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盛頓特區的大屠殺紀念館,到柏林人行道上刻有銘文的銅片,納粹暴行受害者的紀念設施遍布全球。每年有超過100萬遊客參觀奧斯維辛集中營,反思罪行的活動也在此舉行。“奧斯維辛”經常被用來指代納粹大屠殺,但把目光止於一個集中營遠遠不足以伸張正義。如何全面公正地定義“受害者”與“加害者”,納粹迫害在幾代人、幾大洲之間遺留了怎樣的長期影響,都值得更深入地思考。
本書考察二戰後幾十年間的審判與證詞、加害者與被害者的言談,從更廣義的角度探討納粹清算,力求校準正義的天平;揭示在歷史長河中,納粹暴力的非人道程度遠勝於後來人們對它的解釋。從早期的排猶政策到“安樂死計劃”、猶太隔離區、死亡集中營,再到戰後幾十年有選擇性地認罪,作者消解了官方的神話——所謂的“直面過去”實則是“絕大多數施暴者未被追究責任”。在東德、西德、奧地利等第三帝國繼承國,對納粹的追責力度大相徑庭,冷戰格局加劇了清算的複雜性。司法審判有選擇性地進行,前納粹分子輕易重返社會。在清算未能徹底進行的背景下,加害者與受害者的後代背負納粹主義的遺產前行,暴行的後果仍在時間中迴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