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瑪姬.佛格森(Maggie Fergusson)
有些人在洗澡時會靈光一現;提姆.德.萊爾(Tim de Lisle)則是在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想出他最了不起的其中一個點子。時值2008年春天,即將接任《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智生活》(Intelligent Life)編輯的他,陪十歲的女兒參加大英博物館舉辦的中國新年活動。雖然兵馬俑展的票已經賣完了,不過他們循著掛燈籠的步道,邊走邊看著中國戲劇團的表演,瀏覽搖身一變被布置成一個超大炒鍋的大中庭裡各式各樣的攤子,改用這樣的方式自娛。
那天是大英博物館史上入館人次最多的一天。總計有三萬五千位訪客通過票閘口,館方後來不得不關上大門,這可是繼一八四八年憲章工運暴動事件(Chariot riots)後的頭一遭。
提姆突然意識到,他小時候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等情事。他回憶道,回溯到1970年代,博物館「基本上是個陰沉的地方:滿布塵埃、霉味陣陣,又密不通風。」他記得在某個下雨的週日午後,他被父母拽著去參觀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物館(V&A)(「披在無頭人體模特兒身上單調乏味的老舊罩袍」)、帝國戰爭博物館(Imperial War Museum)(「嘈雜、混亂又無聊至極」),還有自然歷史博物館(Natural History Museum)(「天殺的一具又具的人體骨骼」)。
然而在他和女兒的童年相距的這三十餘年間,博物館吹起了改造之風。它們甦醒了過來,不再陰沉而內斂,而是變得輕快又喜迎造訪。羅浮宮(The Louvre)建起了玻璃金字塔,而大英博物館的大中庭變身為一個玻璃的甜甜圈。
被這所有的一切所啟發,提姆想出一個新的主題系列,名為「作家寫博物館」,其構想簡單,但強而有力。每一期的《智生活》都會找一位作家——而非藝評家——要對方重訪自己生命中意義重大的博物館,寫下喜歡(或不喜歡)那個博物館的事由,交織成回憶錄的一絲半縷。
幾年之後,我接下了這個系列的委任工作。我碰過一些回絕邀稿的有趣經驗。蘿絲.崔梅(Rose Tremain)解釋,她不喜歡博物館的理由,和她討厭新年的派對聚會是一樣的——「我覺得在非常緊迫的時間裡,被要求做出合宜的情感表達和聰明的回應,就像遭致囚禁一般」;理查.福特(Richard Ford)則坦承,他給自己「約莫四十五分鐘的時間逛展區,但之後地面就會變得具體,讓他的眼神無法聚焦」;大衛.塞德里(David Sedaris)承認,他就不是個喜歡去博物館的人,但他「是個滿愛逛博物館禮品店或流連博物館咖啡廳的那種人」。
話雖如此,作家們往往都還是很有意願再次造訪那些博物館,且在今年稍早、本主題系列結束之前,已經有三十八位作家撰寫了關於啟發他們的博物館的文章——當中甚至還有幾例,改變了他們的人生。各個作家的選擇包羅極廣,從莊嚴的約翰.蘭徹斯特(John Lanchester)筆下的普拉多博物館(Prado),到家庭式的羅迪.道爾(Roddy Doyle)筆下的紐約下東區移民公寓博物館(Lower East Side Tenement Museum),還有風格詭異的博物館,阿敏娜妲.佛納(Aminatta Forna)筆下,位於札格瑞布的心碎博物館(Museum of Broken Relationships)。然而,統一這些眾多選擇,同時賦予其特殊性的,是文章的品質。
我們花了很長的時間審慎考慮,要將哪些文章收錄本書中,而我們認為精選出的二十四篇都是上乘之作。希望讀者和我們一樣,也喜歡這些文章。
瑪姬.佛格森(Maggie Fergusson)
前言
尼可拉斯‧塞羅塔(Nicholas Serota),泰特美術館館長
我們可以在博物館裡,發現過去,反思自己對世界的了解,同時,還能從中洞悉你我未來將何從何去。詩人艾略特(T. S. Eliot)就曾告訴我們:
眼下與以往的時空
或許都存在於未來吧
他還提醒世人,我們「對過去的『理解』,理當受到當下的影響,一如當下,也步步受控於過去」。
過去五十年以來,歐美各博物館的造訪人次呈現巨幅成長,這個現象一部分是因為大眾旅遊的興起。博物館的規模變大、數量增多,一棟棟誇張的博物館新建築,滿足了我們對奇觀與新奇體驗的渴望。1997年,在西班牙的畢爾包市(Bilbao),建築師法蘭克‧蓋瑞(Frank Gehry)完成了古根漢美術館分館(Guggenheim Museum Bilbao)的建造,自此建立了一個新的標竿,激勵了世界各地小城鎮也想有樣學樣的野心。
然而,從這本書裡的各篇文章裡,我們會了解到,博物館的大小,只與拍照時占去底片多大面積有關,大小幾乎從來都不是重點。2012年時,土耳其作家奧罕‧帕慕克(Orhan Pamuk)在伊斯坦堡(Istanbul)創立了與他2008年出版的小說同名的「純真博物館」(Museum of Innocence),當時他想表達的理念,就是要讓世人知道,博物館不應該是浮誇的,而應該以人為規模,最重要的是,博物館是很個人的。他在《文物的純真》(The Innocence of Objects)一文裡宣示了博物館的意義,寫道:
有著大門大廳的大型博物館,向我們喊話,要你我拋卻人性,張開雙臂迎接接踵穿梭的群眾……但一般的個人日常生活故事,才更饒富內涵、更具人性、更令人快慰……博物館非得規模變得更小、更具個人性,還要更便宜不可。這才是博物館以人的規模訴說故事的唯一方式。
在這本選集裡的作者當中,只有極少數的人,偏好大型或館藏浩繁的博物館的參觀經驗。這或許反映出我們會想廣邀各知名作者,以博物館為題,寫出一篇回溯個人經歷的短文的原因。然而,這無疑的也揭露了非常多人的共同看法——最值回票價的博物館遊歷,不外乎是參觀者與單一展物間建立出的特殊情感連結有關。當我站在一間展覽室,眼前面對的是一座西元前五世紀的雕像、一幅五百年前的畫作,或是某位在世的藝術家的影像裝置作品,我感受到那個共享空間中作品的形式與重量、畫布上奔放的色彩、畫筆的筆觸,或是那張紙上線條的輪廓。
這些,都是另一個人創造的作品,紀錄了他∕她對世界的感知或感動,也記錄了他∕她的信念,這些從而再轉化為我們自己的當下。就是這樣的強度,這種無法透過互聯網感受到的強度(即便Google有辦法將偉大巨作的細節放大,擁有絕對能讓人看得神迷目炫的功能,也沒有這樣的強度),驅使你我成為博物館裡人類創作作品的見證者。細細觀察,偶爾甚至還可能把展物拿在手中的那種經歷,只能意會,無法言傳,是觸覺與空間的感知。我們透過另一個有創造力的人類的視野,擺置自己於時空當中。一一加累,博物館提供了大大小小成千上萬個剎那間的領悟。
或許我們會注意到,本選集中,少數作者選定以大型城市裡最享負盛名的博物館為文。那麼,動身尋找某間地處偏遠的小規模博物館,便能以一種朝聖之旅的形式,提升參訪經歷和念想。小型博物館往往是我們得以將自己從日常生活步調中抽離出來而檢視自我,或探索他人觀點的地方。這些行為,得靠你我找出時間才可以執行,但也因為這些行為,提供了我們反省與沉思的時間。博物館,在這個被貿易與商品牽著鼻子走、被流行與新奇事物主導的世界裡,已然成為價值存續的地方。它們在族群概念或共有空間愈發罕見的現今社會中,提供了一個共享經歷的去處。博物館可以是表達各種想法的平台,能提供灼見真知,讓我們了解文化造就或因應社會變化的方式。在二十一世紀,最棒的博物館,會創造出對話、辯論和想法交流的空間,同時也會創造出指引方向的空間。就跟大學一樣,博物館可以驗證假設,但它們同時還能吸引一群衍生出某種信任感和族群性的大眾,這在學術機構中是相當罕見的。
我們也許很訝異,那些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晚期頂尖建築師手下的博物館建築作品,受到大眾如此的關注,但本選集中,卻只有寥寥可數的文章,把重點放在博物館建築的來龍去脈上。艾倫‧霍林赫斯特(Alan Hollinghurst)到哥本哈根(Copenhagen)托爾瓦森博物館(Tholvalsens Museum)的遊記,算是例外之一;不過,整體而言,作者們紀錄的是他們跟展物間的關係,而不是跟建築物本身的關係。然而,隨著博物館變成群眾聚集之地,又是反省沉思之所,建築物的形式,不可避免的也會隨之演化。博物館作為觀看的空間和社會活動空間兩者間的平衡,會有所變化。過去五十年來,透過引進教室、講堂,甚至到後來還有商店、餐廳、咖啡館、以及「舉辦活動的空間」,我們已經見證了博物館的重大改變。接下來的二十年,博物館還會進化成舉行研討會、辯論會、對話討論,還有實作活動的空間。「學習」將不會只侷限於教室或講堂裡,而是會發生在博物館建築中的各個角落,把你我,從巍峨殿堂帶向公會論壇:在這一個民主的場域,所有的人,得以從彼此,從我們的現在,乃至我們的過去當中,學習精進。話雖如此,近距離觀看展物和藝術作品的獨特經歷,依然會是博物館最重要的標準定義。也正是這種獨特經歷,持續刺激了許多作家天馬行空的想像,而我們何其有幸,在隨後的篇章裡,分享他們的點滴洞察。
導讀一
周曉峰(譯者)
本書由二十四位英美著名的作家,介紹二十四個世界各地的博物館。其中有些博物館世界知名,有些博物館鮮為人知,但都很有特色,主題包括繪畫、建築、雕塑、詩歌、文學、音樂、宗教以及文化。每篇文章都寫得精采,文筆典雅。筆者負責翻譯其中的十二篇,在此謝謝王怡文女士在翻譯過程中的多方協助和一些很好的建議。
這些文章裡談的較多的是繪畫,涉及的畫家有文藝復興時期的皮耶羅(Piero Della Francesca)、貝里尼 (Giovanni Bellini)、達文西 (Leonardo da Vinci) ;十七世紀荷蘭畫派的維梅爾(Johannes Vermeer);十八世紀洛可可畫派的弗哥納(Jean-Honore Fragonard) ; 十九世紀浪漫主義的康斯特勃(John Constable)、透納(Joseph Mallord William Tuner);十九世紀寫實主義柯洛(Camille Corot);十九世紀新古典主義的昂格拉(Jean Ingres);印象派的竇加(Edgar Degas)、雷諾瓦 (Pierre-Auguste Renoir)、沙金(John Singer Sargent);到二十世紀表現主義的席勒(Egon Schiele) 、培根(Francis Bacon)、弗洛伊德(Lucian Freud)。這其中維梅爾生前清苦,死後兩百年才獲肯定。席勒生前沒有賣出一幅畫,二十八歲過世,死後五十年才被認定是天才。難以想像藝術評論家以及藝術史學者會錯得如此離譜。建議讀者在網路上查看維梅爾的《花邊女工》(The Lacemaker)和《軍官與微笑少女》(Officer and Laughing Girl)以及席勒的兩幅自畫像,《自畫像——傾斜的頭》和《自畫像——冬天的櫻桃》,都是經典之作。
從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畫風的變化風起雲湧,創作豐富琳瑯滿目。作者唐・派德森卻說文藝復興時期喬凡尼・貝利尼(Giovanni Bellini)的宗教作品《沙漠裡的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 in the Dessert)深深的打動了他。現代畫充滿了視覺上的創新,題材千變萬化,非常吸引人。創新固然重要,但是畫要有生命,最重要的是要有深厚的信念或者信仰。貝利尼的藝術作品,無論是繪畫雕刻或建築,都感動人,是因為他有深厚的信仰。
愛諾拉博物館原來是挪威音樂家西貝流士(Sibelius)的舊居,西貝流士建造此屋時幾乎破產。西貝流士的音樂非常的冷,和同時期的阿諾・荀伯克 (Arnold Schoenberg)的音樂同樣的冷,不過前者是一種北國天寒地凍的冷,後者是心靈上的冷。西貝流士生命的最後三十年保持沉默,不再寫一個音符。1940年代的初期某一天,他將第八交響樂的草稿,和一堆未完成的作品,全都丟進火爐裡。他從此變得更平靜更樂觀。他的心裡總縈繞著家居附近的天鵝、鶴、大雁,牠們的身影和叫聲,比任何音樂文學或藝術更能打動他。創作固然是美好的事,完全的看透也是一種美。
大英圖書館的約翰・瑞布萊特爵士珍藏館,專門收原稿或者手稿,包括有披頭四 (Beatles)歌曲的原稿、希臘文新舊聖經最重要的手稿、韓國的《佛教花環經》(Garland Sutra)手稿、《英國大憲章》(Magna Carta)的原稿、史詩《貝爾武夫》(Beowulf)的手稿、湯瑪士•哈代(Thomas Hardy)的《黛斯姑娘》的初稿。原稿或者手稿,對於作者、讀者都有很大的啟發性, 甚至有某種神祕的魔力。
英國詩人威廉•華茲華斯在1799到1808年間住在格拉斯米爾的多弗小屋,這一段時期華茲華斯生活清苦簡單,小屋四面環山,他在山坡地上種菜,在附近的小溪漫步。小溪是他靈感的泉源,他寫下了很多好詩。多弗小屋已成為紀念他的博物館。華茲華斯的詩清新樸實,和他的多弗小屋一樣,是一個純淨的世界,有星辰、彩虹、蒲公英、畫眉,沒有過分複雜的情緒或深奧的思索。他是浪漫派文學代表性的人物,歌誦大自然的美。詩裡深沉的信仰和靈巧的韻腳有寧靜的美,很迷人,有點像喬凡尼・貝利尼的《沙漠裡的聖・法蘭西斯》,能安撫現代人忙亂的心境。
這些博物館有些你也許聽說過,有些你甚至去過,有些你聞所未聞。作者們都提供了豐富的資訊和深刻的見解,文字雋永,條理分明。閱讀此書,也許比你親自造訪這些博物館會有更多的收穫。如果你到歐美旅遊,建議你先參考這本書,也許安排參觀某些書裡談到的博物館,旅遊會更豐富,更有趣。
導讀二
沈聿德(譯者)
《珍愛博物館:24位世界頂級作家,分享此生最值得回味的博物館記憶》一書一共有二十四篇散文,是《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生活雜誌《智生活》(Intelligent Life)的編輯群,從多篇以作家介紹博物館為題的專題文章中,精挑細選而成的作品集。名家寫作,詞情並備兼具,下筆為文,或論理、或抒情、或敘事,無一不屬上乘;筆者能翻譯其中十二篇,感到十分榮幸。
本書中,作家們挑選的博物館主題各異其趣,上自古典藝術的巨擘創作、下至大眾文化的流行音樂,應有盡有;作家們心有所屬的博物館也各自有別,從巍峨壯觀的國家型大型館件、到精巧迷你的私人收藏屋,一應俱全:還有,作家們撰文抒發自己與博物館之私密連結的理由更是不一而足:有親情、愛情、友情、對年少記憶的緬懷、對戰亂與和平的反思……等,包羅萬象。
然而,即便書裡各家羅列的博物館,規模、內容、與知名度都大不相同,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被個人化了;在這些名家筆下,博物館不再是一棟棟仰之彌高的冷峻建築,而館藏珍品也不再是受眾人仰望且難以親近的文物瑰寶,博物館成為某種個人情感的載物,而展品就此和參訪者有了更細微且私密的互動關係。
人們在談後現代(post-modernity)的時候,常常提到一種大敘事(grand narrative)結構的瓦解。在中文的翻譯裡,「博物館」這三個字,總讓人聯想起一種包山包海、連古串今的文物陳列方式;《智生活》的編輯當初在構思「私房博物館」這個主題的時候,就是希望能重新思考博物館的定位,重新定義參訪群眾和這龐大的文物保存與展覽制度間應該建立的互動關係。透過這些作家筆下的個人經驗,讀者得以一窺不同博物館及其館藏在每個作者心目中大相逕庭的私人意義,例如:「移民公寓博物館」(Lower East Side Tenement Museum)裡某個移民家庭深埋數十載的秘密、「皮特‧里佛斯博物館」(Pitt Rivers Museum)裡阿富汗難民用殺蟲劑空罐子做給孩子的飛機、「心碎博物館」(The Museum of Broken Relationships)裡彷若已逝戀人心跳頻率而閃著紅光的狗項圈、「墨爾本維多利亞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 of Victoria)替鄉下孩子帶來的文化衝擊與震撼及其幾十年來策展方式與展覽內容的改變、「阿巴合唱團博物館」(ABBA: The Museum)的大眾流行音樂在文化符號學與世界政治潮流上的意義……等。
這一切,讓我們感受到,博物館連同其內的文物展品,有了生命,彷彿從展台底座上走了下來,和觀者間產生了一種無形卻有意的互動,時而短暫即逝,時而深遠雋永。在這樣的意義變動中,博物館的大敘事架構被拆解了,成為一個又一個獨立的小故事;而博物館甚至可以不需背負著必然山包海匯、蒐羅古今、專收精緻藝術(high art)的刻板印象,重新尋回其字源(古希臘語mouseion)的意思--它應該是研習、學習之處,是研習藝術詩歌之所。參觀博物館的你我,就應當看見博物館的微、小、個人化,重新打造有別以往的觀展經驗。
近年來,台灣人出國自助旅遊的風氣漸盛,而台灣本身從政府到民間,推動本地觀光的口號也打得震天價響。這本《私房博物館》裡每篇就文化底蘊上深入淺出的介紹文,除了可以作為出國旅遊安排行程時的又一參考,也能補強讀者對特定領域略嫌不足的背景知識;此外,筆者以為,本書介紹的許多博物館,還可以提供台灣推動文創與觀光的另一個思考方向——將「觀看」與「體驗」個人化,在參訪者與遊客身上,留下獨一無二且亙久綿長的深刻記憶。最重要的是,這本書收錄的每一篇散文都自成佳作,彷彿二十四件坐落書中的展品,掀開扉頁的當口,我們也就步入了你我的「珍愛博物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