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法律制度,其應用寬廣深遠。仲裁法規範的典型仲裁雖然是我國仲裁體系的核心,但是並非仲裁體系的全部。特殊形式的仲裁製度(例如勞動爭議仲裁)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是始終存在的。隨着互聯網經濟逐步發展起來的多元爭議解決機制,更使特殊仲裁製度煥發生機。因此,本書在深入分析仲裁法框架下典型的知識產權仲裁法律問題的同時,也探討了特殊知識產權仲裁的發展前景與相關問題。民法典為知識產權仲裁裁決禁令性救濟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
薛虹,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商務部電子商務專家,國家貿易數字化專家委員會委員,聯合國亞太無紙化貿易專家網絡顧問委員,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電子商務聯盟專家委員會委員,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域名爭議解決程序專家,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副主任,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網絡信息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網絡安全協會互聯網治理與國際合作委員會副主任。曾任全國人大電子商務法起草組專家成員,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在國內外出版中英文專著數十部、論文數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