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於2017年12月28日施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制定重點包括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設置稅務專業法庭以及明確表示稅務案件之審理應採總額主義等,最高行政法院也援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規定,作成不少裁判。中國大陸方面,由於面臨納稅人權益保護、稅捐資訊獲取能力以及稅收治理能力等不足的問題,因而興起修訂稅收徵收管理法的呼聲,2008年後國家稅務總局啟動該法的修訂工作,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也分別於2013年、2015年公布《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本次兩岸稅法研討會特別邀請兩岸財稅法學者與實務專家,就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稅收徵管法之相關問題及案例進行評析。期盼透過兩岸學術、實務界之交流,就相關議題所做之比較評析,能使會計、法律等相關從業人員,乃至於社會大眾,充分了解及掌握今後稅制發展方向。
本書集結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合作主辦「第三十屆兩岸稅法研討會」論文集。就兩岸對稅制所面臨共同課題,藉稅法研討會予以全面探討,此次研討會分稅捐債務法與正當法律程序、納稅人權利保護等兩子題予以分別探討,總計十六篇論文,希藉兩岸稅法制度相互交流交換不同視野,期使臺灣、大陸租稅環境臻於良善。
於此同時,本書內容亦涵蓋第八屆「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票選對於納稅人權利、稅務行政救濟程序等具有開創性意義及影響力的入選判決評選,擇其摘要、判決要旨與評選意見,希冀藉此影響稅務行政機關、司法、財稅等專業人士、司法體系、納稅義務人,以及學術界,期予稅法判決更多的關注及重視。