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救護最核心價值,則在於民眾面臨生命危急時,如何獲得到最佳的緊急醫療照護。其流程如同生命之星所代表6個意義,發現(Detection)、通報(Reporting)、反應或出勤(Response)、現場處置(On Scene Care)、運送照顧(Care In Transit)及運送特定醫療單位治療(Transfer to Definitive Care) ,這意謂緊急醫療救護成功是需要高度整合的工作。因此,在既有緊急醫療救護前輩所奠定良好基礎之上,衛生與消防單位、中央與地方政府,彼此都能基於拯救民眾為念的共識,攜手合作繼往開來,使我國緊急醫療救護工作,邁向嶄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