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一
這個律師有故事,而且還會講故事 吳念真
歐巴馬還真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不說別的,光是一個非裔單親家庭出身的孩子可以唸到哈佛畢業、當上律師、選上國會議員、一直拼到今天出線競選美國總統,這樣的過程大概就是好萊塢一部美式勵志電影的題材,豐富到連未來是否選上都已經不重要了(如果結尾是選上的話,說不定還比較不動人)。
但是我所指的「故事」不是這個,而是他寫的一本書《歐巴馬的夢想之路》;這樣講好了,自從歐巴馬冒出頭後,全世界的媒體對這個人背景的描繪基本上大都引述或衍生自它。
一般來說,大部分政治人物寫的書其實不用怎麼看,尤其是為了選舉而寫的那種。你也知道,選舉前出書的動機和目的都超級單純,再笨的人也能一眼看穿,無非是:一、募款,二、打知名度,三、拉抬自己的文化水平,四、告訴人家我很棒,選我準沒錯。
至於書的內容,通常也有固定的三種:自傳體與理論體,以及兩者混合的孿生體。至於敘述方式……你一樣可以猜得出來;家境差一點的通常會說出身貧苦所以深知民間疾苦,家境好的無貧苦可說,通常只好說從小立志打破社會不公;接著是自己如何勤奮求學或參加社運以累積救國救民的知識與經驗;然後呢,累積了這些知識與經驗之後,發現現階段某一個熱門議題的解決方法;結論呢?選我才對,選別人的話事情永遠不能解決。不管選的是什麼東西,都讓人覺得政府就只有他一個人,什麼都可以他說了算,有他什麼事都好辦。
而更值得懷疑的是:這書當真的是他自己寫的嗎?
幾個星期前,和一個在美國的朋友通MSN提到我正在看這本書的時候,他跟我說他看過了;他極度讚美歐巴馬這本書優美而講究的遣詞用字;他甚至懷疑寫這本書的時候,歐巴馬想當一個作家的企圖好像比當政治人物高很多。最後他說:這個律師不但有故事,而且還真會講故事!
推薦序二
歐巴馬是美國歷史的縮影 蔡英文 民進黨黨主席
四十七年前,當歐巴馬在夏威夷出生的時候,如果有人指著這個黑人孩子說,他有一天會成為美國總統的候選人,周遭的人一定會認為這個說話的人對美國現實政治有著極為糟糕的判斷。
美國歷史的縮影
然而,當年這個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在二○○八年的今天卻成為事實了。回顧過去,美國社會種族衝突的歷史可謂之血跡斑斑,不過,今天的美國人卻克服了他們長年來「心魔」或障礙。誠如歐巴馬自己所說過的,他個人身上所發生的事就是整個美國歷史的縮影。歐巴馬成功的故事就是整個美國社會自我學習、自我反省、自我調整的故事。這就是民主,它的腳步永遠不會被任何力量拉回或逆轉。
這本書是歐巴馬青年時代的自傳,裡頭記載了他的身世與成長過程。身為美國社會裡的黑人,歐巴馬有著我們一般台灣人所無法體會的困難與痛苦。對他們來說,生活的每一天都是一個嚴肅又殘忍的提問。他們在路邊向計程車招手,司機卻因為擔心害怕而不敢停下來;在電梯裡面,只要有黑人出現,婦女們會下意識地緊緊抓住皮包,深怕隨時被搶。這些生活的點點滴滴,對美國黑人來說,構成了一種讓人憤怒卻無能為力的侮辱。有許多黑人無法忍受,而變得自暴自棄,這些人的墮落於是符合了白人對黑人所設下的刻板印象。相反地,如果一個黑人努力上進,拼命唸書,他卻得忍受自己同胞或是其他人異樣的眼光,因為他正努力讓自己脫離自己的民族而成為自己所不是的「白人」。
將問號轉為動力
這就是美國黑人的真實處境,外在世界對他們並不友善,於是他們在內心的世界裡築起一道道堅強的牆,他們隨時都必須自我武裝或防衛。年幼到青年的歐巴馬就是這樣一路走來。他曾經徬徨,曾經迷惘,曾經為自己的膚色與種族感到疑惑與焦慮。不過,他並沒有因此倒下去,他把人生所有的問號都轉化成努力為社會奉獻一己之力的動力。現在他正在創造美國的歷史,或者用他大家都知道的語彙來說,他正在「改變」(change)美國的歷史,不只改變美國社會長久以來權力分配的方式,還在改變美國的政治文化,甚至美國人的人心。
閱讀這本書就彷彿跟著歐巴馬一起在追求他的自我認同,他人生中遇到的人,發生的事,所思考的問題,都提供我們許許多多的素材來讓我們來沈思自己的人生與國家的處境。同樣身為一個政治人物,我不得不佩服他這樣不斷逼問自己的勇氣與決心。我想,每一個人,尤其是政治人物,總有一天都必須跟歐巴馬一樣誠實地回答自己一個問題:我們現在正在做的事情到底有什麼意義?
推薦序三
六○年代之子歐巴馬如何超越六○年代 張鐵志
當歐巴馬的父母在一九六○年結婚時,種族通婚在許多州仍然是違法的,黑人仍然是美國的次等公民。但民權運動已經從五○年代勇敢地開始挑戰那個歧視的體制。整個六○年代,美國正在黑暗與理想之間劇烈地變動著。當變動停止後,六○年代並未隨之終結,而是深深決定了後來四十年美國政治的主軸。
一九六一年出生的歐巴馬,是真正的「六○年代之子」。但當時他還是孩子,而且不住在美國大陸上,不算真正經歷那個時代。直到他大學畢業,投身民權組織,前往芝加哥組織黑人社區,算是承接六○年代民權運動的道路。但是當他投身政治後,六○年代之子歐巴馬一直試圖超越六○年代留下的兩個主要政治分歧,雖然未必能成功。
終結文化戰爭
第一,六○年代開啟了一場迄今為止激烈衝突的文化戰爭--這是指美國民 眾圍繞著文化與價值的巨大分歧。六○年代的多元認同、抗議政治與青年反文化,對自由派來說,是社會朝向解放與開放的進步;但對保守派來說,卻是美國道德秩序與傳統價值的崩解。雷根時代進一步利用墮胎、學校祈禱等宗教和道德議題來強化這個對立,爭取保守派選民支持。九○年代的柯林頓和希拉蕊,更根本就是六○年代的反叛世代。柯林頓年輕時吸過大麻的爭議,加上個人私德瑕疵,完全符合保守派對六○年代的敗德想像。「文化戰爭」一詞正式在九○年代進入美國政治辭典。二○○○年布希上台之後,從競選到執政,都在文化戰爭的戰場上激烈開火,積極動員「三G」議題:上帝(God),同志(Gay),槍枝(Gun),使得文化戰爭成為美國兩黨政治最鮮明的分歧。共和黨更將這種差異說成民主黨那些比較自由開放的價值屬於「都會自由派菁英」,而不能與與一般勞工或普羅大眾站在一起。(註)
歐巴馬標榜的是,他不是六○年代燒徵兵卡的抗議青年或吸大麻搞公社的嬉皮 (雖然他在自傳中也寫到他後來念大學時的叛逆),所以沒有那樣的歷史包袱,可以超越舊時代的文化戰爭,整合美國的重大政治分歧。他在民主黨內初選時說:「我們代表了一種希拉蕊參議員無法代表的改變,而這部份是由於世代的差異。希拉蕊和其他人從六○年代以來就在重複進行一樣的戰爭,這使他們很難帶領整個國家往前走。」
問題是,這個看似中立的立場讓許多人批評歐巴馬只是修辭美麗,且沒有清楚的實質價值。但另一方面,歐巴馬也面臨完全相反的批評:檢視歐巴馬過去的投票紀錄,他是參議院中最自由派的議員,甚至更甚於希拉蕊。而以往被視為很自由派的希拉蕊在進入參議院後,卻積極降低自由派形象,並積極促進跨黨派合作。所以兩人誰才是分裂者或整合者似乎面貌模糊。在初選過程中,歐巴馬更屢屢陷入文化戰爭的壕溝中。先是他以前在芝加哥教會的牧師批評白人,然後他在演說中對小鎮居民價值的輕率解釋,被希拉蕊和共和黨攻擊為是不了解一般民眾想法的菁英主義。所以,歐巴馬又被描繪為一個自由派的菁英,成為一個典型文化戰爭的主角。
超越黑白之間
六○年代對後來美國政治的第二個重大影響,也是歐巴馬試圖超越的,是種族政治。當年的民權運動,在「We Shall Overcome(我們一定會勝利)」 歌聲的 伴奏下, 確實廢除了南方許多種族主義制度,讓美國社會的平權 邁進一大步。 但是,四十年前的一九六八年也標誌著新的種族政治的成形; 這不只是 因為金恩博 士在當年被暗殺,更是因為尼克森採取所謂的「南方策略」而當選,從此建立共和黨的保守主義聯盟。南方策略指涉的是共和黨利用南方白人對民權運動進展的嚴重不滿,把他們從民主黨手中爭取過來。從七○年代後,幾乎每任共和黨總統都有種族主義的象徵性動作。一九八○年雷根競選總統時,前往一九六四年三名民權運動義工被謀殺的密西西比州小城,但他不是去悼念他們,而是去支持當年州政府進行種族隔離的權利。一九八八年,老布希總統在競選中不斷談當時一樁黑人囚犯強暴白人女子的案件,來剝削白人的恐懼。他的主要競選策士就承認,「只要我們在南方一再談這個案子,我們就會贏」。多年來共和黨的南方策略,早已讓他們鞏固基地。二○○六年的國會選舉中,民主黨取得多年來首次大勝,在各種人口類別中都取得多數,但南方白人卻仍有六成投給共和黨。
政治之外,在社會經濟乃至空間居住場域都依然黑白分明。一九六七年夏天或許是中產階級白人嬉皮的愛之夏,但卻是都市黑人貧民區的「憤怒之夏」,全美一百多個城市發生嚴重暴動。事後聯邦政府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其結論指出「美國有兩個社會,一個黑,一個白,是分開且不平等的。」這似乎至今仍然如此真實。不論是金恩博士的故鄉亞特蘭大,或是美國的大多數城市,從空間上就是分為黑白兩個世界--在黑人社區是低落的公共設施、匱乏的教育品質、及嚴重失業率 等問題。黑白之間,仍然充斥各種偏見與不信任。
民權運動的歷史成果
他的政治崛起完全是六○年代民權運動的歷史成果。然而成為政治人物的他,卻不願承接民權運動領導人的火矩。老一代領袖們認為他們是黑人利益的代言人,而歐巴馬卻不願侷限於只代表黑人,而強調他是超越傳統種族區分。所以總統大選起跑至今,歐巴馬都沒有突出自己的黑人身份或深談種族問題,以免疏離白人選民。今年中因為前牧師的失言,他才被迫發表關於美國種族問題的重要演說。這或許無可否非。但是正如他在那場演講中所說的,不去面對問題,就不可能真正解決種族矛盾。只不過,至今歐巴馬似乎並沒有提出比較實質的政策。
六○年代的民權運動、反戰運動與反文化運動對體制的巨大衝撞,設定了美國後來四十年的政治議程,尤其形塑了自由派與保守派的對立。歐巴馬雖然冀望脫離六○年代的歷史對立,但這似乎是他難以逃避的出生胎記。不論是在種族問題上,或是文化戰爭上,如果只是一味談和解與超越,不是易於淪為空談,就是機會主義。如今,歐巴馬用同樣樂觀精神的口號「改變,我們一定會成功」取代了當年的「We Shall Overcome 我們一定會勝利」,但他應該要知道的是, 後者不只是一首歌 ,或者一個口號,而是展現了一個清楚目標、許多具體政策、和一場草根運動。唯有讓這些實質作為一個偉大口號的基底,他才能真正超越六○年代,把美國往前推進。
註:關於美國文化戰爭的具體討論,請見張鐵志《反叛的凝視:他們如何改變世界》(印刻出版,2007)。
(作者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作家,搖滾樂評)
推薦序四
改寫美國政治生態的歐巴馬 林博文
贏得二○○八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伊利諾州菜鳥參議員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是歷史的締造者!他不僅打破了美國二百多年的文化與社會禁忌,且創造了美利堅的政治奇蹟!歐巴馬所代表的歷史現象是無與倫比的,他是第一個獲得主要政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黑人政治家,而美國國會於一九六四年與一九六五年所通過的《民權法案》及《投票權法案》,始賦予黑人比較完整的公民權益。其時,歐巴馬才三、四歲。
不平凡的前半生
在種族歧視與文化排斥仍普遍存在的星條旗下,具有黑人外形(儘管是黑白混血)和怪異姓名(幾與賓拉登同姓)的歐巴馬,能夠在初選中擊潰白人群雄並力克強敵希拉蕊,其致勝因素絕非偶然,而是有它的個人因素與時代背景。歐巴馬於一九九五年初版的這本自傳《歐巴馬的夢想之路》,使我們直接認識傳主極不平凡的前半生和他力爭上游的人生歷程。唯有透過閱讀歐巴馬,始能了解一個少數民族如何在逆境中不屈不撓,以及如何在變動的時代中走向成功之路。
歐巴馬是在一九九○年當選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評論》雜誌社長後,應一家出版社之邀撰寫這本自傳。歐巴馬是哈佛《法學評論》創刊一○四年以來,第一個出任社長(亦即總編輯)的黑人學生。這家出版社希望歐巴馬把他異於一般人的身世和家庭寫出來,為美國這個多元文化社會提供清新的酵素。出版社沒有想到的是,歐巴馬本身是個上乘的寫手,根本就不用找人「代打」。他用流暢的筆調敘述他在不同環境中的成長經過和父母親的殊異背景,感人至深之餘,亦頗富啟發性。
《歐巴馬的夢想之路》面世時,歐巴馬猶是一籍籍無名之士,直至二○○四年夏天以伊利諾州聯邦參議員候選人身分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主題演說時,始成為全美家喻戶曉的政治人物,而其自傳亦跟著洛陽紙貴。同年十一月,歐巴馬當選參議員,進軍華府,面向全國,開展了嶄新的政治歷程。二○○七年二月十日在林肯當年發表〈分裂之家〉演說的伊州首府春田市,歐巴馬昭告全美他將投入總統大選,《歐巴馬的夢想之路》立即變成多年來最暢銷的政治人物自傳,銷量多達數百萬冊,大家都想一窺歐巴馬的世界!
自傳具勵志作用
美國政治人物趕在選舉季節出版自傳的風氣極為盛行(台灣亦同),這些急就章和粗製濫造的應景之作,儘管充斥書肆,值得一讀的,卻少之又少。美國人一向崇拜英雄,尤其是在逆境中奮鬥成功的勝利者;因此,名人傳記與回憶錄始終是讀者購閱的熱門書籍,特別是真正富有啟發性和寓意深長的回憶錄,更受讀者所歡迎。
美國是個傳記文學極為發達的國家,傳記常和食譜、性知識並列三大暢銷書。普立茲獎、國家書卷獎和其他出版大獎,也都設有傳記類,足見傳記在美國閱讀文化中的重要性。
在浩如煙海的美國政治人物傳記和回憶錄中,不乏一流作品,如杜魯門回憶錄和通俗史家大衛.麥卡勒(David McCullough)所寫的杜魯門傳(Truman);史學大師亞瑟.小施勒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 Jr.)所撰的甘迺迪傳《白宮一千日》(A Thousand Days: John F. Kennedy in the White House);通俗史家羅伯特.卡勒(Robert Caro)所寫的紐約都市建設之父羅伯特.摩西斯(Robert Moses)傳,以及三巨冊詹森總統傳(第四冊仍在寫作中)。又如前國務卿艾奇遜回憶錄和季辛吉回憶錄(以第一冊為佳)等,都是足以傳世的好作品。
歐巴馬自傳《歐巴馬的夢想之路》能夠媲美這些政治人物的傳記及回憶錄,純然在於歐巴馬的故事能引人入勝,極富異鄉色彩與熔爐文化。因為歐巴馬本身是非洲黑人與美國白人的結晶,而他又在不落俗套、心胸寬大的母親的培育下,接觸到不同的文化和族群。他所親身經歷的世界,截然不同於杜魯門、甘迺迪等人的經驗;歐巴馬以他雋永的文字和說故事的本領,帶領讀者進入他的世界,這是《歐巴馬的夢想之路》和其他傳記不同之處,也是這本書能夠兼具勵志作用的原因。
母親具深遠影響
歐巴馬從來沒有真正認識他的父親,他的父親亦未在他的思想上和記憶中留下烙印;他印象中的父親,幾乎都是來自母親對他的回憶。歐巴馬在撰寫自傳時。常會請其母先睹為快,並順便改正錯誤。他的母親每次讀到歐巴馬批評其父或下筆不恭,總會對她的兒子述說其父的好處與優點,她希望歐巴馬對父親盡可能留存美好的回憶。
歐巴馬常說,影響他最大的是三個女人:母親、外祖母和妻子,尤其是他摯愛的母親。《歐巴馬的夢想之路》一九九五年出版後不久,其母即因卵巢癌去世(得年五十二)。歐巴馬說他當時沒想到母親竟病得那麼嚴重,如果知道的話,他的自傳內容和寫作方向就會完全不一樣。也就是說,他會凸顯慈母傳奇性的一生,尤其是她近乎「離經叛道」的行事作風。
歐巴馬的外祖父史坦利.鄧漢姆(Stanley Dunham)是美國中西部堪薩斯州(Kansas)人,一九四二年服役軍中時,其妻瑪德琳(Madelyn,即歐巴馬外祖母,現仍安居夏威夷)在加州陸軍基地生了女兒安(Ann)。史坦利希望是個男嬰,願望未達成,卻為女兒取了「史坦利.安」這個男性化的名字;不過,大家還是叫她安。但也暗萌了安長大後特立獨行、不隨流俗的個性。
從夏威夷到印尼
史坦利.鄧漢姆二戰後拿了一筆退伍軍人獎學金到柏克萊加州大學讀書,未畢業即輟學,賣保險、賣傢俱,漂泊各地,終於落戶檀香山。安在西雅圖讀完高中,因成績優異,曾獲得芝加哥大學特准提早入學,但史坦利顧慮到她年紀太輕,不宜離家。安後來即就讀夏威夷大學,在俄文班上認識了皮膚黝黑、性情活潑的肯亞留學生巴拉克.胡賽因.歐巴馬(Barack Hussein Obama)。十八歲的安和二十三歲的歐巴馬很快地墜入情網而結婚,安的父母親起先都不贊成,後來只好接受;當時,美國仍有二十二個州的法律明文禁止黑白通婚,犯者坐牢,有些州甚至默許動用私刑以修理黑白通婚者。
安和老歐巴馬於一九六一年生了一個兒子,亦即巴拉克.歐巴馬。歐巴馬兩歲時,其父獲得哈佛大學一筆獎學金,即離開夏威夷,亦告別了歐巴馬母子,而到哈佛攻讀經濟學博士學位。歐巴馬的父母親不久即離婚,歐巴馬和他的父親再相聚時已十二歲。一九八二年,歐巴馬二十一歲時,其父因車禍死於肯亞(得年四十六)。
安於一九六五年和老歐巴馬離婚後,又認識一位留學夏威夷大學的印尼學生羅洛.索托洛(Lolo Soetoro),一九六七年結婚。婚後印尼發生政變,羅洛奉命返國,安和六歲的歐巴馬不久即赴雅加達團聚,歐巴馬在印尼住了四年,後被母親送回夏威夷,受外公外婆照顧。在雅加達四年,安克盡母職,用心教他英文,每天天未亮即打開收音機聆聽英語函授課程。安與印尼丈夫生了一個女兒瑪雅(Maya),小歐巴馬九歲,後嫁給加拿大華人吳加儒。
最可笑的是,歐巴馬參加總統初選時,一批保守派人士和媒體紛紛造謠說他在印尼上過穆斯林學校,受過偏激伊斯蘭教義的薰陶。
安是個好奇心強而又對四周文化相當關注的人,特別是爪哇文化,而羅洛則喜威士忌和網球,兩個人的差距越來越遠。一九七四年離婚後,安重返夏大攻讀人類學,一九九二年獲得博士學位。她的論文指導教授之一,也是她的好友愛麗絲(Alice Dewey),即是哲學家杜威的孫女。
投身於社會運動
安一心一意要她的兒子受最好的教育、讀最好的學校,儘管經濟困難,自己又不是常在兒子身邊,幸運而又自愛的歐巴馬從小學直至大學,始終能夠在母親和外公外婆的鼓勵以及自己的努力下,就讀一流學校。從檀香山的普那荷(Punahou)中學、南加州西方(Occidental)學院到哥倫比亞大學和哈佛法學院,歐巴馬從不辜負母親和外公外婆的期望,更不讓自己愧對自己。
歐巴馬在自傳中坦誠披露他在成長過程中的茫然與徬徨,吸食大麻和喀藥。他在長考下決定投身於社會運動,選擇芝加哥做為他的政治故鄉,從基層運動做起。他雖是黑白混血,但外形全然像黑人(非洲裔美國人),因此他認同黑人,以服務黑人社區當做人生出發點。
歐巴馬於二○○五年一月始就任聯邦參議員,但這位性急的政治新手,卻在仍未摸熟國會山莊地理環境的菜鳥時期,興起邁向白宮的念頭。組織了一支有紀律、具創意、富衝勁的競選團隊,並使所有的政治觀察家和選情分析家大跌眼鏡,漂亮地擊敗了「包山包海」的女強人希拉蕊,全面改寫了美國的政治版圖。
改變美國史走向
誠如筆者在《黑旋風歐巴馬》(台北立緒文化二○○八年四月出版)一書中所說:「歐巴馬以自己的聲音和句子,平實地、誠懇地說出『所有人民的聲音』,以及他自己的肺腑之言;不做作、不虛矯,讓受過高深教育和中學輟學生都能聽懂;但在樸實無華的言詞中,他又能激發人心、鼓舞士氣。……美國人民已經很久沒有聽到這樣令人振奮的政治演說了。」
歐巴馬的崛起,標誌了美國政治生態的遽變,而且是朝向正面的方向變化,大部分白人選民皆表示美國已到了可以接受黑人當總統的時代了。站在一個時代分水嶺的高度來看,歐巴馬所造成的歷史現象,畢竟是大江東流擋不住的事實。
在澎湃的巨流中,讓我們一起來靜聽歐巴馬自己的聲音!
二○○八年仲夏於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