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為史丹佛大學歷史系教授。擅長利用司法檔案研究清代中國的性、社會性別關係和法律。出版有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史丹佛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和Polyandry and Wife-selling in Qing Dynasty China: Survival Strategies and Judicial Interventions(史丹佛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兩部學術專著,並在Late Imperial China, Modern China,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他正在撰寫一本利用1,700多個相關司法案件分析18世紀清朝的男子同性性關係和男性氣概的新書。
對於中文版能順利翻譯完成,我欲向以下幾位表達真誠的謝意。感謝我的博士學位指導老師黃宗智(Philip C. C. Huang)教授不斷地鼓勵並促成本次的翻譯,若沒有他的付出,本書將不可能完成。而最主要歸功於實際參與翻譯過程的我的學生謝美裕(Meiyu Hsieh)、協助翻譯初稿的楊柳(Yang Liu),以及編修翻譯完稿的尤陳俊(You Chenjun)教授(我僅扮演著提供中文原文引文的角色而已)。本書翻譯經費來自於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中文研究中心(由當時的中心主任黃教授提出)與史丹佛大學人文科學學院。亦感謝華藝學術出版部的編輯團隊同意本次出版。
本書的英文原版是獻給我的雙親Donna M. Sommer與John L. Sommer,並再次感謝他們所為我做的一切。同時,也感謝我的妻子張梨惠(Ih-hae Chang)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持。
我欲將本書的中文版獻給李明珠(Lillian M. Li)教授,感謝她於我在斯沃斯莫爾學院時期的指導,並引領我以研究中國歷史為職志。對她為了豐富我人生所做的一切,我獻上最深沉的感謝。
自序
我一直期待著這一天的到來,可以將曾給予我幫助的很多人的名字寫下來以致謝忱。首先,黃宗智(Philip C. C. Huang)是研究生所可能遇到的最好的指導教授,他讓我完全自由地找尋適合我自己的學術道路,又總是在我需要他時就第一時間給予幫助。在我獲得博士學位後的那些年裡,他依然一如既往地給予我鼓勵和靈感。此外,白凱(Kathryn Bernhart)和裴宜理(Elizabeth Perry)分別作為我的正式導師和良師益友,在我攻讀博士學位期間也給予了至關重要的幫助,她們閱讀了我的博士學位論文各章節內容的很多稿,並回饋了非常有價值的建議。我還要感謝我在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的其他授業老師:白馥蘭(Francesca Bray)、Herman Ooms、宋格文(Hugh Scogin)、萬志英(Richard von Glahn)、Scott Waugh。在我撰寫博士學位論文的最後關頭,蘇源熙(Haun Saussy)非常謙和地以校外讀者的身分給予幫助。他那些深刻的評論,除了其他方面的啟發之外,幫助我更好地理解了不能因為清代的那些法律專家們未能成為女性主義者便將他們視為假道學。
我要由衷地感謝位於成都的四川省檔案館和位於北京的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為我搜集本研究所需的清代案件資料所提供的便利。在我訪問上述檔案館期間,以下人士為我提供了非常友好和高效的協助:成都的楊劍(音譯)和溫景明(音譯),北京的秦國經、陰淑梅(音譯)和朱書遠(音譯)。當時我在中國人民大學和四川大學的房東們為我提供了很好的支援(尤其是當我在成都遭遇一場自行車事故而碰上荒誕的後續事宜之時),正如美中學術交流委員會(Committee on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Keith Clemenger為我所做的那樣。
倘若沒有下列機構和人員慷慨給予我的經費資助,上述指導老師、朋友和同事們為我提供的幫助將不會見到成效。這些機構和人員分別是:美中學術交流委員會、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歷史系和中國研究中心、美國哲學學會(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歷史系和教員研究經費基金會(the Faculty Research Foundation);我的父母Donna M. Sommer, M. D.和John L. Sommer, M. D.、Luca Gabbiani。
有兩篇重要的論文與本書的主題有關,但由於我很晚才注意到,已然來不及將其吸收進現在的這份研究當中。Paola Paderni是最早利用為數甚多的清代內閣題本來研究法律問題的學者之一,她以義大利語(我不懂義大利語)撰寫發表了一篇以數起清代雞姦案件為討論物件的論文——“Alcuni Casi di Omosessualità nella Cina del XVIII Secolo”(載Studi in Onore di Lionello Lanciotti, Naples: Istituto Universitario Orientale, Dipartimento di Studi Asiatici, 1996, pp. 961–987)。當時她和我並不知曉對方也正在研究相同的主題。她後來告訴我說,她的研究結論,確證了我在博士學位論文中提出的一些觀點。更近些時候,宋怡明(Michael Szonyi)發表了一篇論文(“The Cult of Hu Tianbao and Eighteenth-Century Discourse of Homoseuality”, Late Imperial China, vol. 19, no.1 (1998), pp. 1–25)。據我所知,這篇文章首次富有說服力地證明,在福建曾存在著一種雞奸的亞文化,而這種亞文化所迷信的物件,與該省那種廣為人知的宗教崇拜原型如出一轍。讀者們若想進一步追蹤本書第四章中所討論的那些問題,則應當參考上述兩篇很有學術價值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