府規制制度的必要性。收費公路產業政府規制可采取多種模式,既可以選擇由政府免費提供或-由國有性質的企事業單位提供的內生性規制模式,也可以選擇由社會資本有償提供,同時配以適當的規制措施的外生性規制模式。不同規制模式產生的經濟效率不同,因此應該結合產業特點和經濟發展階段采取適宜的規制模式。
其次,本書分析了中國收費公路發展現狀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如公共財政不足與規模持續擴張的矛盾、商業屬性與公益屬性的矛盾、管理幅度與規模經濟效應的矛盾、“政監、政事、政企”三合一的矛盾、垂直一體化壟斷經營與有效競爭格局的矛盾、政府規制缺失與公眾利益保護的矛盾等。論文認為諸多矛盾的凸顯,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慮而形成的行政壟斷造成的。同時指出,鑒于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適當發展收費性質的公路基礎設施是必要的,也符合“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目前研究的重點不是探討其應不應該發展,而是探索如何打破收費公路產業行政壟斷的利益鏈,尋求其規範化發展的制度安排。同時,通過對國外基礎設施產業規制改革的考察,發現國外基礎產業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均致力于引入市場機制、形成有效競爭的努力,這就為中國收費公路產業指出了改革方向。
再次,結合中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指出收費公路產業應該實施政府規制框架下的市場化改革路徑,而市場化改革應該從產權結構、市場結構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等三個方面展開,缺一不可。其中產權改革的基礎是現代產權理論,主要目的是引入非公資本,實現產權結構的多元化,從而為收費公路產業引入競爭機制創造制度條件;市場結構改革的理論基礎是競爭機制理論,主要目的是打破壟斷,創建市場競爭機制;企業治理結構改革的理論基礎是超產權理論,主要目的是實現商業化運作,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政事分離、政企分離”。收費公路產業改革框架的設計必須兼顧產權結構、市場結構以及企業治理結構三個系統,爭取實現三個系統的良性互動和耦合。
基于上述規制改革路徑的指導,本書從收費公路產業的融資、投資、運營、養護等環節出發,探討了收費公路市場化改革的具體措施。指出開拓多元化融資渠道是產權多元化和有效競爭的基礎,PPP投資管理模式是產權多元化和有效競爭的實現載體,股份制公司治理結構是產權多元化和有效競爭的實現途徑。同時指出,收費公路產業市場化改革離不開政府規制,而現有的規制體制無法適應收費公路產業的市場化改革需求,因此應該重構中國收費公路產業的規制體制。具體而言,要建立相對獨立的規制機構,實現政監分離,完善規制法規,明確規制內容等。
最後,通過研究指出,規制改革的終極目標是追求公平與效率的均衡與協調,而公平與效率關系的實質是強弱兩大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基于此,從產權、競爭、治理結構、規制體制等角度人手構建收費公路產業規制改革框架,但這恐怕只是淺層次的問題。如果要徹底規範公路收費制度,促使其可持續發展,還應分析規制改革中的利益機制問題,尤其是要通過構建完善的利益機制,保護弱勢利益群體的利益。
樊建強,1974年出生,陝西扶風人,工學博士/經濟學碩士/管理學士,長安大學副教授,主要從事交通經濟與管理問題研究。近年來發表學術論文20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西安市社科規劃項目、長安大學科技創新基礎研究項目等5項,主研陝西省軟科學項目、河南省交通廳科技計劃項目、甘肅省交通廳科技計劃項目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