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員警歐威爾
(內文節錄)
如果說邱吉爾早年是在追求權力和聲望,歐威爾則是在追求一個核心主題。最終,他發現那個主題是:濫權。那是貫穿其所有作品的主線,從早期作品到最後的遺作始終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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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年六月,如今以「喬治.歐威爾」聞名於世的作者艾瑞克.布雷爾在英屬印度孟加拉管轄區誕生。他的祖父是英印軍的軍官,父親是印度總督府的低階公務員,負責監督鴉片的種植和加工。種植和加工的鴉片成品大多是出口到中國,以平衡英國從中國大量進口的茶葉、瓷器和絲綢。事實上,十九世紀中葉,鴉片貿易約占印度收入的百分之十五1。歐威爾的母親出生於法國家庭,姓氏是李莫桑(Limouzin),娘家在緬甸種植茶葉。
但歐威爾幼年時期待在緬甸的時間並不長。他未滿一歲時,母親就帶著他和姊姊回到英國,住在倫敦西方的泰晤士河畔亨利(Henley-on-Thames)。接下來的那幾年,蹣跚學步的歐威爾住在離邱吉爾不遠的地方,當時邱吉爾正在牛津的郡驃騎兵中隊裡服役。歐威爾在英國的第一個冬天,才七個月大,就得了支氣管炎2。
歐威爾十八個月大時,脫口說出的第一個字是「beastly」(意指討厭的、惡劣的)3。他跟邱吉爾一樣,都是鬱鬱寡歡的少年。他的姊夫韓弗理.達金(Humphrey Dakin)在歐威爾還小時就認識他了,也很討厭他。達金形容歐威爾是「小胖子......老是哭哭啼啼,愛告狀,瞎掰故事等等。4」歐威爾有一個姊姊和一個妹妹,儘管他後來創造出「老大哥」這個出名的用語,但他既沒有哥哥,也沒有弟弟。
他跟邱吉爾一樣,很少見到父親。一九○七年,歐威爾的父親從緬甸飛往英國探視家人。一九一二年退休後,他搬過來和他們同住。歐威爾提過:「我八歲以前很少見到父親。5」八歲時,歐威爾已經被送去寄宿學校就讀了。父親的疏遠形象「在我看來只是一個聲音粗啞的老人,只會說『不要』。6」這也是歐威爾終其一生懷疑權威的起始。
歐威爾痛恨他就讀的第一所寄宿學校:位於東薩西克斯的聖西彼廉學校(St . Cyprian’s)。後來他在短文〈這,這就是快樂〉(Such, Such Were the Joys)中憤慨地描述那所學校的情況。由於擔心遭到誹謗控訴,該文在他生前並未發表。他在文中回憶道:「八歲時,你突然從溫暖的安樂窩裡被拉了出來,扔進一個充滿暴力、詐欺、祕密的世界裡,就像金魚被扔進裝滿梭子魚的水箱裡一樣。7」
在學校裡,歐威爾既孤單又害怕,變成會尿床的孩子,引來校長的毒打,校長一邊揮舞著帶著骨柄的馬鞭、一邊高喊著「你這個髒小孩」。第一次挨打後,歐威爾向同伴透露不會痛。一位權威人士無意間聽到那句自鳴得意的話,所以歐威爾又被叫去毒打一頓。這次鞭打的力道之猛,連馬鞭都打斷了。這也促使歐威爾想到,他活在一個不可能做好人的世界裡--尿床並非他所願,他也想停止尿床,但還是忍不住尿床了。他把這番殘酷的體悟稱為「少年時代既深刻又持久的教訓」8。
後來他得知他是以減免學費的方式入學,亦即所謂的「獎助生」。獎助生制度不是學校的善舉,他的任務是以優異的學業成績擠進伊頓公學或哈洛公學之類的頂尖名校,以提高學校的聲譽。少年歐威爾因此意識到,富家子弟不管表現如何,永遠不會挨打,由此可見一個社會主義者的養成起點。「受苦的都是貧窮但『聰明』的孩子。我們的大腦有如黃金寶庫,校長把本錢投入這裡,勢必會從我們身上連本帶利討回來。9」他從這所學校學到兩個險惡的人生道理:強者總是欺負弱者;他嘗試的任何專案都會失敗。
後來,歐威爾不負眾望,拿到進入伊頓公學的獎學金。怪的是,十九歲他從那裡畢業後,並沒有繼續升上大學,而是加入英屬印度帝國警察單位(Indian Imperial Police),並被派往緬甸。即使現在,我們也很難理解他為什麼會做出那樣的決定。他寫道,他在學校記法律的執行者,更何況是去殖民地執行壓迫的工作。然而,在後續的四年內,那正是他的工作。或許那是因為他想這輩子至少看一次自己站在強者的立場、身為當權者是什麼感覺。
所以,他跟邱吉爾一樣,也是在大英帝國的偏遠地區蛻變為成人。以他的情況來說,是在上緬甸,在阿富汗邊境東南方約一千六百哩處。二十五年前,邱吉爾曾在那裡騎行,並把那段經歷寫在《馬拉坎德野戰軍紀實》裡。一九二二年底到一九二七年中,歐威爾一直住在緬甸,擔任大英帝國的員警。他之所以能去那裡,是因為一八八六年英國在邱吉爾的父親藍道夫勛爵(當時他短暫出任印度事務大臣)監督的一場行動中,併吞了緬甸中部和北部的未殖民區。
歐威爾最初擔任員警時,給上級留下不太好的印象11,因此被送到緬甸鐵路線北端的卡塔鎮(Katha),那裡離中國邊境僅八十哩。他就是在那個伊洛瓦底江(Irrawaddy River)邊的偏遠小鎮上逐漸成熟的。他在那裡培養出來的視角,塑造了他整個寫作生涯的方向。以他早期的短文〈絞刑〉(A Hanging)中這段觀察細膩的時刻為例12,那是描述他幫忙押送一名被判有罪的印度教男子走四十碼的距離去絞刑台。
有一次,儘管有兩人緊緊抓住犯人的雙肩,他依然設法把身子稍微往旁邊挪移,以免踩到路上的水坑。這感覺很怪,但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識到摧毀一個健康、清醒的人意謂著什麼。我看到犯人為了躲避水坑而挪移時,我頓時明白了突然結束一個活力滿載的生命是多麼匪夷所思、難以言喻的錯誤。這個人並非陷入垂死狀態,他還活著,就像我們一樣活得好好的。
歐威爾利用在那裡的歲月,創作了第一部小說《緬甸歲月》(Burmese Days)。與其說那是一部純想像的作品,不如說是一部回憶錄。多年後,他在一封信裡寫道:「大部分的內容只是在述說我的所見所聞。13」
這本書最適合的讀法,是把它當成研究各種濫權的讀物。他在精彩短文〈獵象記〉(Shooting an Elephant)中寫道,他每天都近距離看到帝國的骯髒勾當14:
可憐的囚犯擠在臭氣熏天的牢籠裡;長期監禁的囚犯一臉惶恐,面色鐵灰;因竹子鞭打而傷疤累累的屁股……
他年僅二十四歲就辭去員警的工作,返回英國,開始在倫敦和巴黎漂泊,並於幾年後完成《緬甸歲月》。《緬甸歲月》的出版是在他的第二本著作《巴黎倫敦落拓記》(Down and月之前。
他對緬甸生活的描述很直接。《緬甸歲月》裡的非英雄型男主角是弗洛里(Flory),他是個無聊、不滿、有點自由主義的殖民地木材商人,住在緬甸北部伊洛瓦底江沿岸一個殖民地的偏遠村鎮裡。他的模樣可能很像歐威爾在緬甸再待十年後的樣子:「約三十五歲」,抑鬱寡歡,頂著一頭粗硬的黑髮,留著短短的黑鬍子,皮膚蠟黃,「一臉憔悴,雙頰瘦削,雙眼凹陷無神15」。歐威爾和弗洛里的主要區別,在於這個角色最引人注目的身體特徵:左臉上有個深藍色的胎記,讓他感到很難為情。
弗洛里認識了被送到緬甸來尋找另一半的年輕英國女子伊莉莎白.雷克史丁(Elizabeth Lackersteen)。她其實不喜歡弗洛里,也瞧不起他對藝術和文學的興趣,對於他對緬甸生活和文化的喜好日益提防小心。只有當他展現出帝國的舉止風範時(例如射鴿子),才對他有好感。然而,弗洛里貼近帝國主義的那一面,正是讓他自覺慚愧,希望自己有勇氣拋棄的一面。即使如此,伊莉莎白似乎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因為當時她住在叔叔家,叔叔半夜會對她毛手毛腳。由於她當時的處境棘手,她似乎願意屈就嫁給弗洛里。但後來一個詭計多端的緬甸小官員(腐敗的分區法官)耍計謀,讓弗洛里在大庭廣眾下被他拋棄的情婦斥責,使他難堪。這件事促使伊莉莎白與弗洛里斷絕關係。弗洛里感受到尷尬及被甩的痛苦,面對情感的孤立,他選擇開槍自盡。他死後,那個「難看」的胎記逐漸消失16。
這一切是以混雜著社會和政治權謀的大雜燴形式呈現,書中充斥著英國人和緬甸人為了聲譽和面子之類的小事而耍弄的一些權謀,例如哪個緬甸人會受邀加入鎮上的歐洲俱樂部,哪個緬甸人被英國高層要求取消有種族歧視的錄取政策。這部小說描寫社會權勢的無盡施展,手法細微又殘酷,有時讀來像珍.奧斯汀(Jane Austen)和E.M.福斯特(E. M. Forster)的結合體。福斯特的《印度之旅》(Passage to India)出版四年後,歐威爾才動筆撰寫這部有關衰頹帝國的小說。
在《緬甸歲月》一開始,歐威爾為小說布局時寫道:「在印度的任一個城鎮中,歐洲俱樂部就是精神堡壘,是英國權力的真正所在,是當地官員和富豪企盼能排解一切煩憂的極樂世界,但他們始終徒勞而返。17」這種小巧孤立的俱樂部,發展不如其他的俱樂部,也不曾邀請「本地人」加入會員。當上級要求歐洲俱樂部必須讓本地人入會時,俱樂部的三位會員強烈反對,其中一人還刻意以難聽的用語嘲諷道:「在橋牌桌上,挺著啤酒肚的小黑鬼在你面前滿口大蒜味。18」但另兩位會員抱持不同的意見,其中一人是弗洛里,他倒是很喜歡那個規定。另一人是麥格雷戈先生(Macgregor),他算是當地英國圈的領袖,像大家長一樣,他已經決定執行那份指示了。
由於歐威爾使用的意識形態框架相當明顯,情節的轉折幾乎總是帶有更大的意義。例如,一名英國婦女抱怨她家的傭人很「懶」:「在某些方面,他們幾乎和家鄉那些下層階級一樣糟糕。19」一位來訪的英國軍官踢了俱樂部的酒保時,俱樂部的會員責備他:「該踢僕人的是我們,不是你。20」弗洛里告訴一位印度醫生(那是他唯一的真朋友),他為自己活在底下的謊言中感到羞恥:「我們來這裡的目的,是為了激勵可憐的黑人兄弟,而不是掠奪他們的資源。21」他認為,大英帝國不斷地蓋銀行和監獄,並聲稱那叫進步22。最後,弗洛里說:「大英帝國就是讓英國人壟斷貿易的工具,甚至可以說是讓猶太人和蘇格蘭人的幫派壟斷的工具。23」沒有跡象顯示,歐威爾抨擊這兩個族群帶有諷刺意味,尤其他自己的身分認同又那麼貼近弗洛里。歷史上,從印度出口到緬甸的鴉片業務確實是由兩家公司壟斷,一家是蘇格蘭公司「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另一家是後來變成英籍的伊拉克猶太家族「沙遜家族」(Sassoons)。(一次大戰的回憶錄作家兼詩人西格里夫.沙遜﹝Siegfried Sassoon﹞就是這個家族的成員。)
這部小說雖然稱不算上乘,但還不差,至少比邱吉爾的早期作品優異(尤其是邱吉爾刻意遺忘的唯一小說作品《薩伏羅拉》﹝Savrola﹞),但部分原因在於歐威爾在這個職涯階段是比較老練的作家。
如果歐威爾後來沒繼續寫其他更具影響力的作品,如今《緬甸歲月》可能會被視為一本沒什麼名氣、但不乏一些有趣內容的帝國文學研究作品。多年後他回憶道,年輕時,
我想寫以悲劇收場的大部頭自然主義小說,裡面充滿細膩的描寫及顯著的明喻,還有許多詞藻華麗的段落,其中有些文字的運用是為了追求音韻效果。事實上,我首部完成的小說《緬甸歲月》正屬此類。那是我三十歲寫的,但構思是在更早之前24。
然而,那依然是一個值得一讀的故事,尤其它對帝國和帝國主義本質的見解,如今看來特別值得注意。在那本小說的第一個場景中,充滿權謀的緬甸官員吳波金(U Po Kyin)說:「歐洲人根本不管證據,一個人只要有黑皮膚,懷疑就成了鐵證。25」--他巧妙地運用這個現象來圖利自己。故事的敘事者後來提醒讀者,弗洛里「忘了大多數住在外國的人,只有在鄙視當地的居民時才會覺得自在26」--這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事實,但確實精準地描述了《緬甸歲月》那個可悲的英國小圈子。
最後,弗洛里痛苦不堪,自我厭惡,陷入絕望。他最後說的話也是謊話:「主人不會傷害你的。27」他安撫受驚的狗,接著開槍殺了寵物和自己。
歐威爾最初是讓弗洛里寫自己的墓誌銘,但是在該書的最終版本中,他又把那個墓誌銘刪了:「人生以我為鑑。28」在小說的結尾,弗洛里只是帝國的受害者。該書傳達的一大重點是,英國人和緬甸人都受到帝國體制的重創。
這也許是歐威爾居住在緬甸期間最重要的結果:如果說他在學校裡學會了懷疑權威,那麼,他在亞洲則是學到權力的施展如何讓人腐化。他討厭看到權力對自己的影響,也擔心自己若是繼續在殖民地擔任執法者會發生什麼事。誠如他在〈獵象記〉裡說的:「白人變成暴君的同時,也摧毀了自己的自由。他變成某種虛偽、裝腔作勢的傀儡,徒以老爺的身分示人耳。29」這個結論等於全盤否定了他自己在英屬殖民地的官僚機構中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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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難想像,這部描寫英國人在緬甸的小說,對那些管理大英帝國日常事務的英國中產階級來說是多大的一記耳光。即使到了一九三○年代,英國文化仍常把帝國霸業描寫成一股至善的力量:把教育、貿易、法治觀念傳播到亞洲和非洲等遙遠地區。很少英國作家會把那些活動描述成邪惡的力量,並說那是受到最卑鄙的動機所驅使。歐威爾的姊夫達金回憶道:「當時我覺得那有點蠢,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話。」達金本身也是公務員,「他在尋找髒污與悲慘之類的東西,他找到了。30」由於擔心有人從小說中認出自己的身分而提出毀謗告訴,《緬甸歲月》最早是在美國出版。還有一些人則是考慮做出更直接的回應,例如,據說當年培訓他的老警官誓言,要是再遇到歐威爾,他會用馬鞭抽打他31。
歐威爾從緬甸經歷中得出以下的關鍵結論:「被壓迫者永遠是對的,壓迫者永遠是錯的。32」歐威爾接著又寫道,這是「一種誤解的理論,卻也是自己身為壓迫者的自然結果」。
為了彌補自己身為壓迫者那段期間所做的一切,歐威爾回到歐洲後,陷入一段漫長的自我放逐過程。先是在英國當了一段時間的流浪漢,接著一九二八年春天轉往巴黎,積極投入當地的底層社會。他生活及工作的環境都很骯髒,也因此第一次感染肺炎,那是他罹患連串肺部疾病的起點,使他接下來二十年的人生痛苦不堪。他也經常餓肚子,這主要是出於自願--他在巴黎有個姨媽,名叫奈莉.李莫桑(Nellie Limouzin),只要他願意開口,姨媽都會照顧他,但那不是他想要的。後來,他告訴一個朋友,他的積蓄被一個名叫蘇珊娜的女孩偷走了。他說蘇珊娜是他在咖啡館搭訕的「妓女」。「她長得很美,身材像個男孩,髮型也像男人,但各方面都很誘人。33」他開始為出版寫作,一九二八年底在法語和英語報紙上發表了幾篇短文。當時他仍以本名艾瑞克.布雷爾寫作。
一九二九年底,他從法國回到英國,並搬去和父母同住。他的父母已經搬到東南沿海的小鎮索斯沃爾德(Southwold),那裡是退休的印度公務員最喜歡養老的地方。他靠著當家教賺了點錢,後來在一所小型的中學裡找到一份教職。他也追求博學多才的體育老師布蘭達.薩克爾德(Brenda Salkeld),並一再向她求婚,後來才接受她的拒絕。之後,他又與另一個女人短暫交往。
接著,他開始體驗英國的底層生活。他在田野裡跟著流浪漢一起採啤酒花,睡在特拉法加廣場(Trafalgar Square)的人行道上。他試圖讓自己被捕,從一個庇護所轉到另一個庇護所。那些地方只給人吃廚餘剩菜,把流浪漢當狗一樣對待。
隨後,他把自己在英國和法國的經歷寫成一本小說化的回憶錄,於一九三三年出版,名為《巴黎倫敦落拓記》(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那是他第一次以「喬治.歐威爾」這個筆名出版。喬治.歐威爾是由一個非常英式的名字「喬治」與索斯沃爾德以南一條河口溪的名字「歐威爾河」(River Orwell)組合而成。
歐威爾寫作的那個時代,大家認為富人不僅可以忽視、甚至可以鄙視周圍多數人生活和工作的方式。英國小說家維塔.薩克維爾-韋斯特(Vita Sackville-West)和丈夫哈洛德.尼科爾森(﹝Harold Nicolson﹞才華洋溢但名氣沒那麼響亮)就是很好的例子。他們自認為是創作的頂尖人才--善良、正派、寬容、有教養,是世上最好國家的最好區域所孕育出來的最好人才。尼科爾森曾在日記中寫道:「我是個快樂、誠實、有愛的人34。」他的愛人包括蓋伊.伯吉斯(Guy Burgess)。一九五○年代,伯吉斯被揭穿是英國貴族圈內蘇聯間諜集團的一員35,該集團是一九三○年代金.費爾比(H.A.R. “Kim” Philby)在劍橋大學招募的。
尼科爾森是個徹頭徹尾的勢利鬼,他曾寫信告訴妻子:「我們是人道、仁慈、公正、不粗俗的。沒錯!我們不粗俗! 36」他很樂於認同另一位愛人(文學評論家)雷蒙.莫提默爾(Raymond Mortimer)的傲慢評論:「大眾並不像我們那麼關心真相。37」
薩克維爾-韋斯特曾對尼科爾森透露:「我討厭民主,我希望從來沒有人鼓勵民眾從他們理當存在的位置崛起。我想看到他們像TT牛(T. T. cows)那樣吃得好、住得好,但沒必要有表達能力。」(TT牛是指經過結核病檢測的牛,結核病在二十世紀中葉對英國來說仍是威脅,歐威爾後來也不幸感染了。)在一週後的另一封信中,她補充提到,她很慶幸自己不是一般苦力。「如果一個人就只是活著,日復一日地度日,滿腦子都是微不足道的愚蠢小想法,那不是很慘嗎?我的意思是指成天只做洗碗、打掃前門台階、跟鄰居八卦之類的事? 38」
因此,歐威爾有正當理由在《巴黎倫敦落拓記》裡提出下面的問題:「大部分受過教育的人對貧窮有多少了解呢? 39」他想要親身體驗並對全世界描述的,正是勞動階層與社會底層那個「粗俗」的世界,那是絕大多數人生活的方式。有時,他的寫法令讀者感到不快。例如,該書一開始,他以中立的筆觸描述「查理」:一個遊手好閒的法國年輕人,常光顧附近的酒吧,講他如何付錢強姦一個遭到囚禁的二十歲女子。「我把她拉下床,將她摔在地上,然後像一隻老虎似的撲向她!......我一次比一次猛烈地發動攻勢,那女孩一次又一次地試圖逃脫。她一再哭著求饒,我卻嘲笑她。40」歐威爾在這本小書中(頁二一三),花了整整六頁的篇幅來寫這個類似愛倫.坡的恐怖故事。這種寫法可能是個錯誤,那很容易讓讀者忽略了他的真正主題:描述一九三○年代巴黎和倫敦的窮人一心關注的問題:溫飽,補充剛好足以起床上工的睡眠,週六夜晚靠廉價的劣酒買醉。
那本書不僅是為讀者寫的,也是為他自己寫的。那是他經歷人生及邁向文學的必經之路。他之所以讓自己沉浸在貧窮工人的污穢、疲勞、饑餓之中,是為了替之前的殖民生活贖罪。在緬甸,他自願加入歐洲壓迫者的行列。現在為了贖罪,他自願生活在歐洲的被壓迫者之間。哲學家艾耶爾(A. J. Ayer)在二戰尾聲為英國情報局工作,那時他在巴黎遇上歐威爾,艾耶爾指出:「後來我逐漸明白那是一種贖罪行為,為了彌補他在緬甸當了五年的帝國員警,以推動英國殖民主義理念所做的一切。41」
《巴黎倫敦落拓記》是一九三三年一月出版,是歐威爾最重要的過渡性作品,也是他以作家及觀察者的身分所做的自我追尋。該書的調性帶點不確定感,甚至不太穩,尤其是第三章。他像許多年輕作家一樣,在構思故事時,容易受到一些簡單震撼的誘惑,例如加入強姦的情節。該書一開始還有一個段落顯示他只是去觀摩貧窮,而不是困在那個世界裡。那一段是描述他肚子餓時,看到一隻蟲掉進他想喝的那杯牛奶裡,當下他的結論是:「你別無選擇,只能把牛奶倒掉,什麼也沒得吃。42」真正長時間挨餓的人並不會如此大費周章,他們可能會直接撈起蟲子就喝光牛奶。窮人已經習慣與蟲子為伴。
《巴黎倫敦落拓記》有時讀起來像一本駭人的異世界指南,描述都市貧民那光怪陸離的世界。在書中的幾個地方,歐威爾描寫無產階級社會裡某個領域的地位結構43--歐威爾在無意間探討了這個頗具英國特色的課題。例如,在他工作的餐館中,金字塔頂端是飯店經理,下一層是餐廳領班,之後往下依序是侍者領班、主廚、人事主任、其他廚師、侍者、見習侍者、洗碗工、打掃客房的女工。該書接近尾聲時,敘事者回到英國,露宿倫敦街頭,他在街頭看到乞丐圈也有清楚的階級架構。「單純的乞討和試圖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務之間,有一條涇渭分明的社會界線。44」最成功的層級是街頭藝人,例如風琴手、雜耍藝人、街頭藝術家。他們的下一層是假裝賣火柴、鞋帶或薰衣草、唱讚美詩的人--歐威爾解釋,假裝是必要的,因為沒有東西卻直接討錢是犯罪行為。歐威爾就像一個稱職的旅行作家,甚至在書裡提供了一份街頭生活的詞彙表,並定義了一些行話,例如gagger(乞丐或街頭表演者)、moocher(直接行乞,沒偽裝成某種行業)、clodhopper(街頭舞者) 45。
(內文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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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邱吉爾和歐威爾之路Afterword: The Path of Churchill and Orwell
邱吉爾和歐威爾面臨歷史的關鍵時刻時,他們當下的反應是先尋找事情的真相,接著才根據信念行事。當時他們所面臨的是真正的末日情境,生活方式受到毀滅的威脅。他們的周遭有很多人預期邪惡勢力將會獲勝,並試圖與之和平相處,但他們兩人不同,他們是以勇氣和精明的眼光去因應危機。如果我們能從他們的身上學到什麼的話,那就是效法他們運用底下的兩步驟流程,尤其是面臨危機之際:努力辨別事情的真相,然後運用原則因應。
他們的判斷也常出錯,但他們決心努力找出問題的根源,因為追根究柢也很重要1。尤其,歐威爾總是想要看透所有的謊言、混淆和干擾。他願意讓事實來改變自己的觀點,而不是根據自己的觀點去塑造事實。
我們因應恐怖分子、全球暖化、貧富不均、種族歧視,以及驚慌失措的政客和蠱惑人心的領導人時,謹記著他們兩人在那個時代因應危機的方式對我們都有益處。他們特別善於識破社交圈中的錯覺--即使那不是交友及維繫友情的好方法,也是很實用的工具。
我們應該謹記,多數人平時並不喜歡歐威爾和邱吉爾這種人出現在我們身邊。我們面臨危機時,大多不會一頭栽進去探究,而是會盡量迴避。一九三○年代的綏靖政策就是如此--那是不處理問題的方式,一心只想迴避無可避免的棘手事實。
泰勒.布蘭奇(Taylor Branch)在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傳記的第一卷中,反覆使用「心理迴避」(psychological avoidance)一詞,來描述美國白人對民權運動的最初主流反應2。一九五○年代和一九六○年代,美國民權人士面臨的最大問題不是偏見本身,那問題甚至不見得只出現在南方。而是,有些人即使充滿善意,也不願意去解決一個日益惡化、不能再拖下去的錯誤。
一九六三年四月,金恩博士為了爭取民權而發起遊行和靜坐,因此違法被關進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監獄。他的律師帶著四月十三日的《伯明罕報》(Birmingham News)去探監。在報紙的第二版上,金恩看到以下的標題:白人牧師敦促當地黑人退出示威活動。該篇報導指出,七名當地的白人神職人員支持取消種族隔離,但反對金恩的抗議活動,聲稱那是「不明智、不合時宜的」的做法3。那位溫和派的神職人員呼籲雙方的極端分子,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冷靜下來,給大家更多的時間。
金恩讀完那篇報導後,在報紙的空白處寫下他的回應,因為手邊沒有其他的紙張可用。四天後他寫完了,在那封〈從伯明罕市監獄發出的信〉中,他像歐威爾和邱吉爾一樣,要求大家看清眼前的世界。他首先提到他在抗議活動中做了什麼,以及他是怎麼做的。他指示牧師,第一步是「收集事實,以確定不公正是否真的存在」。他繼續說,其他的三個步驟是「(2)談判;(3)自然淨化;(4)直接行動」。
歐威爾可能會說,第一步「收集事實」是最具革命性的行為,就像《一九八四》裡的溫斯頓那樣。金恩認為,在一個以事實為基礎的世界裡,個人有權自行感知及決定那些事實,國家必須贏得人民的忠誠。當國家無法兌現它的花言巧語時,就會失去人民的忠誠。這種思維既有深遠的革命性,也非常美國化。
接著,金恩清楚地陳述眼前的真相:
伯明罕可能是美國種族隔離最徹底的城市。該市警察施暴的惡劣紀錄,可說是全國人盡皆知。該市法庭以不公的方式處置黑人,也是惡名昭彰的現實。相較於美國的其他城市,伯明罕有更多尚未破案的黑人住宅和教堂爆炸案。這些都是罪證確鑿、殘酷又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實。
他提倡以違法的方式來逼國家善待公民,這難道不矛盾嗎?他回應,一點也不矛盾,並提到每個人都有權利自己做判斷。他主張:「任何提升人格的法律都是公正的;任何貶低人格的法律都是不公正的。」
歐威爾可能也會支持這種區別,他可能也會認同金恩的以下想法:「倘若我今天活在一個共產國家,那裡壓制了基督教所重視的某些原則,我相信我會公開鼓吹大家不要遵守那些反宗教的法律。」
幾頁之後,金恩表達了他對民權運動的信心。他覺得民權運動終究會有成功的一天,並聲稱「正義即使被擊敗,也比獲勝的邪惡更強大」4,這句話讓人不禁聯想到一九四○年春天邱吉爾的立場。不出所料,金恩很快就淪為國家監控的受害者。
邱吉爾和歐威爾從大家面對希特勒的崛起,及共產主義的缺陷時所展現的迴避心態,看出那些行為在塑造人民對壓迫的反應上,有多大的破壞效果。即使面臨迫在眉睫的軍事威脅,英國的統治階級也沒有足夠的意志來捍衛其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二戰後面臨的蘇聯威脅,是一個更複雜的挑戰,但它需要我們至少看清史達林的共產主義究竟是什麼--一種致命的極權主義意識形態,不僅壓抑人民說話的自由,也壓抑思考的自由。那對歐威爾和邱吉爾這種獨樹一幟的思想家來說,簡直跟純粹的酷刑無異。
隨著時間經過,我們逐漸肯定近年來一些真正的英雄。我們現在知道,一九六○年代美國真正的領袖是金恩、貝亞德.魯庭斯(Bayard Rustin)、麥爾坎.X(Malcolm X)等拒絕耐心等待的人。在海外,我們可以看到,協助東歐和俄羅斯掙脫共產主義禁錮的人包括瓦茨拉夫.哈維爾(Václav Havel)、切斯瓦夫.米沃什(Czesław Miłosz)、萊赫.華勒沙(Lech Wałęsa)、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索忍尼辛、安德烈.沙卡洛夫(Andrei Sakharov)和其他的異議人士。
他們的同儕大多選擇另一個方向。在那種情況下,絕大多數的人幾乎都是錯的,至少一開始是如此。捷克斯洛伐克出生的作家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在《笑忘書》(The Book of Laughter and Forgetting)中提醒我們,一九四八年春天,蘇聯強行在捷克斯洛伐克推行史達林的共產主義時,最熱切歡迎他們到來的,是「更有活力、更聰明、更好的人。沒錯,無論你怎麼說,共產黨人總是比較聰明,他們有龐然的計畫,一個為全新世界制訂的計畫,每個人在那個世界裡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對手沒有遠大的夢想,只有一些令人厭倦又陳腐的道德準則,他們試圖以那些準則來修補現有秩序這條破舊的褲子」5。
捷克斯洛伐克的共產黨掌權後,開始推行一個歐威爾應該不會訝異的計畫:系統化地抹除過往。昆德拉筆下的一個人物是某位即將入獄多年的歷史學家,他這麼說:「你開始清算一個民族......奪走他們的記憶,摧毀他們的書籍、文化、歷史。」昆德拉本人也流亡海外。
拒絕從眾通常比表面上看起來還要困難。為了與群眾中最強大的人決裂,那需要非凡的性格和清晰的頭腦,但如果我們想要保有獨立思考、發言、行動的權利,不聽從國家或流行思想的指示,而是聽從自己的良心,那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努力追求的道路。在多數地方及多數時候,自由不是軍事行動的產物,而是有生命的東西。它在我們思考與交流中、在公共討論的互動中、在整個社會重視及獎勵的事物中、以及我們做那些事情的方式中,每天都會消長。邱吉爾和歐威爾為我們指引出那條路。金恩在同一條路上,找到了救贖美國的方法,就像一百年前林肯在蓋茲堡做的那樣。
我們都可以努力那樣做,追求事實的真相,尤其是國家過去的真相6。事實有明顯的雙重影響。阿根廷、南非、西班牙巴斯克自治區(Basque country)所舉行的「真相與和解」會議證明了,事實是非常有效的工具--不僅可以戳破謊言,也可以為向前邁進奠定基礎。為了民主的繁榮,多數人必須尊重少數人大聲提出異議的權利。起初,準確的觀點幾乎都是少數人提出的。無論是在俄羅斯、敘利亞,還是在國內,當權者往往想要轉移人們對特定事實的關注。為什麼美國白人需要那麼久的時間才意識到,警察常把黑人當成敵人來恐嚇,即使是今天依然如此呢?為什麼有些政治領袖對傳統制度不像邱吉爾那麼忠誠,卻大言不慚地聲稱自己是「保守派」呢?
努力看清事物的真相,也許是驅動西方文明的根本動力。從亞里斯多德和阿基米德,到洛克、休謨、彌爾和達爾文,再到歐威爾和邱吉爾,最後到〈從伯明罕市監獄發出的信〉,這是一條漫長又直接的道路。亙古亙今,他們都認同客觀的現實是存在的;善意的人能夠感知客觀的現實;其他人看到事實的真相時,將會改變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