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文版序言
長年以來,臺灣習用傳統治理模式與思維,在舊式發展主義底下,以利益與實害的機械性計算數字、衡量開發行為的衝擊,持著經濟發展大旗,卻忽略許多外部成本與風險,造成分配不正義,引起諸多在地居民、公民團體等社會的反彈及抗爭。近年來,我們面臨礦業權展延爭議、國道及東海岸縣道開發爭議、科學園區水資源爭議、環境污染導致的遷村案、國小學童受工廠空污的健康風險,又如石化產業對自然生態、農漁業、健康的衝擊及溫室氣體排放影響等,無不涉及複雜的環境與社會風險並溯及過去的歷史結構成因。
然而,過去仰賴技術官僚與專家治理、信奉實證主義的決策模式,顯然難以應對這些爭議事件。環境影響評估法在臺灣於1994年通過實行,隨著實務經驗發展累積,當政府、開發單位等決策者似乎得以瞭解開發行為對自然環境影響(但也得承認科學不確定性與非意圖後果)的同時,卻無法因應開發行為帶來的社會、生活、文化樣貌變遷所造成的衝擊與社會風險。面對由此而生的社會抗爭,或將之視為不理性、無知的群眾只為自身利益著想,或僅是政客對政治利益的盤算與操弄,或只是為了拼經濟的必要之惡,這都是過於偏狹的認知。我們需要的是徹底檢討制度性問題,進一步反思社會價值的轉變,並重新凝聚社會共識。
臺灣的環評制度操作上,首先忽略社會影響,再者因為特殊的審查模式,將原本重視諮詢、建議、溝通的評估過程,設立過與不過的程序門檻,一翻兩瞪眼,複雜的社會環境因子化約為可操作的評估標準,卻掛一漏萬,犧牲不同社會脈絡下利害關係人協商討論的空間。在快速變動的風險社會、環境與社會問題交織,卻無相對應的韌性制度調適。於是,開發單位(企業)批評環評程序冗長無效率;政府部門不同主管機關各自推託卸責;公民團體責備企業無良、政府失職。
這些爭議只是臺灣面臨的諸多議題之一,背後隱含的是產業轉型、社會轉型、治理模式的轉型。我們必須認知到現代性風險其跨界與不確定性的本質,放下專業與官僚的傲慢,讓公眾與利害關係人皆能在資訊公開程序透明的條件下(提升公眾風險感知),共同參與並監督決策(進行有效的風險溝通),如此強化風險治理,突破風險遲滯、隱匿的困境,進而提升政府、公民與產業三方面的信任,逐漸發展、建立社會學習曲線。經濟的創新與永續發展,需要社會共同努力,建構新的願景與價值來支撐典範轉移,在摩擦、衝突間保持前瞻發展的可能性。亦即,臺灣需要更多的「腦礦」來研發、想像、參與、論述未來社會的發展;尤其,當社會面對鉅變轉型之際,我們需要尋求與建構新的社會契約,而在新的社會契約形成的過程中,需更加強利害關係人風險溝通,使他們能夠參與自己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社會論述。
誠如原文所述,社會影響評估是一個管理複雜社會議題的工具,主要用於管制過程中的影響預測機制及決策參考,亦是貫穿整個開發行為週期的管理工具,本書作為指引是一概述性的架構。本中心社會影響評估研究團隊,取得國際影響評估學會的授權,經過一年多的研究與翻譯校對,現完成第一本中文的開發行為社會影響評估指引,相當感謝研究團隊成員的何明修教授、王鼎傑博士、林木興博士生、許令儒助理研究員、吳玗恂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張嘉耘同學與吉彥蓉同學。冀望本書的出版能為臺灣補上這缺失的一環,並吸引更多的在地相關研究、論述與實作經驗的分享,加強政府、產業與公民持續、開放的溝通,以達到更良善的治理。本中心作為高等教育機構的研究中心,肩負橋接學院研究、產業實務與提供公共政策建言的任務,而透過跨界溝通知識平台的建立,讓多元行動者有相互連接並持續反饋的橋樑,推動並促進社會創新發展,是我們始終努力的目標。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周桂田主任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