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兩代,是傳統家具藝術發展的黃金時代。自唐五代進入垂足式高型家具以來,經宋元時期的高度發展,為明式家具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加上明初手工藝的繁榮,海久貿易的發展,為明式家具的形成提供了技術力量和物質條件,使家具藝術發展到了成熟時期。這一時期生產的家具,已具備集科學性、藝術性及實用性於一身的特性。
明清宮廷家具的形成和發展,得益於社會經濟的發展,是在民間家具技藝空間發達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來自民間,又高於民間,由於工匠技藝精湛,用材精良,所以宮廷家具代表了中國傳統家具的最高水平,也是明清家具的精華。
故宮博物院現存明清家具7000余件,年代最早為明代宣德年,最晚為清末民國時期。從整體上看,自明永樂遷都北京到清宣統退位出宮的500余年間,家具藝術經歷了明式家具、清式家具、清代晚期家具三個歷史階段,反映了不同時期的藝術風格和特點。
明式家具以黃花黎木為主,其次為紫檀、櫸木和楠木,還有相當數量的雕漆、彩漆和大漆嵌螺鈿家具。產地主要有蘇州的木制家具,北京的雕漆、彩漆家具,山西的黑漆嵌螺鈿家具等,藝術水平很高。
清式家具以紫檀木為主,其次為黃花黎木、花梨木、酸枝木等,漆飾家具也占相當數量。此外還有一部分外國家具,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家具。清代家具在科學性方面稍遜於明式,但在裝飾性方面卻高於明式,從而形成獨特的清式風格。
清代晚期家具,通常指道光朝以后所制的家具,多呆板臃腫,幾乎談不上特別的藝術性,是過分追求繁縟裝飾而走到極端的結果。
家具作為一種器物,不僅僅是單純的日用品和和陳設品,它除了滿足人們的起居生活外,還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本書着重介紹的是宮廷家具的來源、特點、風格,家具的種類,家具與建築的關系。從中可以看到,家具是多項藝術的綜合載體。家具的裝飾題材,生動形象地反映了人們的審美情趣、思想觀念以及思維方式和風俗習慣。在家具的陳設與使用方面,幾千年來,始終與嚴格的傳統禮制風俗和尊卑等級觀念緊密結合。家具的使用最初主要是祭祀神靈和祖先,后來逐漸普及日常生活,但只是局限在有權勢的貴族階層。家具的靠型、質地、裝飾題材,有着嚴格的等級、名份界限。
我們今天保護古家具,了解古代人們日常生活及家具的使用情況,又通過古代家具的種類、造型、紋飾的變化,深刻認識家具的發展過程和使用習俗。家具始終和社會的意識形態,如思想觀念、倫理道德觀念、等級觀念、審美觀念以及各種風格習慣等密切相關,成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古代文化傳統一直潛移默化地影響着后人,被作為中華優秀傳統美德而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