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宋太祖及其時代〉
雷家聖 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教授
一
宋太祖趙匡胤結束了五代十國的割據分裂,開啟了宋朝的治世,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基本歷史知識。然而中國歷史上有許多結束長期分裂局面、統一天下的皇帝,如秦始皇統一六國、晉武帝司馬炎結束三國分裂、隋文帝統一南北朝,宋太祖與他們相比,又有何特殊之處?
筆者以為,唐朝自安史之亂以來,藩鎮割據問題嚴重,最後導致唐朝被朱全忠所篡,其後李存勖、石敬瑭、劉知遠相繼由節度使篡位稱帝;地方上各節度使更自立政權,這便是五代十國的亂局。這一亂局不但導致國家四分五裂,更可能由於政治的分裂進而導致文化的分裂,秦始皇以來中國大一統的局面有徹底分崩離析的可能。前輩學者經常引用的兩條史料,反映了當時中國北方文化凋敝的情況,其一為唐代晚期,已有「秀才盧生名霈,字子中。自天寶後,三代或仕燕,或仕趙,兩地皆多良田畜馬。生年二十,未知古有人曰周公、孔夫子者,擊球飲酒,馬射走兔,語言習尚,無非攻守戰鬬之事」(杜牧《樊川文集》卷九〈唐故范陽盧秀才墓誌〉)的記載;其二為河朔地區出現「俗謂(安)祿山、(史)思明為『二聖』」(《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張弘靖傳〉)的現象。對此歐陽修感慨說道:「嗚呼,五代之亂極矣,傳所謂『天地閉,賢人隱』之時歟!當此之時,臣弒其君,子弒其父,而搢紳之士安其祿而立其朝,充然無復廉恥之色者皆是也。」(《新五代史》卷三十四〈一行傳〉)歐陽修的感慨絕非虛語。因此,與春秋戰國有諸子百家、魏晉南北朝有世家大族不同,唐末五代並無一脈明顯的文化典範與學術道統,來維繫傳統文化於不墜。故此時期在政治分裂之際,同時也面臨著文化存亡絕續的問題。
另一方面,自從石敬瑭割讓燕雲十六州之後,使中原失去北方屏障,有隨時被契丹入侵的可能。而在南方,越南北部地區有吳權、丁部領相繼稱王稱帝,已獨立建國,脫離中國的版圖。如果此時沒有人能夠儘快結束五代分裂之局,則中國將可能面臨徹底崩潰瓦解的危機,如同羅馬帝國瓦解之後,便無統一重建的可能。趙匡胤建立了宋朝,完成了中國的統一,鞏固了中國的版圖,並為日後的學術復興提供了安定的環境。因此,宋太祖對歷史的影響可能遠超過我們一般的認知。
二
宋太祖趙匡胤原為後周的殿前都點檢,透過「陳橋兵變,黃袍加身」而篡位稱帝,稱帝的過程當然算不上光明正大,但是正因為其得位不正,深恐皇位被他人用類似的方法奪取,因此才有了「杯酒釋兵權」與收藩鎮事權等種種措施,此部分在本書的第三章與第五章有詳細的描寫,茲不贅述。故宋太祖即位後,兢兢業業,為鞏固其江山而努力,雖然可以說是出於個人的利益,但也不可否認他有安定天下的遠大志向與切實可行的政治手腕。王夫之《宋論》稱讚宋太祖:「夫宋祖受非常之命,而終以一統天下,厎於大定,垂及百年,世稱盛治者,何也?唯其懼也。……無赫奕之功而能不自廢也,無積累之仁而能不自暴也;故承天之佑,戰戰栗栗,持志於中而不自溢。則當世無商、周、漢、唐之主,而天可行其鄭重仁民之德以眷命之,其宜為天下之君也,抑必然矣。」宋太祖的戒慎恐懼,除了「杯酒釋兵權」、收藩鎮事權之外,並逐步建立各種制度,例如設置轉運使掌管一道(路)的財賦,並兼有考核官吏、治理百姓的責任,使得宋代「路、府州軍監、縣」三級地方行政制度逐漸形成。在這一過程中,有一項舉措牽涉到宋代官制之重大變化者,便是在地方設置轉運使、知州、通判、知縣等「差遣」,派中央官員治理地方。
研究宋代官制者都知道,北宋前期(神宗元豐改制前)的官制相當複雜,有寄祿官、館職、差遣的區別。所謂寄祿官,原為唐代三省六部諸寺監體制下的各類職官名稱,如六部尚書與侍郎、諸司郎中與員外郎、諸寺卿與少卿、諸監與少監等,館職為各館閣學士之謂,差遣則為官員的實際職務。為何會有如此複雜的現象?在唐代,地方各州的長官為刺史,各縣的長官為縣令,宋太祖收地方藩鎮權力時,將原本由藩鎮控制的地方官任免之權,收歸中央。宋太祖乾德元年(九六三年)六月庚戌,「命大理正奚嶼知館陶縣,監察御史王祜知魏縣,楊應夢知永濟縣,屯田員外郎于繼徽知臨清縣,常參官知縣,自嶼等始也」(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此處奚嶼等人並不是改任為縣令,而是仍然帶著中央的官銜,到地方上去「知」(管理)各縣的事務,這些帶有中央官銜的官員,到了地方上成為一縣之長,便不再執行原有中央官職的職務,因此這些知縣,雖然仍舊保留了中央官職的名稱,但是成為「寄祿官」,僅作為官員階級與俸祿的依據,不再負責原來事務,其實際執掌則由新指派的「差遣」決定。這一做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彰顯中央的權威,讓這些「知縣」仍帶有中央官職,象徵他們是中央派遣而來的官員,與地方藩鎮自行任命的縣令作出區別。
這一做法在北宋前期被常態化、普及化,轉運使、安撫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知縣都是「差遣」,他們都另外帶有中央的官職(寄祿官)。舉例言之,宋仁宗宋夏戰爭期間,康定元年(一〇四〇年)五月己卯,「以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為樞密直學士,陝西都轉運使、吏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范仲淹為龍圖閣直學士,並為陝西安撫副使、同管勾都部署司事。」(《長編》卷一百二十七)起居舍人是韓琦的寄祿官,知制誥是原有的差遣,陝西安撫副使是新的差遣;吏部員外郎是范仲淹的寄祿官,陝西都轉運使是原有差遣,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是館職,陝西安撫副使是新的差遣。北宋前期官制為何如此複雜多變,其中有著宋太祖獨到的用心。
三
宋朝許多「祖宗家法」大致成形於太祖、太宗時期,因此我們可以將宋太祖與宋太宗的治國方式作一比較。宋太祖在治理國家時最明顯的表現,其一為收藩鎮兵權集權於中央,其二即是嚴懲贓吏(參見本書第八章第五節)。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二十四〈宋初嚴懲贓吏〉條說道:「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治贓吏最嚴。蓋宋祖親見五代時貪吏恣橫,民不聊生,故御極之後,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濁亂之源也。」在宋太祖的治理之下,宋朝逐步走向安定繁榮。
不過宋太宗時代的做法卻與宋太祖有許多差異。宋太宗時,集權中央已大致完成,宋太宗完成了集權中央的最後一步,太平興國二年(九七七年)八月戊辰,太宗採納右拾遺李瀚的建議,將天下各州皆直屬於中央,「天下節鎮無復領支郡者矣」(《長編》卷十八)。將藩鎮掌控的地方各州管理權完全收歸中央之後,集權中央已經完成,但宋太宗更進一步分割中央各行政機構的事權,以期達到互相制衡、集權於皇帝的目的。在宰相制度方面,淳化元年(九九〇年)十二月辛酉,詔從謝佖之奏,「政事送中書,機事送樞密院,財貨送三司」(《長編》卷三十一),宋朝宰相與樞密使對持文武大柄的體制正式確立,此即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一書中所談之「相權的分割」,造成了「今中書主民,樞密院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故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視民之困,而不知使樞密減兵、三司寬財者,制國用之職不在中書也」(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十四,〈國用考二〉)的嚴重問題。在國家制度的設計上,宋太祖強調集權中央,多著眼於完成國家統一,削弱藩鎮勢力;而宋太宗則是分割中央機構事權,加強了皇帝專權,卻讓中央官吏互相制衡掣肘,有減低行政效率之虞。
此外,在治國的心態上,相對於太祖的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太宗的治國力道則日漸鬆弛,個人也流於奢靡,端拱二年(九八九年)八月癸亥,太宗耗費億萬計,在開寶寺修建的十一級佛塔完工,這佛塔即是今日的開封鐵塔。開寶寺塔雖然雄偉壯觀,但是當時知制誥田錫批評:「眾以為金碧熒煌,臣以為塗膏釁血。」(《長編》卷三十)太宗流於奢侈享樂,可見一斑。
透過太祖與太宗的對比,我們更能看出太祖在治國上的優秀之處。宋朝之所以沒有變成如同五代政權般的短命王朝,實有賴於宋太祖的雄圖壯志與治國手腕。
四
本書作者王育濟教授與范學輝教授,都是宋史學界的優秀學者,這一部《宋太祖傳》更是經過多年的撰寫,十年磨一劍,參考資料宏富,非常值得學習宋史或對宋朝有興趣者一讀。作者之一的范學輝教授,為本書付出心力甚多,但卻在本書尚未付梓之際,驟然早逝,這對宋史學界而言是巨大的損失。在本書出版之際,草此數言,區區不勝悼惋之心,聊慰學輝兄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